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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啊,都说了,你是我们村长的朋友,不收钱。”李大妈说着,刚刚捞起一碗客人要的面,这才有空闲回过身来,只看到云霆刚刚坐着吃面的桌上已经只剩下了空碗,还有十文铜钱,而云霆人已经消失在街角,不在这里了。
“这孩子。”大妈摇着头,立落的把刚出锅还烫手的碗面送到了客人的桌上,手往围裙上抹了抹,多走几步,来到云霆刚刚端坐的饭桌旁边,麻利的收起了十文钱。只是李大妈不知道,云霆这样突然离开,只是为了不被面香给勾引住而已,就这样突然的走,要不然他还会不管不顾的再来上一碗。
云霆已经准备离开了,中午就走,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能抓紧就抓紧一点,更何况,还已经有了一个约会,要是主人不到,客人又怎会去?他的所有谋划,就是为了那一刻,即使是生死一线的局面,也必须准时到场。
绕过了几条泥土大街,看到一旁的的一棵果树上已经挂满了果实,刚刚吃完面的云霆,馋虫又上来了。麻利的爬上果树去,坐在树干上,旁边枝叶上挂着淡红色的果实,虽然还不到完全成熟的时节,可光是这样,就已经引得云霆的唾液分泌了。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只要能吃,那么就一定会尝,只要好吃,那么会一直吃。
云霆一手摘了几颗果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就放进了嘴巴里面,轻轻嚼动牙齿,就感觉到一股酸甜的汁水在舌间爆炸开来,带着一种酸味还有甜味,酸酸甜甜。云霆被口腹这种酸甜吸引,一连吃了几十颗,才停下嘴来,到这时候,云霆的牙已经是微酸了。临下树前,云霆在树上看了一眼远山,看了一眼这个平静的村落,还不忘多摘几串,带回去给准徒弟朱侯,还有那一群女玩家尝尝鲜。
这种日子已经很难得了,云霆深深的明白这一点,他要是回去黄巾,那么势必会有腥风血雨,不是他死,就是别人亡。要是云霆活了,别人死了,那么云霆的日子也不会好过,黄巾贼,这个骂名就算要清洗,也得到诸侯群起的时候才有可能洗涮掉,更大的可能是永远都洗刷不掉。
所以他选择了一条更危险的道路,他的谋划,他的未来,全部就在不久以后就可以看到。云霆不愿意在当所谓的黄巾贼,这条路实在太难,就如同他的前世那般,真正走上这条路踏上舞台后,就再不能回头,那个时候举世皆敌,败亡的可能性实在太大。在那个时候,每一个诸侯都视云霆为一个香饽饽,将云霆打败不仅可以将他的领土和资源占领,还可以狠狠的刷一把名声,毕竟不论从任何角度来说,在那个时候他就是黄巾贼,即使那个时候汉朝庭已经名存实亡,可不论是谁都想要占据大义!云霆就是逆贼,打败他就可以获得实质性的利益,又可以获得大义的名分,他不成靶子谁能成靶子?
云霆自嘲一笑,到那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现在说这些未免太早了,未来的事没有人知道。他虽然重生了一回,提前预知了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事情走向,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破坏着这种对于未来的把握,直到现在,他已经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也知道未来肯定不会如同他前世已知的一般。
他的重生,或者说是穿越,就是一种对于已知的最大破坏,直到后来,云霆所作所为,一切都是在与已知的一切抗衡,破坏着所有事情的脉络,到后面系统对于游戏的干预,云霆就知道一切已经开始面目全非了。但他不后悔,后悔也改变不了什么东西,如果一个人重活一次,就为了对一切的掌控而不去改变他能够改变,想要改变的一切,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人生在世,便要来一个酣畅淋漓,不管是在游戏还是在现实里面,云霆所想要做的便是不留遗憾!
(本章完)
第139章 背叛黄天!()
“监察院…还有老毒蛇。”云霆又往嘴中扔了几颗还没有完全成熟的不知名果子,感觉着牙齿在微微发着酸诉说着不满,味蕾中弥漫着果味。这味道就如同他脑海里面的记忆一般,酸酸甜甜,让人回味无穷,也略带酸涩。
想想那个黑暗势力,各方势力地下交战的时期,还真是兴奋,光是想到,就让云霆的全身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那个时期,堪称是势战,局战,暗战的最巅峰时期,就连云霆自己,都不得不小心再小心,因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死去。就是像赵云太史慈等等大将,或者是谋士,身边最少云霆都会派去出自侠客村训练的六名剑客,在暗中保护,防备着更黑暗处的黑手。更别说正大光明的阳谋了,几乎让人没有办法闪避,只能选择踏进哪个陷阱里面罢了。那个时期,真可谓步步惊心,每一步踏错,局势都可能崩坏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赵云这些超一流名将他们都很强,这只是说战场上,正对面的,可是说到暗杀,那就不成了,就是云霆自己要拿出计划杀一名超一流武将,都有十种花样。
至于成不成功,那很难说,世界上没有没有破绽的杀局,就连那种很意外的神仙局,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可是暗箭难防,暗中射来的箭很好伤人,更难防御。
短短的一段路程,云霆走得很慢,边走边想,有时想到精彩处,还会驻足并往嘴里扔上那么几颗果子。等他走到朱侯居住的那个院落时,才发现手中的果子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变成极少数的一部分,就算拿去分,也拿不出手,因为一个人的嘴,就差不多可以吃一串这种不知名的小果子了。
皱着眉头思虑了一下,云霆将剩余的果子扔进了嘴里面,将心情缓和过来,这才干干净净的带着欢欣的心情走进了院落里面。
“云师傅,你来了?”
“云师傅!”
“你好啊,云师傅。”
刚刚走进院落里面,各处就传来了问候声,云霆轻轻的点头微笑示意,向她们也打起了招呼。
“你们也好,大家都好。”
这些女玩家也叫云霆为师傅的原因很简单,不仅是因为朱侯准备拜云霆为师,还有一个那就是云霆教了她们防狼三十六计,在现实中未必用得到,在游戏里面也没有那么多机会用到,可是这防狼三十六计确实好用。
女玩家们都试验过了,不防不知道,一防吓一跳,用过都说好,色狼死光了,这是在学过防狼三十六计女玩家们的真实想法。而且这防狼三十六计不管是用来防狼,还是用来攻击擒敌都十分的有效果。
对于这个,云霆不置可否,其实这不是他的作品,而是前世女玩家们的经验总结,云霆因为好奇,就多看了几眼,实在是太特殊了,让他看得身体某个隐秘的部位都不自觉的发寒发冷,也就顺便记了下来。
和那些女玩家们纷纷打过了招呼,云霆熟门熟路的向着后院走去,刚刚走近,就听见了熟悉的砍柴声,有韵律的堆叠成了一首乐曲,在欢快的唱和着。
朱侯一如平常,在勤劳的砍着柴火,那种香汗淋漓的状态,看得云霆都有点不忍心了。你怎么就舍得下手呢?云霆反问了一句,晒然一笑,看朱侯这情况,不由得想起小时候的自己和记忆里面那个小小的身影,那个时候,和现在的朱侯差不多,可是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
云霆驻足了一会儿,看到朱侯停下手来休息,这才开口道:“准徒弟,我准备走了。”
“恩?师傅你要走了?”朱侯一脸惊讶。放下了重吾,跑到了云霆的面前,“可是师傅,这里不是挺好的吗?你为什么不就在这里住下来呢…”
“有事呢。”云霆微笑着伸出手去,把一片快要落到朱侯头上的叶子给扫开。
看着这个准徒弟,云霆心里面也是有很多感触,按照朱侯这个拼劲下去,很快就能在三国玩家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了吧。
短短的近三天,云霆能感觉到朱侯的执着,和那不逊色于男人的气魄,再加上那把重吾剑,朱侯要是真能砍柴砍个二十万次,臂力恐怕都能无限接近那些一流武将了。要知道,没有谁会那么无聊,生生对着没有声息的木头,就那么一直砍下去,虽然这有助于玩家提升隐性属性,可实际上,没有人会这么做下去。
因为这样子的生活,这样子来锻炼,几乎是对自己的一种虐待,可朱侯做到了,她现在虽然没有强者之力,却有一颗强者之心,这才是最难得的!
近在咫尺的那张娇憨的俏脸,带着一点担忧,三分不舍,云霆却洒脱一笑,说道:“我知道你害怕什么,你看你师傅,有几个人杀得了呢?”
话音刚落,云霆就在院落里面几个闪烁,出现在各个角落,笑着看向朱侯。人遁术对于他来说,就像喝水一般随心所欲,心思一转,人遁术就能带云霆去到想去的地方,这还多亏了好几次被人追杀的功劳,云霆才能用得这么的顺手。
“我在钜鹿等你,要是你不来的话,我这个师傅可不收你了哦,还有,别送了…总有一天会相见的。重吾剑你就先拿着,练吧,要还可以,不还也可以。”云霆留下了这几句话,往自己的屋里面走去。
临到门口,回过头来,对着明显还在发愣的朱侯笑了一下,露出了两排光洁白亮的牙齿,说道:“亲,师傅看好你哦~”
朱侯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这个懒师傅,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可她还是没哭,木然的举起重吾,走到木桩前,又砍起木柴来。对于朱侯来说,云霆这段时间的确教了她很多,虽然看起来懒,可实际上,就连一十三剑,云霆也毫不吝啬的帮朱侯一招招解析。原先所说的做菜手艺,那是一点都没教。
“我一定要去钜鹿,很师傅在一起!”就这样这个萌妮子,又开始了砍木柴的工作,一次比一次猛,越来越快。
就像云霆所说的,朱侯那娇小的身躯下面,有着恐龙一般的力量,但她的面容不恐龙,有点萌,更有点可爱,还有一点烂漫天真。在这一切吸引人的外表与特质之下,隐藏的是一颗如钢铁铸就的心灵,那是强者才会有的心灵,不断攀登向上的勇者之心。
(本章完)
第140章 我道是谁()
“这里,就是狼居胥山啊?”北方原荒之中,有人登上一座高山,举目四望,但见云海苍茫,天地大方。站在山上往下看去,心中沟壑顿时变得宽广起来,只欲并吞天地,手握云海,大概这就是高处与低处的不同点。
旁边有人回答道:“是的博士,按照联邦记录中的帝国史书记载,这里大概就是昔日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之所在,狼居胥山了。”
“哦?”青年男子的嘴角微微翘起,双眼中有奇异的光亮透出,在他的视野之外,是触手可及的云海,时而飘散,时而聚合,隐约透出一幅辽阔的草原图卷。
草原上有着移动的一群黑点,大概不是匈奴的骑兵,便是马群,或者是部落牧民们放牧的牛马羊了。他们在青年眼中只是一个小点,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论是从视角上,还有心理上,也只是一个小点。他站在山上,看着山下,山下的一切自然微不足道。
这青年男子长得极其普通,若单单论相貌来说,他属于那种一被扔进人海里面别人一眼找不到他的人。可是站在这里,站在昔日名将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的所在,身后还跟着一群看起来就不简单的人,本身就证明着他的不凡。
可他,本身就是不用别人来证明自己不凡的人。即使站在山顶,脸上被劲风吹得皮毛尽皱,也始终没有改变过表情,眼睛仿佛洞穿光阴,回到那个西北望,射天狼的时代。在帝国拥有的众多辉煌里面,难有几次志得意满的时期,而平匈奴之战,那个时代就是帝国难得的一次舒心中闷气的时代。
他是博士,联邦科学院的博士,他没有名字,也不用名字,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终究都是符号,好听与不好听都是符号,于是他是博士。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他还是帝国那个曾经缔造了超级电脑存在的博士。
只是“我”不是我,他是我,他不是我,我是他,我不是他,我不等于他。
“名师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这句诗原来是公元纪年时期有人用来称赞白袍陈庆之的,但终究更适合的便只有霍去病一人尔。”
“可惜啊,不能和此等人物过招,真是遗憾。”他轻轻叹息,眼中隐隐有着一股失落流转。
博士看过的书很多,尤其喜欢帝国的历史,对于帝国曾经辉煌的曾经也有过深入的了解,虽然白袍陈庆之的战绩有些傲人,甚至于旷古绝今,不过却未有人去证实,甚至许多史书记载都过于浮夸。而霍去病则不同,纵观整部公元纪年时期的帝国古史,冠军侯只有他一人!何谓冠军侯?勇冠三军之人!并且,封狼居胥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后世名将,无不以封狼居胥为生平大志,可终究做到的,也只有霍去病一个人,再无他人。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冠军侯霍去病如果不是英年早逝,只怕匈奴都要举族尽灭,甚至于不会有后来的五胡乱华。对于博士来说,不能和这等人物交手,实在是人生大憾。但终究这也只是想而已,很多人都喜欢把不同时间段的名人拿来比较,可也只是比较,他们独立在属于自己的一段传奇里面,并不能如你所想一般去交手,分出一个胜负。
帝国两汉之中,唯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便是班超平西域。而自秦汉以下,再咸有王朝能够在对外对异族战斗中取得如此之辉煌的战绩。不提五胡乱华,那几乎是帝国公元纪年史上有数的黑暗年代,可笑由于被需要,甚至有人叫嚣那叫促进民族融合。就连被人大加赞扬的唐代,与异族采取的都是苟合态度,只因其立朝都是借助突厥之力,甚至于其祖上都是异族,并且到中后期其对于西域的掌控力甚至于丧失殆尽!
而宋,元,明,清,便都是帝国汉民族与异族的血泪史。尤其以清为甚,可以说深植于帝国人骨子里面的骄傲,便是在那一个朝代,那一段历史中被打断,丝缕不存。元只是开始,而清,则是毁灭。自此以后,公元纪年时期的帝国人心尽丧,到帝国公元近代,莫不崇洋媚外,在面对洋时,无不显示出心中的自卑,就算帝国崛起时也是如此,不管那个时候的帝国人承不承认,深刻进他们骨子里面的,就是自卑,而不是曾经的那世界之巅世界之央的骄傲。而这里的洋,便是如今的联邦,那个时候的帝国,却不是帝国,而如今的帝国人,更不是那个时期的“帝国人”所能相提并论的。
帝国的崛起,就是一部帝国人的骨头被打断,碾碎,又被重新粘合,附着的过程。无数的帝国人前赴后继,只为重现当初的荣光,而直到天元纪年开始时,他们成功的成为了一个帝国,史无前例的帝国!而原来属于帝国的敌人们,则不得不抱团,这也就是联邦的由来。
这便是博士所知的历史。帝国浩浩荡荡数千年,起起落落十数个阶段,终于再次立鼎于宇宙之巅,终于也如同它的别名“中华”一般,成为宇宙最中心的一个点,将联邦挤到了一个角落。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博士很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不断的斗争,只要有一个敌人想要去灭亡奴役它,只要有人在不停的追赶,才能够让一个帝国永不衰败,让它不停的前进,这就是他的宿命。即使如同他这般聪明的人,也不得不认定,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做什么事而生的,不管这是不是所谓的宿命,却无法去阻挡你将要,就要去完成的事情。
所以他这个曾经帝国的缔造者之一,现在成为了帝国的敌人。不是在烈火中继续巅峰,那便是在烈火中破灭,世间万物枯荣有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不生存即毁灭。
(本章完)
第141章 给他脸,不是给你脸!()
“博士,猎鹰有消息传过来了。”一只信凖从高处飞来,在众人头顶盘旋了一会儿,才停在了跟在博士身后的一群人当中的手臂带着棉布护手的那个人的手臂上。他向前走了几步,解下游凖爪上绑着的封筒,看了看上面的封口,发觉没有问题以后这才开口说道。
“念。”博士道。
在得到博士的同意后,这个人才拆开封筒,从中取出一张小小的纸条,略略扫了一眼,将纸条上面的事情记住了,又编织了下语言及轻重缓急。他才开口道:“据报,汉朝黄巾之乱已经爆发,太平道徒众达10万,遍布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分为36方,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人,每方设一渠帅,由张角统一指挥。不知道为何,此次起义比帝国史书上记载的时间提早了五六个月,据我们散布在汉朝疆域的鹰眼观察,张角派人飞告各方提前起义,于是36方“一时俱起”,众达数十万人。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