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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异界超级队友-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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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争之王W技能圣盾打击。和Q技能长矛投掷一样,可以锁定目标,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金龙王双手一招,地面的鲜血立刻汇成一道血色长虹在他身周缭绕,看到斯巴达战士降落,金龙王双手一甩,血色长虹就像鞭子一样狠狠抽打出去,凌厉的速度甚至引得空气爆响。

    轰!

    首当其冲的斯巴达战士身形一顿,下坠的力道和血色长虹抽打的力道撞击、抵消,若不是鞭笞的力道尽数被盾牌挡下,这一击足以令斯巴达战士粉身碎骨。

    可即便如此,鞭笞的余威依旧不是斯巴达战士能够承受的,他闷哼一声,鼻孔中血雾喷溅,然后身子就像陀螺一样倒飞回去。

    血色长虹黯淡了少许,但依旧凝实,金龙王手掌再次一甩,长虹啪啪连声,将两个斯巴达战士抽飞出去。

    不过,这已经是金龙王的极限,不等他抽出第四下,斯巴达战士已经陨石天降,手中盾牌劈头盖脸砸了过来。

    战争之王W技能圣盾打击,就是持盾跃向敌人,并且使用盾牌猛力敲打敌人,在造成伤害的同时令敌人眩晕。据说,这个技能是曙光女神传授给战争之王的。

    总之,只要跟神祗沾上边,那就绝对不会弱了,即便墨夜在这个技能面前也手忙脚乱,只能依靠黑暗之盾抵挡。

    金龙王原本也没有在意,握抓成拳,想要以暴制暴。力量的对拼,他有绝对的自信,即便斯巴达战士有坠落的冲击力也丝毫不虚。

    但是,拳头和盾牌相撞的一瞬间,金龙王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一股奇特的力量顺着拳头传入体内,然后就是一阵眩晕。

    圣盾打击的眩晕时间很短,只有一瞬间,对付金龙王这种强者还会衰减许多,或许只是弹指一瞬。

    但是,斯巴达战士太多了,锁定金龙王的斯巴达战士少说也有上百个,一百个弹指,那是多长时间?

    眩晕!恢复!眩晕!恢复……

    金龙王压根就没有清醒过,虽然他的身体始终保持屹立没有倒下,可他的思维就像冬眠一样。不曾清醒过哪怕一秒钟。

    噗嗤!

    一根长矛戳向金龙王,这一矛攻击的位置十分精准,正是心口,借助穿心长矛中一箭穿心的符文力量,必然会贯穿金龙王的心脏,到时候,即便他清醒过来也回天乏术。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金龙王身上的鳞甲就像镀了金刚石一样,长矛戳在上面,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然后,鳞甲中浮现出一道光芒凝聚的符文,长矛虽然使尽全力,却仅仅令鳞甲微微凹陷,随即便被一股奇特的力量带偏,然后滑飞出去。

    如果放在LOL或者DNF中,这就是Miss,攻击未命中。

    方才出手的斯巴达战士眼睛中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他进入斯巴达训练营苦修十多年,长矛不说百发百中,但也绝对不会出现未命中这种离谱的事情,对于斯巴达战士而言,这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

    其他斯巴达战士也纷纷刺出长矛,同时出手的人太多了,所以没有全部选择同一位置,但他们攻击的也都是咽喉、后心、小腹、肋侧、下阴、后庭等位置,如果击中,以长矛的攻击力,也都必死无疑。

    然而,和刚才一样,金龙王身上的鳞甲刀枪不入,斯巴达战士全力攻击,也只是令鳞甲微微凹陷,然后发出一道奇特的力量将长矛引偏,然后未命中。

    其他没有锁定金龙王的斯巴达战士全都在落地的一瞬间解决目标,结束战斗,那些金狼卫虽然强大,但实力都十分有限,不像金龙王那样变态,无论长矛投掷还是圣盾打击都对他们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再加上秦兵等人补刀收尾,迅速解决所有金狼卫。

    然后,所有人都无语的看着金龙王,看着一次又一次徒劳攻击,却无功而返的斯巴达战士。

    远处围观的胡人们也都迟疑了,刚才听从“金狼王”命令杀出去,那是因为“金狼卫”占有了压倒性的优势,胜负一眼可辨。可是现在,金狼卫一瞬间死的干干净净,只剩下“金狼王”一个光杆,之前的命令还有必要执行吗?万一“金狼王”挂了,以后还是银狼王当权,到时候自己还有活路吗?可是不执行吧,“金狼王”万一绝地反击,将敌人杀的干干净净怎么办?

    愁!“金狼王”要死就死,要不死就不死,你干脆点给个明白话啊。

第472章 一巴掌() 
金狼王不死,胡人们就不敢掉以轻心的转变阵营,同样,金狼王不死,秦兵也无法放下心来。可问题,金狼王就是不死,任凭你怎么打怎么扎都不伤一根汗毛。

    “这怎么整?”

    “根本就是打不死的小强啊。”

    “如果不是斯巴达战士W技能圣盾打击无缝衔接,都不可能将金狼王控在原地。”

    “如果找不到可行的办法,就只能这样僵持下去了。除非斯巴达战士不眠不休,一直保持无缝衔接。”

    只是,谁都知道,这根本不可能。金狼王恢复自由并不是可能,而是一种必然,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太远。

    其他金狼卫被堕天一击接长矛投掷都是直接直接前胸穿后背,或者被圣盾打击直接砸爆头颅。

    不是金狼卫不强,而是斯巴达战士的堕天一击强得不讲道理,从天空坠落,那种冲击力带来的动能几乎是全力出击的十倍甚至更多,借助这种冲力使用Q技能长矛投掷或者W技能圣盾打击,那酸爽,想想都明白。

    想当初,沙洲20万大军被300斯巴达战士使用堕天一击击垮,那时候的堕天一击还属于灵光一闪,不想现在,是一个成熟的技能。20万大军都被堕天一击击垮,更何况是几十个金狼卫呢。

    “只可惜,金狼王的实力太强了,尤其是他吞噬了龙族血脉变异成金龙王之后。斯巴达战士中缺少超级强者,无法撼动金龙王啊。”

    斯巴达战士依旧在轮番使用圣盾打击,令金龙王始终沉浸在眩晕中无法自拔。其他人也想出手帮忙,可是对比一下自己和斯巴达战士的攻击力,明智的选择了放弃。他们连斯巴达战士都比不上,出手也同样无济于事,反而还会打乱斯巴达战士的节奏。

    而这时候,一个疑问浮现出来——他为什么这么强?

    刀枪不入,这个可以理解,有的人天赋异禀,有的人功法独特,也有人屡获奇遇,还有人身怀异宝,这些都可以做到刀枪不入。即便秦兵,也能通过符文做到这一点,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但,金龙王不同。首先,他的“刀枪不入”太生猛了,简直无法用常理揣度,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连想象都想象不到。

    即便亡灵巨龙被斯巴达战士使用堕天一击殴打,也撕裂了几片鳞甲,金龙王再强横也不可能强得过亡灵巨龙吧,可是,到现在为止,斯巴达战士都没能破开他的表皮。

    咚!

    咚!

    咚!

    就像楔钉子一样,一个又一个斯巴达战士助跑冲锋,然后使用斯巴达战士狠狠敲在金龙王脑门上。

    他们有条不紊,秩序井然,彼此配合完美默契,对时间间隔控制得分秒不差,仿佛齿轮一样精密严谨。

    然而,他们的轮番打击除了让金龙王短暂眩晕,就再无任何建树。金龙王一根汗毛都没伤到,就连脚下的土地都完好无损,并没有因为斯巴达战士的攻击而翻卷、开裂。

    等等!

    秦兵突然注意到这一点。

    堕天一击就像陨石天降,冲击强横,斯巴达战士击杀金狼卫的地方,无不留下一个放射形扩散开来的凹坑,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坑里一滩模糊的残尸碎肉。

    可是,金狼王身周,一个凹坑都没有,除了之前被长矛投掷击杀的胡人,就再无他物。

    有人注意到金狼王四周地面的异状,“金狼王所在的地方看似没有凹坑,实际上,以他为中心,半径几千米范围的地面全都均匀下凹了少许。他似乎可以从大地中获得力量,还可以将受到的攻击均匀传导到大地中。”

    这时候赤瞳提醒道,“还有那些尸体,他们体内的血液都被一股力量排挤出来,虽然刚死不久,可一个个干瘪得就像干尸。”

    赤瞳对鲜血力量感知敏锐,她能清晰感觉到这些鲜血的来源和去处,更感觉到金狼王体内有一股磅礴的鲜血力量,只是金狼王不懂得如何炼化和驾驭这股力量。

    秦兵挠头,金狼王身上的秘密太多了,必须得找个知情人打听一下。阿狸是很好的选择,但阿狸在召唤师峡谷,传送技能没有冷却完毕之前是来不了的。银狼王也是知情者,但他所知有限,如果他知道金狼王这些底牌,打死他也不会叛变。

    对了,还有一个知情者。

    秦兵扫了扫四周,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人的存在。

    狐族男宠!他跟金狼王是那种关系,对金狼王的了解远超任何人,而且,狐族男宠对召唤师峡谷了如指掌,这其中绝对有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只是,秦兵找了一圈都没能发现狐族男宠的踪迹,“该不会是被堕天一击擦到,直接砸死了吧。”

    不会!狐狸奸猾狡诈,攻击能力或许不强,保命意识绝对一流,就算死也不会这么无声无息的死去。

    秦兵蓦地拿出一根真眼插在地上,一道真视视野扩散开来,将周围百十米照得通明透亮,任何孤魂野鬼魑魅魍魉都无法藏匿。

    只是很可惜,依旧没能找到狐族男宠。

    没关系,秦兵又插了一根真眼下去,同时,秦兵吩咐英雄联盟的成员,开始大面积插真眼,所有消耗全都可以报销。

    既然报销,那就不用肉疼了,而且,他们也想知道插真眼是什么感觉,平时肉疼得紧,都舍不得使用,这回终于能狠狠地过一把瘾了。

    插!

    插!

    插!

    一根又一根真眼插在地上,真视视野将一片片范围点亮。这回不再是秦兵那种逐一点亮,而是几乎在同一时间同时点亮。

    很快,众人便看到了狐族男宠的身形,他此时头顶着一片草叶,抱头蜷缩在草丛中。可笑的是,他并不知道自己身形暴露,还仗着隐身对秦兵挤眉弄眼吐舌头,比划各种手势宣泄心中的怨气。

    “啪!”

    秦兵一巴掌甩在狐族男宠脸上,草叶被打掉,狐族男宠的身形立刻暴露出来,周围早就准备好的人们一拥而上,各种控制技能不要钱似的砸了过去。

第473章 缘由() 
【稍后修改】

    天下大事,唯祀与戎。

    祭祀,可以让人契约符鬼,成为术士,拥有移山填海的伟力,呼风唤雨的奇术。

    成为术士,就是金鳞化龙,一飞冲天。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还会受到王室册封,获得爵位和封地,光宗耀祖,福泽子孙。

    术士,是这个世界上最具力量、权势、地位的职业,可以轻松碾压武者等任何职业。

    这是一个符的世界,不符不行!

    ……

    秦兵紧了紧身上破烂的葛衣,瘦削的面颊带着营养不良的菜色,略显蓬乱的头发像枯草一样涩黄。瑟瑟阴风笼罩下,他浑身颤栗,面颊也一点点变得青紫。腹中的饥饿感令他头晕目眩,可他还是的向祭坛走去,虽然一步比一步缓慢,却一步比一步坚定。

    他怀里抱着着一个钱袋,紧紧地抱着,仿佛要将所有的体温都融入布袋中,因为他知道这个布袋的来之不易,里面的每一个铜钱都是他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抠出来的。这袋钱即将离他远去,可是他没有丝毫犹豫和后悔,因为他知道,这可以为他换来成为术士的机会,哪怕只是一个很渺茫的机会。

    “给我一个符招……”

    “囚徒子滚一边去!”出售符招的矮胖子嫌恶的甩了甩手,然后向小男孩身后的人招呼道:“符招,一金币!祝你好运,招到称心如意的符鬼。”

    秦兵低垂着头,眼睛中的怒火一闪而逝,可是他没敢发作,因为他知道矮胖子名叫黄牛,一个爱财如命的人。在黄牛眼里,世上只有两种人——富人和穷人,而不是男人和女人。

    秦兵从来都不是一个有钱人,所以他只能谦卑的站在一旁,等黄牛身边没有其他人了,才双手托着钱袋略带恳求的说道:“这是一个金币,我清点过了,一个不少,你可以数数。”

    “给你数钱?脏了老子的手,滚!”

    黄牛一巴掌将布袋打飞出去,袋口张开,顿时听得叮叮当当的脆响,黄澄澄的铜钱滚落出来,其中夹杂的还有几枚银币,不过很少,少得像星空中的明月!

    “我的钱!”

    秦兵狼狈的扑在地上,张开双臂想要笼住洒落的钱,可祭坛入口处围观的普通人太多了,钱袋里的钱有一半滚入了人群。

    秦兵怒火满腔,因为这袋钱是他全部的家当,也是他成为术士的最后希望。想到这,秦兵恨恨的看了黄牛一眼,然后继续拾取地上散落的钱币。因为他明白,唯一能改变命运的就是招到符鬼,成为术士,否则就是蝼蚁草芥,任人践踏。

    看到秦兵的目光,黄牛变得恼怒起来,他冲上去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骂到:“还敢瞪老子,老子打死你个囚徒子!”

    秦兵抱头掩面,如果只是普通拳脚,忍忍也就是了,可黄牛出手全都是要害,而且狠辣无比。秦兵再也抑制不住胸中怒火,他猛然挥出一拳,精准无比砸向矮胖子眼眶。黄牛完全没有想到秦兵敢反抗,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拳,左眼瞬间青紫,血泪齐流。

    黄牛平常最多也就仗着身份欺负一下弱小,尤其是秦兵这种身份卑微的人。可是看到秦兵搏命的模样,黄牛立刻虚了。匹夫一怒溅血五步,秦兵是囚徒子,贱命一条,黄牛身份金贵,哪能瓷器碰瓦罐。

    后退几步拉开距离,黄牛一脸鄙夷的说道:“一个囚徒子也想参加祭祀?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么?”

    一拳挥出,秦兵早已经豁出一切,他高声反驳道:“我有通灵之体,被城主大人赐予祭祀资格,可你竟然百般阻挠。你不过是有个好爹,可就算你爹也不能阻挠一个拥有通灵之体的人参加祭祀。信不信,我这就去找城主大人告状!”

    “谁阻挠你参加祭祀了?可是参加祭祀得有符招,一张符招一金币,这是祭祀的规矩,你没金币还想抢我符招,告到城主大人那也是我占理!”黄牛笑着甩了甩手中的符招,仿佛逗弄耗子的肥猫一样,“符招就在这,钱呢,你的钱呢?”

    看着黄牛那无耻的嘴脸,秦兵心中怒火越发炽烈,明知对方是故意刁难,却没有任何办法。他找回的钱连一半都不到,根本不够买符招。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女声自后方飘来,“是谁要找父亲告状?”

    只见一名身姿婀娜的白衣少女从后面走来。长裙曳地,飘带挽风,如若瑶宫仙子,不似凡间俗物。

    她旁边还跟着几个随从的侍女,侍女锦衣华服,斑斓如画,可是跟白衣少女站在一起,这些侍女全都成了背景和陪衬。任是如何缤纷多彩,却抵不过那一抹清丽的素白。

    白衣女子就仿佛中天的皓月,不刺眼,却夺目,无论走在哪里都是焦点、中心、唯一。

    黄牛看到白衣少女时脚都软了——城主千金,一个集美貌、才华、高贵于一身的女子。而且她还是去年祭祀头名,招到九级符鬼的天才术士,小小年纪就被城主委以重任。

    就在黄牛将要跪倒时,秦兵扶住了他。黄牛有些难以置信,按道理,这穷小子应该添油加醋的揭发检举,以一副受害的弱势群体姿态请求主持公道才对。难道他是怕了我的身份?对,肯定是这样,说不定马上就要哭着喊着求我收他当小弟。哼哼……

    秦兵躬身,向白衣少女毕恭毕敬的说道:“贵人,我和黄兄相识多年,经常开玩笑。我们刚才是打赌闹着玩的……”

    白衣少女纤眉微蹙,凤目轻阖。刚才的事情她虽然没看到开头,但至少目睹了结尾,期间过程也能猜出个七八分,再说,黄牛是什么东西她一清二楚。然而当事人的回答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不过看看秦兵葛衣麻鞋的穿着,再想想黄牛盛名显赫的家世,眼前这一幕似乎也合乎情理。

    白衣少女不再说话,神色平淡的从秦兵身侧走过去。

第474章 我很好奇() 
“真是禽兽!”但是下一秒苍月瞳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于是改口,“真是禽兽不如!”

    在苍月瞳看来,狐不归的确是禽兽不如,如果在禽兽不如之上还有更高的境界,狐不归绝对当之无愧。

    狐族有四种顶级绝学,比如秦兵在栎阳城遇到过的九尾神鞭,再比如裂魂神爪、勾魂摄魄等。

    凭借这四种顶级绝学,狐族在猛兽如云凶禽如雨的万兽山也能占得一席之地,只要修成其中任意一种,都足以横行天下。

    比如那裂魂神爪,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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