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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出来!“井口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是一个光头的胖男人,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我们无处可逃,现在只是笼中之鸟。
我们只好爬上去,一上去几个人就把我抓了起来,月华也是一样,这时候发财从后面出来,用力的朝着月华的肚子打了几拳。
”毛都没长全还威胁我!“发财愤愤的说。
这就是前几天高兴的拉着我和月华喝酒的人,脸竟然变得这么快。
”你他妈恩将仇报!早晚弄死你!“月华吃了痛,发泄的说道。
”你没机会了“
”呵呵,只要我活着,离多远就能弄死你“月华笑着说道。
”我说你没机会了“
”我他妈只要活着就能。。。。。“月华震惊的张大了双眼,”你们要杀了我们?!“
我听后吓了一跳,最差的结果我也想过,顶多就是把我们关起来或者还是打一顿,杀人他们是万万不敢的,现在看来,我们的处境非常的不妙。
刚说完这句,几个人就把我们架了起来,一直把我们压到了白天过阴的地方,那妹子要再过一次阴,因为和我们这些活人接触过了,而我们,则被绑在周围的十字架上面。
用他们的意思来说,就是那些幽魂来带走妹子的时候,就会顺便把我们带走。
我们被绑上不久,那个神婆缓缓而来,他握住妹子的手,之后两眼翻白,一动不动,这种情况坚持了一个时辰,神婆的眼睛渐渐变黑,走阴回来了,神婆让所有人都散了吧,”他们“要来了。
人群很快就散了,我和月华被捆住动弹不得。
周围风儿好喧嚣。
我忽然觉得这阴婚也很像一种祭祀,只是和其他的方法不同而已,周围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异常之后,异像突生。
周围忽然凭空腾起一阵白雾,紧接着从白雾中缓缓走出几个穿着喜服的”人“好像戴着面具一般,渐渐的走到周围,抬起了那个妹子。
我震惊的看着他们的后续动作,有两个”人“缓缓的走到被困到的我和月华面前,我这才看清他们的面貌,面白的打脸,双眼就像镶上的黑豆,脸上还有腮红,嘴巴则直接是一条线,他们穿的一幅是红色的减色唐装,好像纸张一般,这些人全都是一样,很有可能是幽魂界的特殊鬼魂。
还没有来的及个仔细,在我面前的人忽然发出诡异的笑声,两只手扒开我的嘴巴,我感觉嘴巴快要撕裂了,紧接着另一个开始不断的往我的嘴里塞泥土。
我感觉嘴里都被塞满了泥土,整个人都快要窒息,全靠着鼻子在呼吸,想要发出声音却发不出来,一直有想干呕的感觉,却被捆住不能动,被噎的眼泪汪汪,我无暇顾及别人,两只脚不停的乱蹬。
我只感觉快要死了。
这是我又一次如此接近死亡。
在绝望中死亡。
如果现在我能够看到自己的眼睛的话,一定已经凸出了三分之一,如果我能看到自己的话,一定很狼狈,我的手胡乱的抓,脸上青筋暴出,指甲因为抓木头而折断,痛苦,压抑。
天空方才鱼肚白,我听到了汽车的声音,那些”人“募得消失不见了,可是我嘴里的泥土被塞得实实的,连鼻腔都已经被堵住了。
身体忽然一松,我倒在了地上,是李狗剩,迷糊中我看到他拿着匕首割开了我身上的绳子,他吃惊的看着我现在的样子,慌张的用刀子挖我嘴里的泥土,在快挖空的时候,我一口把泥土吐了出来。
”水!水!“我声音沙哑的说。
狗剩连忙递过来了一瓶水,我猛地抓过去就往嘴里灌,泥土混合了水变得腥臭,我大口的吐出一口污水,拼命的大口喘气,空气在此刻显得如此珍贵。
鼻腔中还有些残留的泥土,现在非常的难受,直到现在我才注意到李狗剩。
”你来的太早了,要是再晚一点,我就死了“我说着反话。
”我听说是你的电话立马就赶过来了,王组说我们蝰蛇计划是真心要搞灵组的,你加入了灵组自己就有全力调动军队“李狗剩看着我们的样子奇怪的说道。
”先不说这个,我要你们来,是要镇住这里的村民“我又吐出嘴里残存的泥土。
”没有理由,不太好吧“李狗剩有些为难的说。
”顾流难道没有告诉你理由?“我问道。
”不好了!“说话间我偶然瞥了一眼那妹子所在的地方,她消失了
第十七章:结尾,初窥幽魂界()
这往嘴里面塞泥巴把人杀死是南部的一种邪术,本意为要死了的人在地府中再也说不出话来,即使是转世也会沦为哑巴,那些鬼魂会用这种方法杀我们,恰恰就说明了我们看到绝对不这是能泄露给阴间,幽魂界!到底在哪里?!
一旁的月华不停的往嘴里灌水,往外面吐泥巴。om
“快用追魂烟追踪!再晚就来不及了”我冲着他大喊道,月华这才反应过来,对着刚才的泥土念叨了一般,点燃了一缕追魂烟,细若游丝的白烟在空中飞舞,惊呆了李狗剩带的那些军队。
我一刻不停的跟着那个烟,正要走远,这时候李狗剩叫住我。
“我们这一堆人要干什么?!”
我头也没回的说道:“镇压住这些村民,还有刘家,一定要查一下”
“明白!”李狗剩是个军人,习惯性的大声回了一句,那追魂烟飘得飞快,可以预测出那些鬼魂应该也在以非常快的地方移动,一般鬼魂没有那么神乎,比人还要差一些,虽然人平时看不见他们,但是他们要到一个地方也还是要走的。
我一路跟着追魂烟寻去,终于在一个庄稼田找到了妹子的身影,正被那些鬼魂抬着慢慢消失。
“不要!”我飞身跑过去,一只手抓住那妹子的手,瞬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手中传来,我看到我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的消失,同时也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幽魂界!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如此,这是个和外面完全相同的世界,但是空旷无边,房屋,车子全都没有,整个空间充斥着死寂的灰色,耳朵听见的声音只是沙沙沙。om
所幸那妹子还在我手上。
“你是什么人?!”前方发出一个粗狂的声音,我才意识到周围布满了幽魂,全部都与开始见到的相同的,而说话人是一个身高九尺,国字脸,穿着新郎服的男人。
“把人交出来!”那鬼伸出手指着我怒道。
我把妹子放在身后,坚定的说“绝不可能”我意识到这就是幕后的人,而我也已经进入了幽魂界。
“你可知道这是哪里?!”那大鬼说道。
“知道”
那大鬼瞬间发怒了,周围的鬼魂全都向我围过来。
可他们靠的越近,我却兴奋,体内好像有什么要呼之欲出,终于,潜意识的记忆苏醒了,我浑身披着血红色的火焰,手拿着辟邪。
“钟馗现世!”那大鬼看着我的样子震惊的说道。
“快逃!!”他看到我的样子,惊慌失措的对着周围的幽魂说道。
那些幽魂以极快的速度逃窜,可是现在在我的眼中却慢如蝼蚁,我飞身一跃,辟邪一连窜起三个幽魂,不知道为什么,潜意思里面,我好似觉得眼前的幽魂非常美味,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吃了三个之后,就更加垂涎这些鬼魂,我疯狂的抓着那些幽魂,然后大口的吞噬,吞噬那些幽魂让我的精力更加旺盛,难道这就是钟馗之力吗?!
自从变身钟馗之力之后,身体就开始无休止的追猎鬼魂,我慢慢驾驭不了这股凶狠的力量,之觉得眼中一红,之后的事情就不记得了。
眼前一片黑暗,轮回慢慢从黑暗中走过来,他缓缓的说道。
“第一次驾驭钟馗之力都会这样”
“我是怎么了,怎么会出现在这?!”我奇怪的问道。
“钟馗之力前任残存之力占据了你的意识破坏了你身处的那一块幽魂界,使得你的身体过载了,你得慢慢学会控制那股力量,毕竟人世间,还有许多的幽魂界”
我用力会想到当时的情况,眼前一红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猛烈的摇了摇头。
“你也该醒来了”轮回的戴着珠宝的骷髅手指轻点着我的额头。
我浑身一抖,猛地做起来,却发现自己又躺在一个病房内,嗯?!我为什么要说又呢,眼前一道刺眼的光照过来。
而我第一眼看到的人,竟然是小美女,她现在的伤势已经全好了。
“你昏迷了那么多天终于醒来了?!”小美女看到我醒来后说道。
“发生了什么,我不应该早这里”我摸着躺的太久发胀的头问道。
“我也不太清楚,我也是刚有空来看你,只听月华说你救了一个妹子,你可真是个好人”小美女削着苹果皮说道。
这时候月华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带着一堆法器过来,看到我醒了,全都放在门边。
“艹,还以为你永远都醒不过来了”月华惊喜的说道。
“当时发生了什么?”我问道。
“我不太清楚,当时找到你的时候,你就昏倒了,但是那个妹子却醒了过来,而后村里的人开始进行暴动,但是被你朋友鸣枪压了下来,后来他们开始调查刘家,发现刘家很多问题,被抓了起来,不管怎么样,你醒来就好”
这时候小美女从旁边探出了头,递给我了一块苹果,笑着说道。
“郭云,现在我的伤都已经好了,你可不能忘了你以前答应过我什么”
“我答应你什么了?!”我错愕的说道。
“你答应我说只要我的伤好了,你就告诉我你的来历,我猜你这么好的人,故事一定很有趣。”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下来,老实说我以前不是个好人,甚至是一个坏人,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件事诈死重新换身份而活,我不知道我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是混混,也许在黑道,而我现在所做的任何事情,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赎罪,我不愿意告诉小美女我以前的经历,只是怕她会对我有偏见而已,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她,我还是决定如实告诉她。
毕竟人不可能永远带着面具而活。
我苦笑着说道:“其实我从前,是一个坏人,真正的坏人”
“真的假的!?”月华首先提出质疑,这并不奇怪,毕竟我展现给他们看到,只是我善良的一面而已,我也再也不想回到过去了。
我把自己从前的故事如实的跟他们讲了一遍
第一章:小偷()
回想起来,那时候我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而当时,我是一个小偷,为什么我当时要做小偷,说来惭愧,只是因为我那个时候时候好逸恶劳。om
72路站牌站满了人拿着早点的人,焦急着等待着十五分钟一班却只留给站牌三十秒的公交车,我猜公交车有生命的话应该是个博爱的人,因为他给每个公交车站台都留下了一分钟,他雨露均沾,从来不偏爱谁。
等车的人们焦急的低头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公交车晚点了一分钟都要碎念几声,怎么又晚点了,啧啧,现在看来也许公交车也是会在某个站牌多停一会的,等车的人也太着急了,他们着急上班坐在办公桌挥霍自己的生命,然后换来仅仅只够维持自己挥霍生命的报酬,而迟到的话他们该死的公司还会克扣这些报酬,不过这与我无关。
我无所事事的靠着路牌抽出一支长寿烟,熟练的点着发皱的烟头猛吸一口,带着热气的香烟从口鼻腔充斥着肺部再循环排出,飘散在秋季早晨微冷的空气中。
我闭上眼睛一秒享受尼古拉带来的瘾,瘾啊瘾,就和爱情一样,给你短暂的甜头和念念不忘,每次抽烟的时候我总是得找个好的理由,来掩饰我第三千多次次发誓戒烟失败的羞耻。
掐灭了香烟干咳两声,劣质的香烟辣的喉咙生疼,这几天我已经连一包像样的好烟都抽不起了,因为我已经身无分文了,为什么会身无分文呢?因为懒惰!记住懒惰使人堕落啊!懒惰是人类进步最大的敌人!今天我一定得勤勤恳恳的工作,争取再创佳绩。
远处的绿皮公交车慢悠悠的开了过来,人群像是等待喂食的狗狗一样,车门一开就迫不及待的跑上去,这很好,他们会被拉去工作的地方,早上7点半就在这里等着的我,也终于要开始工作了嘿嘿,我走到车门帅气的扔出一个硬币,不偏不倚的掉进投币口,不是哥的手头准,纯属是熟能生巧,但是我却无法帅气的上车,因为车厢已经被人群塞得水泄不通,像是塞满肉肉的烤肠,而售票员像是瞎了一样还在不停的喊,再进去一点,再进去一点,里面还有空位。om
这是假的,公交车并没有售票员,我从来不对不熟悉的人说真话,公交越是堵我就越是如鱼得水,我想都没想就钻进人潮,辛勤的小蜜蜂要开始一天的劳作啦!
穿过拥挤人群,不好意思我没有穿过,我被卡子在了拥挤人群,旁边的胖子高我一头,白背心戴着大金链子,白皮鞋配着紧身裤,紧身裤把他腿上的赘肉勒成一圈一圈,染着红色头发,在车厢中带着黑丝胶框墨镜,正呆呆的看着他前面座位上穿着超短裙的美女,在他的小紧身裤包裹着的臀部上,勒出一个手掌大的钱包的痕迹,看到了这点的我心里乐开了花,干我们这行的仅凭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人,什么派头,随身会带多少现金,而眼前的这种暴发户怎么说呢?随身带着少说也有三千块到五千块,是个大票,他的钱包放在紧身裤里面,如果直接拿出来的话,除非对方是个木头,不然你的下场就是拿钱包的时候四目相对,然后被殴打一顿踢出公交车。
但是我是何许人也?我可是东南街小王子!老实说这种傻大个的钱最好弄,看我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用技术拿走钱包,我伸出左手从那胖子腿上慢慢上移摸索到钱包,这时候如果有人往我这边看过来的话,大概会以为我是个品味独特的变态,我用手按住钱包,由浅入深的施力按住紧身裤里面的钱包,最后在不被那胖子发现的情况下保持一个平均的力度按住,即使他发现也会认为只是车厢太挤不小心按到的而已。
按了大概三分钟左右,我另一只手掏出袖口藏着的刀片,熟练的划开胖子紧身裤的口袋,钱包滑落在我手中迅速塞进袖口,抬头看这个胖子果然没有发觉,我冷笑着往车厢后年移动了几步,直到不在那胖子的第一视角范围。
他当然不会感觉到钱包已经被人拿走了,人的身体对一些轻微的力度有些短暂记忆,就好像你戴着一个帽子久了,当你摘下帽子的时候,依然会有种任然戴着帽子的错觉。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职业了,没错,我是一个小偷。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东南飞,这当然是化名,我说了我从来不对陌生人说实话,那时候我从来都不对人说真话,我所在的地方叫东南街,东南街是一个繁华的旅游城市,也是远近闻名的小偷之城,之所以会成为小偷之城是因为这里人流量比较大而且不确定性,因为到这里的人多数是慕名前来旅游的,络绎不绝而且玩几天就走,他们当然是不缺钱的,光是这一点,这个城市就好像无形的再向我呼唤,这里人傻钱多快来,还有其得天独厚的人群流动不规则性,就是它这个城市每天都会来一批陌生人,然后走一批人,这就保证了小偷不会被认熟脸,虽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这绝对是东南街成为偷城的重要原因,而我就是这城市中成千上万小偷的其中一个,成千上万是什么概念?这个城市总人数是10万人,也就是说10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是小偷,多大的竞争压力啊!但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做到极致都能出状元,我们小偷也是啊,在这里可谓是撑死有技术的,淘汰只会夹包的。
许多小偷都是不远万里慕名来到这里,我也是其中一个,因为这里太有名了!就好像写总会找个最有名的网站发表一样,这里也是小偷的证道之地。
业界有句话说得好,东南街出来的小偷,必属小偷中的小偷,小偷中的小偷是什么概念?!那可是小偷中的精英!小偷中的精英是什么概念?!我可是很大声的说,还是小偷,怕了吧。
曾经有个可爱的女孩子问过我,你拿别人的钱不会愧疚吗?!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找个正当行业好好生活?!当时我只是笑笑对她说道,完全不会,而且举了一个很粗俗的例子,就好像一个想要更多钱所以在夜总会兼职的女人,她一开始肯定是相信自己可以保持清白,不会像那些出来卖的人一样糟蹋自己,但是别忘了人是从众没有主见的动物,当周围的人都在做着一件事的时候,无论那是错的还是对的,大家都在做的时候它就是正常的事情,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自己就会变成黑色,总有一天她也会适应黑色以为黑色就是天空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