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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新的一局,之前的想管也管不了。因为过去,或过不去,都将成为过去,又何必庸人自拢。
爸爸紧紧握住我的手,这双带着岁月痕迹的、粗糙的、宽厚的手掌,曾是我儿时安全感的全部由来。妈妈说,我学走路,是他蹲在地上,牵着我一步一步后退教会的。我看着这张老泪纵横,眼泪滑过深浅不一的有着褐色皱纹的脸庞,心底的酸楚漫延至四肢百骸,眼睛氤氲得已看不清他的脸。
我哽咽着说:“爸,要保重身体,少抽点烟,少喝点酒,地里的活今天做不完还有明天,千万不要逞强,累坏了身体,知道吗?”
他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点头回答,每一次点头,便甩落一滴泪水,飘洒至脚下的草地上。最终,他万般不舍的放开手,走到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坐下,头埋在双膝上,肩膀不住的颤抖着
我扑进我妈的怀里,什么话都没说,情绪就已经崩溃了,这种生生分离的滋味,竟然是比刚才就要死去还要痛苦一万倍,心脏像被什么利爪撕 扯着,生疼,“妈你要好好的,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太节约,不要太劳累我真的舍不得你们”
她的眼睛已经肿了,饱经风霜的脸上不停地滑着泪,如雨下,如掉珠,抬起双手,摸着我的脸,仔仔细细,轻轻柔柔,一如儿时的温柔倍至,她呜咽着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爸的,会照顾好你哥的,也会照顾好自己的,女儿,你放心啊”
她奔到爸的身边,抱着他的头,两人都浑身颤抖着,低低的压抑的撕心裂肺的抽泣声回响在寂静的平顶山谷中,给这萧索的山野更增添了几分沧海桑田的寂寥。
杨畔微笑着走到我面前,真正是笑得比哭还难看,“妹,把爸妈交给我,你放心,你的那份,我一定都替你给咱爸妈。”
我像小时候求他带我出去玩,求他把好玩的好吃的给我时一样,两根手指拉着他的衣角,左右甩了甩,咧开嘴,笑道:“哥,你只能记住我的好,不许记得我骂你的那些话。”
咧开的嘴角里,是心里的苦涩化成的水,流到嘴角,浸到舌尖,再回归到心里,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今天流的泪,好像比我过去二十二年来流的量都多,多得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金乌撩了撩额前的一缕头发,仰起刀刻般流畅而秀美的下巴,说:“柳儿,你哭起来可真丑,瞧瞧你这红得跟兔子似的眼睛,瞧瞧你这红鼻头,啧啧,演小丑都可以不用化妆直接上场了。”他突然凑近一些,又说:“要不,别管什么解咒的事了,跟我回天庭演戏去,保证你一鸣惊人。”
我一拳打在胸堂上,‘嘿’地一笑,瓮声瓮气的说:“去你的。就你这德行,要不是你爸就你一个儿子,你早就被嫌弃到索马里海沟去了,还能轮到你顶着他老人家的威号,整天出来游荡,不务正业,耍嘴皮子。”
他臭屁的又撩了一下头发,佯装无奈的道:“没办法,谁叫我爸只有我一个宝贝儿子呢,谁叫我命好呢。”
我对他伸出右手,郑重的说:“金乌,谢谢你!”谢谢他的救命之恩,谢谢他前两世的救命和爱护之恩。但我却注定无以为报!
他收起故意装出的笑脸,和我的手握住,正色道:“不知道为什么,从我在秦王府见看见你的第一眼,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笑着打断他,说:“你这就是王八看绿豆,对眼了,纯属巧合,哈哈!”我握住他的手紧了紧,“如果我能活得更久些,我们肯定会是很好的朋友。”
他唇角向上扬起,点点头说:“好朋友。”
下一个道别的,是沐千秋,但他没有像他们一样,站在一旁等着我依次过来,而是远远的走到一旁,看着我,目不转睛。
直到我走过去,他依然站得笔直,一瞬不瞬的盯着,他说:“柳儿,你终于主动向我走过来了,这是第一次,我很高兴,却又是最后一次,我很遗憾,心——很痛。你知道吗?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你终于抛开叶庭深,向我走来的情景,那时,我像个傻瓜一样,一个人也能乐半天。”
我心底一阵泛酸:沐千秋,追逐有夫之妇,你可不就是个傻子吗?追逐一段不可能有回报的感情,你可不就是个傻子么?明知不可能,却还要用赌上一生又一生,你可不就是个傻子么?
而我,何德何能,能得到你如此的深情厚爱?你给的越多,我就越难过,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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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诅咒解盼来生()
清风吹起他的红色薄衫,猎猎飞扬,头发像黑色的火焰,丝丝缕缕的燃烧着,在风中,跳着夭冶的舞蹈,凄凉而美妙。桃花眼微微向上挑着,多情而温柔,不用任何眼神,就能诠释出风情万种和芳华绝代这种在女人身上才能体现出的谥美之词。
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戏谑道:“沐千秋,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长得真tm太帅了,简直让身为女人的我,都羡慕妒嫉恨呐。”
他像是没有听见我的话,多情的眼眸看进我的眼睛里,双手捧起我的脸,我下意识的往后一退,他沉沉道:“别动。”顿了顿又说:“这个是我提前下的聘礼。再见面时,你可不能不认账。”
在我还没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闭上眼睛,俯下身,唇贴在了我的额头上。没有温度和力度,清凉而轻柔的吻,像春风般吹在我的心坎上,混和着温暖又凛冽的复杂感觉。
良久,他终于放开,缓缓睁开眼睛,“柳儿,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说完,他便微笑着转身,留给我一个倾国倾城的笑脸,妖冶的红衫,骨子里透出的浓浓悲凉,飞下了平顶山。
他哪是有事啊,分明是害怕亲眼看到我离开。说到底,骨子里他就是一个有着脆弱敏感内心的男人。
我看着消失在远处的红色,喃喃自语道:“沐千秋,谢谢你,谢谢你救了叶庭深,谢谢你对我的包容和爱护。但望,来生再也不要遇见你,这样你就不会再难过。但望,你能过得幸福,找到属于你的幸福。”
最后一个道别的,是从他母亲墓室赶回来的叶庭深,是我最舍不得,最不想告别的男人。
他长身立于草浪中,此时竟已换上了第一次我们见面时的新郎礼服,精致华美的喜庆的新郎礼服。他总是这么有心,会不动声色的制造惊喜,会在不经意间,拔却你心底最深处最柔软的那根弦,再拂动手指,弹出世间最动听的天籁之音,让你永生难忘。
犹记得第一次见他,那张映着烛火高贵而俊美的容颜,惊艳得无以复加。他拍拍我的脸,说:“莫非是个傻子。”我抬手就打回去,手直直穿过他的脸,那一下,真是快把我吓晕过去了。接着他又说:“娘子,**一刻值千金。”再后来,他说:“杨柳,不管你是自愿还是被逼,在你答应留下来的那一刻起,无认做人,还是做鬼,你都是我叶庭深唯一的新娘,永生永世。”
但面对这个最不想告别的人,我们相视良久,却是一句话也没说,因为一切尽在不言中,因为我们的心思,彼此都懂得。
此时此刻,在我们的眼里,都写着:不论来生,还是失忆,我等你!
该告别的都已经告别,离解除诅咒,仅剩下最后一柱香的时间,不能再拖了,该走了!
青榧树前,我拿出水珠,放到山脉的脉眼上,只等叶庭深将匕首插进我的肚脐上,放出孩子的血,滴于水珠之上便大功告成。
然而,他那稳如磐石的手,杀敌无数,为叶周国立下汗马功劳的手,握住的匕首却在不停的颤抖,像秋风中瑟缩的落叶,随风飘零,久久无法到达终点。
这种事情,让他来做,实在是一件残忍至极的事情,试问谁能将匕首插进自己妻子的腹部,杀死自己的孩子。可这事交给我爸妈,或是哥,也是生不如死的酷刑。即便无论如何,结果都是一样的,他们也下不去手。
最后,我只能寄希望于金乌了,“太子,你是神仙,想必杀人一定有杀人于无形的办法,让人不知不觉的死去,一点疼痛感觉也没有的吧,所以,你来,就当是帮我最后一个忙。”
他眼中闪过一丝苦涩,随即幽幽一勾唇,犹豫几秒,默默的走到面前,去拿叶庭深手中的匕首。叶庭深握得很紧,像是用生命在握它一般,始终不肯放松。旋即,又有一滴两滴——晶莹的水珠子滴到金乌的手上,再顺着细腻的肌肤纹路,一路向下,落到草丛中,不见踪迹。
我妈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捂着脸转身,蹲下,再也没有勇气看下去。爸哽咽出声,咬着牙,想劝,却语不成声。哥同样是咬着牙,握着拳,却落泪无声。
我用恳求的目光看着金乌,求你快动手吧,我不要看见他们如此难过,不要。
金乌左手手指忽地一弹,一股淡淡的金光射出,将叶庭深打飞出几米,另一只手已经抢过匕首,他走上前来,比星光还要璀璨的眼睛里,被浓浓的哀伤和无奈覆盖,“柳儿姑娘,再见。”说完,他闭上眼睛,手一伸,匕首便刺了进来。
果然,金乌这个天庭太子不是白当的,我明明亲眼看到刀子插到我的腹部,再抽 出,血流出来,滴到白色的水珠上,却是当真没有感到疼,一点也没有。
潜龙村的天空上,乌云散尽,碧空万里,艳阳高照,阳光所到之处,漫漫草地上,枯木逢春,万物生长,生机勃勃,绿草茵茵,花儿娇艳。村庄上,有炊烟袅袅,丝丝缕缕,直入去云霄。
好一个美丽的潜龙村!
五百年的诅咒解除了!
用我和孩子的命解除了,用我和他今生的缘尽于此解除了。
我看着叶庭深,笑着,心想:叶庭深,我们还会再见面吗?再见,你还会把我宠在心尖上吗?你说过,过了这个劫,若你我再相遇,相知、相爱,便是永生不再分离,对吧?你一定会找到我的,对吧!
身体越来越轻,意识开始慢慢的模糊,眼前的光明变成了刺目的光线,遮挡了所有的视线。
我的身体轻盈得像一片羽毛,不断的随着空气上升,飘忽着上升着,双脚仿佛踩在软绵绵的云端之上,眼前是白茫茫一片。原来,不光是黑色会产生伸手不见五指的效果,深重的白色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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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剁手VS屈服()
在这里先跟各位读者朋友解释一下,人称的转换问题哈。从这一卷开始,第一人称改成第三人称。这一卷写的是杨柳和叶庭深的来世,相隔几百年,没了前世的记忆。(希望各位不会觉得太突兀,勿怪勿怪!)
接下来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但叶庭深、沐千秋、金乌、锦鲤、柳飘飘、夭夭这些人都还在。杨柳的家庭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从上一世家里的宝贝,变成了这一世里不受待见寄人篱下的私生女,上有偏心老爸,歹毒后妈,下有狠辣的心机婊姐姐
上一卷的故事里,我们的男主叶庭深对即将要发生的事情都了如指掌,却无力改变。这一世,他没有这个超能力,也没有秦王、君兰那样叨的朋友,只是一个小小的新鬼,面对残酷和未知的结局,看他如何勇敢的追求幸福,改变命运。
不啰嗦了,各位请直接看文。
三百年后。
晚,十一点。南山墓地。
此刻拿着铁锹正在挖坟的女孩,名叫杨柳,今年十八岁,性别女,爱好男,就读于某砖科学校的大一新生。
她已经挖了将近三十分钟,额头上的汗浸到眼睛里,像辣椒水似的。疼。抹了把眼睛,想停下休息会,但只在她惊惧地瞥了一眼站在正前方负手而立的男鬼后,抹掉额头的汗水又赶紧的,继续挖。
没错,站在她正前方的那个帅到炸的男人,不是人,是个货真价实的男鬼,一只从她玉镯里钻出来的男鬼,要挟她半夜到南山来挖坟的男鬼。
他就是刚死三天的木氏总裁,叶庭深。
玉镯是今天上午到这里给外公扫墓时捡的,当时四下无人,又觉得这白色玉镯实在漂亮,就想戴上试试。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或是时光机,可以回到即将做出影响一生的‘重大’选择的那一刻。
“你这磨磨蹭蹭的,是想故意错过时机,好给我陪葬?”男鬼的声音就像是水晶碎片互相碰撞发出的一样悦耳。
陪葬泥煤啊,杨柳暗暗咬牙,在心里把他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手上却不敢懈怠,恨不得把铁锹舞得像勺子一样轻巧。
终于,她看到了暗红色的棺材一角,可每下去一铲,心里就越发的害怕。于是,找他说话来壮壮胆,“喂,你生前是不是也兼职盗墓啊?”真搞不懂,做鬼了不去投胎,却要逼着她来挖他自己的坟干什么?
他的丹凤眸中划过一丝寒光算是对她的回答。靠,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她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识相地闭嘴,继续挖——
棺材完全暴露出来,在皓月下散发着幽幽的光芒。但上面为什么贴着符纸?!
棺材上贴符纸,那不是把鬼魂困在这里,望门不得出?!
暗红棺材,黄色符纸,蝌蚪似发着光的朱砂字符,看得她后背一阵阵的冒冷汗。
“去,把符纸撕了。”他很生气。因为他的声音里透着一股阴戾,连周围的空气顿时都冷了几分。
“呵呵还还要撕啊?”她早已吓得浑身软趴趴。可是,不去是不行的,谁叫她真的很怕他呢。
棺材很大,很宽,也有点高,以至于她必须要将自己身体一半的重量压在棺材边沿上,才能伸直手摸到贴在中间的符纸。
撕完了,她刚爬出来,棺材盖就‘砰’地飞出去。
就在这时,皓月突然变成了阴云缠绕、雾气蒙蒙的月亮,圆盘上就跟长了毛似的。
饶是知道他就是这尸体的主人,但看到一模一样的他们,一个站着,逆着光,面色阴狠;一个躺着,映着光,面色煞白。她还是头皮发麻,心尖尖打颤。怕。
站着的那个,身体开始慢慢倾斜,然后呈直线浮在棺材上空,往下——再往下,直到和棺材里的尸体重合在一起——
他真的坐起来了,对着她,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她愕然地坐在地上,无法转移视线,无法出声,身体无法移动半分,用魂飞魄散形容她此时的心情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阴云突地散尽,它们来得无声,去得不留痕,衔接得自然而又干净利落。
杨柳抬头,看着诡异的夜空,又复方才的清风拂面,月朗星稀。
他轻巧一跃,出了棺材,站到坑边,微微弯腰,朝她伸出手。那只手骨骼匀称,十指修长,瓷白的指尖没有半点血色。
她可不敢碰他的手,双手撑着地面,往后挪到稍远一点的地方,才双腿打颤地站起来,又再后退几步与他保持距离。
银色的月光照在他利落的短发上,将他的肤色映成几乎透明的莹白,面容俊美而高贵。深黑色的眸中流露出不可一世的神情,如同利刃出鞘一般凌厉,让人不敢逼视。
被她无视,他没在半分局促,神色自若地收回手,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道:“正式认识一下,叶庭深,三天前死在皇朝酒店。”
木氏总裁叶庭深,d市女人一心想攀上的高枝,再加上杨佳母女整天把他挂在嘴边,说嫁人当嫁叶庭深,长相极品中的极品,钱财多得数不清等等的话,她想不认识都他难啊。
不过,他说死在酒店,难道是精尽而亡?!
下葬匆忙,棺材又被贴满符纸,甚至连个陪葬品都没有,太诡谲了——但这关她什么事。
“我已经按你说的帮你了,我现在可以走了吗?”拜托,谁会大半夜的在墓地里跟鬼聊天,虽然他真的帅到没天理。
他没有因她的冷淡而生气,眼睛里映着璀璨的星光,深邃而迷人,薄唇轻启,说:“杨柳,谢谢你!若是你没捡到这镯子,我的天、地两魂将各自被困在这墓穴和玉镯中,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被困在玉镯和墓穴里,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听他说完,她心里竟生出些些同情。这得多深的仇,才能下这样的狠手哇!
但,谁教他那么会拉仇恨呢?三个字,活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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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未婚妻陪葬品()
他上前两步靠近她,眸光深沉,说:“如果你肯继续帮我,我会用木氏总裁的身份给你金钱无数,包括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有了钱,她就可以不必再为高宇的学费而留在杨家,看后妈脸色,任姐姐欺负,更不用为爸爸的冷漠心寒。有了钱,就可以把属于她和高宇的家买回来。
可比起钱和房子来,她还是爱命更多一些。虽然他开出的条件非常的具有吸引力,但她没有胆量和鬼做交易啊。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