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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钱小宇有不寻常的天赋,他的手比一般人要灵活十倍,他的断手不是偶然,八成是燎原军工为获取雷神武装研发的第一批参数。”
林皇大急:“连你都查到了,沈叶岂不很危险?”
“白狼去接他了,应该来得及。”
在沈叶的房间,郭虎正把一切故事同温晴晴讲完,温晴晴始终带着不敢相信的表情。“这……太叫人难以置信了,你有证据吗?”
她话音刚落。砰的一声门被人踢开了,一个白衣人旋风般冲进来把沈叶一提从窗口跳出去。这个动作让温晴晴尖叫,这可是四楼啊。
郭虎惊道:“白狼?”
从窗口看去,一台无人驾驶的小车飞快自动到了楼下,顶蓬绽开,白狼夹着沈叶跳进车里,车子风驰电掣一样离去。
温晴晴还没回过神来,郭虎道:“你不要证据吗?刚才就是少数派的白狼。”
白狼的车疾驰中左穿右插,速度如飞,几乎连监控都难以看清车影。不久出了城来到一片无人的郊外山坳,在山坡上,方城正在等候。
当白狼把沈叶提出来,方城拍拍他呆滞的面孔:“可以了,戏演完了。”
沈叶原本呆滞的眼神灵动起来,他一跃而起,“方叔,怎么样?”
“协会知道你是装的,好在他们以为你只是想保命。龙静已经救了钱小宇,叶媚我们安排好了。”方城一拍沈叶的肩:“从现在起,你必须独自上路了,记住。断绝和我们的一些联系,不能留下一星半点。以后没人能帮你了。”
“方叔……”
“好了!少废话!”方城从白狼车里提出一个行囊抛给沈叶,“赶紧。我们撑不了多久。”
沈叶提起行囊,摸出一张地图看了看。又深深地看了方城和白狼一眼。
“我会很快回来!方叔,你们一定要活着。”
他向山下飞奔而去。沈叶消失后不久,方城对白狼道:“白狼,你赶紧回你老大身边。”
“您呢?”
“我逃不掉的,在这我还能给你们拖点时间。”方城一向玩世不恭的脸上浮现一丝悲壮,“快走,让林皇一定要保住那四个孩子,多保存一个人就多保存一份力量。”
白狼咬咬牙,向方城深深鞠了一躬,驾车疾驰而去。
方城望着蓝天,慢慢地坐下来,苦笑:“这笔买卖算是赔到家了。”
他呆呆坐了几分钟,天空传来隆隆的声音,两架武装直升机从他头顶飞过,同时山下与山腰魔术般出现无数武装士兵,枪口如林把方城团团围住,方城淡定地看了四周一眼,反而舒服地仰躺下来。
刘靳从后面走出来,看着方城,长长地叹了口气,向士兵一挥手,几人上前把方城考拷住拖过来。
“方城,从技术讲,我对你的主意非常佩服,但你这次真的把协会惹恼了。”
方城耸耸肩:“我需要道个歉吗?”
刘靳苦笑,挥手让人把方城拖上车,自己坐到他身边。
“我有个疑问。”在车子发动后,刘靳问:“我们一直盯着你们,你什么时候串通沈叶安排这个欺诈计划的?”
“就在你给沈叶讲故事的时候。”方城动动手指。
“摩斯电码?”刘靳惊讶,“沈叶几时学会的?”
“他不会,但六个月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郭虎的脑子很好使,你和沈叶讲故事讲得唾沫飞溅时大概没注意到我和郭虎的暗中交流,而你们如此自信地把郭虎与沈叶放走,实在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郭虎有这么好的记忆力?”
“超级大脑用在他身上并不过份。”
刘靳这才回忆起为什么当时郭虎总是离方城很近,这下全明白了,这个欺诈计划早就有了,方城教给了郭虎,郭虎后来学会摩斯电码,再暗中教给沈叶。
“沈叶是很废,也唯其如此,他才能继承他爸扮猪吃老虎的本事。”方城扬扬眉毛道。
刘靳道:“我们的确看出沈叶是装的,但我们以为他只是想让我们忽略他,却没想到有连环计。方城,我还是小看了你,你比协会的智囊团加起来还聪明。”
“嘿嘿,过奖过奖。”
“可你们怎么知道沈叶奇燎原军工的新位置?”
“我还真不知道,如果我知道,你们来之前我会干脆自杀算了。”方城道:“我和林皇虽然知道当年沈中奇在失踪的那十多年是筹备燎原军工,但没想到后面有这么大玄机,如今协会与四大家族的真相明了。我才明白他的深意,当时我们的确以为燎原军工只是他想赚钱的一个产业。因为他经营事业从没失败过,所以燎原军工会关门才让我觉得不正常。如今才知道。它不是关门,只是偷偷地换了地方。”
“我们监听到你和林皇的对话,晴、静、倩,三个字到底什么意思?”
“我只猜到是个谜题,但只有沈叶才能解开。”
“为什么?”
“你该留意到沈叶从前解开的一些谜都与他与父亲一起生活时的生活细节有关,所以这个谜语也不例外,只要明确这是个谜题,沈叶会回顾父亲与他生活时所有的细节,总能找到线索。但不管我还是你们。就算再有能耐,也不可能弄清一对生活在一起四年的人全部生活细节。”
刘靳点点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跑?”
“因为我跑不了。唉……”方城叹道:“只怪我年青时太多情,女人满天下,你们随便抓一个,我都不忍心她送死,我当年负了这些女人,现在也该为她们做点什么。”
刘靳哑然失笑:“那么……大情圣。其他人也有各自的生活圈子,你就觉得我们不会对他们的亲朋好友动手?”
“你们不会干这种蠢事,你就是抓了林皇与郭虎那四个孩子也没意义,无非不就是想胁迫沈叶吗?所以我让沈叶断绝一切联系。现在重点只有一个。就是沈叶。”
“如果协会要泄愤呢?”
“哈哈,协会要干这么低级的事,那就证明他真没什么可怕的。”
刘靳笑道:“都被你琢磨透了。照这么说。抓你也没什么意义。”
“怎么?要放了我吗?”
“那可不行,小小泄愤一下还是需要的。方总。你既然打算当这个泄愤的牺牲品,怕是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方城整整衣领:“就当是为爱情牺牲吧。”
在白狼接走沈叶后不到一分钟。少数派“病毒”把郭虎与温晴晴也带走了,所有人员会合后集体人间蒸发,去向不明。
一小时后,在人去楼空的小算盘总部,进来三个老人,刘靳紧随其后,其中一个摸摸一张尽是灰尘的桌子,道:“我有点弄不懂了,我们的对手到底是沈中奇还是沈叶?”
第二个老人道:“严格地说,是他们两父子。”
第三个老人道:“叶芸也没消息吗?”
刘靳道:“叶芸立场还不明确,但如果沈氏父子有所进展,她多半会选择同家人一起战斗。”
三个老人沉默良久,第一人道:“你们觉得我们还能相信沈家的其他人吗?”
三人都不说话,良久才有一个穿白衣的老人道:“我们已失去了黄金轴心,承受不起同盟瓦解的损失。”
一名灰衣老人道:“沈家已表态会置身事外。”
最后的黄衣老人哼了一声,“我就不信了,一件雷神武装就足以对抗协会?”
“但事实是我们的确被沈中奇摆了一道,不管叶氏姐妹还是林皇与方城,都成了他的私人武装,更糟的是,我们作茧自缚,仿当年沈中奇的套路给沈叶设置谜题,如今沈叶成就他私人团队的可能性也极大,那个年青人多半会站在他那边。我们已输了一着。”
灰衣老人道:“你们觉得沈中奇真的仅仅只是为了自由?”
“你说呢?”
“比如……他想成为四大家族后的第五大呢?要知道他当年早早离开沈家,与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关系并不好,他的作为证明他有能力独自支撑一个组织。”
另外两个老人都默然不语,良久,像下了决心一样同时点点头,向刘靳下令:“不管沈叶还是林皇等人或一切相关人员,找到他们,杀了他们。”
此时,离橙星一百多里一座城市的市郊外下水道内,肮脏与腥臭的水缓缓流淌,但有个人却在臭不可闻的水中涎水而行,正是沈叶,终于,他找到一块旁边有水管的干地。
他坐下来取下背囊,用一根铁棍扳断水管,大水淌出,他开始清洗全身,洗得干干净净后,他点火烧了旧衣服,换上一套普通的衣裳,用镜子照照自己的脸,从背包中翻出一个手枪式注射器。
注射器上贴着一张纸条:96小时内有效,切忌超时超量,否则对面部肌肉会造成严重损伤,无法恢复。
沈叶长吸了一口气,将注射器刺进面皮下的血管一扣扳机。
“啊!”他甩下注射器痛苦地在地上翻滚起来,过了足有十五分钟,他才慢慢从疼痛中恢复,看看镜中的脸,下颌肌肉涨得很大,眼皮浮肿,双颊也鼓起来,完全变了另一张面孔,像个虚浮的胖子。
他喘着气一边收好注射器,一边把其他东西翻出来,有地图、特制手机、刀、零钱等各种必须品,最后翻到一张纸条,是叶媚写给他的。
“小叶,知道你要独自作战了,媚姨没什么能帮你的,虽然不知道你爸到底用意何在,到底这样做是什么后果,但我爱你们,我永远站在你们这边,期待你凯旋归来。”
沈叶将纸条紧紧捏在手心,仍能闻到叶媚残留在纸上的余香,握了许久他才点火烧掉纸条,背起了行囊,在他脑海中,回忆起父亲在一起生活时一段对话。
“小叶,我本来想给你取名叫‘沈清’,觉得太娘气才换了字,不过叶子也多是青色,不算差太远。”
“为什么要用这个字呢?”
“这是个很好的字,当事件变坏变糟就需要清理,当你以后不顺时,就要想到清理你的思路,你的过去,你的身体。人生,一定不要背着一身麻烦上路,否则会走进死胡同的。”
沈叶收回思绪,自语道:“三青为清,我现在就是一身麻烦……死胡同?那本童话书里不就有个故事叫《死胡同》吗?”
他露出笑容,爬上梯子推开下水道井盖,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他爬出黑暗肮脏的世界,外面朝阳初升,太阳像金黄的胚胎在空中越拉越长,越扯越大,最后跳到空中骤然发出万道金光,迎着朝阳,他踏上了真正的征途。(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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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五、主角地位()
相比之下,沈叶回忆起从前近乎奇幻癫狂的经历,并不来得比现在这段旅程更叫他变得心智成熟——这一段独自的远征。△↗w。
从前的沈叶是感性的,他记得父亲说过一句话:感性的男人是无敌的,除非他遇上一个成熟男人。
他一直不理解其中的深意,一个主观而情绪化的感性男人理所当然不是一个克制、沉稳,富有耐心与理智的成熟者的对手。但感性男人的“无敌”指的对手是谁呢?
现在他明白,这句话深层的含义是:感性可以战胜他人,但成熟可以战胜自己。
目前为止,站在自己这边的每一个人,并不图自己什么,不管他们出于同情或希望在一段不寻常的故事中扮演一个角色,或是他们只是单纯地需要付出自己的爱,或是自己真的富有感染力……总之他们做到了自己想要的,整个故事中,每个身边的人都表现得比自己这个中心人物更抢眼。如果这是故事,自己无疑是最失败的主角,站在一群光芒万丈的配角中间。
原来核心人物也可以像自己这样微不足道。
所以他需要战胜自己,当方城说他将独自上路时,他害怕过,但更多的是欣喜,他终于有机会获得独自表演的舞台,来满足自己早已按捺不住的虚荣心。
“请尽情地欢欣,因为你的兄弟死而复生……”他此刻握着一本《圣经》,念诵着一些自己喜欢的句子,尽管他从来不是耶酥的信徒。但虚无的信仰会振作他的精神。当冒险的血液在年青的血管中沸腾,像火一样流淌时。他能感觉到,不管自己在多大一个格局的故事中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别再玷污自己的身份,不管是不是黄金轴心,自己应该是最显眼的,风头最劲,哪怕忧伤也该是明媚的。
“从此刻起,沈叶,请尽到你主角的本份,父母赐予你的传承注定你与众不同,你早就应该相信自己。哪怕只是盲目的乐观也依然要这么做,因为这样一切才是对你有利的,大地、微风、一草一木,日月星辰……都会对你有利的。否则哪怕在再大的一个故事中,你连自身小小的归属也明确不了,你的灵魂又该何去何从呢?”
在咆哮的大江边上,他在旅行日记写下这样的句子。
这的确是种极好的心态,哪怕仓惶的逃亡也因此变得悲壮和阳光。整整两个月,他只凭着一个指南针。避过喧嚣的城市,尽量走在无人的山野荒原,在毒烈的日头下把压缩饼干塞进干裂的嘴唇,在潮湿的雨林中狼奔豚突。风雨中蜷缩在岩石下边睡边冷得瑟瑟发抖,毫无尊严地向过路的陌生人乞讨一点食物,强忍着每九十六小时一次的变脸剧痛。多次因为伤口感染发起高烧,牙肉破裂。满口是血,全身像遭毒打般疼痛无力。但他只稍作休息就会启程,哪怕只能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着,爬行着……
苦难的行程是心灵的厉炼,所以当他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浮肿的赤脚踏上一块炙热的土地时,面对即将到来的胜利他才没放声大哭,因为相信自己,因为全心投入,那么胜利就不是惊喜,而是一种必然。
“死胡同源自一个叫黄金城的故事,据说黄金城是座迷宫,想得到黄金的人们走进去,想出来却发现所有的路都成了死胡同。寓意是人们沉沦于物欲,最终无法自拔。反对物欲说法的人们会说:如果没有发现金钱能使人沉沦,金钱是否就不是罪恶?
这就像问如果牛顿没发现万有引力?那人们是否就飘在天花板上?人们制造出金钱却又做了钱的奴隶,听起来很讽刺,但这就是人会干的事。人总有办法把罪恶推到别的东西头上,比如说金钱罪恶却不说自己的贪婪。所以,世上没有死胡同,是人自己迷失了。”
死胡同的童话与其他童话故事不一样,它有一段这样的开场白,像导读引言,但故事却只有一句话:
有个人造了一座迷宫,然后,他把自己困住了。
疑问在于故事为什么不叫“迷宫”而要叫“死胡同”。
“因为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谁?发生在哪?”
“一个女人,地点在费罗城。她是个出色的医生、基因学专家、武器制造大师。她曾经希望用自己的才华来赚大把的钱。用她的话说,她做的是武器,是杀人的东西,她不能指望靠这给自己搏一个好名声,所以必须卖给付得起价钱的人。直到后来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在次声武器中,一种通过低频震动能短时间使人致死的武器,正是她的杰作。她才意识到,她被金钱引进了死胡同。”
费罗城,一个炎热的城市,中印交界处,方圆不到七十里,周围尽是干裂的土地,沈叶在这里用完了最后一针变脸针剂,他看到地平线后耸起一座快被完全风化的古老城市,即便如此,没有向导的话,那里残垣断壁很容易让人迷路,所以人称迷城。
沈叶走进了迷城,那些已经风化得比他个子还矮的土墙一摸就扑扑落下沙土,偶尔能看到的石柱花纹仍在诉说这儿昔日的文明,在时间无情的湮灭中,迷城做着最后的苦苦挣扎。
当他经过一扇土墙时,忽然地面嗡的一声,裂开一个圆洞,沈叶没有多吃惊,他知道有些东西一早就在等待自己。
他走进圆洞,经过一条漆黑漫长的蛹道,进入深达十米的地下室,这里可以听到发电机嗡嗡作响的声音,进入的第一个房间顶吊着昏黄的灯,两边有长长的桌子,摆满了各种金属零件和仪器,大多他都叫不出名字。
他闻到一股烤饼的香味。沿着香味他进入一扇铁门,这儿是个厨房。灯光要亮许多,一个女人在烤箱前忙活着什么。她听到声音,微笑着回过头来,“小叶,你可来了。”
“房东太太!”沈叶瞪大了眼,面前的居然是自己住的小出租屋的房东太太,那个胖胖的,收房租时粗声大气,动不动嚷着再不交租就要停水停电的凶悍妇人。
此刻她没什么改变,还是穿着平时普通妇女一样的花格裙子。戴着手套正试图把烤饼从箱子里拉出来。
“饿吗?”她细心地把烤饼摆在碟子里放到他面前,又摆上一瓶水,看着面前风尘仆仆,衣裳破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