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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神的游戏-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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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半个小时后——

    “没想到你们的食物已经紧缺到这种程度了。”薛渊看着郝思嘉和她两个妹妹狼吞虎咽地吃着罐头午餐肉的样子,觉得自己的右眼皮直跳——他带来的罐头被这三个看上去娇娇弱弱的瘦弱女孩给消灭了一大半。

    “唔,自从北佬打下了亚特兰大城,我们就再也没得到过新的的物资。”苏艾伦口齿不清地说着。

    “他们还洗劫了我们的庄园!”卡丽恩恨恨地说着,然后吞下了一大块午餐肉。“真是太好吃了!”

    薛渊冷汗。

    郝思嘉不愧是女主角,她的吃香要文雅不少,在消灭了8个午餐肉罐头后,她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非常感谢您的款待。”

    薛渊再度冷汗,哪有客人款待主人的,这剧情女主角也算无耻出了新高度。

    “冒昧地问一句,凭思嘉小姐的能力,为何不转投北军呢?虽然他们打着消灭女巫和女巫同党的旗号,但是我相信北方的大人物不会反对拥有一位女巫的友谊的。”

    “这不可能。”郝思嘉斩钉截铁地说道,“女巫不会离开自己的土地。”

    这是真话,郝思嘉热爱着塔拉庄园她每次疲乏地从田野里回来,看见那幢建筑得并不怎么整齐的白房子时,总要感到满怀激情和归家的欢乐。她每次站在窗口望着那翠绿的牧尝红红的田地和高大稠密的沼泽林地时,总是充满着新鲜的美感。她爇爱这个有着蜿婉的红土丘陵的地方,爇爱这片美丽的的包寒有血红、深红、朱红各种红色而又奇迹般地生长丛丛灌木的土地。这种感情已成她生命中一个永不变更的部分。世界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的土地了。

    “土地是唯一持久的东西而对于任何一个女巫来说,她所赖以生活的土地就是她的母亲它是唯一值得女巫为之工作、战斗和牺牲的东西。它是女巫的力量源泉!“

第十一章 不祥的预感() 
“你的力量来自于土地?”薛渊好奇地扬起眉毛,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女巫的力量来自于土地这种说法,按照他看过的小说电影电视剧以及玩过的无数rpg游戏中的普遍设定,女巫的力量来源应该是血脉、禁忌知识和神秘啊!

    “当然,要不然你以为之前旧大陆上的人类和女巫的战争是因何而起的?而现在北方佬为什么又要跟南方开战?”郝思嘉用手帕擦了擦自己有些油腻的嘴唇,“你以为他们是为了金钱而战么?不,这不准确。他们是犁沟整齐的广袤耕地而战,为放养牲口的碧绿牧场而战,为缓缓蜿蜒的黄色河流而战,为木兰树中荫凉的白色房子而战。只有这些东西才值得他们去拚死争夺,去争夺那些属于他们和他们子孙的土地,那些为他们的子子孙孙生产棉花的土地。我,也不例外。”

    “拥有超凡力量也不能免俗么?这倒是有些新鲜。”薛渊说。“我以为拥有了超凡力量的人,会更清心寡欲一些呢?”

    “我现在倒真有些相信你是什么都不知道,是个外界误打误撞来的外大陆旅人了。”郝思嘉瞪大了双眼。

    “怎么说?”

    “旧大陆和新大陆中掌握超凡力量的存在,其力量来源都跟脚下的土地脱不开干系。不论他们是女巫、骑士、吸血鬼、牧师还是学者,谁也离不开土地。而女巫作为历史最悠久的超凡存在,对于土地的渴求更是远超其他。对于女巫而言,没有比土地更重要的了。”

    郝思嘉说着,举起了自己的食指说道:“比如在500多年前,就有一位大女巫,恼火那些不断开荒侵蚀她领地的人类,制造了黑死病,在四年间让旧大陆的人口少了2500多万,那段时间算是女巫最后的辉煌时期吧。”

    “听起来真是疯狂,她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郝思嘉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很不淑女地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在女巫看来,人类跟老鼠差不多,一样的繁衍力惊人,一样的非常讨厌。人类在地面上盖起一座座肮脏的巢穴在里面苟且,侵犯着女巫从野兽中夺取来的土地,你说她有什么理由不这么做呢?”

    “好吧,从女巫的角度来看,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对。不过然后呢?人类扳回一局?”薛渊对于这个世界的历史走向很好奇。

    “光凭人类,当然不可能击败大女巫克洛伊。人类中也有拥有超凡力量的存在,他们从土地中获取力量的方式跟女巫有所不同,他们需要大量的普通人类帮助他们开荒生产,攫取大地的力量。他们组织了一支阵容强大的骑士团去讨伐大女巫克洛伊,以几近团灭的代价封印了她。”

    “他们虽然封印了大女巫克洛伊,但是对于大女巫克洛伊的研究成果可是很好地利用了一下——黑死病,天花,伤害,麻疹,流感和鼠疫。他们靠着这些宝贝征服了两个新大陆呢”

    “所以,你们女巫输了?”

    “我们是输了,但是改变战局的可不是那些自命正义,满肚子男盗女娼的骑士和牧师。人类在漫长的斗争中得到了不少女巫的实验笔记,因此产生了名为学者的职业。火和铁让他们在女巫最强势的那段时间艰难存活了下来,而炸药和蒸汽则让他们扭转局面,翻身当了主人。”

    郝思嘉叹了口气,“若非如此,女巫们又何必远渡重洋逃到新大陆呢?甚至不惜改变过去的做法,像我一样成为庄园主,跟人类一起发展种植业呢?”

    场面突然安静下来,薛渊意识到可能自己的话题太沉重了一些。为了打破这种僵局,他不得不选择一些更为轻松些的话题。

    “我刚才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个黑奴为什么偷袭我?明明你已经叫他停手了。”薛渊问道。

    “我又不是那个蠢笨的黑奴,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想的。”郝思嘉不屑地摆了摆手,“不过我知道那家伙早就有不轨之心了,毕竟北方佬开出的悬赏着实诱人不是么?一个女巫一万美金,不论死活,不论大小。”

    郝思嘉嗤笑起来,双手各敲了一下两个仍在狂吃罐头的妹妹一下,“不知内幕的黑奴都跑了,胆小的嬷嬷和迪尔茜留下来是因为她们无处可去,而波克这个身体强壮的黑奴之所以留下来,还不是因为他知道我和这两个傻瓜妹妹都是女巫?这可意味着三万美金呢。要不然以他的身材,在北方佬的军队里没准能当个小军官呢。”

    “唔!”两个小姑娘委屈地捂住了自己的头,但是在姐姐的yin威之下却不敢反抗。

    “北方佬士兵来的时候他不告发,是因为他太贪婪想独吞三万美金。但看到突然冒出你这么一个实力强悍的家伙,无论你是选择跟我作对还是化敌为友,对想拿三万美金悬赏的波克都是一个巨大打击,恼羞成怒之下偷袭你也很正常。”

    “另外,别问我他为什么有自信袭击你一个超凡存在,黑奴要是这里,”郝思嘉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达到正常人水准的话,何必当人奴隶呢?也许是他觉得煮熟的鸭子飞了,那三万美金已经跟他永远无缘了,他就突然丧失理智袭击了你,最后不幸身亡这样你能理解么?”

    “很合理的解释。”薛渊说,“不过我还想问一个问题。”

    “问吧。”郝思嘉说,“看在你带来的这些肉罐头的份上。”

    “你明明知道那黑奴不怀好意,为什么留着他?别说你杀不了他。”

    郝思嘉用看弱智的表情看着薛渊。“杀了他?拜托,在你来之前,塔拉庄园只剩他一个男性了。把他杀了,谁去把藏在沼泽地的老母猪给赶出来?谁去收割那些快要成熟的玉米和棉花?谁去修理被北方佬弄坏的家具?你不会想让几个女人自己做这种粗笨的体力活吧!”

    薛渊眨了眨眼睛,突然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第十二章 终于触发的主线任务() 
“北方佬来的那天,我让波克把老母猪和一窝猪崽赶到了沼泽地里,但那头老母猪已经活了十年了,它非常聪明。现在已经不知道它带着它的崽子们跑哪儿了,波克那家伙之前已经找了两天了还是没找到,你等会就去把它们找回来。”

    “嘿,思嘉小姐,我可不是卖身的奴隶!”薛渊很不满说道,他现在已经换上了一套对他来说有些别扭的黑色制服。“我们可是说好了”

    “我们确实说好了,我以教授你知识为代价,换取你为塔拉庄园服务。”郝思嘉笑眯眯地说道,“你见过哪个奴隶能穿这么好的衣服么?这可是我母亲留下来的,来自于弗朗斯王国的贵族管家制服。那些旧大陆培养出的优秀管家可不会来新大陆受苦,所以这衣服已经有几十年没人穿了。我看你的身材正好可以穿上这件制服,特意从衣柜里给你拿出来的呢。”

    “蛤?难怪闻起来有种腐朽的霉菌味道。”薛渊不满地说道,“你居然给我穿这种衣服?”

    “塔拉庄园可没有男人的衣服。当然了,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去黑奴的住宿区找找看他们有没有什么遗漏下来的布条。我还心疼这套管家制服穿在你身上会不会被弄坏呢。”

    “那我穿自己的衣服不行么?”

    “当然不行!”郝思嘉斩钉截铁地说,“你是外大陆的人,穿着奇装异服走出去只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你得记住,你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开化的土著人,被我雇佣为管家,如果碰到北方佬的小队问你话的话你就这么回答,别惹麻烦。我知道对你来说杀死几个北军士兵很轻松,但是如果失踪的士兵太多,北方佬会组织大规模的清查活动的!现在在这附近‘失踪’的北军士兵已经够多了。”

    郝思嘉绝口不提她干掉一支北军小队的事情。

    “但是有管家去沼泽地找老母猪和猪崽的道理么?”

    “听着,你必须把母猪和猪崽带回来——要不然就从这里滚开,我们的协议就此作废!”郝思嘉有些生气,她从小到大还没碰见有人敢跟她这么顶撞。

    “但我总得知道为什么吧?老母猪和它的小崽很重要么?我已经带来了不少食物”

    “你带来的那些食物根本不够,罗纳德先生。”郝思嘉说,“北方佬们在玉米地里放马,还把马没有吃掉或糟蹋掉的玉米通通带走了。他们把炮车和运货车开过棉花田,把棉花全毁了,只剩下小河滩上那边很少几英亩,那是他们没有注意的,最多能收三包左右就不错了,这些棉花用来交税金都不够——当然,眼下联邦政府恐怕还没空跟我们征税,但是一旦等他们腾出手来,派来税吏征税而届时塔拉庄园拿不出来的话,这块土地都会被收归联邦所有!所以现在任何有用的物资都很宝贵。我们有一个难熬地冬天要过呢,所以那头老母猪和猪崽们现在非常重要,请你务必把它们找到。”

    还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薛渊露出了然之色,在国家机器面前,现如今的女巫并不比普通人强上多少。

    “如果你能多教授一些有关魔法的知识的话”薛渊慢吞吞地说道。

    “没有问题。”郝思嘉说,“只要你能在日落之前找到老母猪和猪崽,我绝对尽我所能,对你倾囊相授。不过你得小心一点,那头老母猪的脾气可有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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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渊为什么会留下来给郝思嘉抓母猪,不,是当管家呢?

    自然不是因为他好心,也不是他想讨好所谓的“剧情女主角”,如果有的选的话,他宁愿离开这里跑到一个更为安全的地方——他对蚊虫肆虐的沼泽地区可没好感。

    事实上,在他跟郝思嘉交谈时,当郝思嘉说到“土地是女巫的力量来源”的时候,自进入任务世界以来一直无声无息的任务辅助仪器突然给出任务提示:

    任务要求检定通过:斯嘉丽奥哈拉对你的好感度达10点,塔拉庄园对您的立场为友善。

    触发主线任务a1:见义勇为

    黑奴的逃亡和北军的掠劫让塔拉庄园陷入困境,庄园外那些蠢蠢欲动的流浪者、下流的黑人、贪婪的北军士兵时刻威胁着塔拉庄园的安全,你需要帮助塔拉庄园的主人斯嘉丽奥哈拉度过难关。(注:倘若放弃任务,斯嘉丽奥哈拉对你的好感度将大幅度降低,a系列主线任务将无法接取。)

    如此一来薛渊自然是不接也得接了,没想到主物质位面世界居然如此不同,接取主线任务都要满足条件后才能触发。虽说有a系列主线任务,肯定也有b系列,c系列,但薛渊可不想别出心裁了。

    “如果这世界跟飘差别不大的话,帮助塔拉庄园度过难关应该不难。”薛渊盘算着,但是狡猾地他接下任务后,还是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居然硬生生地说服郝思嘉答应教授他女巫的魔法知识,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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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猪脾气不好?她脾气再不好,还能飞不成?”薛渊这般想着,随口就答应了下来,在他想来,在沼泽中找到老母猪和它的小崽们的难度并不算很大。之前那个黑人之所以找不到,恐怕是犯懒磨洋工了。

作品相关:西尔弗先生(上)() 
霍格沃茨也无非是这样,英吉利国的玫瑰烂漫的时间,望去确实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这里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清国留学生会馆的门房里有几本膜法书买,有时还值得去一转;倘在上午,里面的几间洋房里倒也还可以坐坐的。但到傍晚,有一间的地板便常不免要咚咚咚地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学渣得罪了蛤利教授,中了塔朗泰拉舞咒,解不了便要跳一整晚。”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我就往霍格莫德的尖叫棚屋去。从霍格沃茨出发,不久便能见到一块木牌,写道:尖叫棚屋。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猪头酒吧了,这是1612年妖精造反俱乐部的司令部。猪头酒吧是一个破旧的酒吧,并不大;冬天冷得利害;还没有清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羊城的柳树皮运往长安,便用红头绳系住树皮,纹上几条蛇纹,倒挂在膜法物品店头,尊为“非洲树蛇皮”;我到霍格沃茨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家养小精灵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海格小屋旁边一个旧马棚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姓格兰杰的女先生却以为这原是养马的马棚,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并无关系,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城堡,住在格兰芬多学院的公共休息室里。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膜药学是两个教授分任的。最初是初级膜药学。其时进来的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有着一头银色的头发,没有胡须,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挟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

    “我就是叫作杰克西尔弗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他接着便讲述膜药学在英吉利发达的历史,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从最初到现今关于这一门学问的著作。起初有几本是线装的;还有翻刻清国译本的,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的膜药学,并不比清国早。

    那坐在后面发笑的是上学年不及格的留级学生,在校已经一年,掌故颇为熟悉的了。他们便给新生讲演每个教授的历史。这西尔弗先生来历不凡,但是无甚脾气,对待清国留学生也颇为客气,故在他课上,清国留学生也敢放肆笑上几句。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瓶瓶罐罐中间,——

    他其时正在研究着一株特殊的膜药,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

    可惜我那时太不用功,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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