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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绅弄鬼-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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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废话吗?!知道有人还故意开窗,纯粹是心理有病!

    于祖佳很严肃,“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不要再别人了!你这个行为……”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糜分司举手投降,“不是这位女警官说要看,我才给她找出来吗?我真地不看了。”

    我有些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偷看朱琦?不能正大光明的登门拜访吗?”

    糜分司翻个白眼,“我说了,我没偷看她!……你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总是挨骂,遇到不讲理的人时候真的会死人啊!我闲着无聊,就去看看别人都在干什么……好吧我承认,我真不是故意偷看她的,我只是无聊的时候,关心一下邻居。我可是多年前就在朱琦的府上……方才的故事还有后续,总之,朱琦家在改革开放尾声时,已经是腰缠万贯的新贵,但这家人却与家庭幸福无缘。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家资亿万却没有*,使得他们家人不断遭遇意外和疾病,人数不断减少,似乎与经济上的发展成反比,朱琦是这个家族最后的继承人。”糜分司的话语,把我们带回了那火红的年代……

    朱琦的父母在病中帮她选择了一位红三代的公子哥来顶门立户。但当她的父母相继过世后,她解除了婚约,在位于三里屯的一群诗人、文艺青年的沙龙里,独自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但她的美貌和才华很快就传递大街小巷,上门拜访的年轻人络绎不绝。我父亲也是其中之一。我父亲说过,第一次拜访朱琦,欣赏到她的美貌的日子,是他人生中最灿烂的一天。即使是现在,只要闭上眼睛,依然可以浮现出她的倩影。

    在日记中他写到,她的黑发高高盘起,冰清玉洁的容貌配上细长的脖颈,黑色素面上点缀着金丝银线刺绣的长袖家居服,像浴袍一样随意地披在身上,只要稍有差错,就会变得既滑稽又庸俗的装扮,但穿在她的身上,竟是如此相得益彰,令人感到不可思议。虽然她身着华服,但她看起来永远带着一丝哀伤,似乎独自承受着孤独的煎熬。

    我说这种话,你一定会觉得很无聊。但在我父亲的眼里,总觉得她就像是在天庭犯了罪,被流放到人间的仙女。水晶灯照射下的黑发上似乎有着光环,绣着花卉的袖摆就像是被罪恶染成黑色的仙女羽衣……只不过她比七仙女更美。

    当然,并不是只有我父亲一个人拜访她。她所到之处,通常都有十个以上的年轻才俊,为了吸引她的目光,为了博得她的一笑,每个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她的嘴角总是挂着淡淡的、带着哀戚的笑容,冷眼旁观这一切。好像眼前这种像罗马竞技场般的喧嚣,与她没有任何的关系。

    这些年轻人通常都有些不同的才艺。擅长吟诗的人会根据她当天的穿着,献上即兴创作的诗句。乐器高手当然会演奏小提琴或长笛,精通舞步的人试图邀她起舞遭到拒绝后,只好抱着男人一尽舞兴。据说还有两位会参加武术比赛的年轻男子会亮出银色的太极剑。两个人都热血澎湃,差一点就见血了。像我父亲这种毫无才艺的人,只能将自己打点整齐,祈祷她的目光可以在自己身上停留。

    朱琦总是热情地周旋于他们之间,让纨绔子弟如沐春风,让文艺青年们玩得很尽兴,她曾说服一些土豪追求者,资助和扶植几个吃不上饭的诗人和音乐家,对文化、艺术也算是颇有贡献。但我父亲觉得他们其中没有任何人与她有过**的关系。他们就像是在公主殿下的宫廷争宠的臣子,如果有人抢先的话,绝对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唯一的例外是一个诗人,在他们这群呼前拥后的年轻男子中,每一个人都无限渴望能够单独受邀,而不是和一大群人一起造访。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几次都单独邀请他。

    你难以想像这是发生在改革开放年代的事?对啊。据我父亲的记忆,朱琦应该在拨乱反正年代成长,最晚也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出落得亭亭玉立,美女+才女的她,曾经是各大交际沙龙的热门话题。朱琦的确是符合那个年代的文艺女性。她所到之处简直就像有魔力,所以,哪怕是她私奔、丧偶、下嫁刘震撼之后,还有许多人愿意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但朱琦却是洁身自好,我父亲甚至认为她有男人恐惧症。她并不是讨厌众星捧月的感觉,我父亲甚至觉得她还眷恋着这种感觉。可是看着才貌双全的年轻男子聚集一堂,相互争宠还无妨,但和那些年轻男子有**的接触只会让她感到厌恶。我父亲有幸见识过她紧张的神情,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位舞艺精湛的年轻男子,有一次他在朱琦小姑独处多年后登门拜访,没有打招呼就拉起她的手,想要和她起舞。从此朱琦就再也没见过他。

    那样子的朱琦最终花落谁家?那个幸运的男人姓刘震撼,叫刘震撼。他只不过是个其貌不扬的凡夫俗子,而且,在和朱琦结合前,还和别的女人结过婚。为什么特别厚待那个男人?刘震撼那时候刚和前妻离婚,谈不上家徒四壁,也只是薄有资产,在朱琦的追求者中平平无奇。为什么朱琦下嫁给他?只是因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还是因为齐大非偶?难道朱琦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上?

    虽然有人半开玩笑地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个人认为,如果真有什么把柄的话,就是他是真的爱着她,而不是当做玩物或者装饰品。因此朱琦也爱着刘震撼,虽然刘震撼很快喜新厌旧,变成根本不值得她去爱,即使刘震撼无法了解她的心意,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了解,是那份无法和所爱的男人结合的哀伤才让她变得那么美丽。只有我了解。因为,我……我父亲爱她。

    这么说似乎有些夸张,但我第一次看到朱琦的样子,就知道我父亲并无半句虚言,她的美貌已经超越了时空,就像是穿越永恒的船。或者她对某个逝去诗人的怀念应该也是她魔力的一个原因。所以,甚至很难相信她竟然有一对儿女,她腰部的线条一点都没有走样。老实说,许多人之前并不知道她有女儿。收了钱带追求者们去她家的梅姨……那个死要钱的老太婆说,她一直认为那个孩子是亲戚的养女之类的。况且,朱琦这种美的超凡脱俗的女人,除了领养养女之外,怎么可能有孩子呢?我觉得她不是凡人,而是以女人的样子现身的仙女。

    好吧……我承认爱上了她。除了她美丽的外貌,我更爱她无法得到满足的不幸灵魂。不是**的爱,而是心灵的爱。她只能接受这样的爱。朱琦根本不需要与凡夫俗子的**结合。我也一样。但尘世间的人类却无法理解这一点。不,就连那些呼前拥后的年轻男子,也不时想像着该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占有朱琦。

    这是个犯罪行为,比用子弹打穿她的头更卑劣。充满谜团的暴毙绝对不会玷污她。死在密室的她会成为一则永恒绝美的传说。只是,如果没有刘震撼这个污点的话!

    那时候她和刘震撼刚结婚,还住在城郊结合部的老宅,需要人帮忙整理园圃、烧锅炉。我改名换姓去应聘——其实不隐姓埋名也不要紧,追求朱琦的青年才俊如过江之鲫,谁会记得一个不出挑的人物呢?

    我父亲以前也是做这种工作,所以,我从小就在这些地方玩,学父亲的样子,想不到还有学以致用的时候。当然,我很少有机会走进上面的住所。偶尔哪里坏了、哪里脏了的时候,也会要我爬上高处,但我不可能做那种东张西望或是竖起耳朵偷听之类没规矩的事。在老宅,我都睡在老宅的地下室。什么?住的和北漂一样?不不不,虽说是地下室,但还是有阳光可以照进来的窗户。有时候,我也会混在锅炉房,或是堆焦炭、木柴和放壁炉木灰的地方。所以,我对朱琦的事可不陌生。

    虽然我没有以本来面目走进老宅里面,但我常在修整园圃,所以,便会情不自禁地看着朱琦在窗户里睡得香甜的样子。到了春天,园圃里开满鲜花时,朱琦来到园圃踏青,还伸出手想要去抓垂枝桃的花。

    还有那个叫刘细君的女孩子,稍微大一点后,她就开始一个人跑到园圃里来玩。身穿桃色的衣服、桃色的小鞋,蹬蹬蹬地从草地上跑过来问我。她叫我老糜。

    ”老糜,你在干什么?”

    ”那是什么花?”

    ”那个叫什么名字?”

    ”这会在什么时候开花?”

    她的一头直发乌黑柔亮,歪着脑袋看着我的脸。我无法形容她的表情有多可爱。而且,她真是聪明得很,我说的任何话她都记得一清二楚。除了花的名字,还有什么时候要把球根挖起来,下次要在什么时候播种,或是多久施一次肥之类的事,她也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丫头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对园圃的布置有自己的主张。在她小时候,园圃的景观和现在非常不同。因为,朱琦喜欢把园圃整理得一丝不苟,不同的季节会种上不同的花苗,点缀出像绒毯般的图案。当时,刘细君会悄悄地对我说:”我不太喜欢这种花。”

    ”啊,是吗?我觉得很漂亮啊。”

    听到我的回答,刘细君满脸严肃地说:

    ”但你不会觉得很孩子气吗?”

    我好不容易才忍住笑。但刘细君似乎看透了我,扬起下巴,似乎在说”真没礼貌”。这种小大人的动作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那,刘细君喜欢怎样的园圃?可不可以告诉我?”

    ”不要。你一定会笑我。”

    刘细君一脸的不高兴。

    ”我不会笑。只要你告诉我,我一定会整理成您喜欢的样子。”

    ”不行。我小妈会生气。”

    ”但这里总有一天会变成刘细君的园圃。那时候,我就可以做出您喜欢的样子。”

    我不加思索地回答说。

    ”真的吗?”

    刘细君抬头看着我,眼睛都发亮了。她似乎准备大声地问我”什么时候会变成我的?”于是我急忙补充道:

    ”对。但刘夫人听了可能会生气,所以,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我知道了。那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但你要保证,总有一天要弄成我喜欢的样子。”

    ”我保证一定会。”

    ”——我不喜欢这种像蜡笔画出来的花圃,剪成动物形状的树木,也不喜欢笔直的道路。我想要那种像自然森林那样,好像可以无限延伸的园圃。你可以做得到吗?”

    ”很难啊。”

    我满脸严肃地点着头。

    ”但我会努力想想看,怎样才能变成像刘细君说的那种园圃。”

    ”我也不要喷泉,也不要那种膺品的雕刻,池塘旁也不要用石头围起来。我们家又没有故宫那么大的园圃,堆满这种像玩具一样的东西,太孩子气了,我不喜欢。”

    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因为刘细君的确算不上是文艺女性,但很可爱,也真的有点孩子气。而刘细君一直在努力学朱琦稳重,偶尔表情和说话的样子既聪明,又很成熟。刘细君看到我在笑,好像很生气的样子,用严厉的眼睛瞪着我,忿忿地撂下一句:

    ”你不会懂的啦!”

    ”不管他们的想法再怎么孩子气,再怎么反复无常,大人就是大人。小孩子不得不听大人的话,这种心情你不会懂的啦!如果你觉得我是个没有烦恼、幸福而又爱撒娇的孩子,就代表你的脑袋就像南瓜灯笼一样空空的!”

    我把她惹恼了。还好,第二天,她就和我和好了。刘细君从小就没有踏出家门一步,没有人陪她说话,我是因为可以和她聊聊园圃的事,所以才获准和她说话的吧。那孩子,现在已经不记得我了吧。

    ”家里图书室里有许多关于园圃的书,我想等我看懂这些书的时候,再来学习一下。”

    ”我看不懂,所以,就拜托您了。”

    听我这么一说,刘细君神情认真地说:

    ”根本没这回事。”

    ”你知道怎么处理园圃的花草和树木,这种事,看再多的书也不会懂的,所以,在这方面当然是你比较拿手。但是,要你思考一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园圃,对你来说有点难吧?所以,这个问题我会考虑。然后,你只要把我的想法实现——。”

    啊,如果我再这么说下去,就永远没完没了了。我会尽可能说得简洁一点。”

    我听着糜分司的唠唠叨叨,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是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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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有点二的桃花运() 
看着一个男人在那里一脸如痴如醉的倾诉自己的暗恋?暗窥?生涯,不由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哪怕是对方看起来是块小鲜肉也是一样。

    幸好石苓人的问话把我解脱出来——“这么说案发那天,你是无意中看到朱琦死了?”

    “没错。我那天很早就起来码字,大概*点的时候,我有些累了,就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闻……朱琦她一向起床很早,后来我见没什么可看的,就想先下楼买早饭……”

    “跟踪狂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我楞了一下。我真长见识了,大白天的,大家都去工作,还有用望远镜看新闻的!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糜分司嘟哝了几句,大概是说他属于风流而不下流什麽的,总算他开始认真的回忆细节,不过主要的我们都听过了,来来去去只是他的深情告白。

    “你为什么当时不报警?事后才找到警方!”我没耐心的问。

    “我报什么警啊?最初我只看了个浮光掠影,又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万一刘家只是某些野女人珠胎暗结、头晕恶心什么的,我报警不是自找没趣吗?我还纳闷朱琦怎么这会儿还不出来收拾局面?这时候事情发生了,就看到那些女人突然弯下腰,扶着窗沿,好像很惊慌失措的样子……一开始我没看到那个折翼地天使是朱琦……我正想着呢,直到我突然看到某个进来起居室的女人拉开了窗帘……才看见了她的脸!”

    我仔细想想,确实也有道理。

    他又接着说,“当时我就要过去,但是……名不正言不顺,而且我也怕万一出事怎么办?所以也没敢离开,一直盯着看,大概过了五分钟吧,她女儿就冲出重围进来了,发现朱琦躺在地上,就去推她……可能这时候发现朱琦已经死了,就急忙跑出那个起居室,我想是打电话报警去了。然后到警方来,她再也没进来过。”

    “你不是只认识小时候刘细君吗?怎么知道她是死者地女儿?”我发现疑点,口头表扬一下自己,耶!

    “拜托!”他不屑一顾地嗤笑一声,“我在这个小区守株待兔好几年了,刘细君几乎是我看着长大的,还有不认识他们一家的人吗?”

    我无话可说,只能说一声佩服,这已经是涉及尾行违法了吧。

    “时代不同了,”事后,于祖佳感叹,“如果是二十年前,这够得上坐牢,如果赶上严打足以吃枪子儿,但现在,除非对方报警,否则是民不举官不究!”

    “真的假的啊,这是侵犯**权吧?”我不可置信的说。

    “当然了!”石苓人低头摆弄着脚尖,“经济增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道德滑坡,别说**权了,狗仔队害死了戴安娜王妃,不是照样百无禁忌。现在许多城里人更会玩,拍超薄写真上传云端已经不稀奇了,就说那大名鼎鼎的优衣库,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却被有些人用来炒作,是非黑白还分得清楚?”

    我开始有些迷惑,恍惚中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错过了什么。好像做了一场梦,醒来时一个人都不认识了,要不然,就是在我经历了一次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越?

    不太可能,穿越的名额多紧俏的,断不能落在一个灰姑娘身上!

    我问于祖佳,为什么这么有名的优衣库,我居然没听说过?

    于祖佳一脸讪讪,“老实说,这案发以前,我也没听过。”

    石苓人很欣慰的摇头,“不知道也好,没必要什么也知道。”我也觉得人们的审美观比以前摩登多了。

    于祖佳想了想,触类旁通的问我,“你看《泪眼歌王》吗?”

    我很沮丧,说我听过,没看过。

    听这名字也知道了,骗眼泪的。不知道怎么搞的,现代人越来越喜欢悲剧,连选秀节目都成了“谁敢比我惨”的大比拼,这种节目还不要多煽情有多煽情?某种程度上同样是拿自己的**权出来挥泪大甩卖?

    这么一说确有其事,可惜我品味不够,欣赏不了这种雅事。

    自命风雅的糜分司还在感叹:“经此惨祸,刘家肯定不会住在这里了,斯人已逝,说不定没过多久,这个家就会迎来新的女主人吧。我也没有留下了的必要,反正刘家的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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