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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梦蝶见状,急忙训斥道,“喵猫,你给我下来,知道那个箱子有问题了。你这个小马后炮。”
暹罗猫并没有动窝,而是把两只小耳朵竖在头顶不断地转动,一副正在仔细倾听的模样。
叶天道,“喵喵好像听见什么声音了?”
三人静下心来,仔细听周围的动静,然而什么声音都没听见。
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吹动着地下室内污浊不堪的空气。
可是暹罗猫的小耳朵不住地在头顶转来转去,它看上去很不安。
“喵喵,你先下来,不要站在箱子上碍事嘛。”
庄梦蝶说着,伸手打算把暹罗猫从箱子上抱下来。
正在这时,暹罗猫忽然眼睛一瞪,小胡须一翘,嘴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身体后缩,后背弓起,看上去很警觉的样子。它的意思,庄梦蝶很清楚,是不许主人抱它。
庄梦蝶的手僵在半空,感到很尴尬。
“喵喵,你在搞什么?又不乖了,是吧?你给我过来。”
庄梦蝶生气地走过去,打算硬把它抱下来。
毕竟在大家马上就要打开箱子的时候,喵喵这时候忽然跳出来,站在箱子上,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作为一只乖巧可爱的小猫咪,暹罗猫可是很少会做出这么不聪明的举动哦。
当然,作为主人,暹罗猫此刻的举动,也让庄梦蝶感到脸上无光。
这时,暹罗猫忽然喵呜一声,从木箱子上一跃而下,窜进走廊里,往走廊深处跑去了。
“唉吆,喵喵,你回来啊。”
庄梦蝶追出囚室外,放声大喊。
暹罗猫并不回头,而是小屁股一扭一扭的,跑进走廊的暗影,消失不见了。
暹罗猫不可思议的举动,令庄梦蝶很纳闷,她站在走廊里,盯着它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
叶天拉着庄梦蝶劝道,“庄作家,算了啊,喵喵就是这样,等下它自己就回来了。来,咱们先去看尸体吧。”
梁军笑道,“你俩一定要有心理准备哟。”
叶天不以为然地笑笑,“尸体而已,做警察的,哪一个没见过尸体?”
“这一具尸体相信是你们从未见过的。”
梁军脸上的笑容诡异而神秘,反倒引起了叶天和庄梦蝶极大的兴趣。
叶天苦笑,“一具尸体还能有什么古怪?”
梁军唰地一下掀开箱子盖,一股浓郁的尸臭立刻散发出来。
一具小巧玲珑的女尸静静地躺在箱子里,就像是睡着了般的安静。尸体保存完好,既没有变形更没有腐烂。
叶天道,“没什么特别呀,跟所有的尸体都一样,一动不动,并没有跳起来诈尸。”
梁军咳咳两声,“这具尸体的古怪之处并不在于诈尸。好了,不开玩笑了。要知道,这个谢宝儿已经死了一年多了。”
叶天和庄梦蝶立刻瞪大了双眼,“嗯?谢宝儿已经死了一年多,尸体怎么还能保存得这么好呢?”
梁军笑道,“那是因为大块头给谢宝儿的尸体做了防腐处理的缘故,谢宝儿咽气之后,他立刻放****的血,然后用福尔马林溶液反复冲洗血管。之后再挖掉尸体的眼睛、大脑和内脏,用干燥剂填充在尸体的颅腔和腹腔里。做完这一切之后,再在尸体的表面涂上厚厚的油膏和松香溶液。然后再在颅腔和腹腔内填上松香和干燥剂。经过这样处理过的死尸,就不容易腐烂了。”
叶天很是惊讶,“梁军,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
梁军笑道,“这可是大块头亲口告诉我的。”
“亲口告诉你?你们之前有过交谈吗?”
“是的,就在这间囚室里,大块头亲口告诉我,当年他打算QJ谢宝儿,遭到剧烈反抗,他一气之下就掐死了她,然后把尸体做成了现在的模样。”
庄梦蝶皱眉,“我怎么觉得大块头处理尸体的方法怎么跟制作木乃伊的手法一模一样啊,你们难道不觉得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制作木乃伊的每一道工序吗?”
梁军点头,“是有点像,不过防腐工作完成之后,他并未用白布把尸体裹上。而是把尸体放在箱子里看着,每天握着尸体的小手,跟尸体聊天。”
“每天握着尸体的手,跟尸体聊天?这大块头的脑子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他当然有问题了。你们知道他是怎么处理尸体的眼睛、大脑和内脏吗?”
庄梦蝶惊得张大嘴巴,“不是吃掉了吧?”
梁军点头,“就是吃了,而且眼睛还是被生吞下去的。”
庄梦蝶再也支撑不住,跑到囚室外,抓住铁栅栏,哇哇狂呕。
喵呜——喵呜——
暹罗猫忽然从走廊的暗影里冒出来,快速跑回到庄梦蝶身边,它用身体蹭着庄梦蝶的腿,看上去十分委屈。
庄梦蝶蹲下身子,疼爱地拍着它的小脑袋,安慰道,“喵喵啊,都叫你不要乱跑了,你就是不听话。”
她正准备把暹罗猫抱起来的时候,忽然发现它的小爪子上有暗红色的东西。她用手摸了一下,感觉潮呼呼的。
那是什么东西?
由于走廊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她抱着暹罗猫来到囚室里,在灯光下,她看清楚了。
暹罗猫小爪子上暗红色的东西是血!
“喵喵,你的小爪子上怎么那么的血?你刚才去哪里了?”
暹罗猫神情紧张,喵呜喵呜地叫唤着,似乎它也急于向大家传达什么信息。可惜的是,人类毕竟不懂猫的语言。
人猫沟通,出现障碍。
庄梦蝶重新跑到走廊上,她发现地上有一行梅花形状的血脚印。
这行血脚印是从走廊的那端延伸过来的,很显然,暹罗猫肯定是踩到一滩血上,再跑回来,才会在地上留下这样一行血脚印。
(本章完)
第771章 番外 说!你把老七的尸体藏到哪里去了?()
哪里会有一大滩血迹能被暹罗猫踩到呢?
“哦?是那个大块头的血!”
三人立刻不约而同地想到大块头,刚才叶天照准大块头的脑门抡了一棍子,梁军对准大块头的后背开了三枪。
当时的情形是,大块头噗通一声,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地上一大滩殷红的血迹,很是触目惊心。
也难怪三人会立刻想到大块头。
暹罗猫小爪子上的血很显然是大块头的。
庄梦蝶皱眉道,“难不成是喵喵又跑到大块头尸体边上去了,才踩得小爪子上全是血。可是喵喵平时很爱干净的,绝不会特意跑回去踩在血泊里呀?这简直太反常了。”
这时,他们听见走廊里隐隐约约传来人说话的声音。
叶天道,“嗯?怎么有人在说话?”
梁军道,“咱俩一人一把枪,有人也不用怕。”
叶天苦笑,“两把枪,一共只有五发子弹了,形势也不容乐观。”
梁军哈哈大笑,“以咱俩的枪法,五发子弹足够应付五个,咱俩一枪放倒一个,别担心。”
叶天道,“梁军呀,你这个爱冒险的家伙为什么不通知牛队过来支援呢?”
梁军嘿嘿一乐,“就那么一个嫌犯,咱们还收拾不了?还把牛队搬来?没那个必要吧。”
庄梦蝶嘘了一声。
走廊里说话的声音还在继续,可是声音含糊不清,听不清是什么人在说话。
听见人说话的声音,暹罗猫显得更加焦躁不安,它用头蹭着庄梦蝶的腿,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
庄梦蝶紧盯着暹罗猫,“喵喵试图在告诉咱们什么,只可惜它不会说话。”
梁军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难不成是喵喵想告诉咱们那个说话的人是大块头?”
叶天笑道,“大块头?你开什么国际玩笑?我打他一棍子,你开了三枪,他还能活着?他要是还能活着,那就真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
庄梦蝶道,“刚才大块头倒下之后,你们有没有检查他的瞳孔啊?只有瞳孔放大,才是一个人真正死亡的标志呢。”
叶天和梁军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道,“好像忘记检查瞳孔了。”
庄梦蝶瞪了他俩一眼,抱着暹罗猫撒丫子往外跑去。
叶天追出去,着急地喊道,“庄作家,你去哪里呀?这里阴森可怖的,拜托你一个女孩子,不要到处乱跑啊。”
“当然是去看大块头的尸体了。”
庄梦蝶头也不回地答道。
叶天拍着梁军的肩膀,“走,咱们也一起去看看。”
叶天和梁军紧跟在庄梦蝶身后,边跑边喊,“等等我。”
庄梦蝶抱着暹罗猫按原路返回,在之前关着自己的那间囚室外,她看见地上有一大滩血迹,可是没有尸体。
大块头的尸体居然不见了。
刚才他们走的时候,大块头明明是躺在这里的呀。
庄梦蝶傻眼了。
随后赶来的叶天和梁军也懵了。
梁军大惊,“草了!他的尸体真的不见了。”
庄梦蝶弯下腰,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仔细查看着地面上的血迹。
地面上除了大滩血迹之外,还有血手印,那些血手印不断向前延伸,一直延伸到走廊的尽头。
庄梦蝶指着地上的血手印,嚷嚷道,“什么尸体?他根本就没死!你们看看这些血手印,他是爬着走的。”
梁军道,“啊?怎么可能呢?普通人一棍子抡下去就差不多了,还别提又挨了三枪。”
庄梦蝶道,“这大块头这么强壮,看他体格就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了。”
叶天一拍脑门道,“我现在明白喵喵刚才奇怪的举动了,喵喵刚才站在箱子上,不让咱们开箱子,是因为它听见大块头醒来时的喘息声,所以它急得在箱子上直叫唤。它想让咱们回去查看一下。”
梁军皱眉,“可是咱们刚才也听了,根本什么声音都没有嘛。”
庄梦蝶道,“猫的听觉比人类灵敏得多,它们能够捕捉到非常细微的声音,而这些细微的声音,很可能咱们人类根本就听不见。哎,都怪咱们不懂喵喵的语言,喵喵刚才再三提醒咱们,咱们还是不明白它的意思。它一着急,就只好自己跑去跟踪嫌犯了。所以才弄得小爪子上全是血。”
叶天叹气,“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武警在对死刑犯执行枪决之后还要检查罪犯的瞳孔了,如果瞳孔没放大,就说明罪犯还没死,需要再补一枪。刚才我错就错在,没有第二次检查大块头的瞳孔,不过,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第一次检查他瞳孔的时候,被他用枪指着头,现在有阴影了。”
庄梦蝶道,“叶天,好了了,你都已经没有检查瞳孔了,这是你的疏忽,才让嫌犯再次爬走了。咱们现在捋着血手印往前找找看,他受了重伤,又流了这么多的血,肯定爬不远的。”
庄梦蝶仔细看着地上的血手印,发现地上血手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而且在血手印边上还有一行梅花形状的血脚印。
梅花脚印显然是喵喵留下的。
庄梦蝶道,“这些血手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那就说明,嫌犯的力气越来越小,因为他失血过多,身体十分虚弱,每爬一下,力气就会减小一点,而且他的掌印也越来越模糊,这就说明,他的力气越来越小,每爬一下,都需要休息,那些模糊的掌印就是因为他停下喘息时所致。”
梁军道,“庄作家,照你这么分析,嫌犯不是马上就要死了吗?”
庄梦蝶点头,“反正按照他目前的失血量来说,应该是命在旦夕,不过嫌犯非常强壮,以他的体格,应该能比普通人多撑一段时间。”
叶天、庄梦蝶和梁军捋着血手印,一直走到走廊尽头,回头一看,这一段路,少说也有二三十米,一个人竟然在大量失血的情况下,爬出这么远,足以见其强悍的体格和求生意志的坚定。
继续捋着血手印往前走,发现血手印在一个小房间门口停住了。
门前,地上的血迹多了起来,又是一大滩。
(本章完)
第772章 番外 是警察!是警察啊!我终于等到了!()
庄梦蝶看着地上的血迹,皱眉道,“奇怪呀。”
梁军道,“又有什么奇怪?”
“血手印到门前就停住了,说明嫌犯并没有往前爬,而是停在这里,正因为他停在这里不动,才导致身上流的血全都积在这里,形成了一大滩。单纯按血手印来说,他并没有进入屋内。可是按照他爬行的路径又的确是朝着这间小屋爬去,怎么会是这样呢?难不成是他拼命爬,爬到这里的时候,力气刚好用光了吗?如果力气用光,他人应该就趴在这里不动才对呀,可是他的人又偏偏不见了。”
梁军笑道,“庄作家,我已经被你绕糊涂了。”
庄梦蝶道,“可是按照地上的血迹来说,他应该是趴在这里动不了才对呀。然而,他却凭空消失了。”
叶天上前道,“管不了那么许多,先进小屋看看再说。”
梁军点头。
俩人在房门两边站定,伸出敲门。
庄梦蝶在他们身后摇头,“不用敲门,他根本就没有爬进去。屋里应该没人才对的。”果然是没人回应。
叶天苦笑,“好吧,你赢了。”
于是叶天和梁军发一声喊,一脚踹开房门,冲了进去。
房间里确实空无一人,头顶一百瓦的大灯照得屋内亮堂堂的。
屋内的明亮与走廊里的昏暗形成强烈反差,使得人的眼睛一时间无法适应。
房间内的程设非常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和一张硬板床。
屋内一共三个房间,除了既做客厅又做卧室的大房间以外,还有两个小房间,一间是一平米大小的储藏间,还有一间是洗手间和浴室合并在一起的盥洗间。
此刻,储藏室和洗手间的门全都开着,里面的一切一览无遗。
庄梦蝶一眼就看见那张破旧的木桌子上放着自己的背包。
“那是我的背包啊。”
庄梦蝶拿过背包,拉开拉链,发现包里的物品还都在,唯独少了那根作为物证的长发,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们已经知道嫌犯是谁了。
房内所有的物品看上去都非常陈旧,房门边的小储藏室里胡乱堆着一些工具,其中有一把铁锨,引起了叶天的注意。
铁锨上沾着不少泥土,叶天伸手摸了摸,泥土的颜色比较深,还是潮呼呼的,这说明泥土是新鲜的,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很显然是有人刚用这把铁锨挖了土地。
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发现一把沾着新鲜泥土的铁锨,的确能引发颇多联想。难怪叶天会注意到这把铁锨。
叶天把那把铁锨举到灯光下,仔细查看,果然发现那把铁锨的不同寻常之处。
铁锨的杆上,应该是手握的部位,有一些暗红色的东西。
叶天道,“庄作家,看看这些暗红色的东西是不是血?”
庄梦蝶点头,立刻从背包里翻出一根棉签,用棉签蘸取那些暗红色的东西,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甜丝丝的铁腥味。
“是血啊。”
叶天的神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看来还有命案啊。”
话音刚落,就听见梁军在洗手间里大喊,“你们过来看这里啊。”
叶天和庄梦蝶赶紧跑过去一看,发现梁军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垃圾桶里,扔着一件浅灰色的男士衬衫,衬衫上满是鲜血。
看见这件衬衫,叶天不禁怔住,“这衬衫不是老周的吗?怎么会在这里呢?”
叶天记得很清楚,之前来片场查案,老周身上穿的就是这件浅灰色的衬衫。
庄梦蝶道,“叶天,你傻了,嫌犯就是老周的儿子,这间小屋子显然就是嫌犯的藏身处,老周的衣服出现在儿子的房间是不是再自然不过呢?”
叶天还是不解,“可是这是一件血衣呀。”
庄梦蝶道,“血衣又怎么了?某人的衬衫上有血也不代表衬衫上的血一定就是某人自己的。”
叶天点头,“嗯,有道理。”
庄梦蝶道,“依我看,儿子是嫌犯,身为父亲的老周说不定还是帮凶呢。”
叶天道,“很有可能。”
梁军一下子扯开浴帘,仔细查看浴缸,啧啧两声,“浴缸里还有残留的水渍,这说明前不久刚刚有人在这里洗过澡。”
叶天道,“不管怎样,咱们先把这件血衣带回去调查。”
庄梦蝶点头,把那件染血的衬衫装进一个大号物证袋。
梁军道,“一把沾有新鲜泥土的铁锨和一件血衣,这地下室里一定还有别的命案。”
三人走出洗手间,庄梦蝶无意间看见枕头下面露出一只皮包的一个角。
那个皮包的花纹,庄梦蝶一眼就认出来,那是LV皮包的花纹呀。
因为这间屋里的家具都非常简陋,床上的床单和枕套也是看上去质量很次的便宜货。
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