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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梦之三国-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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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匈奴联军正集中在朔方郡北部一带,距离我军大概只有三百里左右。”庞沛说道。
  “三百里足够了,我们只需要一个远程突袭,就能杀到那里!”公孙止身上战意盎然,最近跟着庞沛,虽然立了不少战功,可名声却比不上庞沛,他早就不满了,只想这一次大大的立上一功,彻底的压制住庞沛,看他以后还敢在自己面前嚣张。
  “我们用一匹马全力奔驰的话,大概能跑多远?”赵云在一旁虚心问道,他边上除了典韦,都是威震一方的大将,不由得他不虚心,而且此次出击,他算真正见识到了许成军骑兵的速度,从司州出发,到现在的驻地,足有三千里,可只用了不过七天而已,他们就到了,还不是全力奔驰!难怪庞沛、庞德和公孙止三人仅凭三万骑兵就压得并州附近各族连大气都不敢喘,太快了!他们的攻击,敌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我军战马,有马蹬、马蹄铁,马蹬让士兵坐得安稳,在马上更能发挥出战斗力;马蹄铁,可以让马儿跑得更远,而不用担心腿脚受伤,再加上骑兵的装备与训练,所以,我军骑兵总能战无不胜!”这是庞沛又一次见到他之后说的话,赵云对此非常赞同,难怪厉工敢以五万骑兵挑战二十万匈奴军。
  “如果不要求战马还能继续支持一场战事的话,可以跑个六七百里!”庞沛在一旁答道,他对赵云很热乎,目的有两个,一是好让赵云尽快忘记那无数箭之仇,另一个自然就是拉人入伙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军全力奔驰,一日这内,就能打击到直径两千里内的任何一个敌人?甚至更远……”饶是赵云一向总能心静如水,这一次也不得不表示一下自己的惊奇,方圆两千里,这是什么概念?
  “子龙,别想得太厉害了,其实,三匹马轮流换骑,也就能奔袭六七百里的距离,别忘了,人可不是马,而且还要打仗!”庞德对庞沛这个本家一向也不满意,太能胡吹了,吓着人怎么办?
  “今日当是圆月之夜,全军天黑了出发,全力奔驰,夜袭敌营!”厉方想完,下令道。
  “遵命!”众人起立,拱手听命!
  当夜,十万匹战马(这次人太多,每人只有两匹战马),奔腾呼啸而出,直面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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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兵五路,每路一万,庞沛、典韦一路;庞德一路;王越一路;公孙止一路;我与赵云一路,分五面,直接杀入敌军大营,穿营而过,尔后,庞沛、王越两路绕营而走,狙杀逃者,其余三路,只需搅乱匈奴军大营,尽可能先杀敌军头领,让他们无法组织起来,这一战,只能胜不能败,只有全歼,没有逃者,听到没有?”在距离匈奴大军数里之外,厉方下了命令。
  匈奴联军总共就结了一个大营,而按照情报和对匈奴人的了解,这些匈奴兵平日里就只是放马牧羊,偶尔打打猎,战时拿起武器就是兵,所以,对强力的突袭,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领导,是绝不可能组织起来的,昔年骠骑将军霍去病,仅率一万骑兵,连连袭破匈奴大营,就是明证。所以,对他们,只要有足够强的实力,战术,实在是不需要太多。在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北方的庞沛等部,从没有招惹过实力较强的匈奴,就是碰过,也是一个不留,再加上草原传播消息很难,所以,匈奴人对庞沛等部骑兵的了解,应当为零!
  而厉方的分工也很对路,庞沛武艺最差,给他典韦当保镖;其他人都有统领大军的经验,武艺也都十分高强,自然不用操心,而赵云刚来,厉方对他还不了解,自然也不能放他单飞了,如果赵云只会一个劲的冲杀的话,他恐怕就不会有什么出头之日了,谁叫厉方是许成军的总教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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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杀声,没有喊声,五万骑兵伴随着大地的震颤冲进了匈奴人的营寨,这一次,许成军没有用一向得心应用的弓弩,而是直接用手中的战刀,收割生命。
  “啊!”“敌袭!”“救命呀!”
  在许成军的铁骑踏破不只多少座毡篷,已经收取了多少人命之后,放心大睡的匈奴兵终于发现了敌人的到来,喊杀声,响了起来!(不是匈奴人反应慢,想一下,五万人,十万匹战马,冲进来一会儿,能杀多少人?撞烂多少东西?)
  “杀!”杀性最强的,不是典韦这个猛将,也不是厉方这个头号亡命徒,而是庞沛,“苍狼”,血猩的代表!战刀挥舞,轻轻划过每一个在他面前的匈奴人,留下一具具尸体!跟在他身后的典韦,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干脆,利落的杀人手法,不用硬砍硬杀,不多耗一丝力气,只要划一刀,就够了。(杀小兵行)
  “杀!”典韦被激起了嗜血的心性,大吼一声,双戟大开大合,加上胯下战马的强大冲击力,所过之处,留下一地的残肢碎肉,没有一具完整的尸身。
  “杀!”庞德在另一路,手中大刀为许成军兵器都司冯东老人亲自锻炼,锋利无比,一丈以内,无人可近,光芒所过,一刀两断。
  “杀!”长矛或挑,或砸,或刺,或扫,公孙止的钢矛招式简单,但却没有人能从其下逃走,碰上的人非死即伤,死者自然不用管他了,而伤者,又怎么对付得了紧跟而来的大队铁骑呢?
  “哼!”王越仍是一柄长剑,马快剑疾,带着手下,专门向人多的地方杀,反正没人能挡得住他,此时不杀,更待何时?
  将军赵云,一杆银枪,拦、拿、扎、崩、点、穿、劈、圈、挑、拨,就像廖江在曹营所说的那样,极尽变幻之能事,紧紧跟在主将身旁,一点也不会落下,也一点也不会超前,而他身边一把朴刀,却是使得极为诡异,你见过有人拿刀当枪、当棍、当……使得么,厉方一手持刀,另一手持缰,却也是杀法百出,变幻之妙,竟似不在赵云之下(只不过略显笨拙)。
  五队骑兵,先后冲向匈奴军中营,最先到的,是庞沛,看着面前的大帐,他那个高兴,“典韦!跟我杀进去!”战刀一摆,一万铁骑,紧随其后,轰隆隆的碾了过去,只见中军大帐忽地倒塌,随后,一汪汪血水从帐篷下面流了出来,也是厉方等人运气到家,这些匈奴的头头们刚刚宴饮完毕,都没回自已的营帐,而是在大帐之中歇息,结果,敌人来袭,他们还睡得正死,这时候才刚聚到一起想对策,就被数万铁蹄踏成肉饼!
  随后,庞沛心满意足,带着手下和另一路王越所部,冲出大营,围着匈奴人大寨绕起了圈子,将那些意图逃走了匈奴兵杀死或是再赶回去。而厉方和另外两路兵马,却在匈奴大营之中左冲右突,匈奴人没有头领带头,只能各自为战,眼睁睁的看着这三万铁骑在他们的地盘撒欢儿,把二十万匈奴兵的数目越变越少。
  黎明到来,战斗结束,匈奴十五万人被杀伤八万有余,逃走不到五千,被俘者五万余人,许成军缴获战马更是高达十多万匹,不过,五万骑兵在匈奴兵的奋死抵抗之下,伤亡仍然达到一万余人!
  “庞沛、赵云,你二人率一万骑兵,马上北进,袭击匈奴各部老营,务必多抓俘虏,将他们全部带到并州北部的朔方、五原等郡,等候处置!”厉方要斩草除根,彻底的将匈奴复起的希望打灭。
  “与我军一战,匈奴主力已灭,我军也多有死伤,何必还要多此一举?徒增烦恼?”
  “老人,不足为虑,然而,他们的妇女会生出更多的匈奴人来,孩子,也有可能会在五年、十年,二十年之后,与我们为敌,把他们带到并州,我们就可以将他们收为己用,而且,有这些人在手,我们的这些俘虏就不会随便叛变,数年之后,他们就将成为对主公忠心不贰的精锐!”厉方解释道,“另外,虽然匈奴人的老弱妇孺没什么太强的战斗力,但他们都是蓄牧的好手,在他们的营中,还有数不清的牛羊马匹,对我军来说,这些都是难得的好东西!”
  众将明白了厉方的用心,于是,庞沛和赵云立即带兵北上,在以后的几个月内,他们所率的一万骑兵,成为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噩梦,之后,数十万匈奴人和其他被殃及的各族中人,被分批赶入了并州北部,并在那里安家,逐步被融入许成治下的各族之中。
  分派完任务,厉方就带看所有的俘获,人和财物,朝来时的地方进发,不久,徐荣的接应部队就到了,这些匈奴的伤兵、俘虏,最后的希望被打破,被分别编入了许成所属的内外八旗,而凭空得到大块肥肉的八旗旗众,既欣喜,又害怕,许成军仅凭五万骑兵就将南北匈奴基本上剿灭,这等力量,让他们心惊胆战不已,再也不敢心存异志,许成紧接着发来的招兵令,他们也再没有胆子抵制。当然,厉方等人也不会说最大的原因是匈奴人麻痹大意,被自已给偷了大营,而更因为庞沛运气超佳,一下子把匈奴的酋长们给连锅端了,所以自己这批人才胜得如此容易,实际上,如此好运,仍然有一万多人的死伤,他们也是暗暗心惊。
  回来的路上,遇到接应部队之后,厉方等人又接到消息,鲜卑单于楼班,也率近二十万众,由另一方,朝并州进军,看来还没得到匈奴已败的消息。
  对这条消息,厉方随手就丢在了一旁,直接下令庞德和公孙止绕过鲜卑军,袭击他们的老营,同时,命人传播匈奴惨败和两人的行军目的给楼班。果然,确认消息的楼班立即回军,不想,却又被半路回转的庞德和公孙止夜袭,损失数万兵马,狼狈而回。
  至此,不过旬日之间,许成军就完成了从被动防守北方各强大势力,到主动进攻的转变。 
 
 
 
  
第二卷 第六十一章 丰收之旅(1)
 
  “主公,我军大胜!”陈宫浑身哆嗦着,把胜利的消息报告给许成。
  “不用激动,不用激动,”放志示意陈宫放松,浑没注意到他自己也是同一副样子,不容易啊!虽然已经料到了胜利,但当胜利的消息真的到来的时候,仍然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多少年了,自从武帝已来,我朝何曾有过如此大胜?就算是武帝之时,也没有过如此干脆、利落的胜利,厉方将军果然了不起呀!”陈宫感叹道,对于他这种人来说,这场胜利,让他们等的实在是太久了。
  “传出命令,将这条消息通报天下,我倒要瞧瞧,那些人会怎么反应?”许成尽量抑制住自己的心情,他太激动了,打败十五万匈奴骑兵,和打败百万中原大军没有什么区别,但性质却迥然不同,这等胜利,不让人知道,怎么对得起自己?当然,也对不起上战场的将士们!
  陈宫出去传令去了,许成也尽量快的处理完各项事务(其实也没多少事情让他处理),他知道,很快就会有大批的贺客到来,他有得忙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让他高兴,就是宇文部族的慕容燕被徐荣给抓住了,从她的嘴里,他终于明白了宇文秋的底牌,原来,慕容燕确实是匈奴人的内应,因为她是呼厨泉的相好,原来呼厨泉上次中箭竟然没死,他正是这一次匈奴联军的发起人;而宇文秋却是鲜卑单于楼班的心上人,也就是说,楼班才是宇文秋最强大的后盾,这也就是为什么宇文秋能和慕容燕斗得原因,慕容燕本来想把宇文秋送到许成这里,借许成的手除掉这个眼中钉,这样,她就不怕楼班日后找她的麻烦了。而宇文秋也不是省油的灯,故意透露出匈奴联军的消息,向许成邀功,同时,她也送信给楼班,把鲜卑也引了进来,楼班一向迷于宇文秋的美色,对她可是言听计从,所以,宇文秋敢打包票说能让匈奴撤兵,楼班的实力就是她的信心。不过,这两个女人都没有想到许成是如此的强硬,要打就打!而且,大胜,外带着想来沾便宜的楼班也被砍了一刀。
  “看来,这个宇文秋是不能随便就娶了,老常他们得知这个消息之的肯定会极力反对,……算了,就收她当个小妾好了,这下他们应当没得说了吧!”思前想后,许成终究不愿意放弃这个能让自已动心的美色,他又不是圣人!
  至于呼厨泉,厉方他们也没说有发现,毕竟要在一堆肉泥里面辨别出一个完整的人来,实在是不容易,说不定这个呼厨泉又跑了也不一定,不过也不用担心,没牙的老虎,都不可怕,何况呼厨泉现在只能算是一只仓惶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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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就在厉方在北方竖立起他的赫赫威名的时候,何通也率领着一万骑兵开始了他的丰收之旅。
  绑架了曹嵩,何通确实像郭嘉想得那样,并没有把曹嵩带到许成治下,太麻烦了!所以,他带着曹老头一家人,到徐州去了,美其名曰为曹老大人讨回公道,不过,曹嵩那足有数十万万钱的家财(曹嵩据说可比董卓有钱),却早早地就被他派人送回洛阳去了,毕竟他何通已经做了绑架者,不拿点赎金怎么行。
  “曹公,说实在的,我来的急,可没带多少粮草,所以呢,待会儿您老人家可要配合一下,咱们俩人怎么说也要在陶谦那里弄些东西,您正好报报仇,我呢,赚点路费,两方得利,您看如何?”何通大鼓如簧之舌,把曹嵩听得差点就翻起了白眼。
  “这是大将?军师?他不是许成军的高官么?怎么我看着就根本就是个匪徒?”曹嵩暗暗想到,绑架自己是因为要救人,还可以理解,可陶谦又没招惹他,他跑去那里干吗?
  曹嵩心里别扭,话也就没说出来,不过,他并没有了解何通的用心。
  徐州丹阳兵十分精锐,虽然只是相对来说,可也说得上是战力不俗。陶谦只因为手下没有得力的大将来调配这些精兵,所以,只能苦守徐州一隅,可徐州失落已经是意料中事,丹阳兵肯定会为他人所得,其中,最大的可能,当然就是曹操了。
  而何通此次南下的任务,本来就是示威,显示自己军队的强大力量,将领的素质一般较强,所以,何通就把示威的对像定在了小兵们的身上,他到徐州,一是为了敲诈粮草,二就是吓吓那帮丹阳兵,只要在他们心中种下“许成军不可敌”的想法,以后他们无论跟着谁,也不用太担心了。而徐州无大将实在是太好了,没有大将就肯定不敢出战,大将一怯,小兵不怕才怪!
  不过,要只是这样的话,这一趟出行,就不会被称为何通的“丰收之旅”了。
  “何大人,前面被我们拦住了一队人马,好像是往徐州去的,看样子非富即贵!”谷农,也就是把赵云送到洛阳的那个谷校尉,是这一次的领军将领,没办法,大将全都出去了,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先领一回大军了,不过,出身许成亲兵的他,也还是有一套的,要不然,也不能把一万人摆弄的成规成矩。
  “哦?非富即贵?”何通两眼放光,这下好了,也不用担心陶谦不给粮草了,只要逮住了这个富贵之人,可以直接向这一家人讨要,富贵之人么,徐州一向富庶,这里的富贵之人,随随便便拿个万把人的粮草应当不成问题吧!
  “带……我去看看!”何通本想说把人带过来让他瞧瞧,可转念一想,自己是要找人家要东西,总不能太过无礼!自己过去,应当是算给了那家人天大的面子,自己可是当今天下最强诸侯许成的亲信手下,而且手握重权,那时候对方再出点血应当也算合乎道理吧!何通的强盗本性犯了,可又有谁能治得了他?许成行,不在!就算他在的话,恐怕比何通还要狠吧!别忘了,有这种思维,可是因为何通深受许成影响造成的。
  谷农带看何通来到队伍前方,只见一队人马,大概百十来个人,看样子,真的是大户人家。好像是从徐州城里出来,到外面游玩的样子。
  “你们是什么人?”何通问道。
  “在下是徐州别驾糜竺的亲弟,糜芳,”一个大约二十多见,快三十岁样子的人说道,“这一次只是护送舍妹去自家庄园。不知诸位为何要拦截我们?”
  “糜竺?哦!”何通想起来了,“听说他本是一个商人,挺有点头脑,而且家财颇丰!对吗?”
  “坏了!早知道就瞎编一个名号了!”糜芳暗暗心焦,听对方这语气,好像是有点不对劲哪!
  “糜芳,我问你,你家有多少庄园?多少仆役?应该能支付得起一万骑兵的粮草吧!”何通的目的一下子就说了出来,不过,糜芳却是松了一口气。
  “一万骑兵的粮草,还好,还好!”糜家家大业大,一万骑兵的粮草,倒也不是太大的负担,糜芳细想一下,自己的大哥应当会拿出来的。
  “这位将军是哪位大人属下,如此青天白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敲诈,不怕天下人耻笑你家主公么?”一个软软的,甜甜的声音传了过来,是从糜芳这一队的马车上。
  “不知是哪一位?何不现身说话?”何通听了心中一笑,耻笑?又怎么样?要是我家主公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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