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话音未落,一道充满着魔法波动的靛光从扳指中射出,直接命中了中央的法阵。
六芒星仿佛应声受到召唤,顿时红光大起。光芒霎时充满了殿堂。
下一秒,它将一切同化。巨大的能量汹涌着奔腾而出。
它撕裂了殿堂、崩坏了灯柱、搅碎了湛蓝色的光辉。
唯一剩下的,是那挥之不去的鲜红。
鲜红慢慢侵蚀着我的神经,
一寸一寸撕裂着我的肉体。
钻心的疼痛一波一波袭来,
最后的最后。
一切归于一片虚无
……
我挣扎着睁开双眼,猛然从“chuang”上弹了起来。它又来了!这次不会再放跑你了!我两只手紧抱住头努力尝试着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一切。细节!我要细节!
任汗水像下雨一般淌下去,却什么也想不出。
留给我的只有一片漆黑、寂静,还有屋外放哨卫兵低沉的咒骂。
哦上帝,又是这个怪梦。从我记事起它就一直纠缠着我,可是每当我醒来就会忘的一干二净。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真该死!
或许它是我失忆的线索?
我疲惫的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
算了吧,理清记忆的头绪对我这种没有未来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自嘲的笑笑。
还是想想眼前该怎么办吧,比如如何处理这一身被汗水寖透的衣服。我可不想唯一的单衣在酷寒中结冰——维吉亚的冬天想想就能让人浑身发抖!我见过太多的同行由于受冻昏过去,却再也没能睁开双眼。
“嘿,小子,高洁之士向你表示慰问,噢,出什么事了?让我看看,啊哈~尿床了!要我帮你通知卫兵要块尿布吗?”
又是那只嗡嗡乱叫的苍蝇!仿佛为了印证我过人的判断,一张马脸下一秒猛地出现在我眼前。
哦,老天原谅他吧。
这个冒失鬼叫麽麽茶,是个连笑的时候都一脸哭象的家伙。值得一提的是他拥有一个和名字一样搞笑的职业——倒霉的马贼。
至于他的故事说起来那可就长了。
这个白痴总喜欢给我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什么植物大战僵尸,巫妖王的愤怒,等等等等。
他明知道我听不懂,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满足他那可怜的虚荣心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和他聊天也能长些知识。天天周游大陆的马贼不懂风土人情那就等着被土著人吃了吧。
“在杰尔泊战役中,嘿小鬼,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杰尔泊在哪;我曾经因为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嗯,帮伊阿亚将军打败了敌人。想想看吧,这是多么伟大的功绩,高傲的领主甚至要授予我诺德圣堂武士的荣耀,哈,被吓着了吧!嘿嘿,你猜怎么着,我给拒绝了!唔,瞧你这样子,别着急我慢慢给你说,等你听完了就知道我有多么高尚了!”这个人渣每次都以此开头吹嘘他那不值一提的往事。
“之所以拒绝完全是因为所有荣耀都来自于我高尚的品格!我要保持住这品格直到永远!这点相信你们永远也不会理解,我,伟大的苍鹰之眼,永远也不要当什么贵族,我要和平民战斗在一起!
“帮助他们,让所有人幸福,不管是贵族,平民还是奴隶,哈哈,你猜到了,对,就是那样!我之所以来到你们中间,就是为了体会你们的疾苦!”
“苍鹰之眼——从那以后人们都这么尊称我,多麽响亮的名字,这对我来说绝对是最高的荣耀!以后你们也必须这么叫我,来,为了高尚的博尔茶和苍鹰之眼干杯!”
后来才我知道,他向谁都这么一遍遍的吹嘘,仿佛这故事对我们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可悲的是事实正好相反!
只有我和小月从他不慎透露出的只言片语中获悉,他之所以没有留在军中,是因为偷了将军的提斯科战马。倒霉的他还没来得及享用宝马换来的上万第纳尔就被逮到了,愤怒的元帅打昏了他,等他醒来就出现在了这儿。真是杯具。
说到小月,那可是个喜人的娃儿。我侧过头来看了看,小家伙枕着我的腿睡得正香呢。
他拥有一个十分秀气的面庞,简直就像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怪不得大家给他起了个这么女性化的绰号。
但是千万别小瞧他,那样的下场可是致命的。扮猪吃老虎可是他的拿手好戏!显然勾心斗角的死奴营让他过早成熟了。
我会心的笑了笑,没有小月和麽麽茶的话,我可能早就被同僚劈死了吧,他们是我在竞技场里唯一放心把后背交与的人。也是我一生一世的战友,一切的一切都烙在这,我的心底。
不过现在可不是回忆的场合,麽麽茶这个大嗓门可是会把催命鬼引来的。鬼知道他为啥这么晚了还没睡,反而跑来折腾我。
“闭嘴,你这蠢猪,你想把卫兵引来吗?我可不想给你陪葬!”我警觉的环视了下四周,幸好一屋子人没有一个被我们吵醒。现在这世道,死奴里间谍多着呢。分化制之这四个字可是老爷们最善用的手腕。我特意多看了一眼墙角的纳特,这头猪可是加皮斯最大的走狗。他打鼾着睡得死着呢。
“好吧好吧,我小点声就是了。”这个冒失鬼摊了摊胳膊,然后把嘴凑到我耳旁。
“难道不需要伟大的苍鹰之眼帮你做点什么吗?小子,来瓶葡萄酒压压惊?”
天那我真想把这只苍蝇的嘴撕碎,我可没工夫在这跟他扯皮,先想办法把衣服弄干才是真的,不然只能光着屁股挨鞭子了,那个可恶的加皮斯,万恶的人贩子!
“我可没功夫和你玩过家家什么的破游戏,要喝你自己喝!”
“那好吧,既然你不领情,伟大的苍鹰之眼要独自享用了!”啪的一声过后,一阵酒香飘了过来。
葡萄酒?哦我的天那!竟然让我见到了葡萄酒?
“哪来的?”
没等对方将美酒倒入口中,一只手伸来,一把夺过瓶子,猛灌了几口。哦,老天,是小月,这个捣蛋的家伙竟然在装睡!
“哪来的?”维吉亚的葡萄酒!还是五十年前的!
马脸冲我眨了眨眼,笑了笑。“嘿嘿,坐在你面前的可是伟大的苍鹰之眼!截富济贫是美德呀!”
。。。。。。。
。。。。。。。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脑海中的记忆只开始于加皮斯主教那双令人倒胃口的死鱼眼以及洋葱脸。是的,能想象一个人能长到那种地步吗?除非你亲眼所见!连那头傻鹰在他面前都称得上帅哥。真搞不懂这个明显酒色过度的窝囊废怎么能爬到如此高位。
而我们现在被逼着再一次去见他,貌似只有苍蝇一个人为此高兴,他是为了能找到自尊兴奋?噢,得了吧,没心没肺的他才不在乎,他在乎的是男爵的马——这个家伙因为偷马沦落到这种地步还邪心不改,可悲。
当然如果他能顺手拿到几瓶葡萄酒就更棒了!望着他那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希望他这次真能马到成功,这样我也能从中受益,猥琐的家伙!
日瓦车则的太阳斜射的厉害,基本没什么威力,看来今天会是难熬的一天了。昨天夜里我和博尔茶冲着那湿透的衣服对付了一个通宵,幸亏有那瓶酒撑着,不然天知道会不会被冻死。
我们聊了一晚上,虽然他脑子缺跟弦,但是人还是不错的,不像其他人。死奴营应该是最充满勾心斗角的吧。
嘿嘿,自嘲下,沦落到这种地步,看来我失忆前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胡思乱想着,我们一行人就被押到了大竞技场,没有比这个地方更熟悉的了,这让我热血沸腾,同时也让我的心底万分凄凉。为了生存,我们必须战斗,即使对方是最要好的兄弟。
日瓦车则是维基亚教皇国的陪都,也是继首都日瓦丁之后最繁华的城市了。从其他死奴那听来过这么句恭维的话:一个城市的繁华与否只要看这里奴隶的多寡就能一目了然,而宗教竞技场的规模则是奴隶多寡的完美诠释。照这么看的话这座城市应该是整个大陆最繁华的了吧。不同于其他城市半封闭式的竞技场,这里的全封闭场馆远远望去是那么的壮观,就如同一尊倒卧的石兽,充满了来自远古的苍凉。
而那兽口永远朝向我们,仿佛要将我们吞噬而后快。
直到永久
坐落于日瓦车则的宗教竞技场始建于卡拉迪亚皇朝元年,由教皇黎塞留四世提议建造,用于解决宗教争端以及处决异教徒等事物。帝国转制共和后曾一度被下令关闭。后因德鲁亚教国军入侵再度被启用。
其与其他此类建筑截然不同的封闭式设计,寓意着在此地战死之人死后不得往升天国。
竞技场历经一千三百年后于逐日王庭纪元三年被大帝废令拆除,它曾经是整个卡拉迪亚大陆最著名宏伟的建筑物,同时也是公认最肮脏与邪恶的所在。
这里与普通竞技场的功能一样,专供贵族们享乐,但方式却千差万别。竞技场本是贵族展示其绅士风度与搏击技巧的圣地,当然还能赢得贵族小姐们的青睐与芳心。而宗教竞技场却暗暗的挖掘人们心中的阴暗面,人心在这里不断腐化堕落,生命在这里一文不值。这里有的只是**与金钱,美酒与鲜血。经历了百千年早已失去了最初的价值。
卡拉迪亚共和国分裂后,竞技场由维基亚教廷掌控并立法保障其所有权,使之成为整个大陆最正大光明的堕落圣地。
在这里有一群人专们作为贵族们取乐和教廷牟利的工具。
他们有个特有的名称。
叫做死奴。
宗教竞技场,是个深刻于心底的地方,永远不会被时间抹去,永远!
我现在就站在这里,站在鲜红的广场上。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曾被千年来的鲜血染红,寸草不生。
而广场的粗犷狂野和看台的细腻奢华则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台下每一个生命的离去对台上的贵族老爷来说都意味着一笔巨额赌金的得失。他们红着眼努力保持着绅士风度,而紧攥的双拳却轻易地暴漏了卑鄙的本质。手中的赌金卷被汗水一遍遍浸湿,直到梦想破碎。
很难想象在外面看来粗犷的建筑物,内里却是这么的精致。即使用雕梁画栋这四个字来形容都有些牵强。总的看来,上面的看台就像是一顶教皇冠。那一根根弯曲金柱就是皇冠上的金丝边线。而在皇冠最耀眼的红宝石上,一棵洋葱头正在左右摆动着,尽力掩饰着自己的懦弱与愚蠢。
“卑溅的奴隶们,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你们是我加皮斯红衣主教的私人财产,你们的衣服和粮食都是仁慈的主赐予的,所以你们要心存感激的为我办事!你们…”
我漠然的望着那个洋葱头在主席台上口沫四溅,这个白痴能蠢到“说都不会话”的境界,这一点还是值得敬佩的。显然苍蝇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就这逻辑还发表演说呢”他凑了上来,捏住自己的鼻子努力模仿着“‘因为主赐予你们食物,所以你们要为我办事’我呸……我演讲都比它强,这是什么破主教!”
我的天呀,苍蝇这头蠢猪竟然要和加皮斯比比谁更蠢!现在我开始怀疑他偷马是不是为了回家和自己配种,研究怎么提高后代的智商!
“别说了,那个维吉亚弓箭大师正盯着我们呢!我可不想当那些老爷们的箭靶。”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怎么到场了这么多弓箭大师。这些深居简出的苦行者可不容易见到。一种不详的预感慢慢从心底浮现。
前阵子刚听苍蝇吹嘘过他们:弓箭大师护教团在国内只有不到万人的编制,身披锃亮红甲的他们都是弓箭国手,什么百步穿杨连透十靶之类的那是不在话下。真是这样的话只要那可恶的洋葱一声令下我们不就。。。。。。
想想就浑身冒汗。
“要知道你们这群死奴都是我私人的财产,包括你们的生命你们的思想,卑溅的你们只配吃狗食,只配象狗一样添我的脚!”傲慢的加皮斯还在那里滔滔不绝,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又一语病。
“哈哈笑死我了!他竟然说自己的脚是狗食,我看他是狗屎才对!我比他强多啦~哈哈哈哈”
哎~我心中一叹,摇了摇头。这猪什么时候智商能达到正常。
突然我警觉的感到一道目光从看台上射了下来,扫过众人停留在我和波尔查之间。这是什么人?为何我对他的感觉既亲切又陌生?
下一秒。
我们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就此定格。
我感觉得到,这是历史的瞬间。
即使我们两人相隔百多米,我也能感觉到那双眼眸的清澈孤傲,还有无尽的怜悯。这样的双眼可不该出现在此地……
≡≡≡≡≡≡≡≡≡≡≡≡≡≡≡≡≡≡≡≡≡≡≡≡≡≡≡≡≡≡≡≡≡≡≡≡≡≡≡≡≡≡≡≡≡≡≡≡≡≡≡≡≡≡≡≡≡≡≡≡
第三篇:(画匠)()
第三篇:(画匠)作者:正牌tl
特别说明:本篇短文的作者是我在骑马与砍杀贴吧里面认识的新朋友。他是骑马与砍杀和骑马与砍杀中文站的名人,他写过很多篇关于骑马与砍杀的短文,而且写的特别的好。
≡≡≡≡≡≡≡≡≡≡≡≡≡≡≡≡≡≡≡≡≡≡≡≡≡≡≡≡≡≡≡≡≡≡≡≡≡≡≡≡≡≡≡≡≡≡≡≡≡≡≡≡≡≡≡≡≡≡≡
一
这是莱恩领着克劳斯第一次踏入卡拉德帝国的宏伟宫殿,也是最后一次。
大殿两侧是森严的巨柱,巨柱仿佛是擎起上百吨的巨人;巨柱下是两列同样森严的卫兵,卫兵仿佛是帝王陵墓里的雕像;光洁的阶砖上铺着一道笔直的血红地毯,地毯仿佛是通往下界的冥河。
尽管王宫里灯火通明,但克劳斯还是感觉像在午夜的坟地上蹑手蹑脚地潜行,而莱恩则一如平素欣赏风光般闲庭信步。
流浪画师可不是什么好差事,有人说这也是苦行僧的一种,而莱恩偏偏走上了这条路,在卡拉迪亚大陆上的每个角落留下自己的足迹。在普通的画师眼中,画的东西无非两样——人与物;而在莱恩的笔下,往往流露出更多——和平、丰收、新生,战争、饥荒、死亡。
即使做到这一点,那也只是一个优秀的画师,而让莱恩成为一名当之无愧的画匠的是,他能够把这些东西奇异而谐和地融合在一起:低垂饱满的稻穗与垂头跪下的战俘,身负十数箭的士兵与他身旁破土而出的新苗,一望无际的墓碑与在其中嬉戏的孩童。这种理念的堆砌与冲击非天赋之才不可为。
而作为一名画匠,更让人叫绝的是莱恩的画工,有幸亲眼欣赏他所作的风景画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些平原和山麓,那些飞瀑与奔流,那些城堡和宫殿,既熟悉得让人诧异,又惊艳得令人哑然——熟悉是因为那些天堂般的奇观全是卡拉迪亚大陆的实景,惊艳是因为他们从来未发现这种种景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因此,甚至有传言说莱恩拥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透过这双眼睛看见的景色将绮丽百倍。
还有人说,仅仅见过莱恩的画并不算什么,如果亲身目睹莱恩作画的过程,那才叫惊为天人——不消几刻的构思,他的一笔一划便开始流畅地挥洒在画布上,从粗略的框架到宏大的背景,从朦胧的远景到详实的近景,从勾勒的轮廓到细致的五官——正如一位早已构思得滚瓜烂熟的小说家,只让他放手一泻,既可以在一霎眼间冲垮你所认知的世界,又能够在峰回路转处一笔重建。
当然,这些都是莱恩和克劳斯失踪以后才在四方涌起的流言。
二
那是莱恩第一回开张,在帕拉汶的一家酒馆旁。从早上刚刚把颜料调好,到日渐西斜时才迎来第一个顾客,而且这个顾客还得先皱着眉头看莱恩把干成块状的颜料调开。
站在莱恩面前的这个人自称是一名吟游诗人,也是在帕拉汶初来乍到,打算在开业前搞个噱头,以示与同行们非同一般,因此想到请这位同样是初来乍到的画家为自己画一幅肖像,好在酒馆的夜市招徕更多生意。
莱恩一声不吭地听完诗人夹杂着浮夸辞藻和引经据典的长篇大论,手里的笔却比诗人的一双嘴皮子更快。等到诗人不满意地问他究竟有没有在听自己振聋发聩的演说时,莱恩把画板一翻,只见画中一人兜帽盖脸,只隐约认出口鼻,牵着身后一匹年轻的良驹,马上驮着一把精致的鲁特琴与些许行囊,有一悍隼在行囊上振翅欲飞,背景隐约是空寂的荒原和远方不安的村落。
吟游诗人难得闭嘴,俯身定睛端详了半晌,直到夕阳敛起最后一丝光芒,实在看不清楚了,他才挺起腰板脱口就是一句:“这叫做什么玩意?”莱恩再次默不作声,任凭他在那唾沫横飞,独自把家伙什收拾好,这才向诗人摊出手掌说了第一句话:“十个第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