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逸宸和表妹约在她们卫校门口的奶茶店相见。
他拣了个不起眼的位子,等待着,不时有衣着鲜亮的少女嘻嘻哈哈,结伴进来,姑娘们看到他,胆大的会多瞅几眼,对身边同伴说:“那儿有个帅哥!”
刘逸宸衣着贵气,周身散发着典雅气度,人又高大,往奶茶店小巧的桌旁一坐,十分惹眼。
一时,林涓喜推门而入,她也是一眼看到了表哥,笑着招招手,坐过来。
“哥,有什么事啊,礼拜天回去说不行?”
“我给你点了抹茶cupcake,巧克力慕斯,原味蛋挞,布丁奶茶,还吃什么?”
林涓喜欢喜地说:“你太体贴了,都是我爱吃的,够了,再不要了。”
“好。”刘逸宸让服务生将糕点端上来,自己要了黑咖啡。
林涓喜吃着蛋挞说:“你看起来心情不好,怎么了?”
刘逸宸抿了口苦涩的咖啡,看着窗外明丽的阳光,不说话。
林涓喜挖了一大勺奶油,递到表哥嘴边,说:“吃一口!”
刘逸宸用嘴含了,丝毫品不出味道。
林涓喜今天梳着高高的马尾,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黑白两色格子短裙,只在t恤下露出一小截。
林涓喜见表哥盯着自己的裙子看,便说:“怎么了,不好看吗?”
刘逸宸摇了摇头,说:“好看。你什么时候喜欢上学院风了?”
林涓喜一笑,说:“这条裙子是残墨做了送给我的。”
刘逸宸惊异:“她?”
“恩。”林涓喜点点头,“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刘逸宸头一次听说,“我怎么不知道?”
“是啊,你怎么能不知道,你不是老和她在一块吗?”
刘逸宸想了想,说:“我一男人家不太关心这些。”
林涓喜点点头:“欸,哥,你到底怎么了?”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刘逸宸就着苦至心肺的咖啡,将他和残墨的事告诉了林涓喜,最后,让她看自己那条表白短信。
林涓喜接过,垂下头细细看了,叹口气说:“我就说你前几天为什么急着见她,还挺担心的,以为她把你怎么样了,你要找她算账。”林涓喜喝了口奶茶,“别误会,我的意思是,她伤害你了。哥,你再等等吧,残墨现在谁也不见——要不我再去找找李邺?哥,你一定要和她见一次,当面说!”
刘逸宸点点头。
可是,有的事情,李邺也没办法,何况林涓喜?残墨向李邺告了假,离开凤凰城,具体行踪,无人知晓。
刘逸宸差点儿疯了,他几乎后悔没给残墨安置跟踪器。
不过,他虽然情绪极其低落,倒也没影响工作,别人见到他,只觉得他话少了,瘦了,或许是太累。
第十章()
此刻,面对一盘糖藕,刘逸宸心中难过得很,表面的平淡几乎撑不下去。
整个生日宴味同嚼蜡。
刘逸宸一回到家,便一头钻进卧室,闭上门。
拨通了那个号码,依然是机械的女子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循环至第三遍,戛然而止,听筒里传来嘟嘟嘟嘟的忙音。
刘逸宸不断拨打,情况丝毫不见改变,周而复始,他突然就烦躁了,举起手机狠狠砸在墙上,几声让人心惊的脆响,应该是彻底报废了,他将自己摔在床上,头埋进柔软的枕头里。
有人敲门。
“逸宸!”是母亲的声音。
“哦!”刘逸宸从床上爬起来,去开了门,转身坐在床边,无精打采。
纪小满一眼就看到了地上手机的残骸,她反手关上门,坐儿子旁边,神色沉静如水,温和如水,注视着儿子说:“怎么了?”
刘逸宸低着头,吐出一口气:“妈,我碰上头疼事了,我……我该怎么办?”
刘逸宸将自己与残墨相识、交往的全部过程,点点滴滴,包括许多细节都告诉了母亲,他处理掉了和李邺等有关的一切,只给母亲说,残墨是他在工作中认识的、家境殷实的姑娘,父母在海外经商,当然,她是怀着目的来勾引他的,这一点,他很清楚,也告诉了母亲。
最后,他垂下头,漂亮的眼睛藏在额发的阴影里:“妈,我喜欢她。”
纪小满听罢,平静地问他:“你觉得你喜欢她?”
刘逸宸点点头:“喜欢。”
“我不这样认为。”纪小满翘起二郎腿,带着“鸽子蛋”的保养精心的手交叠于膝盖上,“她接近你本来就是有目的的,所以,你看见的很大程度上都是她希望你看见的,带有欺骗性,是她做出来的。还记得外公的话吗?”
刘逸宸点了点头,复述道:“‘不要相信眼睛看见的,要多想想没看见什么。’”
纪小满点点头,说:“你现在想想,除掉你看见的那些她的好,你还喜欢她吗?”
刘逸宸心烦意乱,不言语,纪小满继续说:“你说她单纯可爱,漂亮乖巧,还勤快体贴,如果真实的她,刚好和这几点相反,甚至还有更糟的、你没发现的不好,你还会喜欢她吗?”
刘逸宸额发滑落,沉默不语,纪小满爱怜地为儿子拂了拂头发,手搭在他肩上,说:“妈很久以前就给你说过,要小心那些居心叵测的女孩。现在的姑娘太复杂,比我年轻时候可怕多了。这些事,我不多说,你也清楚。她现在不联系你,不是欲擒故纵,就是——计划突然改变,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刘逸宸抬头看着母亲,她那涂着柔和珠光粉的嘴唇异常好看,说出的话却如一桶从头顶浇下的冰水混合物,他的心凉透了。
计划突然变了,她没有留在你身边的必要了。
心如刀绞,原来是这种感觉,好像眼看着心脏被人掏出来,铺在地上,用刀子慢慢地、深深地划过,痛入骨髓,却无能为力。刘逸宸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模糊一片,母亲温暖的臂膀伸了过来,拍上他的背,他强撑的颜面溃堤了,靠在母亲肩头,哭起来。
——————————————————————————————————————
刘逸宸仍然维持着表面的平和温润,继续着背后的阴暗罪恶,但是,只要一个人独坐,残墨的身影便会闯入脑海,她爱娇的笑眼依然让人怦然心动,永不退色。
他渐渐更加明白和坚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她,甚至爱她,这是从未有过的。虽然刘逸宸身边自中学起就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但他从未动心过,在他的认识里,学业、事业永远是第一位,他像汉代的那位将军一样,秉承着立业成家的念头。而且,他自来心高,在同学朋友都追星的青春期,也没有一位明星能入得了他的眼。
曾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为哪个女人动情,况且,他几乎从不考虑这些“很无聊”的事情,谁知道一旦开始,它就郁烈如溃堤之洪,让他招架不住。
她不见他,怎样都不见,他有时会想起古诗里的一句:上穷碧落下黄泉。喜欢的人失踪,确实足够让人发疯地去找,但自己的意中人并没有失踪,甚至就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想见他。
相距不远却不能相见,咫尺之间,隔花荫人远天涯近。
真让人伤心透了。
刘逸宸坐在自己客厅的地毯上,眼睛不由自主望向对面那扇小小的窗子。
不知谁家的音箱开得好大auseiloveyou》从窗口飘进来,落在心间。
……edoigilenigedoe……
down……
如果我跪下向你请求,如果我横渡亿万个茫茫大海,如果我攀过最险峻的高山,只为与你相依,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如果我穿过长河,越过群山,只为呼唤你的名字……如果我说,我爱你,在每一个孤寂噬骨的夜晚,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你仍然会让我失望吗?……
他披衣起身,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独自吞咽这苦痛,会承受不住。
小区清幽石径旁的银杏,他和她无数次步月随影而过,此刻一树浓碧,将要枯黄的最后辉煌,西风刮过,翠叶沙沙,仿佛无数扑棱棱的蝴蝶翅膀。
绕过银杏林子,拐个弯,就到了玫瑰圃中,残墨公寓所在的小洋楼。
残墨喜欢玫瑰,房中总插着大把,粉如朝云,白如暮雪,精灵般在一个角落闪闪发光,谁也无法忽视;在他和她对坐闲聊时,那令人沉醉的甜香总在鼻端萦绕,让他的整个夏天都仿佛在玫瑰园中度过,除去童年,一生再无的单纯记忆。
他的手不禁抚上玫瑰枝叶,心下愀然。
刘逸宸从小好强,任何事都不甘人后,付出的努力是他人不可比拟的,取得的成功也是足以令自己欣慰的,可是啊,她是永远不会被打动的,狠心的女人,她是在利用他啊!
刘逸宸握拳,玫瑰的刺深深扎进肉里,他丝毫不觉得疼,花儿如此娇嫩,长着尖利的刺,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饶是如此,也敌不过风刀霜剑,辣手摧残。
说不定,她真是有难言的苦衷。
刘逸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门洞,他想上去瞧瞧。
没有坐电梯,徒步上到三楼,在那面猫眼贴着水晶胶的门前停下。
他看着这扇门,虽然知道她不可能在里面。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第十一章()
突然,门开了。
是做梦吗?残墨剪短了头发,穿着印满蓝色蝴蝶的长袖灰色连衣短裙,扶门站在那里。
“残……残墨吗?”刘逸宸迷惘了。
残墨神色疏淡,说:“你进来吗?”
刘逸宸抬步跟了进去。
身后门彭一声关闭,他几步上前,用力抓住她双肩,说:“我找你找得好苦,你去哪儿了?”
残墨肩膀都要碎了,眉头皱皱,看着他的手说:“手怎么了?”
刘逸宸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居然鲜血淋淋,给残墨肩头印上了暗红痕迹,他想了想,说:“刚在你家楼下,被玫瑰刺了。”
“能刺成这样?”残墨蹙眉,转身取了个小药箱,“把手伸过来。”
刘逸宸将手伸过去,她拿出镊子,说:“你忍着点儿。”
然后细细为他将肉中断刺尽数挑出。
掌中刺疼,他恍若未觉,只是看着她,说:“我给你写的短信,最后一条,你看了吗?”
残墨木然着脸,用棉签沾了碘酒,按在他伤口上。
“你这几天上哪儿去了?”
“我一直在家,哪儿都没去?”
刘逸宸一怔,愕然说:“你一直在家,为什么不开灯?”
残墨冷淡地说:“我有夜视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继而她挑起眼帘,瞅了他一眼,说:“好了,伤口别见水。我要休息了,刘公子!”
刘逸宸无动于衷,说:“那条短信,你到底看见了没有?”
她叹口气,说:“当然看见了。刘公子,咱们认识快两年了,你对我不错,我也实在不想做伤你的事,不过,既然你这么固执,我还是把话说开吧!”
刘逸宸觉得全身血液都冻结了,牙关冷得打战,他握紧拳头。
残墨的目光很平静,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色,她说:“咱俩人妖殊途,你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会长大,会老,会死,我就算爱,也是爱我的同类,怎么会爱你?”
刘逸宸拳头握得更紧,突出的骨节呈现青白色,伤口被挤压地裂开,鲜血顺着指缝溢出来。
残墨看了眼他的手,继续说:“我活着的目的就是勾引不同的男人,从他们那儿替主人谋利益,根本不是好女人,也配不上你,你这么优秀,完全可以在人类姑娘里头,找个条件特别好、清清白白的。况且,你也不过是少年心性,等遇见可心的,也就很快把我忘了。”
他盯着她,说:“你就是那个可心的,给我一次机会,我会让你爱上我!”他每一字都斩钉截铁,带着不可违抗的味道,使她感到一阵压迫,她知道,眼前这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他有一颗冷血、诡诈而充满野心的心,绝非善辈,然后此刻的他,充满柔情。
残墨微微冷笑:“简直是笑话,我活了一千三百四十七年,你才多大?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你会爱一个刚出生的女婴吗?再说,我接近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如果不是这个,你以为你有什么价值,值得我陪这么久?哄小孩子哄够了,我烦透了,要不是为了利益,早一走了之!”
刘逸宸盯着残墨,瞳孔显得很大,眸子越发黑得空洞,而她在对面嘲讽地冷笑。
她在冷笑。
他瞳孔倏然紧缩,耳听得她说:“你和我碰到过的千千万万个男人也没什么不同,甚至更幼稚,其实,你本来就是个小孩子,劝你一句,回去找份正经工作,别瞎折腾了,这不是你能玩得起的!到时候——”
残墨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刘逸宸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袖珍手、枪,瞄准她,一枪打过去,残墨偏过头,子弹打进墙里。
彭得一声,震得耳膜嗡嗡作响,残墨不可置信地睁圆了眼睛,刘逸宸已经站了起来,眸子恢复了一向的清明,不过眼珠是赤色的,嘴角刚硬地微扬着,看起来嗜血而狰狞。
残墨眉毛倒竖,锐声说:“你不要命了,让人知道你持枪可怎么办?”
刘逸宸冷冷地说:“我这种情况,非法持枪罪会从重处罚,依《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我杀了人——”刘逸宸又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残墨,“故意杀人罪,死刑。”
眼看他又要扣动扳机了,残墨伸手过去,快如闪电,瞬息之间,枪已经到了她的手中,刘逸宸盯着空无一物的右手,一怔。
残墨颠了颠这把袖珍手枪,说:“你这大好人生还是不要毁在我手里了,这罪证,我帮你销毁。”
于是,刘逸宸眼看这把枪托在残墨嫩芽般的掌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成灰,继而,残墨将灰烬倾入垃圾筐,说:“看,你为什么要喜欢我这样一个妖怪呢?走吧,以后别来找我了。”
刘逸宸转过身,走到门口,开门,踏出去,然后,他走了。
————————————————————————————————————
“主人,金叔翰在凤凰城置办了别墅,在洄蓝湖边。”
当地黄带来这个消息时,李邺正在书房,和自己对弈,棋盘上黑白子交织。
地黄言毕,恭肃地立在一旁,李邺斟酌着落下一枚黑子后,看向地黄:“下一盘吧!”
“是。”地黄也笑着坐在对面。
在李邺思考棋局时,地黄偷偷觑着主人,他一张象牙色的脸盘儿轻灵干净,长眉平舒,黑色眸子缓缓流淌着温润的光彩,实在瞧不出来喜乐。
下了几盘,李邺烦腻了,让地黄退下。
李邺动手收拾围棋。
棋子盛在太极形状的圆形青瓷棋盒里,黑是黑,白是白,界限分明,一目了然,没有无奈的妥协,没有选择的恐惧。
如果,人生在世,也如这棋子般,简单明了,因果分明——
李邺修长的手指插进棋子中,触手温腻清凉,略略滑动,哗啦啦声如同初消的溪水,浮着碎冰,清越地泠泠作响。
————————————————————————————————————
金叔翰很客气地先拜访了喜岚轩,三天后,邀请李邺来他凤凰城的新居做客。
金叔翰的豪宅在凤凰城的“比福利山庄”,洄蓝湖风景区,距离喜岚轩不远。
李邺没有带侍从,一个人开着辆低调的银色沃尔沃去了。
金叔翰的别墅在一个较小的湖泊——落月湖畔,李邺开着车,在湖畔的林荫道上行驶了十几分钟,才看到远方葱茏草木掩映中的隐隐楼阁。
车开到了金叔翰家门前。这是座中国元素的豪宅,带着辽阔的院落,朱漆大门,上面嵌着黄灿灿铜门环,从青瓦墙头只能看到茂林修竹,金桂出墙而来,映衬着飞起的屋檐,琉璃瓦华彩托起的螭吻飞凌冲天。
李邺玩味地看着螭吻,这应该是豪宅的主人后来加上去的,以隐晦地彰示主人的身份。(螭吻是龙的第九子。平生好吞,即殿脊的兽头之形。这个装饰现在一直沿用下来,在古代汉族宫殿建筑中,五脊六兽只有官家才能拥有。)
李邺叫开了门,将车开进院子,仆从身材瘦巧,举止柔婉,似是个小黄门,他声音轻悄地说:“殿下在后院观鱼呢!”
李邺点了点头,这时响起一阵笑声:“贵客来了,有失远迎——”
只见金叔翰带着两个侍女从别墅后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