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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以鬼影谷僵尸王破碎的身份来向她索取迅雷锥。
战争是佣兵的最爱,只有不断的战争他们才有发财的机会。所以正当光荣十字会的大军南下之时,充当佣兵肩客的佣兵头华伦斯坦就开始在豺狼人与精灵族之间穿梭,大发他的战争财。他一面敷衍战事,一面却以战况吃紧为由频频向豺狼人与精灵族要胁。于是豺狼人族长戴的狼牙戒指、狼牙棒头上的迅雷锥以及精灵族的皇室神器“纵天鹞”,一件接着一件落入了华伦斯坦的口袋。
直到负气出谷的艳凋零发现这些战争交易之后,身为肩客的佣兵头就遭殃了。华伦斯坦要如何敲豺狼人的竹杠艳凋零不管,可是他竟敢拿取精灵族的皇室神器“纵天鹞”还敷衍战事,这点艳凋零就无法容忍。
“这笔四百多年前的帐他居然还记得。之前我杀了他,替精灵皇族拿回了纵天鹞,他与精灵族的恩怨算是扯平了。但他害得豺狼人颠沛流离三四百年,这笔帐豺狼人还没跟他算。也许他现在忽然觉得有愧于豺狼人,要帮他们拿回迅雷锥。不过那是他与豺狼人之间的事,跟我艳凋零无关,何况现在迅雷锥也不在我手中。”
“那迅雷锥在哪里?”
“卡林宾。”
“在!”艳凋零身后站出一位精灵暗武士,一样是一身黑色蛇鳞甲。但见与艳凋零不同的是,他腰间系着一条绿色腰带。碎花堡里在清一色蛇鳞甲的护冑中,按照能力的高低依次将腰带分为红、蓝、绿、黑四种颜色。在艳凋零同意之下只有三名精灵可以系上黑色腰带,他们分别是最高阶的灵系法师、幻系法师以及暗武士,其他的人则依等级系上绿色、蓝色和红色的腰带。
卡林宾原本是个精灵战士,为了追求武艺上的突破,十几年前来到碎花堡学习法术,现在已经是艳凋零身边最强悍的绿带暗武士。他手上拿的是艳凋零赏赐给他的长枪,而这把特殊的魔法长枪就是由迅雷锥改造而成的迅雷枪。
“站在下面那个无理的僵尸要你手上的迅雷枪,你说该如何是好?”艳凋零假意问了一下身边的卡林宾。
“那就要看他有没有本事拿得到。”卡林宾右手一抖迅雷枪立即发出“隆隆”的声响,听起来就像是大雨前的闷雷。
“独眼鬼熊,不是我不归还迅雷锥,你也看到,这宝贝不在我手上,但又不能说完全跟我无关。这样子好了,我来做个见证,你若能自卡林宾手中拿走迅雷锥,我绝不阻拦你离开碎花堡。如果你没那个能耐,就只好自己想办法回去向僵尸王报告。”
“老大,听起来蛮公道的。”鲁尔巴躲在独眼背后轻声的说。
“嗯。那就得罪了。”独眼抽出腰际的狼牙棒往地上一挥,见那棒头还离地面一掌的高度,但狼牙棒的劲风硬是将地面扫出一道刻痕。
“好!”鲁尔巴在独眼身后跳了起来,高声叫好。
“哼!”艳凋零双手一摊,也不见她念咒施符,大魔殿前阶梯下的广场立即变了景象。原本的泥土地面现在成了坚硬的石板,四周也竖起了高墙,瞬间出现了一座标准的竞技场。卡林宾正要下场却被艳凋零叫住,见她在卡林宾耳边交代一番之后,才让他进了竞技场。
“鲁尔巴,你们先出去。”
“老大,出不去了,四周都是石墙。”
“那是幻象。”
“老大,不是幻象,是真的石墙,不信你敲敲看。”鲁尔巴趴在地上,拿起剑柄“叩叩叩”地敲出了声响。
“当你相信幻觉,幻觉就会成为实相。没空跟你解释了,你们后退一点。”
卡林宾一进场就将背上的黑色包袱卸下,左手一抖,两具粉红色的骷髅兵即刻在场中立了起来。碎花堡里经过艳凋零处理过的熟骷髅,都会呈现独特的粉红色。这种粉红骷髅兵在灵活度以及魔法抵抗力都优于一般的白骷髅,让对手感到比一般的白骷髅更加难以应付。
“嗄!”这完全不像是独眼见过的骷髅兵,两具粉红骷髅兵手双手持刀,分别攻向独眼两侧。四把钢刀在身边晃动,一开战就让独眼感到有点左支右绌,应接不暇。两具骷髅兵不仅动作灵活,而且招数纯熟,在卡林宾老练的操作之下,左右相应,前后夹击,各操双刀滚身而进。
以独眼的实力,两具骷髅兵自然是伤不了他。但独眼没对过骷髅兵,不知道他们的致命点在哪里,有几棒打入骷髅的胸口,结果发现只是掉下来几片碎骨,丝毫不影响骷髅兵的活动力。这时他才回想起枯叶青所说的话,“只要骷髅的形体崩溃,附在骷髅上的灵就会觉得它已经死了,这时就再也驱不动它了。”
什么是形体崩溃?难道要我碾碎它每一根骨头吗?一个闪神,钢刀立即来到眼前。独眼抡动狼牙棒算准了刀势,由下而上一个挑击,一把钢刀连着骷髅兵的手臂随即飞上了天空,掉落卡林宾的身旁,在石板地上敲出“匡匡当当”的声响。
这时独眼发现,卡林宾自始都未出手,只是站在远处操控着骷髅兵。
“岂有此理!”独眼大棒一扫,摆脱了粉红骷髅兵的纠缠,直攻袖手旁观的卡林宾。没想到卡林宾既不格挡也不反击,竟然抽身后退,跟着调动两具骷髅袭击独眼背部,逼得独眼要回身接战,而卡林宾则再度绕到骷髅兵后面。
“嘿!没看过这么没种的暗武士!”鲁尔巴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居然当着艳凋零的面数落起她心爱的手下。但卡林宾不为所动。因为破碎之手形成的结界已被艳凋零识破,由于对手的实力不明,所以她要卡林宾避免冒险踏入虚弱结界,先用粉红骷髅兵应战刺探敌情。因为用骷髅兵与独眼近身接战,它们可以完全不受黑暗结界和虚弱结界的影响,等到摸清楚独眼的破绽之后,再用迅雷枪解决他。
“匡当!”另一个粉红骷髅兵的手臂也被独眼给卸了下来,场上四把钢刀现在剩下两把。骷髅兵显然不是独眼的对手,但独眼的破绽在哪里?卡林宾到现在也没有看出一个所以然来。而迅雷锥已经发出隆隆的雷声,卡林宾不得不在此时加入战斗,否则再拖下去恐怕连骷髅兵助战的优势都没了。
迅雷锥是个白色的四面锥,本身并无刃面,装置在长棍之上做为长枪的枪尖,看来只有扎刺一路招数。但在卡林宾的手上耍起来,身形步伐动静裕如,守中藏杀变不可测。加入碎花堡之前,卡林宾在精灵战士的队伍中就有“无敌枪”的称号,原本就是个使枪的高手,再配合迅雷锥所产生的法术效应,简直是如虎添翼锐不可当。
卡林宾以三打一将独眼围在核心。独眼并不慌张,从容地拉开架势,狼牙棒使的尽是大开大合的路数,加上虚弱结界笼罩,卡林宾三人变得只能在周围游走,完全无法靠近。但“无敌枪”岂是等闲之辈,忽然间,猛颤一朵枪花,在半空中圈出一道雷电,隆隆激射而来。独眼侧身避过雷击,在背后卖了一个破绽,果然两具断臂粉红骷髅兵立即挥刀砍来。独眼不回挡,挺棒跃步直取卡林宾。“无敌枪”亦不甘示弱,挪身平枪,潜力蓄势。就当棒枪交火的前一刹那,只见独眼人棒随形一个大回旋,将背后跟来的一具骷髅拦腰砸成两截。接着定心持咒,硬是抢过粉红骷髅兵的控制权,让另一具骷髅兵手上的钢刀往卡林宾身上砍去。
无敌枪卡林宾被砍个措手不及。虽然他即刻又夺回了骷髅兵,但不长眼的刀刃已经斩下了他三根手指。迅雷枪才一落地,就被躲在墙边的鲁尔巴一手捞走。
这突来的变化连艳凋零都没料想到。碎花堡里在这刻之前没有一个人相信僵尸会驱使骷髅兵,包括独眼自己在内,他也没把握这一招能得手。但也就是如此的出其不意才有一丝成功的可能,否则以卡林宾驱使骷髅兵的修为,整个碎花堡也找不到几个法师能抢得动他手边的骷髅兵,那更别说是初学驱使骷髅兵的独眼了。
在我拿到迅雷枪之后,艳凋零说:“圣御林·昆的残渣看来比圣御林·昆有趣多了。”我知道她在说我,不过我实在不懂她话里的意思。我很想问她多一些有关圣御林·昆的事,但是这个场合好像不太合适。
最后,艳凋零信守比斗前的承诺,没有为难我们离开碎花堡。看来她是一个爱恨分明,却又不失理性的人。临走前她要我回去转告鬼影谷王,“碎花堡不想介入鬼影谷与光荣十字会间的恩怨,对于不死鬼族进入正义平原这件事,我既不协助,也不阻挠。”我想就碎花堡的立场而言,这算是一个明智的抉择,就怕到时局势的变化由不得她置身事外。
退出碎花堡之后,我将迅雷锥自枪尖上拆卸下来,重新装置在狼牙棒的棒头上。这分开了四百多年的棒尖与棒身终于又结合在一起了。在与卡林宾对阵的时候,见他曾经用迅雷锥射出雷击,我想加上迅雷锥的迅雷狼牙棒战力一定大为提升。于是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作试验。不出所料,迅雷狼牙棒的雷击果然威猛无比,十步之遥的距离瞬间让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干应声折断。
“老大,这狼牙棒原本可以换到一箱金币,现在变成可以换到五箱。”
“你敢把它拿去换钱,我就先把你像树干一样劈成两段。”
“僵尸老大,那个女吸血鬼说你是圣御林·昆变来的,这是真的吗?”
“怎样?你也认识圣御林·昆吗?”
“这大陆上谁不知道这个人呢?只是我没亲眼见过他,呃,是你吗?”
“我不是圣御林·昆了,我是独眼鬼熊。但我到是对他很有兴趣,他为什么会被人家谋杀?”
“这个我也不清楚。据我所听说的,想要杀他的人真的很多。嗯,不过他要杀的人也不少……”
“谁想要杀他?”
“很多啊,像良心市场里的商人对他的作为都相当不满。商人嘛,你说若是一天到晚打仗的话他们的生意就很难做了呀。”
“圣御林·昆喜欢打仗?”
“嗯……他当然不是这样子说的。你知道的嘛,光荣十字会那批人总是有一大堆理由可以拿来打仗。”
鲁尔巴对圣御林·昆的了解并不太深。身为沙漠盗贼,他见到光荣十字会的人也都是尽量能躲就躲,圣御林·昆长得什么模样他也不清楚。但圣御林·昆在良心市场的风评不佳,这点鲁尔巴是可以确定的。
“所以商人们想要杀掉好战的圣御林·昆?”
“听说是这样子没错。不过你想也知道,商人们怎么打得过光荣十字会那些狂热的虔敬者呢。良心市场里都是一些商人,只有我鲁尔巴身边有几个打手。其他称得上有武力的人就是佣兵头古斯塔,但他跟古尔沙沙是死对头,不可能帮他的。”
在良心市场里有个商人公会叫做良心商会,这是一个由商人所组成的公会。现任会长古尔沙沙,不畏权势公然站出来反对圣御林·昆,因此得到商人们的拥戴而成为良心商会的会长。这个人早就被圣御林·昆视为眼中钉,圣御林·昆要除掉他,他一样也想杀掉圣御林·昆。
但良心市场的另一个族群,佣兵,则不希望和平太早到来。这个世界越混乱,做战争生意的佣兵头古斯塔他们的生意就越兴隆。于是同样在良心市场活动的佣兵们,常常跟其他商人唱反调。不过他们虽然立场各异,却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赚钱”。
拿到迅雷锥之后,独眼一行三人就往麋鹿之丘的南麓走。典籍上没有记载狼神的血滴埋藏在什么地方,但独眼判断藏宝之处应该就在麋鹿之丘南麓的某一个地点。如果真是这样子,那除了直接前往豺狼人旧聚落所在的“得野坡”之外,好像也没有更佳的选择。
豺狼人在丘陵地中掘穴而居,捕杀麋鹿为食。并不像人类一样有筑城划地的观念,豺狼人的历史中有多次的迁徙,而聚落的迁徙只为了寻找更多的食物以及居住的空间。他们不会为了满足征伐的成就感树立许多似是而非的理由。
豺狼人发迹于麋鹿之丘的南麓。跟后来居住的北麓比起来,丘陵南麓的土壤水源都比较贫瘠,麋鹿的数量也比较少。经过多次的迁徙之后,在呼兀族长时代来到“得野坡”。这里是豺狼人在麋鹿之丘南麓最后的聚落,呼兀族长在晚年带领着豺狼人族离开日渐贫瘠的得野坡,绕过镜子沙漠来到比较水草丰饶的北麓定居,原因当然也是为了寻找更多的麋鹿,繁衍更强大的族裔。而豺狼人的确也在向北迁徙之后才人口才日渐增多,成为一个大族。但以独眼现在对狼神的血滴的认知来看,他认为这次的大迁徙一定有着背后更深一层的意义。
独眼三人一到得野坡就遇上了一大群先前来到麋鹿之丘的豺狼人。他们在独眼杀掉旧族长之后就来到这里,偷偷进入麋鹿之丘后,不敢待在北麓,因为那里是光荣十字会的势力范围。带头的豺狼人长老想起南麓的“得野坡”,于是长途跋涉越过镜子沙漠来到这个豺狼人的旧聚落。
这群豺狼人见独眼前来,皆是大吃一惊。经过独眼随行的豺狼人长老的一番唇舌,这群先前离开无望湖的豺狼人才愿意接受这个手拿迅雷狼牙棒的僵尸做为自己的族长。
“为了让豺狼人重新再站起来,我们一定要找到狼神的血滴。我相信它就在南麓的某一个角落,而得野坡是豺狼人最后一个在南麓的聚集地,也是呼兀族长在南麓最后的停留地。就算狼神的血滴不在此地,至少也可以在这里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独眼在一个聚会上对着上千名的豺狼人说出自己的想法,希望豺狼人自己要力图振作,把祖先的遗产找出来。
“要不要到呼兀的洞穴去看一看,也许会有线索也说不定。”一位先前到达得野坡的长老这样建议他们的新族长。
“嗯,呼兀族长的洞穴还在吗?”
“在,请跟我来。”
呼兀族长的洞穴与其他的豺狼人洞穴一样,入口狭小,但里面十分宽敞。原本因为年代久远,洞口因而被土石掩盖。先到的豺狼人花了不少功夫才把它重新找到,并且清理干净。
独眼进到洞穴之后就看到右侧的洞壁上刻着一幅地图。这地图正是北下南上,再仔细一看,银羽毛村教堂地窖里的那幅地图根本就是这幅地图复制版。只是当初复制之后并没有标明上下位置,等到再挂上地窖墙壁的时候,就被北上南下的挂反了。
也许是年代真的太久远,洞穴里只剩下这幅刻在石壁上的地图,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了。独眼再度望着地图陷入沉思。
“银色的羽毛落入火海,燃成灰烬。狼神的血滴化为河流,染红大地。”这到底在暗示着什么?
“如果狼神的血滴真拥有那么强大的神力,那就应该在三百年前让我们找到。”站在一旁的豺狼人长老如是说,引起了独眼新的联想。
离开麋鹿之丘后的这几代豺狼人应该早就放弃寻找狼神的血滴了。但是过去尚在麋鹿之丘生活的豺狼人,以及后来陷入苦战,遭受到灭绝危机的豺狼人,他们一定曾经很努力的寻找过这件宝物,甚至于他们也到过这间石穴。以呼兀的英明,不可能把一件这么重要的宝物藏到连族人都要灭绝了还找不出来。
“族长传承的时候,除了狼牙棒之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吗?”
“不晓得。我们豺狼人族的族长传承一向很稳定,交接的东西除了狼牙棒之外就是族长的头饰了。”
“僵尸王并没有提到头饰……”
“不过在历代的传承中也曾经中断过两次。”
“哪两次?”
“一次是三多百年前带领大家逃出麋鹿之丘的‘阔娄’族长,另一次就是……就是……”
“就是我。”
“是。”
当初光荣十字会的大军南下,豺狼人也曾经作过抵抗。到了中后期,实在抵挡不住,才开始绕着镜子沙漠过着逃亡的生活,而带领豺狼人度过这段惨淡岁月的族长就是“阔娄”。据传说,“阔娄”是在一处山洞中自杀身亡,也有人说他是被后来继任的族长“赫沃”所谋害。只是在那段战火燎原的日子里,如何活命才是大家关心的事,至于族长是怎么死的,就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阔娄最后待的地方在哪里?”
“应该是在‘瞰阳坡’。不过那只是众多说法的其中之一。”
“瞰阳坡在哪?”
“就在这得野坡以西不远处。”
独眼思考的方向完全正确。豺狼人族长的传承中确实有一个关系到全族生命的地点,它可能是危急的避难所,或是种族复兴的基地,那就是“瞰阳坡”。所以当豺狼人被逼着逃亡的时候,阔娄并没有带领族人向西直接从银羽毛村逃出麋鹿之丘,而是千里迢迢绕过镜子沙漠逃向南麓,往瞰阳坡走。
等到独眼带着几个长老在瞰阳坡找到阔娄葬身的古老洞穴时,一切的谜团都解开了。
当时,阔娄带领豺狼人来到瞰阳坡后,就一直在等待佣兵头华伦斯坦的到来。因为开启狼神的血滴所需的“钥匙”有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