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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敌之谁与争锋-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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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疯魔巴兹的实力吗,怎么跟传闻不符?

    当!

    忽然,一柄锯齿状的大剑挡住了黑刀的去路,在间不容发之际黑刀,保的一命。

    在眩晕的状态,疯魔巴兹居然凭借身体的本能,抵抗住唐煜必杀的一击?

    这就是曾经承受老城主一击而不死的强大存在吗?

    他的实力虽然与老城主不能相提并论,但也不能等闲视之。

    “好好好,如此的接近死亡,我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

    “为了感谢你,去死吧。”疯魔巴兹疯狂的咆哮,眼睛血红,锯齿状的大剑被他当成球棍般的挥舞,夹杂着威猛的裂缝,呼啸间砸向唐煜、

    没错,不是砍,而是砸。

    他的力量惊人。

    唐煜毫不退缩,正面迎接。

    十牛之力,力大无穷。

    黑刀与锯齿大剑的碰撞。

    “噗噗噗。”唐煜连退三步,每退一步,都会在地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而看疯魔巴兹,却只退了两步。

    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在力量上,自己居然弱于疯魔巴兹?

    他的力量,早已超越了十牛之力,保守估计应该有十二牛到十三牛之间。

    “再来。”疯魔巴兹大笑,压制唐煜。

    唐煜目光一闪,突然一个翻身,拉开与疯魔巴兹的距离。

    “你将在恐惧中死亡。”唐煜留下这句话,然后青天白日的,突然消失不见?

    隐身!

    从冷托付给自己的秘籍当中学会的秘技。(。)

第九章 武器大师() 
唐煜的英雄职业为武器大师,个人职业,说是战士,其实只是因为唐煜未专职的缘故,真要细究,唐煜的个人职业应该是“无业游民”啊。m精彩东方

    武器大师的能力,能够让唐煜畅所欲为的使用各种武器。

    长枪,重刀,弓箭,短匕

    冷的神兵匕首出现在唐煜的手上。

    隐藏在暗处,唐煜就如那最冷静,最惊艳丰富的猎人,在注视着暴露踪迹的猎物,只等猎物露出破绽,必定会爆发惊世一击。

    隐身术,刺客的必备技能。

    唐煜不是专业的刺客,可是对于这种职业,也有自己的见解。

    刺客的走向是速度和攻击速率,速度的话自己有冲锋,只要抓住机会,必定能够再次眩晕中疯魔巴兹,攻击速率,十牛之力全部爆发,那速度连唐煜自己都有些难以想象。

    刺客追求的是一击必杀。

    可是对于疯魔巴兹,唐煜觉得一刀杀了他,实在是太便宜他。

    这种人,该千刀万剐。

    可以说,目前的唐煜,实力大幅度的提升,已经不是曾经的唐煜能够相提并论。

    疯魔巴兹虽强,却也只是一名强壮点的战士而已,与英雄唐纳德更是不能比。

    绞杀唐纳德,给了唐煜无穷的信心。

    世间何人不可杀?

    在数万骑兵的怒视下,唐煜都敢下死手,区区一名疯魔巴兹,那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

    “啾”凄厉的鹰鸣在野马平原的上空回荡,那只雄鹰惨死在金刚鹰的利嘴之下。

    疯魔巴兹眼见自己的伙伴死亡却面不改色,专注的观察四周,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就会爆发雷霆攻击。

    可是唐煜就像消失了一般。

    隐身,但不代表能够消除声音,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还有,他不是战士吗。怎么突然能够像刺客一样玩消失?疯魔巴兹表示不解。

    曾经在深山老林生活,与各种野兽作战的唐煜,对于消除声音这种事情,早已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

    野兽的直觉是很可怕的在。只要发出一丁点的声响,你就会从猎人的身份变换成为猎物,好几次,唐煜就是因为不小心发出了声响,身份转变。狼狈而逃。

    唐煜趴在距离疯魔巴兹一万米左右的地方,借助草丛的掩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鹰眼术给了唐煜能够注视疯魔巴兹不会脱离自己视线的能力。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天渐渐的黑了。

    “难道跑了不成?”同样,疯魔巴兹也是很有耐心的人,一天的功夫过去,他都严阵以待。

    可是到现在,他终究有些饥肠辘辘,忍不住摇头,转身离开。

    在疯魔巴兹行动的时候。唐煜也动了。

    他就像是最敏捷的猎豹,不发出任何的声响,悄悄的跟在疯魔巴兹的身后。

    起火,架锅,放肉,疯魔巴兹从腰间掏出酒带,吧唧一声,畅饮痛快。

    肉香味四溢,唐煜隐藏在暗处不为所动,目光一眨不眨的注视着疯魔巴兹。

    在唐煜的眼中。他就是个死人。

    小半袋的酒进肚,疯魔巴兹吧唧了一下嘴巴,放下了酒袋,整个人也放松下来了。

    既然如此之久都没有来进攻。看起来是跑了呢。

    也是,想我疯魔巴兹的威名,那是能止小儿夜啼,既然听过我的名号,肯定是跑了。疯魔巴兹想到,心里有些喜滋滋。

    但是瞬间。在疯魔巴兹的背后,有阴影出现,他悄无声息的出现,神出鬼没,端的是让人心惊肉跳啊。

    疯魔巴兹还在继续的喝酒吃肉,全然没有发现危机降临。

    神兵匕首一闪,“啊”的一声惨叫,疯魔巴兹正拿着酒袋的左手就掉了下来。

    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唐煜一个闪身,消失在黑暗当中。

    黑夜为我披上无形的披风,为我遮掩杀戮的血光!

    黑夜我为王!

    疯魔巴兹紧接着抓起身旁的锯齿大剑,疯狂的挥舞。

    “是你,我知道是你,出来,有种的就出来跟爷爷大战三百回合。”疯魔巴兹声嘶力竭的喊道。

    他的耐心居然如此的坚韧不拔?潜伏一天,不吃不喝,还能拥有如此强韧的毅力?

    周围的草木早已在发狂的疯魔巴兹摧残下不成样子。

    “嗷呜”野马平原上,野狼的狼嚎声阵阵,他们嗅到血腥味。

    疯魔巴兹狂暴之后,渐渐的冷静下来。

    不能继续在这里驻留。

    他捡起地上的断手,然后跳上战马,准备远离。

    可是

    “嘶”的一声长鸣,没等疯魔巴兹上马,他的战马就轰然倒塌,头首分离,直接是被人一道斩首了。

    “冲锋!”疯魔巴兹怒吼,抓住即将消失的阴影,奈何他还是慢了一拍,被黑影逃掉。

    捂着流血不止的伤口,疯魔巴兹害怕了,他就像是一匹受伤的孤狼,在奔跑,在逃命。

    可是逃的掉吗?

    等待许久,唐煜没道理会放任他离开。

    紧随其后,唐煜无情出手,每次进攻,都会在疯魔巴兹的身上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唐煜有时候也许会有圣人的心态,可是对于该杀之人,却不会留情。

    杀该杀之人。

    疯魔巴兹浑身是伤,多处伤口更是连内部的骨头都能看见,没有一块好肉。

    失血过多,让疯魔巴兹渐渐的虚弱下来,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气喘吁吁,脸色苍白的不正常,唐煜犹如影子般,吊在疯魔巴兹的身后,在他的身上添加一道又一道的伤口。突然,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就是现在。”唐煜冷意闪现,没有攻击疯魔巴兹的命门,反而拿出了虎头刀,一刀砍下疯魔巴兹的左腿。

    大局已定。

    唐煜显出真身,冷漠的看着疯魔巴兹。

    多职业的能力搭配,让唐煜居然一个人就打败了本来是绝对不能打败的敌人。

    如果单靠“战士”的能力,凭借冲锋这招斗技,唐煜当无打败疯魔巴兹的可能。

    疯魔巴兹惨笑连连。

    “我最大的失败,就是不应该放松警惕啊,能打败野马平原众多马匪势力的联合军,更是能够救出帝国公主的人,怎么会那么没有耐心。”疯魔巴兹醒悟过来,后悔不堪。

    唐煜一言不发,黑刀在手,一刀枭首。

    金刚鹰俯冲,抓起疯魔巴兹血淋淋的脑袋,冲天而起,飞向野马城。

    唐煜收刀,总结经验。

    耐心,才是一场战斗至关重要的因素。

第十章 扎克力() 
夜已深,野马城豪宅内,他批阅家族各产业的信息。

    有的产业利润几何,有的产业处于下坡,需要提升,该如何提升并如此相应的解决办法。

    他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取代老城主,成为野马城新晋的城主,只是随着唐煜的到来,让他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

    野马城的城市之心已经认可唐煜,接受唐煜成为他的主人,而他要想获得野马城的控制权,要么杀了唐煜,要么就是唐煜拱手让人。

    可是换成自己,到手的城主之位,谁会傻乎乎的让给别人?

    绝没有这种人!

    因为他是这种人,所以绝不相信世界上有如此之“傻”的人存在。

    所以,他才会兵行险招,想要暗中谋害唐煜,到时候,野马城的位子非他莫属。

    他的名字,叫扎克力,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属于那种几乎没有血脉关系的亲戚,要不是看他有些能力,老城主也不会收留他。

    只是让老城主没想到的是,扎克力的能力倒着实不错,居然从无到有,在野马城打下一片赫赫基业,让人侧目呢。

    有能力的人,他们的野心也将比一般人要旺盛,当成为野马城最有钱的几个人之后,扎克力开始把目光放到城主的位子上。

    “啾。”可是,夜空当中,有鹰啼声,接着就听见有什么东西掉下来的声音。

    “啊”忽然,扎克力听到自己的老管家的惨叫。

    老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很稳重,这十几年来,扎克力还是头一次听到他的如此惊慌的惨叫呢?

    扎克力一时有些好奇,于是走出了书房。

    瞬间,扎克力目瞪口呆,呆立当场,险些晕过去。

    那是,那是?

    疯魔巴兹的脑袋?

    疯魔巴兹去做什么了。他当然知道,因为就是他派遣疯魔巴兹去狙杀唐煜的啊。

    为什么?

    为什么疯魔巴兹的脑袋会被扔在我的家里?难道他知道是我派遣过去要杀他不成?

    震惊过后,扎克力却是发现了其他不同寻常的地方,是告诫。还是敲打?

    “收起来吧。”扎克力无力的摊到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对老管家说道,然后挣扎着站起来,重新回到书房里。

    这一夜,老管家发现。老爷书房中的灯光整晚都在燃烧着,等到第二天他从书房中出来,本来还黝黑的发丝都出现了白发。

    野马城是老城主的,这一想法从没有在唐煜的脑海中消失。

    想起舍生取义的老城主,想起人老心不老,为帝国鞠躬尽瘁的老城主,,想起为了救回公主,不惜想地狱的君王贡献自身一切的老城主,想起曾经教导自己的老城主

    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老者。

    唐煜从没有佩服过他人。他是第一个。

    没有老城主,就没有现在的唐煜。

    唐煜为什么要接收野马城?

    这座野马城除了能够提供战马和一颗城市之心外,对于唐煜来说毫无用处,那么唐煜为什么还要费心费力的建设保护好他?

    没错,在唐煜的设想里,不仅要把受损的城墙等修补好,如果可以的话,甚至还想给增加几座炼金建筑,然后再招募大量的炼金战士驻守,到时候野马城也将再也不用害怕野马平原上马匪们的进攻了。

    野马平原有十大马匪势力。其中前八几乎都在那一战中折损,可是剩余下来,也是势力最强的两支马匪势力,更是如梗在怀。难保以后唐煜离开,他们不会出来兴风作浪。

    所以,留下一定的战力保护野马城是必须的。

    扎克力虽然是老城主极其遥远的远方亲戚,但是他本身有能力,唐煜都已经想好了,等以后离开。就把野马城交给他,这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这次让金刚鹰带回疯魔巴兹的脑袋,既是敲打,也是检验。

    如果他还一意孤行,继续要跟自己作对,那么自己也将挑选其他人了。

    关键如何,还需要回到野马城在做打算。

    解决掉追踪之人,唐煜跨坐上白马,继续朝着帕尔玛城前进。

    因为有疯魔巴兹事件的耽搁,直到第四天,唐煜才来到帕尔玛城。

    帕尔玛城与帝国接轨,人流众多,人来人往,笼络不觉。

    街上商旅不断,或是招募人手,准备去野马城购置好马。

    要想获得好马,名马,那就必须亲自去一趟野马城了,名马的数量终究有限,去的晚了,肯定被其他人抢走。

    或是就地摆摊,带来帝国各地的特产贩卖,赚取利润。

    唐煜走在街上,不时能够碰到上前想要购买白马的商旅。

    有些驯马师也会带着驯服的名马来到帕尔玛城贩卖,商旅们肯定是把唐煜当成这类人了。

    “大人,只要一个银币,我就能带你去帕尔玛城的任何可以去的地方。”

    “我可是这里最熟悉道路各种商店的人了。”一名衣衫褴褛,破烂不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挡在唐煜的跟前,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用满是期待的语气道。

    那些经验老道的人都把唐煜当成驯马师,为何这小小的人而会把唐煜当成是来帕尔玛城“观光”的人呢?

    “你是怎么认出我不是来卖马的?”唐煜倒是有些好奇了。

    如此机灵的小家伙,也许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小鸟儿呢。

    唐煜的手中有一枚金币在手中晃动。

    小家伙眼睛贼精,盯着金币挪不开眼。

    “大人,我是从你的着装看出来的。”

    “驯马师的标准配备是长鞭,马套,并且他们还是三五成群的,合作捕马,我在帕尔玛城少说也待了十几个年头,怎么会不知道呢?”

    “还有就是一枚空间戒指可不是驯马师能够拥有的。”小家伙说道。

    噔!

    金币被唐煜抛飞,落到小家伙的手中。

    “那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你已经合格了。”唐煜说道。

    小家伙一把抓住金币,先是放到嘴巴里用牙齿咬了咬,发现是真的之后,激动的感谢。

    “谢谢,谢谢大人。”

    “大人,我没有名字,同伴们都叫我机灵鬼。”

    机灵鬼?倒是名副其实啊,这小家伙确实是个机灵鬼。

    看他的模样也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但是眼光的老辣就是一些资深的商旅都比不过。(。)

第十一章 机灵鬼() 
在机灵鬼的介绍来,唐煜对整个帕尔玛城有了个大致的印象。

    自己所需要寻找的拍卖行在帕尔玛城的市中心位子,哪里有在整个帝国都举世闻名金币拍卖行,曾经拍卖出在整个世界价值处于前列的宝物,一时间风头无量,是当世最有名的四个拍卖行之一。

    当然,在帕尔玛城的金币拍卖行,则是分行。

    市中心不仅有拍卖行,更是有各种魔法,武器店铺,应有尽有。

    东南方向则是帕尔玛城珍贵至极的炼金酒馆,运气说说不定能够在哪里遇到不错的英雄呢。

    普通的酒馆虽然也会吸引英雄的到来,倒是却需要一定的运气成分,而在炼金酒馆里面,则是每周最少都会有两名常驻等待征召的英雄。

    只要能够满足英雄们的要求,或者是任务,那么他们讲为你效命。

    哪里是帕尔玛城夜晚最热闹的地点之一。

    西北方向主要驻扎有帕尔玛城的炼金军队,,炼金建筑等特大多建造在哪里,是帕尔玛城的军事重地,一般人不能进入。

    东北方向城主府,还有帕尔玛城的贵族们的住所。

    最后的西南,则是帕尔玛城平民以及难民混杂区域,混乱不堪,更是****势力扎根深厚的地方。

    唐煜在机灵鬼的带领,来到了金币拍卖行。

    金币拍卖行是一处光看外表就跟人一种很土豪的感觉。

    整个门,门框,甚至是站在门外看守的两名守卫。他们全身金灿灿。盔甲完全就是由黄金打造而成啊。

    这看的唐煜恨不得直接打劫了他们。

    不愧是世界最有名拍卖行之一。

    “大人。金币拍卖行的实力据说极为的强大,据说曾经帝国就有一位权贵大佬看中了金币拍卖行那数之不尽的金币,想要打他们的注意,结果你知道什么吗?”机灵鬼悄悄的拉扯了一下唐煜的衣袖,说了一句。

    最近唐煜实在是穷疯了,突然见到如此土豪的一幕,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打劫啊。

    这让机灵鬼心惊胆寒,自己跟他走在一起。会不会被当成同伴,然后被那两名穿金戴银的战士给秒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机灵鬼不得不开口。

    两名金甲战士威严的目光扫视唐煜,只要唐煜有一个动作,必将受到他们狂风暴雨般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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