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捍成团团,再把地上的血水粘干,然后扔给鹰鹫,直到没有一点遗漏。做完这一切,天葬师就到山下去洗手和刀具,整个天葬过程宣告结束。
关于树葬()
树葬亦称“露天葬”。旧时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的丧葬方式。
树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种葬俗。云南彝区流传着一则关于“树葬”的传说:“在汉代,诸葛亮在世的那个年代,彝族先祖孟获大将军的妾死了。孟获让属下用帛缎裹尸,葬之在青松树丫上。人们围在树下唱歌、跳舞,悼念这位美丽的妾”。当地人们还传说,树葬之后,骨头从树上掉下来,不好处理,于是用桶把裹着帛缎的骨头装起来,或放之于树洞,有说放之于灵房,称为“鬼桶”。
对树葬习俗的产生,有诸多看法。有的认为同游猎经济有关;也有学者提出,古人认为死人的精灵荡游在森林之中,就如生活在活人的身旁,这可能导致树葬之俗;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树葬源于树居,原始社会早期,人类居住于树上,基于灵魂观念的考虑,先人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那么死去之后也同样会以“树”为“家”。
人类选择树来安放尸体,首先要了解树在先民观念中占有的位置。远古时代的人类由于对自身所处的世界知之甚少,还没有掌握自然界客观规律,于是产生了对万物的崇拜,认为万物皆有灵,于是各种崇拜之物大量出现,风、雷、电,甚至树木、花草皆为神,对树的崇拜也往往与上帝、祖宗、山川崇拜结合在一起。林木因其具有山川相似的神性,亦成为人们祭祀的对象,如《周礼?山虞》记载其人的职责即为“若祭山林,则为主而修除”。古时不论天子、诸侯、大夫、百姓,必各自立社以奉神抵,而社通常的标志即是“社树”、“社林”。社树、社林作为土神乃至祖先神的象征,在上古社会中具有崇高的地位,成汤因“天大旱,五年不收,乃以身祷于桑林”即是有名的故事,所以社树、社林的存亡、兴衰往往即代表宗祀的命运。直到汉代,人们视林木为神抵之所在的例子仍比比皆是。汉末曹植亦曰:“桂之树,得道之真人咸来会讲仙,……高高上际于众外,下下乃穷极地天。”与曹植的诗旨相同,和林格尔汉墓后室木棺前之壁画中绘有一株枝叶繁茂的巨大桂树,这显然也是幻想通过具有神性的树而使墓主的灵魂升入天国。
由此可见,树葬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随人类的意识形态的发展而出现,与远古人类所处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有很大的联系。
从形式和木架结构的不同,大致可将树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悬尸于树这种葬法在中国历史文献和民族学材料中都不乏其例,具体做法是先用破布或棕皮包裹尸体,放入竹筐;将竹筐挂在山冲的树林中,让尸体自然腐烂。这种悬尸于树的葬法,即使是现在,也可以在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以及南方大瑶山的瑶族中遗存。
鄂伦春族
鄂伦春人的丧仪办得既隆重又神秘。乌力楞的亲友们先要用冰雪或河水沐浴尸身,再剥取桦树皮制成一个特殊的棺材,把死者殓葬其中,最后寻找一棵树干茂密的大红松,搭起木架,把棺材悬吊在半空。这样既不用担心野兽伤害尸体,又免去了物困人少或天寒地冻挖土深埋的困难。
鄂伦春人之所以树葬,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会被太阳召回天上,化做星星。所以鄂伦春人会特意在棺木两端插上两个木片,做为灵魂升天使用的翅膀。
树葬后一两年内,如果棺材没有落地,则表示死者生前的罪还没赎清,因而没能升天,还需要萨满祭祀祷告;如果棺材落了地,则表示亡者的灵魂已经升天。
瑶族、侗族
广西大瑶山地区的茶山瑶和贵州黎平县肇六乡的侗族认为,小孩子是由一位专司生育的花婆神负责接送的。因此,在孩子五六岁时要举行酬谢花婆神的祭祀仪式,称为“还花”。如果还未“还花”,孩子就夭折了,则表示孩子的灵魂回到花婆神处,准备重新投胎。为了让他们能够顺利的投胎,亡故的小娃娃一般采用“挂葬”。
具体做法是:先给死婴穿好衣服,放在粪箕或簸箕中,用新白布(或黑布)盖好,挂在村寨附近的树枝或竹枝上,用草绳捆好,任由野兽猛禽吞食。该族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母亲重新怀孕,否则会引起难孕或绝育。
珞巴族
西藏地区的珞巴人,则会将死者捆成胎儿状装于藤筐中,挂在村庄周围的树杈上,头部用白布遮盖,并戴上一只木制面具,再摆上各种食物和水果。收尸人手持葫芦,反手倒水。其间喇嘛会念经超度亡灵,并用玉米面做成七个面人和七个面虎,置于装殓死者的藤筐前。死者家人须为死者祭祀三天,每个亲朋须向死者送一张画有22种图案的路线图,表示死者会选对路,一直走到天堂。
缚尸于树缚尸于树
缚尸于树此葬法是用藤条或绳索将死者直接捆缚于树上。这种葬法留下的资料不多。
置尸于台即在大树的两枝树权上并排搭上小树条,上面再铺上树枝,建成一个小小的平台,然后将死者置放在平台上。这种方式在东北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中习见。
鄂温克族
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鄂温克人,在人死后会先在家里停放一两天,再将尸体运上山,选择成正角的三、四棵树,在树权间搭以横木架,上铺树枝,然后将尸体陈放在木架上,并在死者身旁放上必须敲掉一块的锅、勺、碗、盆、烟袋等物品作为陪葬品。此后,不管尸骨是否掉落都不再过问。
此外,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北美、亚洲北部等地,也有多个民族曾使用这种葬俗。
关于瓮棺葬()
瓮棺葬是古代墓葬形式之一,以瓮、盆为葬具,大多将小孩的尸体殓入其中,埋葬,还有用来埋葬成人的。这种葬俗流行于新石器时代至汉代。
瓮棺葬,古代葬俗之一。古代以瓮、罐一类陶器作葬具的墓葬形式。多见于史前时代(中国流行于新石器时代直到汉代)。常用来埋葬幼儿和少年;但日本在绳纹时代和弥生时代有成人瓮棺葬。欧洲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一些文化,还盛行以瓮棺盛放骨灰。多数埋在居住区内房屋附近或室内居住面下,也有专门的儿童瓮棺葬墓地。有人将洗骨葬和火葬的葬具称作藏骨器或骨灰瓮,以区别于一般瓮棺。
瓮棺葬,葬俗具体是:将未成年人(多是婴儿)夭折后的尸骨放入陶瓮中,盖上盖子,埋于地下。这些陶瓮以及瓮盖不是专门烧制的,而是将日常生活中的储物器随机拿来用于埋葬之用。因此,出土的瓮棺规格不同,形状各异,其中瓮盖也是由陶片、陶钵以及陶盆等随机组成的。众多的儿童瓮棺墓,既显示出当时社会生活水平低下儿童死亡率极高的现象,也说明儿童受到了特别的照顾。此外,很多瓮棺底部或用作棺盖的盆上,大多有一个小孔,有的钻成很规则的圆形,有的则是敲击成不规则的形状,小孔上往往还加盖一块小陶片,其内表面还涂有红色颜料。
瓮棺葬出现于新石器时期时代,至解放前,我国西南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留这种习俗。瓮棺葬具绝大多数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时表面还留有一层黑灰或草泥土痕迹。在仰韶文化半坡等遗址中也有尖底瓶瓮棺或陶罐口部相对,瓮棺为横置。汉代瓮棺葬多由盆形和筒形的陶质器物套接而成。
婴幼儿瓮棺葬多出现在居住区,是体现当时人们对小孩子的体贴和爱护,以防止野兽对小孩子尸体的伤害;再或是因小孩太小,未行“成丁礼”,故不能埋进本族成年人的公共墓地。也有研究者认为瓮棺是死者实现转生前所居的模拟“子宫”,成人瓮棺葬的墓主是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的精英人物,用瓮棺葬埋葬这些精英和夭折的儿童是为了加速死者的二次转生。
弧腹的元代瓮棺葬
在呼市博物馆见到这个元代的瓮棺葬,是文物工作者在呼市舍必崖村征集到的这个元代的瓮棺葬为泥质灰陶,直口短颈,弧腹,平底,并呈塔的形状。
相关史料记载到,瓮棺葬常用来埋葬幼儿和少年,是将尸体或骨灰殓入瓮具之中,而后或埋入地下或投入水中的一种葬法。中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里常有儿童瓮棺葬,个别成人也有用瓮棺,一般用2或3件较大的陶器扣合在一起,多数埋在居住区内房屋附近或室内地面下,也有专门的儿童瓮棺葬墓地。有人将骨葬和火葬的葬具称作藏骨器或骨灰瓮,以区别于一般瓮棺。
瓮棺为何有小孔
在我国内蒙古出土的瓮棺上都有小孔,目的是让死者的灵魂自由出入。相关史料记载到,少数民族也受到这种葬法的影响,但他们往往是将其用于二次葬和非正常死亡者。如旧时的我国畲族人死后,便是先停棺于野外,数年后用火焚化,把骨灰收入罐中,然后再行土葬;水族认为患麻风病而死的人和因难产而死的产妇都不吉利,其阴魂会传染后世,因此他们对这样的死者先行火化,然后把骨灰盛于坛中或土缸中,用一土缸倒扣其上,再封闭埋葬。这种葬法俗称为“倒缸葬”。
仰韶文化的瓮棺葬大体有五类不同的埋葬形式
其葬具的组合是:
1。器盖与直筒罐(或缸);
2。钵(或盆)与夹砂罐(或瓮);
3。豆形器与鼎;
4。两个半截的尖底瓶;
5。半截尖底瓶与直筒罐等。
以上五类葬具中,除第一与第二类的瓮与盆有成人二次葬外,余皆为小孩一次葬。根据实物观察,当时人们用作“瓮棺”的葬具,绝大多数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有的器物在出土时,其表面还留有一层黑灰或草泥土痕迹。
瓮棺葬一般都埋在人们居住区的周围。其葬式除条四、第五类(尖底瓶葬)或是瓮与罐口对口的葬具为横置埋葬外,其余皆竖立或稍作倾斜埋葬。仰韶文化中常见的几类瓮棺葬:
第一类:直筒罐(缸)与器盖合成。罐的口沿外壁附有五、六个倒勾状的“泥钮”,上面扣一个器盖,罐内放置有成人的头骨和四肢骨。伊川县土门仰韶文化遗址中曾发现两座这种瓮棺葬。1960年与1962年夏,北京大学考古实习队曾两度去伊河流域考古调查,在土门仰韶文化遗址中先后共发现十多座同样的瓮棺葬。从罐内放置的成人头骨、肢骨和盆骨观察,皆是二次装入“瓮棺”的。但在这些瓮棺葬的附近未发现成人二次葬的土坑墓。
第二类:夹砂罐(瓮)与盆或钵合成。罐(或瓮)内置一小孩尸体,其上覆盖一个或两个陶钵,钵底部钻一小孔,此类葬俗在陕西宝鸡北首岭、西安半坡遗址发现最多。河南洛阳王湾遗址、临汝大张、陕西邠县以及河南省西南部的丹江沿岸也有发现。
这类也有成人瓮棺葬(二次葬)。如1972年在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曾有发现。
第三类:豆与鼎合成,也有用器盖(三足盘)与夹砂罐作葬具的,均为小孩瓮棺葬,在鲁山邱公城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六座
第四类:两件半截尖底瓶合成。在洛阳王湾仰韶文化遗址**发现三种不同形式的“小口尖底瓶葬”,计40多座。一种是尖底瓶的上半段与另一件的下半段合成;一种是两件尖底瓶的上半段合成;还有一种是两件尖底瓶的下半段合成。这三种葬具都是埋葬小孩的。通常都是横置,埋在房子的周围。
第五类:尖底瓶的上半段与直筒罐(缸)合成。内盛小孩尸体后横埋在住屋附近。此葬具曾发现于洛阳王湾仰韶文化遗址中。
河北迁安发现战国时期“瓮棺葬”的“一釜两瓮”的形式。
2005年,河北省考古人员在河间市发现汉代和唐代的墓葬群,其中包括西汉时期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在瓮棺上还发现了可能是希望死者灵魂复生而打凿的小孔。为配合河北沧州到保定的高速公路建设,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牵头对沿线进行考古调查,在河间市区西北约7公里小张庄村南,发现一个汉代和唐代的墓葬群,通过发掘,共找到墓葬13座,分为南北两区,其中有西汉时期的瓮棺葬7座、瓦棺葬3座,唐代的砖室墓3座。瓮棺和瓦棺葬主要在北区发现,南区仅发现唐代砖室墓两座。勘探表明,北区的南部和西部还可能有大面积墓葬存在。瓮棺葬和瓦棺葬都是汉代埋葬未成年儿童的方式,这么多瓮棺葬和瓦棺葬的发现,证明当时这一带儿童死亡率较高。
2014年8月31日,河北省文物部门日前在位于任丘市青塔乡后赵各庄村村北的西汉高郭侯国国都遗址进行第二次考古发掘时,在墙体倒坍夯土中发现了战国时期的瓮棺葬以及尚待确认年代的一条南北向古道路。
尉迟寺遗址
尉迟寺遗址考古——首次发现儿童瓮棺葬
称为“中国原始第一村”的尉迟寺遗址,是5000年前原始人生息的地方。在考古发现的40个墓葬中,儿童瓮棺葬就占了32穴。
2003年11月21日讯11月18日,考古工作者在蒙城县尉迟寺史前遗址大汶口文化层发现一座最早期的儿童瓮棺葬。据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王吉怀研究员介绍,这是第十三次发掘以来,在尉迟寺史前遗址发现的首座最早期的儿童瓮棺葬。
这座儿童瓮棺葬在探方的西北部被发现,从已经暴露的墓葬和地层看,它埋设在大汶口红烧土房址的上面,直接打破了红烧土居住面和最早的建筑面。专家介绍,这个墓葬在房子的建筑之上,它是埋葬最早的一批墓葬,也是整个尉迟寺史前遗址中最早期的墓葬之一。
王吉怀研究员说:“从地层看,它打破了房子的建筑层,同时,出土的器物也带有明显的早期特征,有文化特征比较明显的凿形足,由于房子比墓葬早,在房子里出土的这种足是鸭嘴形的,它不仅扁,而且两头还要宽一些。而在这个早期墓葬中出土的就是凿形了,它像凿子一样,这就是说墓葬晚于房子。”
专家还对埋葬的用具进行了分析,专家认为,这是一个并不完整的大口尊,墓葬的底下用其他的陶器作下半部的葬具,把孩子装进去以后,上边又盖一件东西,属于两类器物组合成的葬具。这种葬具规格虽不高,但也不属于贫穷家庭的孩子,很可能是一个一般家庭孩子的墓葬。
山东
山东广饶县看守所在建猪圈挖地基时发现了一组陶器,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向东营市历史博物馆报告这一情况,博物馆王建国副馆长立即带领考古部的二名同志前往调查。经清理发掘这是一处西汉时期的瓮棺墓葬,距地面1。3米,墓底经过夯实。瓮棺葬呈东西走向,全长0。67米,由三件汉代陶器物组成:一件夹砂红陶圜底罐与两件灰陶盆扣接组合而成,由于时间久远罐内婴儿尸体已被腐烂。经专家鉴定这是一个不足周岁婴儿的瓮棺葬。
河南
河南鲁山县邱公城仰韶文化遗址中曾发现五座成人瓮棺葬。器盖呈半球形,口沿外壁安有五个倒勾状的“泥钮”,上下对称,可能是将死者骨骼装入后,上面扣上盖子,外面再用绳索勾住“泥钮”捆缚在一起。简报中说:这五座瓮棺葬“出土时集中地堆葬在一起,……其中墓10的死者臼齿磨耗甚烈,似为老年人的骨骼”。
在河南省博物馆曾陈列过几件高大的瓶状陶器,尖底,口沿的外壁一般都有一圈倒钩状的“泥钮”,有的呈束根状,有些器物的底部还穿有一个小孔,其口部的接合处,都附有突出的“泥钮”,甚至有的口沿还制成明显的“子母口”状,这些很别致的器物,可能特制的一种葬具。
四川
四川省三台县首次发现瓮棺葬
10月28日电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日前发现一处类似瓮棺葬的清代墓葬——王母李氏墓。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该墓位于三台西路乐安镇福利村。北靠五差梁,东西两侧为绵延约1公里的长梁子。上世纪末修建三(台)中(江)公路时导致该墓葬完全破坏,现仅存石质葬具及墓碑。空心石质葬具由上下两部分组成,棺体直口平唇鼓腹呈椭圆,通高0。98米,内深0。77,腹径1米,底径0。62米。口部分内外两层,外凹内凸,外径0。85;内径0。67,内外壁有凿线纹饰。棺盖为青沙石质,分内外两层,外凸内凹,外径0。81米,内径0。68米,盖厚0。18米;内层横书“壬山丙向”并直书阴刻墓志,墓志已漫漶不清,依稀可辩“清故显”三字。据其后人介绍,该葬具内原置瓦罐,罐内为先葬于外省后迁入川内的王氏残骸。王氏后人已将该墓迁至70米外山坡上,并复立墓碑,棺盖镶嵌于冢正面,碑为长方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