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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恩公走的如此匆忙,原来是有仇家追来。”马老爷望了望来势汹汹的这群人,冷笑道:“竟然敢追杀我的救命恩人,还真是不知死活,恩公莫怕,这群人交给我来处理。”
一听这老鬼肯出手帮忙,我顿时面露狂喜之色,心里大呼命不该绝,天不亡我李双喜。
同时,我心里也是暗自庆幸不已,还好初我发善心救下马老爷一命。
如果五年前我让黄老二出手打散马老爷的魂魄,恐怕我今天逃命路过马家坟地界,也不会有它出手相助的这一幕发生了。
真是应了那句话,事事皆有因果,种善因,得善果,我救马老爷一命结下善因,今天它报恩救我偿还这桩善果。
“马老爷,上天有好生之德,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你惩罚他们一番就行了,莫要伤了他们性命。”想到因果报应,我对马老爷嘱咐了一句,防止这老鬼出手没轻没重,闹出人命。
马老爷诧异的望了我一眼,显然不明白我为何会对仇家如此仁慈,不过它也没有多问,点点头答应我,随即高高仰起脑袋,双臂在空中不断的挥舞着,嘴里突然发出几声呜呀呜呀的刺耳怪吼声。
怪吼声过后不一小会儿,我便感觉坟地周围莫名的刮起一阵阵阴风,紧接着,我便看见许多怨鬼从各自的坟头里飘了出来。
这些怨鬼服饰各异,有老有少,全部眼眶发黑口吐白沫,我大致数了一下,足足有五十多个,想必马家坟死去的那些人,在马老爷的呼唤下已经全部到齐了。
“去,给我困住他们,记住,只许困住,不许伤害性命。”
在马老爷的一声令下,所有怨鬼全部张开双臂,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凄惨哭喊声,向郑队长和孙二狗他们这群人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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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91章 连海市()
而郑队长他们那群人,也面带狞笑的向我这里逼近过来,当然,他们肉眼凡胎且没有开过天眼,根本发现不了马老爷和这群怨鬼的存在。
在他们的眼中,这空旷旷的坟地内只有我和金铃二人而已,没有其它,马老爷和怨鬼群对他们来说,几乎与空气没什么区别。
此刻他们还满脸的洋洋得意之色,以为我和金铃已经成为瓮中之鳖,任由他们宰割,浑然没有发觉大祸临头就在眼前。
很快,一群人和一群鬼就无声的撞在了一起。
这时郑队长他们终于面色大变,显然已经发现了不妥,可是为时已晚了。
只见怨鬼群一窝蜂的涌上去将他们团团堵住,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时怨鬼们伸出干枯的手臂阴笑着上前,在马老爷的指挥下,将郑队长他们那几人抓住四肢高高抬起,随即用力向空中一抛。
在郑队长和孙二狗他们不可思议的惊呼中,他们的身体被一个一个的甩到两米处高的空中,紧接着人影一个接着一个的“噗通”“噗通”掉落下来。
“砰。”
“啊……”
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郑队长他们这群人纷纷被摔的眼冒金星,疼得身体蜷缩在地上嗷嗷直叫唤个不停。
眼见这一幕,我心里都跟着阵阵肉疼,赶紧对马老爷嘱咐道:“马老爷,叫乡亲们注意点,千万别弄出人命。”
“恩公请放心,我心里有数,这样还弄不死他们,不过今后的日子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是避免不了的。”马老爷连忙解释说。
正在我二人说话的功夫,郑队长他们这群人又被怨鬼抓住四肢扔向了高空中。
不得不说,鬼的力气就是比人的大,扔人就跟扔棉花似得,轻飘飘的就将他们甩飞到两米多高。
不过摔下来可就惨了,一个个人影像破麻袋似得,接二连三的“扑通扑通”摔在地上,掀起阵阵尘土。
“哎吆,疼死我了,李双喜,你使的什么妖术?求求你了饶了我吧。”孙二狗被摔的头昏脑涨,忍不住疼,向我大声哀求道。
感情他不知道自已是被怨鬼围住,还以为是我施了法术在惩治他呢。
“去你娘的,谁叫你举报我?活该,摔死你这狗娘养的。”我躲在黄土坟后面没好气的骂道:“现在想着求饶,晚了。”
郑队长也已经被吓破了胆,听孙二狗这么说,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喊道:“小神棍,不,不,是小道长,你快散了法术,饶了我们吧,都怪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你老人家……”
“呜呜呜……小道长,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你赶紧散了法术饶了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批斗你了。”郑队长和孙二狗一求饶,另外三个红卫兵也哭丧个脸紧跟着哭求道。
我心里那个解气呀,这群人追的我如丧家之犬,逃跑的时候鞋都跑丢了一只,此刻见他们纷纷求饶,我心里别提多舒畅了。
“马家沟的父老乡亲们,替我狠狠惩治这帮恶人,只要别闹出人命就行。”我嘿嘿怪笑道:“事成之后,我给你们每个人都烧一斤纸钱。”
马老爷听我这么一说,顿时开怀大笑:“哈哈,一斤纸钱可不是小数目呀,既然恩公如此大方,乡亲们还不好好替恩公办事。”
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怨鬼们闻言纷纷眼睛一亮,积极性被我调动起来,干起活来更加的卖力了。
一时间,郑队长他们这群可伶虫遭殃了。
只见郑队长被几个怨鬼抓住身子扔向高空往下一摔,瞬间落地,疼的他妈呀一声,脸上青紫翻起了白眼,眼看就要晕了过去。
一个红卫兵吓得身子抖筛糠般抱头蹲在地上,被几个怨鬼团团围住用脚一顿爆踢,疼得他是惨叫连连,下身裤子湿成一片,竟然是吓尿了。
还有一个红卫兵被几个怨鬼死死围住,七手八脚的开始拉扯他的头发,不大一小会,便将他的头发全部扒光,眼着变成了一个秃子。
孙二狗更可伶,竟然被几个怨鬼扒光衣服,脱的一丝不挂,随即几个怨鬼不怀好意的凑上去,竟然伸出手指开始七上八下的拧起他身上的肉来。
“啊……疼……”
在孙儿狗绝望的哭喊声中,他全身被拧出了大大小小的黑黝黝指印,密密麻麻的一大片覆盖全身,让人看起来不寒而栗。
眼见郑队长的“王八盖子”都不知道摔飞哪去了,我知道危险终于解除,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我了。
当下我赶紧从黄土坟侧面走出,拉着金铃的手就向后面的深山里跑去。
我已经没有闲心思留在马家坟看热闹了,就让马老爷和怨鬼去祸害郑队长他们吧,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跑路要紧。
要知道,红卫兵可不止郑队长他们这一波,万一再出现一个小队的红卫兵,手中还拿着枪,那时我的麻烦就大了。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我还是少看热闹,赶紧逃之夭夭为妙。
直到我和金铃跑出了大老远儿,背后还隐隐能听到郑队长和孙二狗他们的鬼哭狼嚎声,不用多想,他们绝对是被折腾的不轻,估计全部已经被吓破胆了。
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我和金铃接下来的逃跑过程中,还遇到了许多同行,其中有道士,和尚,尼姑等等……
他们大包小包的拎着东西,不过彼此没有交谈,全部面色慌张,目露畏惧,急匆匆的向深山里赶去。
想必他们的想法与我一样,那就是避开大路,逃到一望无际的深山中躲避红卫兵追击。
我也没有贸然上去和别人搭讪,而是与金铃向南走一直走下去,按照我的印象,走出这个大山就离连海市不远了,一旦到了城里,我可以打电话联系到王志,从而进入第六科。
我摸了摸怀里印有五角星的红色小本子,心里踏实起来,第六科吃的是官饭,一旦我进去后就算是有了官方背景的人,到那时,就算红卫兵也不敢拿我怎么样。
毕竟,我可是有证之人,吃的还是官家饭儿。
三天的时间里,我和金铃在茫茫大山里风餐露宿,艰苦跋涉,累了就停下歇一会,口渴了就饮上一口山间的清泉,肚子饿了就去采摘山里的野果充饥。
等到第四天傍晚,当我站在一坐山顶上,眼前的景象终于变得豁然开朗起来。
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座望不到边际的城市,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如同钢铁水泥般的森林。
(本章完)
第92章 天桥摆摊()
因为是傍晚的缘故,城里已经灯火通明,无边无际的灯海从山脚下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方。
放眼望去,整个城里都是灯红酒绿一片,汽车,卡车,行人,川流不息,一副热闹繁华的大都市景象。
我和金铃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顺着山间的小路走下山去,辗转反侧之下终于走进了城里。
连海市地处黄渤海之滨,背依东北腹地,三面环山,一面临海。
因为气候绝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这座城市素有“北方名都”“浪漫海城”之称,是东北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最大的港口城市。
我拉着金铃的小手走在宽阔的马路上,眼睛不停的向四周打量不停,心里是即激动又坎坷。
只见街道两边有茶楼,服装店,饭馆,还有旷地上不少张着大伞吆喝卖货的小商贩,街上更是人流如潮,行人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年轻的男女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走在大街上,有说有笑,热闹非凡。
这还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来到城里,感觉什么事物都挺稀奇,一时间看眼花缭乱,有种土包子进城的感觉。
而且我的长相黝黑,看起来并不出众,穿的衣服也是老土,跟个傻子似的站在街道中心,难免会引来许多人对我指指点点,品头论足的。
我对行人的目光也不在意,依旧打量着眼前的一切,以前只听村里人提起过城里怎么繁华,城里人穿的衣服有多么的好看,城里的吃食是多么的美味,女孩生的是多么漂亮,今天这亲眼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就说城里的女孩吧,一个个大腿修长,皮肤白皙,身上穿的衣服洋里洋气,紧跟时代的潮流,随便挑出一个都比我们村里的村花来得漂亮,一时间看的眼睛都快直了。
不过眼看天色就快全黑了,我也顾不得再看街道上形形色色的美女了,赶紧拉着金铃的手向市里走去,我初来乍到此地还没有住处,目前要做的是尽快联系上王志,让他给我找个地方落脚才是正事儿。
等我找到街边的一处报亭后,从兜里拿出五毛钱递给了看守报亭的老大爷,随即拿出王志留给我的那张纸条,按下了号码,给拨他打了过去。
“嘟”
“嘟”
……
电话响了大半天那头愣是没有人接听,我以为是号码按错了,只好挂掉电话对准号码又重新拨了一遍。
然而还是一样,反复试了几次对面还是没有人接听,最后无奈之下我只好挂断电话,满脸失望的与金铃离开了报亭。
走在路上,我把裤兜翻了底朝天,最终只翻出了干巴巴的5块钱,望着手里仅剩的5块钱,我心里不禁泛起了阵阵苦涩。
因为这几天我光顾着跑路了,临走时忘记了带钱,要知道,老头死后可是给我留下一笔不菲的家产啊,不能说够我花一辈子,可是花个十年八年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被郑队长和孙二狗这帮人一搅和我全部忘记拿了,可话又说回来,以当时那种紧急的局面,就算返回道观拿钱也来不及,能侥幸逃掉就已经是万幸了。
一时间,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年头兜里要是不揣点钱,走到哪都吃不开的呀。
而且我现在又联系不上王志,人生地不熟的,以后在连海市怎么混下去,没有钱,以后的生活恐怕喝西北风都赶不上热乎的了。
最后,我只好花了2块钱买了几个肉包子,先填饱肚子再说,剩余找回的3块钱被我视若珍宝的揣回了兜里。
吃完饭后,我便和金铃漫无目的游荡在大街上,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路上的行人也渐渐稀少起来。
等到走累了,身无分文的我只好与金铃露宿在一处公园里。
我躺在公园的椅子上望着星空,心里考虑着今后的出路,金铃则是安静的坐在我旁边,身子一动不动的守在那里。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跑去报亭拨通了王志的电话,可惜的是依旧没有人接听。
我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也不知道王志此人有事缠身没时间接电话,还是他给我的电话号码是错误的,要不然我三番几次的给他打怎么会没人接听呢。
我知道想在连海市站住脚靠他是指望不上了,索性也不白费力气再给他打电话了,而迫于生计,为了填饱肚子,我也不得不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
天桥,人流量大,往往都是鱼龙混杂之地,也是我们这些行走江湖人的“撂地”场所。
所谓“撂地”,就是在地上画个圈儿,作为表演的场子,行话里也叫“画锅”,锅是做饭用的,画了锅,有了个场子,我们这些人就有碗饭吃了。
我和金铃来到天桥后,便用木炭在地上画了黑圈儿,然后写上:“算命看运势,择阴阳二宅”等几个大字。
写完字,我往地上盘腿一座,便等着客户上门了。
我这一举动可谓是胆大至极,要知道现在是风头正紧的时候,红卫兵正四处忙活着打牛鬼蛇神呢,而我光明正大的在天桥摆摊,几乎与顶风作案没什么两样。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我现在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住也没地儿住,生活所迫,严重的缺钱,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呀。
我要是不干回老本行捞上一票,说不准真的就要饿死在街头了。
除了我之外,天桥上还有许多摆着地摊的人,不过全部都是卖杂货的,摆摊算命根本没有,也就我这独一份了。
大半天过去,也没有一个顾客上门找我,不过在这期间,我对面又来了一个撂地的同行。
眼见有人上门抢生意了,我不免目光充满敌意的多打量了他几眼。
这人是个年约60上下的胖老头,满面红光,头发黑白相间,戴着一副老式花镜,身穿一身干净的灰色中山装。
而且他的摊位也要比我的讲究多了,一张小桌和一把折叠椅,摊前立上一副“神机妙算,指点迷津,先天八卦,逢凶化吉”的白布小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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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93章 客户来找()
我打量了他的摊位几眼,又低头瞧了瞧自己身下的小黑圈,心里不免有些苦涩起来,因为我的摊位也太小家子气儿了些,远比不上人家的正规呀。
我又低头看一眼自己的穿着,由于逃跑时在山林中穿梭,被树枝刮的破烂不堪的衣服,沾满泥土的蓝布鞋,外加上好几天没洗的脸,怎么看,都是一副破落户模样。
毫不客气的说,我往地上画个小黑圈,写上几个大字,根本不像给别人看相算命的,不知道的人从这里路过,还以为我是蹲在天桥上要饭的小乞丐呢。
我望了望衣衫整洁的胖老头,心里不禁暗自感叹起来,看来这年头不管是干啥,都得“专业”呀,起码得跟对面的胖老头一样,穿的人五人六,在弄个桌椅小幡什么的摆在那,好歹看得过去,也像一回事啊。
这时,我对面的胖老头也将摊位收拾好,随即一P股坐在小椅子上,便开始贼眉鼠眼的向四周不停张望,时不时的目光露出警惕之色。
见他这般做贼心虚的模样,我就知道他与我一样也在顶风作案呢,估计是怕被红兵发现宣传迷信,抓去游街批斗。
胖老头四处侦查了一会儿过后,眼见没有什么危险,终于收回目光向我这里看了过来。
“本人余大富,承蒙道上朋友赏脸都叫我一声余半仙,不知小友你如何称呼呀?”胖老头笑吟吟的开口向我问道。
“李双喜。”我面无表情,不咸不淡的回应了一句。
我哪会给他好脸色看呀,因为天桥这么大地方他不去别处摆摊,偏偏来到我对面坐下,这不明摆着要跟我抢客源,砸我的饭碗吗?
“原来是双喜小友,真是幸会幸会。”余半仙对于我的冷漠态度也不在意,反而满脸热情的说道。
我轻哼一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对待跟我抢生意的人,我没有必要与他继续交谈下去。
余半仙见我不吭声了,便自讨了个没趣,讪讪一笑后也不打算继续与我攀谈了。
就这样,我和余半仙时时刻刻的防备红卫兵,提心吊胆的在天桥摆了一上午的地摊,可惜的是,也没见一个顾客找上门看事儿。
眼看时间就快到了晌午,正当我心灰意冷准备收摊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终于向我们这里走了过来。
男子一身西装革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