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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子-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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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疫母吃痛,暴怒不已,丢下手中的玩具熊,就跟胖狐狸正面怼上了。钱姚和季宇趁机冲出了杂物间,玩具熊血粼粼的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路小跑追了上去,它每跑一步,身体就大上一圈,几个呼吸的功夫,二三十公分的小玩具熊变成了一个超过两米的庞然怪物,龇着森然的牙齿朝着钱、季二人扑了上去。

    警局楼顶,申屠徒手结出一个又一个血红色的法印,这些法印疯狂撞击阵法,终于,阵法出现了一丝裂缝。申屠瞅准时机,十数枚法印随即从裂缝中飞射而出,在半空中化作一道道火焰,顷刻间烧毁了大量的纸鹤,空中的法印瞬间消失了小半,阵法渐渐停止了运转。

    申屠正要破阵而出,却听一个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这是打算去哪儿呢?”

241。番外() 


    番外一:儿砸

    阿黄发现自己瘦身成功、并退化成猫崽子状态已经是两天后的事儿了。刚开始它还挺满意的; 琢磨着这下子终于有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敞开肚皮胡吃海喝了。可是等真的胡吃海喝了好几天下来; 阿黄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小肥(奶)膘是长了不少; 可是个头一点都不见长啊。

    这,这还能不能让它愉快的玩儿微博啦?!它都憋了好几十天没刷微博啦,它已经快憋不住它的洪荒之力啦!

    作为一个大网红; 大明星,不能秀照片,不能秀视频,简直要命好吗!

    每每看到陛下粉们在评论区撒泼打滚求照片、求视频,阿黄心里痒痒得就像被妖蛊爬过一样。没办法; 胖喵精只好向鬼崽子求助; 鬼崽子拿着画笔; 在画板上涂涂画画连一个眼神都欠奉,只冷冷的甩了它两个字:“修炼。”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胖喵精不死心,仗着自己现在脸小(并不)颜正,眼巴巴的看着冬崽。

    “你觉得呢?”冬崽头也不抬。

    好吧。

    胖喵精终于死心了; 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溜了——开玩笑; 这天要再聊下去; 鬼崽子百分百又得见天的盯着它让它修炼啦。鬼崽子现在实力大增,万一他哪天想不开,弄个小纸人天天在家盯着它修炼,还不得要了喵爷的小命?

    这话题必须不能再聊下去了。

    溜达到客厅里,胖喵精百无聊赖的瘫在沙发上,啃着胖狐狸孝敬的炸鸡腿,看着电视上正在播放的狗血连续剧——女主角被恶婆婆百般刁难折磨,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小产了。一旁,胖狐狸看得眼泪汪汪的,连叼在嘴里炸鸡柳都忘了嚼,耳朵耳边都耷拉,仿佛受难的不是女主角而是它一样。

    阿黄呸呸吐掉鸡骨头,嘀咕道:“狗血死了,一点都不好看。”比起这种又臭又长的家庭伦理剧,胖喵精还是更喜欢特效酷炫的爆米花电影和剧情新颖情节紧凑的美剧。

    胖狐狸吸吸鼻子,嚼吧嚼吧,吞掉嘴里的鸡柳,哼,它就喜欢看怎么啦!

    胖喵精懒得跟胖狐狸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小家伙计较,拿出前几天缠着老郑给它买的新手机,懒洋洋的刷着手机,偶尔瞄一眼电视。不知不觉,胖狐狸又看了两集,女主角的心机闺蜜带着跟女主男人的私生子上线,看着心机闺蜜各种明里暗里给女主角使绊子,胖狐狸气得哟,一个劲儿龇牙,险些没变成微尘状态,扑上去咬几口。

    “幼稚……”胖喵精很不屑的撇撇嘴,然后,顺便瞄了眼电视机,看到上面跟女主男人有两三分像小演员,胖喵精脑中灵光一闪,忽然就有了主意。

    儿砸!

    胖喵精咻咻两下点开微博,迅速将胖狐狸这两天帮它拍的各种照片磨皮、柔光、特效等,各种美颜后,上传到吾皇陛下的微博上,并恬不知耻的配文:

    吾儿。

    尔等还不快来参拜太子!

    胖嘟嘟软萌萌的金色小猫咪,戴着一顶小小的王冠,配上一双懵懂无辜的大眼睛,瞬间就萌化了无数陛下粉。

    看着微博下方飙涨的评论,胖喵精美得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胖喵精扮自己的儿子还办上瘾了,面对粉丝们要求父子互动的时候,胖喵精还特地联系上安东尼奥,让他帮忙p图、合成视频。安东尼奥作为骨灰级猫奴&陛下脑残粉,对胖喵精的要求自然是百依百顺。郑昀曜找他办点事情,还得公事公办付报酬,胖喵精只需要摆几个软萌萌的造型,再来两个么么哒,就把安东尼奥迷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世界顶级黑客大神出手,照片妥妥没有半点ps痕迹,视频也看不出丁点合成的痕迹。

    于是乎,陛下和太子彻底火了。

    演技杠杠的胖喵精玩儿精分玩得根本停不下来。

    等龙岩把手里的事情忙得差不多了,终于想起来要把阿黄的精血还给它。他送精血过来的时候,阿黄正在美滋滋的各种摆拍,想也没想,就把龙岩送来的精血给吞了下去。

    然后……

    然后胖喵精就跟吹气球似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回了成年大喵。

    苍天误喵!!!

    面对胖喵精的惨叫,胖狐狸特别淡定的将一只大鸡腿塞进嘴里,嘛,吃根鸡腿压压惊。

    番外二:季宇x钱姚

    等l病毒的疫苗被研制出来,疫情得以控制后,季宇在钱姚的推荐下,进了特殊调查总处,并成为一名正式编制人员。季宇虽然足够聪明,但是在修炼一道上,实在没什么天赋,不过好在他逻辑能力十分强大,擅长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有用的线索,跟钱姚搭档到一块儿后,两人配合默契,发现并拔除了不少申屠在国内的势力。

    等申屠的势力被肃清的差不多了,钱姚又恢复了他编外人员的身份,有需要的时候帮下忙,其他时候则在已经独立出来的‘李冬生慈善基金’供职。拿着郑昀曜承诺的百万年薪,开着公司配的大奔越野,在寸土寸金的帝都住着一百多平的大房子,妥妥是人生赢家的节奏。

    然并卵。

    钱姚奇葩的命格并没有好转太多,注定就是存不住财的穷命。每个月工资一打到卡上,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破事儿,不把那些工资折腾到见底就不见消停。以前他开自己的车,几乎是开一次出一次事故,现在开公司配的车倒是没什么问题,可是开着大几十万的车,担任着部门负责人,偏偏同事聚会连单都不买起,钱姚那是有苦说不出。慢慢的,他在同事间就留下了一个‘老抠’的绰号。

    好吧,虽然他本来就很抠门,但他还是很憋屈啊。有好日子,谁不想过?

    钱姚才到帝都不久,认识的人不少,能交心的着实不多。同生死共患难、后来又一起搭档了几个月的季宇必须算一个。

    且说季宇进入特殊调查总处以后,工资跟以前比起来涨了不少,单位也安排了集体宿舍,可那集体宿舍里除了住人还住了不少鬼。季宇没什么修炼的天赋,就是一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这下可就坏菜了。这些鬼大多都比较稳重,但偶尔也有那么几个喜欢恶作剧的,其他玄门中人它们可不敢动,对季宇它们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季宇被它们捉弄得苦不堪言,最后不得不从集体宿舍搬了出去。可是帝都房价高啊,他工资是涨了没错,但是再怎么涨,也不过就是比普通公务员工资高点,额外有点津贴。他一直攒着钱想在帝都买房,现在自己去租房住又是一大笔开销。

    “租什么房子,走,直接搬我那儿去!”钱姚说。

    “不好吧?”

    “有啥不好的,那么大一房子就我一人住,多没意思,还不如咱俩一块搭伙,有个伴。”

    “那房租……”

    “你跟我瞎客气啥?公司配的房子,一分钱没出,不住白不住。”要不是他天生存不住财的命,他早就把房子捯饬捯饬租出去了。

    在钱姚的热情邀请下,季宇收拾收拾自己不多的东西,搬去跟钱姚作伴了。钱姚一个人住邋遢惯了,家里不怎么收拾,吃饭也就随便对付,不是外卖就是方便面,偶尔跟着冬生他们去蹭几顿好的。季宇觉得自己的日子也过得挺糙的,但是真没糙到钱姚这份儿上。搬进去第一天,季宇就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完了又承包了一日三餐。

    智商高的好处就是学啥都快,季宇没特意去学过做菜,只偶尔在网上看看菜谱,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卫生有人打扫,饭菜有人承包。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钱姚不止一次跟季宇抱怨:“老季啊,你说没了你,我以后还怎么活?”

    季宇目光闪烁,什么都没说。

    不知不觉,季宇到了三十岁,开始加入相亲大军。然而,有些嫌他外地人没车没房,有些嫌他工作没前途,有些别人倒是不嫌弃他,他又看不上,折腾来折腾去,对象陆续看了十好几个,却一个都没相成功。

    这天,季宇生日,赶巧又一次相亲失败。为了安抚室友受伤的心灵,钱姚趁着刚到手的工资还没折腾完,特意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回来,在家亲手煮了顿火锅,还拿出了好不容易从冬生那里敲来的好酒,酒足饭饱,钱姚喝得两眼发直,特有义气的拍拍季宇的肩膀,大着舌头道:“老,老季,以,以后甭相了,就,就咱俩搭伙,过,过日子多好。”

    季宇露出了一个几乎称得上灿烂的笑容,“这可是你说的。”

    钱姚傻乎乎的看着他:“你,你笑起来还怪,怪好看的。老子要是女人,一,一定嫁给你。不,不对,你要是女人,老子一定娶你。”

    “不是女人就不行吗?”季宇的眼神有点危险。

    钱姚脑子有点浆糊,下意识道:“不是女人领不到结婚证啊。”

    “没别的啦?”

    “没……”

    “很好,这可是你说的。”

    第二天一早起来,钱姚发现自己酒后乱性,乱的还是好哥们,面对满床狼藉,钱·童子鸡·姚红着一张脸挠挠鸡窝一样的头发,磕磕巴巴道:“我,我会负责的。”

    等到真正上了车,钱姚才发现自己完全被季宇这个大尾巴狼给忽悠啦。

    不过,只要小日子过得舒坦,谁又会在意呢?

    番外三:余瞳x陈娅娴(时光,女鬼)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余瞳已经三十七了。梁健的儿子闺女都能打酱油了,他还是老光棍一个。大学那会儿忙学业、忙着跟他老妈打拼事业,忙得根本没时间谈恋爱。等他老妈的事业走上正轨了,他也从学校毕业了。

    他一心想干一番大事,自然也就没再继续跟着他妈掺和,从他妈那儿、还有几个朋友手里借了点钱,自己创业开公司。创业两个字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才知道有多辛苦,期间,有好几次他差点做不下去,等好不容易公司走上正轨了,回过头来发现自己已经三十出头了。

    袁春花看着儿子老大不小了,还孤零零一个人,心里急得跟啥一样,没少明里暗里的催他。在老妈的催促下,余瞳也试着去相了不少亲,可是不知是他眼光太高还是现在的人太注重物质,相来相去,愣是没有一个看对眼的。这一耽搁,又是几年过去了。好在这期间冬生跟他老妈讲了,他的姻缘还没到时候,这才没让他老妈急出个好歹来。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事业越做越大,余瞳内心对另一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或许是受父母那一辈的影响,他觉得为了繁衍后代而存续的婚姻根本没有价值,仅仅只是要个继承人那办法多了去了,何必跟一个不喜欢的女人捆绑呢?

    没有爱情的婚姻,谈何幸福?

    反正都单了这么久,也不差那么一两年了。余瞳各种意义上很光棍的想。

    于是乎,这一单就单到三十七。

    或许少了家庭琐事的负累,余瞳的事业做得非常成功,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成了某些财富排行榜的新贵。这年,他受b大邀请,回学校演讲。站在大礼堂的讲台上,余瞳心中感慨万千,不知不觉讲了很多他以前在学校里的趣事。一直等到演讲结束,依然有很多同学舍不得离开,更有拿着笔记本找他签名的。

    余瞳这次应邀回学校演讲,本就存了从学校里招揽人才的想法,面对这些要签名的学生,余瞳表现得格外亲和。不知不觉他就签了几十份,助理提醒他晚点还有一个重要的商业宴会,他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就在这时,他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软软怯怯的声音:“余,余先生,可,可以帮我签一个名吗?”

    余瞳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那是一个极漂亮的女孩子,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连衣裙,从骨子里透着娴静温柔。

    恍惚间,余瞳仿佛又回到了他十八岁那年,看到了那个穿着红色嫁衣冲他温柔回眸的女孩子,那个向往着自由却被锁在时光深处的女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余瞳的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娅娴,我叫陈娅娴。”女孩子羞红着脸,有些忐忑又有些激动,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有着不容忽视的崇拜。

    余瞳感觉到心底泛起一种无法形容的酸楚,那一瞬间,他忽然就明白了,原来在内心的某个角落里,他一直在等待着……

    三年后,余瞳四十岁,在某著名海岛上举办了一场极其盛大的婚礼,在婚礼上,余瞳深情的凝望着漂亮的新娘,眼底隐有泪光闪烁:“娅娴,你是时光赐予我的最好的礼物!”

    番外四:天人&天鬼

    三头身的小天鬼为了躲避同族的追杀,藏在一个深涧的山洞里。这个深涧十分古怪,是太始大陆上少有绝灵死地。这里没有丝毫灵气,没有生气也没有阴煞之气,周围全是嶙峋的乱石,全无半分生机。对其他生灵来说,这绝对是噩梦般的地方,但是对小天鬼来说,这里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深涧内虽然没什么食物,但是深涧外围却是鬼族聚居地少有的几个物产富饶的地方之一,因此,三不五时的会有一些小动物误入深涧,小天鬼就靠捕捉它们为生。

    然而,由于这里是绝灵死地,任何人到了这里都会变成毫无修为的普通人,小天鬼也不例外,在这里,它的天赋能力完全排不上用场。再加上它灵智初开,捕猎全靠本能行事,它最大的依仗就是力气大、速度快、全身黑漆漆容易隐藏,不过,那些动物一个个都狡猾得很,一开始小天鬼连一个动物都抓不着,后来才慢慢好点,不过对它来说,饿肚子依然是常事。

    这天,它早早起来,趁着天没亮躲在石头堆里,默默等待食物出现。

    结果它等啊等啊,等了一整天,连根食物毛都没有等到,眼看着天已经快黑透,按照它的经验,今天不可能再有食物出现了。小天鬼沮丧的踢踢小石头,慢吞吞朝着自己的洞穴走去。就在它快要走到洞口的时候,有什么东西砰得一声从天而降,直直摔在它面前。

    食物!

    小天鬼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迈着小短腿蹬蹬跑过去,看到食物嘴巴里不断往外流血,小天鬼想都不想就把小嘴巴凑了上去,一点没客气的吸了起来。

    唔,好饱。

    小天鬼满足的拍拍肚皮,有生以来第一次吃饱的感觉,别提多舒服啦。小天鬼最后馋兮兮的在食物的脸上舔了好几口,直到把食物脸上的血污舔得干干净净,这才站起来,将猎物拖进了它的洞穴里。

    临睡前,小天鬼舔舔食物身上其他伤口,完了打着饱嗝,小家伙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睛。

    大约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温暖’,小天鬼睡着睡着,就爬到了食物的胸口上,霸道的趴在上面。

    天人一族高贵的耀皇子,半夜迷迷糊糊醒过来,发现自己怀里多了一个冷冰冰的小东西,不过,他伤得实在太厉害了,没来得及分辨躺在他怀里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就再一次昏死过去。

    第二天,小天鬼醒过来,有了充足的食物,它再不忙着去外面捕猎了,美滋滋的咬开食物手臂上的伤口,吸了几口新鲜的血液以后,立即撑得直打饱嗝。

    如此几天后,小天鬼发现它的食物似乎快断气。

    有生以来第一次,小天鬼泛起了愁——

    这食物好吃是好吃,就是肉硬得很,它根本咬不动,只能喝他的血。可是根据它的经验,食物死了以后,血就没有了。

    这可怎么办才好哟?

    小天鬼琢磨了好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它把食物养起来不就好了吗?它给食物吃其他食物,然后它再喝食物的血,越想,小天鬼的眼睛越亮,然后,它迈着小短腿蹭蹭蹭跑到深涧里寻找猎物。

    这天,小天鬼的运气还不错,捕到了一只它从未见过的怪模怪样的猎物,它把猎物拎回山洞里,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食物,再看看手里挣扎不停的猎物,想了想,它一把拧断了猎物的脖子,掰开食物的嘴巴,将猎物的鲜血直接灌进了食物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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