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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甫效笑道:“先生所看中的人才,自是不待说。只是,我只担心他这少年心性会弄巧成拙,反而坏了我们的大事。要知道,这鄢准如今可是后党凭借的最重要棋子,一旦惹怒了他,未必会有什么好结果。”
屠公蹙起浓眉,思索了半晌道:“唔,这倒可虑,这样吧,我会让天骄去警告他一番,他不是喜欢当暗卫么?那我就给他个暗卫身份,然后找个由头将他远远的赶离帝都就是了。”
公甫效惊道:“那怎么行?他可是帝大的学子,无故离开学校,可是违反了大汉律法的!再说,暗卫的身份又不能保证他能到处通行,离了帝都,他没走百里都需要路引凭证,否则被人抓起来”
“蔼成多虑了,再过半月便是年关,他又是大三学子,借着这机会出外游历求学又有何不可?至于路引凭证,呵呵,那对于我等来说,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罢了。”屠公轻描淡写地笑道。
“出外游历求学?唔,这倒并无不可。让他远离这是非之地也好,否则依着他这性子,在这即将到来的倾轧中未必能全身而退。”公甫效抚须点头。
屠公道:“沈慕走的太早了,沈云又还难堪大任,陛下也有心让他摆脱这些朝堂是非,只是他已继承爵位,乃是大汉正统的侯爵,若留他在帝都,等到摊牌表态那一日,他的立场的确很容易让有心人利用,为今之计也只有让他离开。”
屠公又道:“淮南侯家的那小子是不是跟他颇为要好?”
公甫效回答:“不错,两人视作知己良朋,屠公的意思是”
“那就让他们两人一起离开吧。反正淮南侯方鬊还在,有他独挑大靓便够了。”屠公拍拍手,“这俩小子算是让我们这些长辈为他们操够了心对了,让你查的账目有眉目了么?”
公甫效赶紧道:“哦,已经有些眉目,原来那鄢准与后党的确关系复杂,在这三十年间,有账目可查并且归还的借贷款是十七亿金币,但有账而未还的却高达六十亿,再加上私下贿赂和挪用的公款,亏空至少在两百亿以上!”
屠公倒吸一口气,惊道:“竟有这么多!”
公甫效道:“还不止。鄢准麾下的诸多产业中,尤以运输和粮食最广,这里面有四成左右都是与帝国银行互相入股运营,如今后党故意破坏,账目大都面目全非,无迹可查。若算上这些,鄢准至少欠帝国银行兆亿不止!”
屠公眉关紧锁,咬牙道:“后党这么做并非为了保全鄢准。”
“那是自然。如今我们只掌握帝都银行总部,对于郡县分布还没有足够人手去接管,搞乱了鄢家的账就等于搞乱了这些分部的账,我们就算有这么多人接手,没有几年工夫也不可能将这些账目理顺,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从容布置。”
屠公冷哼了一声:“跳梁小丑,竟敢自作聪明。蔼成,让你物色的人选如何?”
公甫效道:“人手倒是不成问题,帝国大学、淮南大学、渤海大学、并州大学全国各大大学中学子众多,甫一毕业便是极佳的补充人手,只是他们都没有实际操作经验,若仓促上任,怕无法担当大任。”
屠公道:“若说理财术数,当是帝国大学与益州大学为先,这两地的学子蔼成可有关注?”
公甫效苦笑道:“益大乃是智公的地盘,那些顺利毕业的学子早就被智公收入囊中,我如何能够染指?倒是在帝大我物色了不少优秀学子,但种道那人一向胆小怕事,与岚山先生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智公先前在年考之际交到帝大的招聘文告竟被他全数采纳。虽然他也没有驳了我们的招聘文告,但还是有些优秀学子被智公吸纳了过去。”
屠公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叹声道:“这些事我实在不太懂,还是交给你们去操心吧!总之我会规劝陛下,将今年户部的职位考核放松一些,尽量多招收一些学子入职。明年时机成熟,便把这些人放出去,接管整个帝国银行!”
“是。”
“对了,前些日子我让你写一份转职的折子,写好了吗?”屠公忽然问。
公甫效点头:“已经书写好,明日便交到内阁。只是我这贸然从礼部左侍郎升为户部右侍郎,成了户部尚书的备选,这样会不会惹人非议?”
“哼,有陛下在,谁敢非议?更何况,蔼成你今年也已过了不惑之年,升迁乃是理所应当。怕他何来!”屠公毫不在意的说。
屠公又道:“这几日我要考虑别的事,这些事情就交给你去操心吧!记住,务必要办妥,天子剑已出鞘,不见血是绝不会收回的。你可明白?”说到这里,屠公浓眉下的锐利眼神直指公甫效。
公甫效也没敢问什么事,只恭敬地点头道:“是。”
ps:首先,今天只有一章。
其次,本章里出现的一些名词,比如求学啊,招聘文告之类的,想必大家略加思索便会明白,我就不多费笔墨描述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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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实在太逊了
【第十三章 星眸落,一池春水】()
周惠想知道沈云到底是怎么想的?
但实际上,沈云自己也没有想法。'。'
沈云根本还没有想到该如何去面对周惠,这个与自己的杀父仇人有所关联的女人。
当然,他所烦恼的并不是三妻四妾的问题。不错,他的确是一个现代人,按照现代人的观念,一夫一妻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这种天经地义是已什么为根本的呢?以妇女解放,以中国法律,以轰轰烈烈的中国革命为前提,为基础,为根本的!
但这里是大汉帝国,这里没有妇女解放,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更没有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沈云现在心中最大的阻碍。
更准确的说,沈云喜欢这种能有机会光明正大地拥有自己所喜欢女孩的环境。这是男人本能的*。痴情专一的人什么时代都不缺,可似乎这点和沈云无关。
他只是一个凡夫俗子,一个被社会现实逼迫过的男人,在原来提倡一夫一妻的法治社会里,尚有数不尽的男人明着暗着去努力制造这种机会,而在大汉帝国这个时空下,这个社会背景下,他也禁不起那种诱惑。
他可以三妻四妾,但大前提还是出于现代人的本能观念,这些妻妾都必须是真心喜欢他,愿意跟他在一起。
当然,从现在的情况看,不论是鄢如月还是周惠,都是真心喜欢沈云。沈云原本可以尽享齐人之福,但方誊却一下子将他这个念头给掐断了。
一时半会儿,沈云还真的无法去应对这种局面。
在现代,他处理一个女孩的机会都没有,如今要处理两个女孩的问题,你让他如何能不抽所不及,有所彷徨?
这,或许算是沈云这个现代人的弱项吧!
所以沈云选择了暂时性的逃避。在他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他不想见周惠。即使见了,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都有弱点,沈云的弱点,或许就是对男女之事太过于胆怯。他很爱,也很容易爱,但却不会处理恨。要他表白,也许咬咬牙也就去了,但如果要说分手,他却打死都不敢。
有人说,这是内心深处的自卑造成的。可沈云却宁愿认为这是他对爱的负责。
其实,他根本不适合做一个丛中的浪子
他,也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罢了。
“沈渊让,你今天不见我,我就恨你一辈子!”周惠在正厅跳脚怒骂,可骂着骂着,两行清泪已经顺着腻白香腮流了下来。
方誊站在一侧,却只能缓缓摇头,半句话都是不肯多说了。
当然,在方誊看来,沈云这么做是对的。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很早就有了。
可惜,沈云低估了这个时代女人对爱情的执着。
周惠说的“恨”可是真恨。静静留下两行清泪之后,她没有一丝的停留,转身离开了淮南侯别院。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转身离开的那一刹那,沈云披散着头发,裹着袍,蹬着蒲草拖鞋的身影正好出现在她的身后,嘴巴张着,右手举起,似乎想要唤住她。
但最终,他没有出声,而是轻轻放下手,看着她的背影,让她慢慢离开。
也许,很多年之后,沈云会怀念那微微侧首时腻脂般动人的瑶鼻,菱角般美好的唇瓣,还有那偶尔一回首间颈侧几缕柔顺的青丝。但现在,沈云只有无尽的惆怅和无奈充斥心底。
“你说我做的对吗?”沈云有些无神地望着方誊。
方誊居然学会了詹姆斯的动作,无奈地一耸肩:“天知道!”
鄢家的订婚礼因为渤海侯的出现而被搅的一塌糊涂。撒泼侯的名声一下传遍了整个帝都。街头巷尾都在传,渤海侯大闹鄢府,与淄川侯二公子孔慎大打出手,将孔慎揍得鼻青脸肿,还顺带打了鄢准,最后甚至扬言,如果娶不到鄢如月,就拆了鄢府
诸如此类的谣言在帝都不胫而走。平民百姓总是喜欢这种风雪月之事的。那些处在深闺里的少女们,既对沈云那种为了爱人义无反顾的劲头而感叹,同时也为沈云目无长者、肆无忌惮的性格感到鄙夷。
“如此霸道的人,根本不配娶得帝大第一美女!”
“他自恃继承爵位,已经是大汉渤海侯而仗势欺人。”
“鄢府绝对不会将女儿嫁给他的!”
帝大里这种评论也不一而足。
沈云第二天和方誊回到学校时就听见了这些内容,不过他们却毫不在意。
这些只是谣传罢了,真实情况如何根本就是谣言传播者应该知道的。不过沈云更担心到底是谁在传播这些谣言。
当然,有了这些谣言,淄川侯家对鄢府的订婚礼也不得不无限期延后。这对沈云来说,未必不是一个好消息。只是苦了鄢如月,她现在被禁足,根本不可能来学校上学。祭酒种道已经亲自批准了她的请假。
寒假马上到了,与暑假比起来,寒假的假期显然是很短的。大年三十前七天开始,延至正月十五结束。前后只有不足一个月的时间。
与我们现代人认为过年就要一家团聚不同。早在汉朝之前,华夏民族最重视的其实是中秋和冬至。冬至才被视为一年之尾。
年,是远古时期的一只恶兽。过年,只是敲锣打鼓,热闹一番,赶走“年兽”。所以只要热闹,在哪里都是可以过的。
汉元千年的第一个年即将到来之际,整个帝都已经被白雪覆盖。放眼望去,银装素裹的景象竟是不逊色于任何一处北地风光。
天气非常寒冷,在这样的天气里,草场都结了冰溜子,骑术课是无法上了。于是之前骑术课的课时全部归入剑道课中。
这天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寒假前的最后一天。沈云和方誊上午上完论语,从宽大如宫殿的课堂中走出来,沿着回廊准备回宿舍换衣,准备上下午的剑道课时,王戎却忽然横亘在他们面前。
厚厚的毛麾裹在他健壮的身躯上,天蓝色校服包在里面,头上的貂绒礼冠将王戎衬托的非常英武。
“沈云,我有话跟你说!”王戎的声音一如往昔,嗡嗡作响,在寒冬的空气里传播出去很远。
周围的学子纷纷避开,绕道而行,不过步履都放慢了,他们都竖起耳朵倾听。
王戎喜欢周惠,这在帝大早就不是什么新闻。而沈云与周惠交恶,这也早就成了帝大人尽皆知的事。所以他们都很关心王戎到底会跟沈云说什么。
沈云穿着孝服,外面披着黑色的绒毛披肩,脖子上围着一条貂皮围巾。按照帝国礼制,沈云这身孝服必须穿够三年,是为守孝。
他抬头望了王戎一眼,道:“什么事?”
王戎的眼神里带着愤怒,方誊没有走开,垂下的手背轻轻触碰了沈云一下。
沈云当然明白方誊是让自己多加戒备的意思。但沈云却没有任何担心。
虽然王戎给人一种鲁莽冲动的莽夫形象,可沈云却不认为他会这么不智在这里动手………私自斗殴可是违法的,王戎不是这种没有头脑的人。
更何况,若是王戎要动手,早就来找沈云了,根本不需要等到今天。
果然,王戎瞪着沈云的愤怒眼神转了开去,眼角有些抽搐,看得出来他在极力忍耐什么。
“算了,这是给你的!”王戎将一封信拍在沈云怀里,差点把他拍的一个趔趄,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
沈云看了看手里没有署名的信封,疑惑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一句话:“今夜戌时,飘渺居。”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就这么一句话。
沈云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是谁约他?
方誊探过头来,看见信上的字不禁道:“飘渺居?那可是帝都十大青楼之一,谁约你?”
沈云摇了摇头。
秦淮风雪绕天飞,天河月无尽明。
大汉帝都的风雪月之地都集中在运河两岸。飘渺居、秦楼、淮水阁、拂柳阁、阁、婉楼、思水居、忆莲坊、绮梦楼是运河两岸最著名的青楼。
由于秦楼和淮水阁的时间最长,在帝都建成那一天就存在了,而且也最为著名,所以这段运河又被称为秦淮河。
秦淮河畔说相思,若是故人不须归。
飘渺居在十大青楼中数第一还是这几年的事。飘渺居占据着秦淮河畔十几亩的好地。这里没有如秦楼般那么显眼的楼阁式建筑,也没有淮水阁般富有江南风味的吴侬软语。名之为名,完全是因为飘渺居的内部布局让人感觉飘渺非常,宛如神秘之境。
五步一回、十步一柳,廊道挂彩、丝绦垂帘。温婉侍女穿行期间,如入飘渺仙境。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让飘渺居成为大汉第一的青楼。更重要的是,飘渺居有一个超越时代的表演舞台,就在曲径回折、廊道幽深的水榭阁台之中。每天晚上,这个由红粉轻纱遮盖的水榭阁台之中会有靡靡丝竹响起,身着轻纱,曼妙玲珑的女人在上面随音而舞,*在轻纱之后若隐若现,谓之艳舞!
在现代,艳舞不足为奇。但在这个时代,当众跳这种舞蹈的却少之又少。飘渺居正是以这个为噱头,让它一跃成为大汉第一青楼。
所谓青楼,其实并不是如现代人所想的那般,一定是苟且之地。青楼最初只是形容高门大户的名词,后来才逐渐变成妓院的代名词。而在这个时代,青楼更是与妓院无关。
青楼女子主要分为以色娱人和以技娱人两种。也就是所谓卖身与卖艺的区别。在这种地方,以色娱人的被称为采女,又叫优伶,而以技娱人的则被称为名伶或者佳人。
富家公子和文人墨客来青楼,并非完全都为了满足肉欲,更多的只是宴客和遣兴。青楼女子也大都经过调教,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有所涉猎,有些青楼女子更兼骑射剑舞无一不精。
跟所有青楼一样,飘渺居中也有以色娱人的优伶和以技娱人的名伶,而相对来说,名伶的数量更多一些,以色娱人的优伶大都是二十五六开外,已经“迟暮黄”的女人。
当然,如果两情相愿,你又愿意付缠头之资的话,佳人与会,共赴巫山,在锦裘罗帐之中一夕缠绵,做一段露水姻缘也不是不可以。
是以,在青楼中出入的人非常复杂。有底层的贩夫走卒,也有上位的达官贵人,居中的仕林学子更是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
沈云和方誊来到这里时,是夜里酉时。
正是月当时,红袖又添香。
飘渺居大门前的两只红灯已经高高挂起,两个青衣小厮站在门口,微笑着对出入的客人打着招呼。
这个场景让原本以为会有一大堆莺莺燕燕站在门口招手娇呼的沈云大失所望。后来他才知道,那种一大堆涂脂抹粉的女人站在门口揽客的地方并不是没有,但那已经不能叫青楼,而叫勾栏或者瓦舍,是名副其实的妓院,卖肉所在。
刚刚踏到门口,沈云还有些畏怯,毕竟他可不是之前的沈云,穿越之前他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所以有些畏怯不足为奇。
让沈云吃惊的是,方誊反而比他更为潇洒,走到门口,小厮微笑地唱个肥喏:“沈公子、方公子到!”然后方誊便潇洒地撩起袍角,迈步而进。
反而是沈云,有些尴尬地朝两位小厮笑了笑,这才跟了进去。心里不由奇怪,他们怎么认识我们,还知道我们姓什么?
后来方誊告诉他,这些站在门口的小厮堂倌可不是谁都能当的。青楼本就是烟之地,人来人往,无比复杂。门童小厮需要记住每一个客人的脸,进门时唱个肥喏,这样不但里面的人能够知道客人姓什么,加以招待,还让客人感觉贴心。这可是需要很高的记忆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