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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罗森忙着给安妮打造新弩弓,而在桑德兰镇的东门口,男爵正站在木墙后的一处瞭望塔上,手里拿着罗森给他修好的新魔法镜,不断地观望着镇子外的情况。
用魔法镜观察敌情,是男爵灵机一动的结果。
‘不错,非常不错,几里地外都能看的清楚。唔~罗森那小家伙的手艺真是靠谱哇。可惜这玩意实在太贵,要不然我给每个守卫都配一个魔法镜,我看谁还能偷袭我!’
对魔法镜,男爵又喜爱又遗憾。
而在同一时间,在十几里外的草坡村外,刚刚从桑德兰逃脱的迪亚斯,不幸被强盗俘虏。他被脱光了衣服,关在一辆马车上,运向了草坡村外的山林中。
第五十五章 我都会的,头()
“吱呀~吱呀~”
马车行驶在泥泞小路上,上下颠簸着,颠地迪亚斯晕头昏脑的,肚子更是翻江倒海,直
想趴在地上,一吐为快。
“卑鄙的强盗!趁人之危!懦夫!”他口中不断咒骂。
马车旁一个强盗听到他的话,嘿嘿冷笑:“魔法师,我劝你嘴巴放干净点。我们的头脾气可不像我们这
么好,他要是生气了,说不定就会扯掉你的舌头。”
迪亚斯心中一寒,问道:“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们的头想见你。”
“你们的头是黑胡子?”迪亚斯问。
“黑胡子是你们的叫法。我们都管他叫狼王。”强盗低声咕哝了一句。
‘狼王?’
迪亚斯一下回想起之前在村子里看到的狼人,那些全身长满黑毛、半人半狼的怪物正在疯狂吞食着
草坡村人的尸体,就好像是啃食猎物血肉的猛兽一般。
“你们竟然和怪物联手?!”
强盗耸了耸肩:“是啊,那又怎么样呢?”
“你不怕他吃了你?”迪亚斯骇然问。
强盗嗤笑一声:“为什么会吃了我?我服从狼王的命令,帮他跑腿办事,周围又还有这么多人可以吃,尤其是桑德兰,更有数千人。你说,狼王有这么多选择,为什么要吃对他有用的人?”
迪亚斯听的后背一阵阵地发凉,他自问自己已经属于手段狠辣的人了,但和这些强盗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了,偌大的桑德兰,竟然被他们看做了粮仓!
强盗见他不说话,耸了耸肩:“我知道你一下接受不了这种事。其实,我一开始也这样。不过我后来想通了。你看,那些贵族、那些领主,从不在田地里劳作,却能顿顿吃好的,身上还穿着漂亮衣服,住着温暖的大房子,而他们领地里的农夫,每天都在田地里辛苦劳作,供应着那些贵族的奢侈享受。而一旦得了病,他们就只能窝在满是霉烂味的草棚里等死。你说,那些贵族领主和怪物有什么区别?”
迪亚斯摇头:“不,不,怪物和人总是不一样的!”
“哈哈~”马车旁的另一个身材矮壮的强盗忽然笑出声来:“迪亚斯,你就别假惺惺了。你干的那些事,我们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呢。”
迪亚斯愣了下:“你什么意思?”
矮壮强盗鄙视地看了眼马车中的魔法师:“草坡村的事呗。要不是你暗中使坏,怎么可能有那么多人得病?要不是你设计让男爵的情妇得病,男爵怎么可能得上玫瑰斑疹,嘿嘿~你干的坏事可一点都不比我们少。咱们呀,谁也别瞧不起谁。”
“你胡说~我怎么可能会干这样的事。”
“嘁~”
矮壮强盗嗤笑一声:“干了就干了,怎么还不敢认了呢?就你这虚伪的样子,和那些贵族没有半点分别。阿德,我最讨厌这种混蛋,要不咱们把他砍了?”
被喊做阿德的是最开始说话的那个强盗,他摇了摇头:“这家伙虽然混蛋,但终归是智慧之都出来的魔法师,脑子好使。头用的上他的本事。”
“算你走运。”矮壮强盗鄙视地瞅了眼迪亚斯。
马车一路沿着山道行驶,越走,道路越窄,道路两旁的树木也越茂密,渐渐地,树冠就将整条山道都盖住了,环境变得非常阴翳,温度也降了不少。
迪亚斯身体控制不住地开始哆嗦。
在林荫小道中继续行走了几公里路,前面出现一大片空地,空地中间点着一堆篝火,入口两侧用装满沙土的麻布袋堆出两堵三米多高的土墙,驶进入口后,可以看见空地四周搭建着十几座大棚屋子,屋外有至少一百多个壮汉,或站、或坐,每一个都是全副武装,神情阴沉,眼神冷漠,一看就是那种杀人如麻的狠角色。
最终,马车在篝火边上停了下来,强盗阿德走到一个独眼壮汉旁,低声说了几句,然后那个壮汉就朝马车看了过来。
迪亚斯清楚地看到,篝火光芒照射到壮汉的独眼,反射出了一丝幽幽的绿光,他心中猛地一抖:‘油绿色的狼瞳~是高等狼人!’
念头刚闪过,那个独眼壮汉就朝马车走了过来,他手里随意摆弄着一把闪烁着寒光的匕首,等走到马车边上,他突然抬起手,匕首如闪电一般架在迪亚斯的脖子上。
迪亚斯清楚地感知到冰凉的锋芒,他确信,只要对方手微微一用力,他脖子上的血管就会给割开,他的鲜血会和喷泉似的喷上天空。
“迪亚斯。罗姆莱,我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壮汉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野性。
迪亚斯额上爆出细密的冷汗,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滚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勉强开口:“你。。。。。。你想怎么样?”
壮汉低声笑了下:“跟着我,或者,我现在送你下地狱。”
迪亚斯身体不由自主地哆嗦,他想拒绝的,但脖子上的冰冷刀锋却让他始终无法凝聚拒绝的勇气。生与死的选择关头,他脑海中浮现出导师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迪亚斯,我们可以卑鄙,可以无情,可以放弃俗世的一切,但绝不能忘了,我们和怪物势不两立。”
‘以智慧之眼,从自然中寻觅对抗怪物的力量。’这是尼洛嘉德学院的初代院长格列森建校时留下的箴言。
‘尼洛嘉德的学员,若与怪物为伍,即是无可原谅的叛徒,任何人都有权审判他的罪行!’这是大陆上所有人都认同的铁律。
在这一瞬间,迪亚斯心中几乎绝望:‘导师,您说的道理我都懂,可是。。。。。。。可是我还年轻,我想活下去啊。’
眼泪无声流出,滑过脸颊,滴落在冰冷的匕首上。
“我耐心有限,你怎么说?”壮汉稍稍用力,匕首锋芒几乎压进迪亚斯脖子上的皮肤。
迪亚斯闭上眼睛,艰难地道:“我选择。。。。。。选择。。。。。。。第一条路。”
“好!”壮汉哈哈一笑,收回了匕首,又转身冲一个强盗一挥手:“来人,把迪亚斯先生放下来,再拿几件厚实的衣服过来。”
强盗一一照办了。
不一会儿,迪亚斯被扶下了马车,身上也穿上了厚厚的皮袄,还有个家伙给他端来一碗热乎乎的肉汤。
虽然逃过一劫,但迪亚斯满脸沮丧,他坐在篝火边,双手端着肉汤,双眼无神地盯着篝火。
独眼壮汉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自我介绍下,我叫康明斯,有人喊我黑胡子,也有人叫我狼王。”
迪亚斯干巴巴地笑了下:“我很荣幸。”
“哈哈哈~”黑胡子康明斯大笑起来:“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觉得荣幸。不过没关系,你以后肯定会改变看法。噢,对了,听说你对玫瑰斑疹很有研究?”
“嗯。”迪亚斯点了下头,心中却闪过了一个少年的身影。
“很好。”黑胡子拿起匕首挑了一块不知名的肉块在篝火上烤起来,边烤边说:“你应该知道,我想要桑德兰,但桑德兰的地形实在太好了一点,我的战士当然能攻进去,但会出现大量额外的损伤。。。。。。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在城内传播玫瑰斑疹,传的越多越好。”
迪亚斯愣了下,下意识想要拒绝,他的确干过一些卑鄙的事没错,但那是为了制造一些实验样本,是为了找出玫瑰斑疹的解药,而不是将这种该死的病传的满世界都是。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他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思索了几秒后,他脑海中忽然有灵光一闪,一个念头突然跳进他的脑海:‘那小子,不是说找到了解药吗?那他就是这个狼人的死敌了,嘿嘿。’
这么一想,迪亚斯心情一下好转了不少,他喝了口肉汤,说道:“狼。。。。。。狼。。。。。。头,有件关于桑德兰的事,我必须得告诉你。”
迪亚斯的改口让黑胡子心情很愉快,他咬了一口烤肉,笑眯眯地道:“你说。”
“情况是这样的,桑德兰镇里有个炼金学徒,叫罗森。拉普拉斯,他无意中找到了玫瑰斑疹的治疗药剂。所以,在桑德兰镇传播玫瑰斑疹的办法已经不可行了。”
黑胡子动作停住了:“治疗药剂?怎么可能?弗莱德大师不是说玫瑰斑疹治不好的吗?”
迪亚斯心中暗喜:“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质疑过,但他现在已经救了两个人。我亲眼见到了药效,所以。。。。。。”
“唔~~这个叫罗森的炼金学徒真是多事。”黑胡子陷入了沉思,过了好一会儿,他对一个站在大棚屋旁边的男人招了招手:“阿冉,有任务。”
迪亚斯看过去,就见一个面貌普通,个矮人瘦的年青人快步走过来,到了跟前,这年青人低声道:“头,您有什么吩咐?”
黑胡子低声道:“带几个机灵的手下,潜入桑德兰,找机会杀一个叫罗森。拉普拉斯的炼金学徒。对了,顺便去他住处找找看有没有药剂配方,有的话,一并给我带回来。”
“是,头。”阿冉点了下头,立即转身朝人群走去,过了一会儿,他就挑了3个面貌普通的年青人出来,4人转身就离开了林中空地。
黑胡子又对迪亚斯道:“那小子既然能找出治疗药剂,肯定已经治好了男爵的病。男爵铁定把他当宝贝供着。凭借阿冉几个人,恐怕很难完成任务。所以,我要你暗中配合。”
迪亚斯对罗森已恨之入骨,他毫不犹豫地道:“您尽管吩咐!”
“按计划进行,你想法子在桑德兰镇里大面积传播玫瑰斑疹,制造混乱。对了,我还需要一些火油,还有投射火弹的投石机,这些你会弄吧?”
“我都会的,头。”
这一下,迪亚斯喊的非常顺口。
第五十六章 最好的武器()
“崩~崩~崩~”
男爵府工作间里,罗森轻轻拨动着钢弩的钢丝弓弦,仔细测试着钢弩臂的性能。
这台钢弩,不仅要威力大,可靠性还要好,耐久度也要一流,这就要求罗森在各个性能之间选取一个最平衡的数值。
好在,他早就完成了大部分计算,现在的调整也只是微调,大约半小时后,他将钢弩递给了安妮。
“给你。还有,这些是测试木箭,不带铁箭头的。这些是普通钢弩箭,有28支,你可以拿两支试下威力。这是银弩箭,只有8支,关键时用。还有这个,这是特制的水银弩箭,只有3支,是杀手锏,用了就没了,千万不要搞错了。”
“我知道的。”
安妮小心翼翼地收起装弩箭的箭囊,又端平弩弓,单手开了下弦,细细体会了下力道。她这么一拨,钢弩顿时发出‘崩~崩~崩~’的震响声,声音不大,但穿透力很强,让人一听就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着凝聚力量。
她连连点头:“劲道很足,比我的手弩强多了。手感很好,很稳,上弦很容易。我去试试威力。”
说着,她端着弩弓走出工作间,将测试威力用的木箭放在箭槽上,调整方向,对准了20米外的石头院墙,然后扣下了扳机。
“崩~~嗖~~”
弓弦的震响和一声尖利的风啸声几乎同时响起,瞬息之后,20米外的石墙上腾起了一团小小的尘雾。
安妮眯眼看去,就发现石墙上多处一个指节那么深的白点,白点周围散落着不少木屑碎片。
“硬木箭都能在坚硬的青石墙上射个孔出来~~啧啧~厉害~不知道钢箭效果怎么样?”
她心里痒痒的,就拿出了一根钢弩箭。
这种钢弩箭,箭杆是硬木,箭头带着倒钩,使用的是罗森特制的精钢,其表面闪烁着淡蓝金属光泽,很漂亮,还特别特别地硬,比安妮见过的所有钢都硬。刚拿到成品的时候,她悄悄用鱼鳞钢剑试过,结果箭头基本无损,而她的钢剑却崩出一个小小的口子,这让她心疼了半天。
上弦,装好钢弩箭,她再次对转石墙,扣动扳机。
“嗖~砰~”
风声和撞击声几乎一前一后出现,以安妮的目力,也只能隐约看见弩矢飞行的轨迹。她确认,她要是在近距离遭遇这样的攻击,肯定躲不过去。
石墙上腾起了一团粉末,等粉末散去后,安妮看过去,结果只看到一个手指粗的黑洞,而弩箭却不知所踪。
安妮吓了一跳:‘难道把石墙都射透了?这墙用的可都是青石块,有小半米厚呢。’
她快步跑到石墙边仔细检查:“倒是没射透,但洞口很深,至少深入15厘米,真是厉害呀~当日我的手弩要是有这样的威力,那个高阶吸血鬼根本没可能用手指夹住!”
强大的装备和武器是追猎者一生的追求,钢弩威力如此惊人,用着也十分顺手,安妮一下就爱不释手了。至于原来那把普通的硬木手弩,她早就抛到脑后,忘了个干净。
罗森一直站在工作室门口看着,见她紧紧抱着钢弩走回来,便笑道:“安妮,钢弩只不过是暂时的替代品,以后还有更好,没必要这么宝贝。”
安妮爱惜地看着钢弩,心满意足地说道:“不不不,我觉得它已经非常完美了,它是我用过的最好的武器!”
罗森耸了耸肩,他也不多说。等以后他打造出新玩意后,安妮就会知道她现在多么无知了。
他抬头看了下天色,说道:“天色不早,算算时间,我得去给男爵他们治病了。”
“去吧,我正好熟悉下我的新武器。”
偌大的男爵府,除了罗森,没人会和她说话,人人都避着她,生怕在她身上沾染了什么厄运。就连天天相处的玻璃匠萨维,也从不和安妮说话,他每天过来,就是绞尽脑汁地计算复合镜片的参数,偶尔给罗森打个下手,等快天黑了,他就回去休息,一句话不多说。
所以,只要罗森有事走开,安妮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要么练习剑法,要么干脆发呆,这早已经是常态了。
罗森拿着针管,抽取了药物后,就去给男爵打针。
男爵就在府里,他正督促工匠们加固石墙后面的木架子,见到罗森过来,他眼角下意识就抽了一下,原本已经没什么感觉的屁股上,肌肉一跳一跳地,竟隐隐作痛起来。
但是,药剂也显示出了惊人的药效,不到两天时间,他身上的斑疹几乎已经彻底消失了。
这就让他对罗森的感觉十分复杂。
但为了治好病,男爵咬了咬牙,主动朝男爵府走去,罗森脚步一拐,也跟了过去。
到了男爵府的房间,男爵一撩衣袍,撅起屁股。
罗森看准位置,一阵扎进去。
‘嘶~’
男爵全身都是一哆嗦,不是疼,这点疼痛他早就适应了,主要是因为,他心里总是有一种恐惧,就害怕罗森的力度没控制好,一下把他屁股给扎透了。
打完后,罗森照例又给男爵检查血液中的病菌浓度和青霉素浓度,这一回,因为男爵能看到针头,心里有准备,倒是不怎么害怕。
检查的时候,男爵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罗森细细查看一番,点头:“大叔,您的血液中已经完全看不到病魔的存在了。但保守起见,我建议再维持三天治疗,之后再停药观察一段星期。如果不会复发,那应该就是完全治愈了。”
男爵对治疗效果非常满意,他嘿嘿笑道:“罗森,你呀,就是太谨慎。其实照我说吧,我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根本不需要再打针。”
罗森脸色一肃,认真道:“大叔,这可不是开玩笑的。玫瑰斑疹之所以难治,就是因为病魔狡猾,极擅长隐藏。这就和您用兵类似,如果不一次性将对手消除干净,斩草除根,给了对手喘息之机,它就会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到那时候,病魔吸取前次失败教训,会变得更加可怕,我的药说不定就打不过它了。”
他这话通俗易懂,用打仗来类比,德拉科男爵轻易就听明白了,他赞同点头:“对对对,你说的非常有道理,决不能给病魔休养生息的机会,要一鼓作气干到底。大叔听你的,你说怎么治,就怎么治!”
罗森脸色缓和:“嗯~还有,这些天不要忙到太晚,注意休息,平常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