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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米亚已经完全止住了眼泪,眼睛在残余泪光里闪动着,渐渐地亮了一点儿,却还带着狐疑:“如果真的是像你说的那样,的确是一个天大人情的话,那当然是人情宝贵。她如果愿意帮我,‘污染’那老头儿的潜力值,一个也保不住,全都是我的。但要是你又骗了我再说,我这半年来一点她的消息也没听说过,你怎么知道她一定在星空里?”
林三酒沉吟半晌,不知道该不该将实情告诉她。最终她还是不放心大巫女,只斟酌着告诉了她一点点:“她和我的朋友在一起,所以我知道她的近况。你放心就是,只要你找到了她,把我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她,她一定感激你。”
见波西米亚仍然犹豫着,她又加了一点砝码:“你我都在神之爱里,只要你同意办这件事,我一定拼尽全力,保护你的身体周全。”
“那倒不必。”波西米亚虽然仍板着脸,但刚才的怒气已经渐渐消失了。她此时没有了附着条件,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认了,一条是把那老头儿揪出来。然而就算她马上找出了那个老头,也没有能力击败他了,搞不好自己反而会成为砧板上的一块肉。现在忽然多了第三条路,尽管看上去路途漫长,她也不得不试试。
她以前能力强的时候,无拘无束,脾气又大,四处惹是生非,结果临到出事了,也没有几个朋友照应——波西米亚想到这儿,忽然看了林三酒一眼,没来由地说道:“你朋友倒是不少。”
林三酒摸不着头脑,只应了声“是啊”。
左思右想、又朝林三酒旁侧敲击了好一会儿,波西米亚总算是把这件事应了下来。只是即使与对方达成了暂时的盟友状态,她也还是不放心,一抹鼻子站起身:“我跟你一起退出去正好我也得换一个地方藏身。”
林三酒自然乐得她把自己带出去。
二人退出了星空、从神之爱原处再一次现身的时候,夜晚早就结束了,换上了第二天白白的天光。头上依旧是翻滚着的浓雾,见不到蓝天或太阳,但光芒仍旧透了下来,化作高温灼烤着沙漠,令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干干烫烫的咸气。
她们运气不错,目光所及之处,暂时没有神迹。林三酒生怕波西米亚记不住,还特地把该解释的情况,略为隐晦地写在了一张纸条上,递给了她。
波西米亚接过纸条扫了一眼,提不起兴致来的样子:“事先告诉你,假如我的问题忽然在半途上解决了,我才不去冒险找什么大巫女。那个人脾气捉摸不定的,不保险。”
林三酒叹了口气:“知道了,总比不去找的强。”
“那你先走——我不能让你知道我的藏身之处。”
“我又不会害你。”
“我怎么知道!”
林三酒犟不过她,干脆提步就朝她与礼包失散的方向走去。没想到她刚走了两步,忽然从身后传来了一声“哎”。
“又干什么?”林三酒转过头,太阳穴都在痛。
波西米亚却瞧着似乎有些局促的样子,支支吾吾了几次,才终于说道:“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我再告诉你一个消息。我是从一个叫做‘蹦蹦跳跳小芝麻’的人那里得知你的行踪的,我当初跟那人说好了,一旦发现的确是你,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作为我给她的回报。”
林三酒浮起了一点儿不详的预感。
“我把你带进星空里去,不是发现你在游戏场里吗?”波西米亚好像也有些不大好意思:“我在进去之前,就履行了我与她的约定,把这个消息发回给了她。所以,她知道你在神之爱了”
顿了顿,波西米亚没有看她,只是轻声说道:“虽然她没有直接说,但我听她的意思,好像打算一旦到了传送日,就要马上过来总之,你、你自己小心一点吧。”(。)
538 雾都伦敦()
在沙漠上走了整整一日后,林三酒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了一件事。
她迷路了。
这个念头才刚一从心里浮起来,她顿时觉得自己一阵发软,脚下没有了再走的力气,“咕咚”一下坐在了地上。透过裤子布料,她的皮肤能清晰地感受到被灼烤过的黄沙,一开始热热的很熨帖,渐渐就变成了烫。
喘匀了气,喝了一口手里的矿泉水,林三酒又一次抬头举目四望——尽管这个动作,她在过去一天里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
两天以前,她与波西米亚一起从山林中逃出来,逃没有多久,就来到了这片沙漠上。那么按理来说,山林应该离得不远,至少在她目光的尽头、沙漠的地平线上,应该隐隐约约地有一些山的影子才对。
然而神之爱的地形,简直一点道理都不讲。
她朝记忆中,自己与礼包失散的方向走了半天,目光所及之处,依旧仅有黄沙弥漫,没有一点山林的踪影——其实就算她下一脚忽然踏进了海里,恐怕林三酒此时也不会吃惊了。
不幸中的万幸是,虽然没有找到季山青,却也没有看见半点神迹。
沙漠上除了黄沙一无所有,没有了养活肉人、雕刻神像的基础,自然也不会有神。礼包那么聪明,说不定会发现这一点,也进入沙漠藏身?
林三酒在心里思虑一会儿,觉得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原地休息了一会儿,她觉得自己又积攒起了一些力气,便再次站起身来,随便拣了一个方向前行。
空气中弥漫的沙尘仿佛吸走了人体中的所有水分,即使她一瓶接一瓶的喝水,也扑不灭喉咙里令人干干痒痒的烟。皮肤被沙砾刮蹭,被汗水浸泡,难受得好像沉了几十斤,走的时间越长,越让人恨不得能从这一身皮囊里挣脱出去才轻松。
走走停停了一个下午,正当林三酒又疲又倦,精神不济的时候,她正好翻过了一个沙丘——此刻日头西斜,头上白雾再度灰暗了下去;借着傍晚暧昧不清的天光,她一抬眼,顿时微微吃了一惊。
沙丘下方,此时正立着一片白漆砖房。
砖房平平扁扁,漆色崭新,连一个被风沙侵蚀的斑点都没有。它由几个房间连在一起,看上去不太像是民宅——事实上,它没有任何建筑风格可言,就算说它是公共厕所,好像也不算过分。
目光落在砖房上,林三酒没有动地方,只是蹲了下去,远远望着砖房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沙漠里,怎么会有砖房?
不用走近,也不用多看,只是扫一眼,她就猜到了:这一定是一个副本。
“现在可没工夫进副本,”林三酒想了想,拍了拍身上的沙土站起身——她此时离那栋砖房还有大概百来米的距离,想不进副本,应该只要绕开它走就行了。
没想到她刚一起身,还没迈出脚去,只听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招呼:“噢,你是过路的吗?”
妈的,到底还是被这个副本给“捉住”了——林三酒在心里骂了一句,警惕地转过目光。
一个戴着草帽、看上去干巴巴的老人,不知何时无声无息地站在了门口,此时正伸着头看向她,一只枯瘦的手臂拎着一把蒲扇,一下一下地给自己扇着风。
“姑娘,你也是过路的吗?”或许是见林三酒不答,他又问了一遍。
林三酒没吭声,只是点了点头,脚下却又退了两步。
“进来看看吧,”那老人声音干哑,态度殷切地用扇子指了指房门:“能路过这儿也是有缘,你进来看看吧,保证有意思,门票还不贵。”
她见过的副本不少了,却从没见过这样一个求着人进去的——林三酒疑惑地挑起一边眉毛:“这这是什么地方?”
那个老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破落景点里的导游,闻言叹了口气说道:“这栋房子里头,是一个‘著名连环杀人案体验游戏’,我跟你保证,真很好玩的!唉,这地方好久也没有一个人经过,要凑齐几个客人开一次游览,太难了。”
是啊,进化者要么被神给逮走了,要么被杀了,想来不会有进副本的机会——林三酒冲他摇了摇头,迈步就走。
“诶诶,这个游戏特别有意思,既不危险,门票也不贵!”那老人忙扑出来几步,在离砖房几米远的地方停下脚,再也走不远了——副本生物,大概都是不能离副本太远的。
“你就当可怜我一次吧,今天好不容易才来了三个客人,现在只差一个,就可以开始游览了。你不来,他们也都要散了”
“来了三个客人?”林三酒顿时一怔,停下了脚。“都是什么样的客人?”
见她没继续走,老人双眼顿时一亮,语气都热络了几分:“前头几位都是男客人,年纪都不大,二三十岁的样子。其中有两个是结伴来的,另一个看起来比他们还年轻,长得斯斯文文”
林三酒心脏砰砰一跳,忍不住朝砖石房扫了一眼,仿佛这样就能穿透墙壁,看清楚里头的人是不是季山青。礼包的模样温润,说他是男是女的人都有,这个老人认错了也有可能
想了一会儿,她到底还是叹了口气,走下了沙丘。
就算明知道希望不会太大,她还是不能不进去看看。
“既然这样,我就进去瞧瞧。”为了以防万一,林三酒已经把战斗物品捏在了手里,“你刚才说,还要收门票?”
“对的,”老人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连连笑道:“但是不贵,一点都不贵!几乎不花费什么。”
砖房看起来平淡无奇,甚至称得上无聊。林三酒站在它的玻璃大门门口,满腹狐疑地问道:“不贵是指什么?”
“只要您给我一件白色的东西就行了。”
这倒是有趣——林三酒从卡片库中拿出来了一条白毛巾,正好这玩意她要多少有多少:“这个行吗?”
“行,行!”老人接过毛巾,当先一步为她推开了玻璃大门,将林三酒迎了进去;里头没有开灯,只有一团阴阴凉凉的幽暗,隐约能看清这是一个与外头一样,乏善可陈的厅。
厅的面积不大,墙上挂着一张又一张的海报,看不清楚内容。在指示灯微弱的绿色光芒中,一扇写着“入口”的门,正沉默地立在大厅另一头。
“不是说还有三个人吗?”
“是的,您从这个入口进去以后,就能看见另外三位游客了。”老人的语速忽然流畅起来,似乎是不知道已经把接下来的这段介绍说过多少遍了:“这一个杀人案体验游戏,安全性是很高的,背景全部来源于世界上真实发生过的杀人案件。您进去了以后,会与其他几位游客一起,随机分配到杀人案中的角色。当然,您是绝对不会被分配到凶手一角的——毕竟还等着您去抓凶手呢。”
林三酒一边听他说,一边已经来到了写着“入口”的门前。她停下脚步问道:“必须要抓到凶手,才能结束游戏吗?”
“不不,那万一抓不着的话,这游戏可不就没完了吗?”老人珍重地抱着手里的白毛巾,笑道:“其实这只是一个体验游戏,您想在里头干什么都行——保护受害者啦,抓凶手啦,游览观景儿啦,甚至吃吃喝喝都行,看您喜欢。”
“那要怎么才能结束游戏?”
“等那一位凶手被抓了,或者沉寂下来再不犯案的时候,游戏就自然结束了。游戏里的事件进程,与历史是相符的。就算您几位没能抓住凶手,也不影响。”
一边说,老人一边为林三酒推开了门。
“你还没告诉我,是什么杀人案——”
林三酒还有不少话想问清楚了再进去,因此用一只手抵住了门;却没想到门一开,里头一阵凉风迎面吹了上来,如同一条力道极大的绳索一般,拦腰就将她卷了进去——以她的力量,她竟然没有丝毫抵抗之力,一个趔趄就撞进了门后的昏暗空气里。
隐隐约约地,从她身后传来了一声门被关上时的“咚”——林三酒忙稳住了脚,四下一望,不由愣住了。
细细的雨丝弥漫在天地间,将这个深蓝色的清晨涂抹成了一片朦胧。石板马路上不大平整,积着一汪汪浅浅的水光,水光下沉着泥和灰。即使湿湿冷冷,空气里仍旧充斥着一股淡淡的硫磺气味;透过浓浓的烟雾,被欧式建筑物隔出来的狭窄走道上,好一会儿才能隐约看见一架马车,远远地经过。
只听身边不远处的积水哗啦一声,从一旁走近来了三个人影,在她的身边站住了。林三酒猛地转过头去,然而紧接着就被失望所笼罩住了。
这三个游客里,没有季山青。
“这这是哪里?”一个身材又高又长的男人,有些茫然地转着目光;在他身边,是一个看上去跟他很有几分相像、但却矮了一头,也年轻了几岁的版本——二人都生着一张如同土豆般不规则的脸,看起来应该是兄弟。
“这里是19世纪的英国伦敦。”
另一个年轻人在他们身边,轻声说道。仿佛是察觉到了林三酒投过来的目光,这个模样斯文的年轻人立刻不自在地低下了头去,用更细的声音说道:“准确来说,我猜应该是1888年不出意外的话,这里应该是开膛手杰克的故事背景了。”(。)
539 第一日()
随着话音响起,林三酒与另两个兄弟一齐将目光投在了那年轻人的身上。
街边的煤气路灯一盏盏地灭了,那年轻人低垂着头,面目显得越发含糊不清。他个子不高,穿着一件陈旧的牛仔夹克——老式牛仔夹克的双肩又高又宽,空荡荡地挂在他削瘦的身体上。
“你怎么知道,这里就是19世纪的伦敦?”那对土豆兄弟之一发话问道。
这两兄弟都生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瞳仁又大又黑。他们脸型不大规则,但神情却很相似:不管说什么,他们总是圆瞪着一双眼睛,目光直勾勾地看着你,总叫人想挪开目光——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与别人四目相对总是一件不大舒服的事。
林三酒在心中暗自比量了一下,发现那个哥哥也只到她眉毛处——这样一来,她作为唯一的女人,反而成了个子最高的人。
那年轻人的性格似乎很内向,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瑟缩了一下,这才抬起了脸:“因为我对开膛手杰克一向很有兴趣,读过很多关于他的资料,所以一看见就知道了。你们也是刚来的吗?”
他带着一点广东口音,生着一对双眼皮的丹凤眼,看上去清秀文雅,怪不得那个老人的描述会让林三酒产生疑心。
“等了老半天了,”那个哥哥不耐烦地说道,终于将他直直的目光从那年轻人身上挪开了;林三酒能清楚地感觉到,后者明显松了一口气——“现在那个什么杰克,开始杀人了没有啊?怎么抓住他?”
那年轻人忙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好几百年了,也没有人知道开膛手杰克到底是谁。连当初的伦敦警察也无能为力要抓他,并不容易。”
那弟弟吐了一口气,圆睁着眼睛看了一圈,自言自语地道:“真是个古怪的地方。”
“不止是古怪,”林三酒忽然插了一句话,几个人同时朝她望了过去。
她揉着太阳穴叹息道:“恐怕这个副本的安全性,也不像守门老人说的那样高。最起码,我想我们的进化能力、特殊物品应该都用不了了。”
说话的时候,她已经悄悄将战斗物品滑进了裤子口袋里——它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陶泥。林三酒原本是打算将它卡片化收起来的,但是现在连扁平世界也哑了、不再回应了。
另外几人一愣,互相看了一眼,却没有人出声。
——这些人萍水相逢,彼此几乎没有什么信任,不肯出声说一句“我的能力真的失效了”,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几人商量了几句,决定顺着这条街先走一走,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他们被分配的角色,也都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无非是生活在伦敦东区这一片贫民窟里的一员罢了——没走上一会儿,那对兄弟就先被“认”了出来:原来他们俩是附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认出他们的,是一个摇摇晃晃、喝得半醉的东欧移民,还一个劲儿地问“是不是现在要去开门营业了”。
清晨还带着淡蓝的天光,在雨幕和白雾中更昏暗了。虽然那年轻人读了不少关于开膛手杰克的资料,但显然也是头一次来到伦敦;走了好几圈之后,一行人才找到了东区著名的白教堂——据说死于开膛手杰克的第一名受害人,一个被刺了三十九刀的中年妓女,就是在这附近被发现的。
连绵阴雨中,这条小巷显得更加幽暗了。19世纪的伦敦空气中,永远弥漫着刺鼻的、硫磺一样的烟味,连雨丝也冲洗不掉眼前深深浅浅的雾霾。在这条朦胧得仿佛不真实的小巷里,几个人沉默地、没有目的地朝前走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