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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伊猎奇秘籍-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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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推着自行车走进学校大门,碰一个女生,站下后,和她说了好长好长时间的话。我看在眼里。嫉妒在心上,一扭头回了教室。

    篮球场上,男生们生龙活虎地打篮球。他站在场外加油鼓劲。一会儿开心笑,一会儿懊恼。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跟着他欢笑,和他一起懊恼。

    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因为我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隔着玻璃窗,观察他的班级出门口,最后看他一眼,念想着他的身影走进我晚上的梦乡里。

    “王小帅转学了!”我站在远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意外。眼泪在心里打转,仿佛想哭。当真走了。我却哭不出来,只觉得眼前模糊。心里空荡荡的,随凭他渐行渐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尽管直到他离去,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为我做一件事,哪怕是向我示好的一个举动。但我为他动容过,他的点点滴滴都曾经牵动着我的芳心。或许吧,单相思原本就爱。只要心中有个喜欢的人,就是爱的感觉,快乐的源泉,念想的理由,在酸楚中收获欣喜,也很值得。

    他走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和我擦肩而过。现在,我努力寻找沉淀的心迹,曾经非常喜欢的很爱的他,印记仿佛变得模糊不清,迷失在时光匆匆而过的日子里。

    (二)

    中秋节,一个传统的节日。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围着饭桌就餐,一边吃喝,一边赏月。举头望星空,那颗是牛郎星,那颗是织女星,宽宽的银河横隔在中间。动人的传说,令人回味的爱情。月儿圆圆,浪漫的故事,我的心在飞翔。幻想着变成小仙女多好,飘然下凡,在大千世界里,任凭飞来飞去,寻找如意的心上人。我的那个牛郎啊,你在何方?

    我是“花痴”,喜欢风流倜傥的男孩,对那些歪瓜裂枣,一点也不感兴趣。昨里,突然发现了一封信。一看信封上字迹,我猜出了是谁写的信。高泽恩,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他的相貌,还算说得过去,学习中等偏上。他爱出风头,特别喜欢在女生面前臭显摆,说什么,他城里的舅舅是局长,将来到城里找个好工作没问题。喜欢打扮,像个女人似的,头上喷香水,脸上抹雪花膏,恶心死人啦!

    情书,是肯定无疑。开不开封,我犹豫不决。看吧,一旦知道内容,怎么回信答复。拒绝,刺伤他的自尊心,对他对自己都不好。接受,我根本不会喜欢上他。不看吧,又很想知道内容,起码享受一下被爱的感觉。想来想去,我最后拿定主意,不看,坚决不拆封,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于是,上自习课时,我站在凳子上,高举信封,向全体同学宣布:“听我说,不知道里一封信。郑重声明,信没拆,我不想看,也根本不想知道信的内容!是谁放的,自觉拿回去。不然的话,别怪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开朗读!”

    “哇!”同学们惊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察言观色,相互猜疑。

    下午放学后,我检,信已经不翼而飞,不知道何时被人取走了。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一个人,被人喜欢,都很正常。拒绝和接受,都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接受,好说。拒绝,有点棘手,最好采取妥善的方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更不能伤害对方。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心里有点烦,不喜欢的人来了,喜欢的不见踪影,真的好烦!

    (三)

    秋日晴天,我和父母一起下地,收割黄豆,融融情趣撒在空旷的田野里。

    “春天戳一棍。秋天吃一顿。”

    “勤勤手,就有收获!”

    父母一边收获着饱满的黄豆,一边发着感慨。母亲捆豆秸时。发现地上的有爆裂而掉的黄豆粒,仔细地一颗颗捡起来。放在手掌上,吹了吹草土,而后放进口袋里。

    我蹲在母亲的身边说:“妈,几粒黄豆,也值得您费事?”

    母亲说:“好不容易种的,丢了多可惜。”

    父亲说:“你知道吗,豆子来之不易,从整地、下种、锄草等。到收获,期间花了多少力气,流了多少汗水。粒粒皆辛苦,能轻易丢掉吗?”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父亲的话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真正懂得和深刻理解了这首古诗的含义,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的确应该好好珍惜。

    田园情调,父亲来了童趣。他抓起一把干透了豆秸。对我说:“野火烧豆很好吃,我给你烧!”说着,拿出火柴。点起了火。

    “瞎胡闹!”母亲在一旁不以为然。当发现火烧旺了,又立马叮咛:“小心,别发了跑火!”

    “噼噼啪啪”,一阵烟火之后,烧过的豆角,焦黄的豆豆散发着香味。父亲用豆秸秆拨动着余火灰,捡了几颗递给我说:“你尝尝,怎么样?”

    “嗯,真香!”我嚼着烧熟了的豆豆。香喷喷的,惊喜地说。

    “你慢慢捡吧。我得干活了。小心,别烧烫着手!”父亲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转过身忙碌起来,似乎忘记了吃野烧这嘛事。直到收割完黄豆,滕出手来,父亲才走到篝火熄灭处,捡起半把豆豆,递到母亲手中,说:“别来香,你也尝尝!”

    “嗯,味道真不错!”母亲亲临其境体验野烧味道,赞不绝口。忽然,她对父亲说:“烧个豆,自己也不舍得吃,傻乎乎的!”脸上流露着温馨甜蜜的微笑。

    “好爸爸,好爸爸!”我被此情此景深深地感动着,妙趣的田园生活,难得的融融亲情。

    (四)

    今天,大哥哭丧着脸走进家门。吃饭的时候,草草吃了几口,就起身离开,一个人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东东一定有什么心事,你问问他。”奶奶对母亲说。

    “这孩子从小就这脾气,有事憋在自己心里,不说不道。我问,他也不会说的。”母亲摇摇头,叹息。

    “是不是他和楚雅茹闹了别扭,自从上次进城回来,他就一直没有个笑模样。”奶奶说。

    “我问过他,说是没什么,我没当回事。看来,他一定是有什么事瞒着咱。”母亲说着,饭也吃不下去了,起身走进哥的房间。

    “你和楚雅茹究竟怎么回事?”

    “妈,您别问啦,真的没事。”

    “一年多都没见到她回家趟,工作再忙,也不至于连回来看看的时间也没有吧?不对,你们是不是离婚了?”

    “没有!”

    “别瞒我了!离就离吧,强扭的瓜不甜。看着你遭罪的样子,妈心里特难受。如其这么耗着,遭受折磨罪,还不如心平气和地好好商议一下,做个了断。为了孩子,最好能不离就不离,但实在过不下去,逼到走离婚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唉,什么事也难瞒住您。其实,我们早已离了。之所以瞒着,我是担心您和奶奶跟着难受。”

    母亲和哥的对话,我们听的清清楚楚。我既替哥难受,更替哥鸣不平。大哥,各方面都很优秀,为什么好人就不得好报。自从遇到楚雅茹,就一直坎坎坷坷的,屡遭沉重的打击。楚雅茹,凭什么这么对待我哥,势仗着当个芝麻官,就可以欲所欲为,真让人心寒,瞧不起!。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我糊涂了,嫁给我哥,算不算嫁错了郎?像哥这样的男人,都不满足,在一起还整天打仗吵架,活受罪,令人不可思议!我无法知道他们之间问题出在哪里,也不清楚婚姻究竟是咋回事。但哥的人品和才能,我很了解。我茫然困惑,什么是好男人,好男人的标准是什么,我想不明白。

    再看看父母的婚姻,在我眼里,根本无爱情可言。母亲是贤妻良母,没的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就是合不来,争争吵吵了一辈子。不是原则事,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简直不可理喻。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我们这些孩子,说不准早就离婚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这么回事。憋屈的结合,什么门当户对,当官啦,农民出身,以婚姻当跳板,荒唐的婚姻,都给我滚一边去吧!恐惧婚姻的阴影,笼罩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我已经十四岁了,究竟该如何面对爱情和婚姻?我想啊,想,想不出个所以然。唉,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大不了永远不出嫁,不结婚呗,奉行独身主义!(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少女日记() 
第三十五章:少女日记

    (五)

    有些男生,天生犯贱。他们的无理之举,必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千万别给他好脸子,更不能一味地忍让迁就。不然,就会得寸进尺,觉得你好欺负。我虽然是个文静的女生,但很自豪,因为班里的男生似乎都惧怕我,轻易不敢轻举妄动。

    黄天一,是个愣头青,蛮横又赖皮,据说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称兄道弟,关系特别密切。不管是谁,只要和他同桌,准打仗闹别扭,不出三五天,就忍受不了他不择手段的恶作剧,请求班主任老师调换座位。女生更难免遭殃受祸害,经常被他欺负得泪流满面,不敢到校上学。

    “我看黄天一比较听你话,安排和你同桌试试。不行,再想别的办法。”班主任实在没有办法,征求我的意见,出此下策。

    “好吧!”我身为班长,只好同意。

    黄天一和我同位后,有所收敛,但时不时也犯毛病。小来小去的事,我不愿跟他计较,他却来劲了。一天,上书法课,他趁老师背过身子,在我的作业本上乱写乱涂。一气之下,我拿起他的砚台,泼了他一脸墨。他摸着脸上的墨汁,瞪大眼睛看着我,想发火。

    “怎么回事?”这时,恰巧老师转过了脸,发问。

    “老师,黄天一在我作业本上乱涂,还乱泼墨汁!”我抢先告他状,手里举着被他涂抹的作业本。

    “许蓉说的是事实,黄天一故意捣蛋!”临近的同学纷纷起来,墙倒众人推。

    “黄天一,你恶习不改,出去!”老师大声斥责。

    “我——我”。黄天一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辨,乖乖地低下了头。

    从此以后。他变老实了,对我口服心服。再也不敢轻易得罪我。慢慢的,他居然越来越崇拜和相信我,有事愿意跟我说,让我给他出主意,甚至遇到了谈恋爱难题,也请求我从中说合调解。不错,我还真当了一回媒人,在他和那个女生间跑来跑去。顺利地化解了误会,重新言归于好。

    保持班级卫生,一直是个大难题。特别是一些男生,乱丢日用垃圾,逃避值日等,恶习难改。我想了一个办法,并在班上宣布:“今后,谁不讲卫生,发现一次,就加罚值日!”

    “林仕强。你乱丢纸花,罚你值日一个周!”说了算,定了就坚决执行。我捉了现行。丝毫不客气地说。

    “班长,我认错还不行吗,为何罚这么多?”林仕强口服心不服。

    “两个周!再不行,三个周!”我态度不容质疑,数着数说。

    “好啦!我认罚,我值!”林仕强乖乖地说,不敢再讨价还价,因为他知道我说一不二的个性,当真再加罚他。

    杀一儆百。起到了作用。同学们自觉维护班级卫生,并成了全校的卫生标兵。我偷偷地乐。对待给好脸不要的男生,就该想办法治理。不能心慈手软!

    (六)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个无人知道的小草。寂寞和烦恼,时不时地让我情绪低落,找不到快乐的感觉。昨天,好闺蜜吴湘云悄悄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我有男朋友啦。明天是礼拜,约我去赶海,他家里有小渔船。”她满脸**,溢着甜滋味。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更阴郁起来。

    昨晚睡觉,我做了一宿恶梦,吓醒了好几回。今天是星期天,心中郁闷,对什么也不感兴趣,索性一个人关上房门,坐在炕上发呆。这时,大哥走进来,递给我一片萝卜。我咬了一口,直反胃,竟然吐了出来。瞪眼看哥哥,没好气地质问:“臊不辣济的,什么臭萝卜?”

    哥对我的无礼态度,看上去并不生气,笑眯眯地说:“我的好妹妹,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青头萝卜,我特意给你挑的。看来,不是萝卜的事,而是你的心情出了问题。这样吧,今天我要到蔬菜园去,你不如跟着我出去走走,散散心。”

    一路上,哥故意逗我开心,说些劝慰的话。我呢,闷闷不乐的,懒得搭理他。路径小河潺潺流水,晨风微微拂面,凉爽着身心。两岸绿树列队欢迎,头顶上飞着叽叽喳喳的鸟儿。河畔上草儿绿茵茵,簇拥的小花红黄紫色相间点缀。田野里玉米葱葱,高粱红了,绽放的花果竞相送来淡淡幽香。走着走着,我的心情渐渐开朗起来。

    “你好长时间没来了。看看吧,哥的成果咋样?”来到蔬菜园,哥站住,用手指给我看。

    “嗬,真够气派的!”我被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上百亩地见方,一片蔬菜的乐园,蔚为壮观。四周的高树围成绿色防护栏,红瓦青墙处,是农场房,办公室、科研室和储存室,应有尽有。大路菜,精细菜,棚菜区,一目了然。农场的十几个员工正在地里忙碌着,抽水浇菜,采摘瓜菜,捉害虫。看着一筐筐摆放的青瓜绿果红西红柿,色嫩个大无虫害,我问:“种这么多菜,单凭人工灭虫,能忙过来吗,为何不打农药?”

    哥说:“这,你就不懂啦。农药和化肥,不但有害,还严重影响菜的品质。咱这里,全部用的是土杂肥,一点化肥农药也不用。除了手工捉虫外,还设放了诱杀虫灯等设施。我们的招牌是,绿色有机蔬菜,放心菜。所以,供不应求。”

    “是这样,我懂啦!”我很钦佩哥的经营头脑。

    走到萝卜区,水浇地,有机肥,品种优良,萝卜个头大,绿绿葱葱水灵灵。哥拔了一个,拿出水果刀,割下一片递给我,说:“你尝尝!”

    我接过来,咬在口中,清脆可口,甜甜的。稍带一点辣味,不禁问:“哥,这是啥品种。与在家里吃的那个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哦。一个品种,也是这块地里的。你看,那儿就是我今早晨拔萝卜,留下的萝卜窝。”

    “什么,不对吧?”

    哥仿佛知道我为何惊讶,笑着说:“其实,萝卜完全一模一样,没有改变。改变的是你的心境。人生也是这样,有快乐的心境,才有快乐的人生,绿色有机的生活,来源于绿色有机的心境。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么个道理?”说完,哥走向了蔬菜地深处,忙活去了。

    我一个人站在菜地边,认真思考哥所说的话。对呀,心境决定人生质量。人生的味道。随着心境的变化而改变。人生一辈子,快乐是一生,憋屈也是一生。为何硬要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与其自寻烦恼,患得患失,自己折磨自己,不如努力调节心情,终止保持一个好心境,用绿色有机的心境,换来绿色有机的人生。我的心情豁然开朗,咬一口青头萝卜,津津有味地品味。并从中品出了内涵:原来,快乐才是人生主题。“绿色有机”一定不能遗失。

    (七)

    爱情被我尘封在遗忘的角落,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不曾想。被一个插班生搅乱了思绪。他叫郑志,中途转学到我们班,安排在我身后的座位。

    “班长,你休息,我来扫!”我们一个卫生值日小组,郑志不由分说,夺过我手中笤帚,争着扫地。我只好搬放凳子,冷眼瞥视,第一个深刻印象,他是个喜欢向女生献殷勤的讨厌家伙。

    一次,在校园里打扫卫生。我站在柳树下,正和一个女生说话。冷不防,他走到到我身旁,用手摸了摸我的头。我气呼呼地说:“你干嘛,赖皮!”

    “唰”,男女同学一齐往这看,随即起哄,有的男生打起了口哨。我羞得脸通红,狠狠剜了他一眼,“哼!”一声,扭头远离是非之地。他欲言又止,羞答答地走进了男生群里。

    坏印象一旦中上,一时半霎难以改变。后来,我一直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不管他如何表现,都是不屑一顾,更不主动和他说话,像躲瘟神一般。

    冯志刚,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小矮个,舅舅供应他上学。学校开运动会,他没钱买运动服,跟同学借了一套,参加短跑比赛。中途他不小心摔了跤,腿磕破了,鲜血直流。这时,郑志从靠台上跑向前去,背起他跑向了一医务室。因为冯志刚的运动裤擦破了一个大窟窿,没钱买新的,无脸归还同学,一个人偷偷滴抹眼泪。郑志慷慨解囊,主动掏钱买了件新裤子,帮他过来了这个坎。他的举动,以及助人为乐的精神,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赞扬,我也为之打动。自此,我对他印象慢慢地转变了。随着相处关系的融洽,我们之间的交流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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