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好处:你既能具体接触到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又能作为旁观者客观地加以观察,从而发现那些被当地人视为须臾不可缺少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从的必要。你不会不注意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在你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信仰,在外国人眼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过一年,后又在巴黎呆了很长一段时期,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学说作好思想准备,所以现在当这种学说摆在他面前时,他一拍即合,感到有种说不出的快慰。他看到世间的事物本无善恶之分,无非是为了适应某种目的而存在的。他读了《物种起源》,许多使他感到困惑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了。他现在倒像个这样的自然考察者:根据推论,他料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点,然后,溯大河而上,果然不出所料,发现此处有一条支流,那儿有人口稠密的沃野,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每当有了某种重大发现,世人日后总会感到奇怪:为何当初没有立即为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实性的人竟然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一书最早的读者,虽然在理性上接受了该书的观点,但是他们行动的基础——情感,却未被触动。从这本巨著问世到菲利普出生,中间隔了整整一代人;书中许多曾使上代人不胜骇然的内容,渐渐为这一代的多数人所接受,所以菲利普现在尽可怀着轻松的心情来阅读这部巨著。菲利普被蔚为壮观的生存竞争深深打动了,这种生存竞争所提出的道德准则,似乎同他原有的思想倾向完全吻合。他暗暗对自己说,是啊,强权即公理嘛。在这种斗争中,社会自成一方——社会是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的生长及自我保存的规律——而个人则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皆被誉为善举;凡是于社会有害的行为,则被唤作恶行。所谓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所谓“罪孽”,实在是自由人应加以摆脱的一种偏见……
菲利普觉得,如果就个人来说并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那么良心也就随之失去了约束的力量。他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一把抓住这个吃里爬外的恶棍,把他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摔了出去。然而,他并没有比以往更接近人生的真谛。为什么要有这个大千世界存在?人类的产生又是为何来着?这些问题仍像以前那样无从解释。当然罗,原因肯定是有的。他想到克朗肖所打的那个“波斯地毯”比方。克朗肖打那个比方算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记得他还故弄玄虚地加了一句:答案得由你自己找出来,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鬼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菲利普笑了。
就这样,在九月份的最后一天,急于实施新的处世哲学的菲利普,带着一千六百镑的财产,拖着那条瘸腿,第二次前往伦敦。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第三个开端。
54
菲利普在跟会计师当学徒之前曾通过一次考试,凭这层资格他可以进任何一所医科学校学习。他选了圣路加医学院,因为他父亲就是在那儿学的医。夏季学期结束之前,他抽出一天工夫跑了趟伦敦,去找学校的干事。他从干事那儿拿到一张寄宿房间一览表,接着在一幢光线暗淡的房子里找了个安顿之所。住在这儿有个好处,去医院不消两分钟。
“你得准备好一份解剖材料,”干事对菲利普说。“最好先从解剖人腿着手,一般学生都是这么做的,似乎认为人腿比较容易解剖。”
菲利普发现自己要上的第一堂课便是解剖学,于十一点开始。大约十点半光景,他一瘸一拐地穿过马路,往医学院走去,心里有点紧张。一进校门,就看见张贴在布告栏里的几份通告,有课程表、足球赛预告等等。菲利普安闲地望着这些布告,竭力摆出一副轻松自在的神态。一些年轻小伙子三三两两地走进校门,一面在信架上翻找信件,一面叽叽呱呱闲聊,随后沿着楼梯朝地下室走去,那儿是学生阅览室。菲利普看见有几个学生在四下闲逛,怯生生地东张西望,想来这些人也和自己一样,是第一回来这儿的。待他看完了一张张布告,发现自己来到一扇玻璃门前,屋里面好像是个陈列馆。反正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菲利普便信步走了进去。里面陈列着各种病理标本。不一会儿,一个约莫十八岁的小伙子朝他走过来。
“嘿,你是一年级的吧?”他说。
“不错,”菲利普回答道。
“你知道讲堂在哪儿?快十一点啦。”
“咱们这就去找找看。”
他们从陈列馆出来,进了一条又暗又长的过道。过道两边的墙壁上漆着深浅两种红色。他看到另外一些年轻人也在往前走,这说明讲堂就在前面。他们来到一扇写有“解剖学讲堂”字样的房门前,菲利普发现里面已坐了好多人。这是间阶梯教室。就在菲利普进门的时候,有位工友走进来,端了杯茶水放在教室前边的讲台上,随后又拿来一个骨盆和左右两块股骨。义有一些学生进来,在座位上坐定。到十一点的时候,讲堂里已差不多座无虚席。大约共有六十多名学生,多半比菲利普年轻得多,是些嘴上无毛的十八岁小伙于,也有几个年纪比他大的。他注意到一个大高个儿,长着一脸的红胡子,模样在三十岁左右;还有一个头发乌黑的小个子,年纪比前者大概小一两岁;再一个是戴眼镜的男子,胡子已有点灰白。
讲师卡梅伦先生走了进来。他眉清目秀,五官端正,头发已染上一层霜。他开始点名,一长串的名字从头叫到底,然后来了一段开场白。他的嗓音悦耳动听,说话时字斟句酌,似乎颇为自己这席言简意赅的谈话暗暗得意。他提到一两本书,建议学生买来备在身边,还劝他们每人备置一具骨架。他谈起解剖学时口气热烈:这是学习外科的必修课目;懂得点解剖学,也有助于提高艺术鉴赏力。菲利普聚精会神地听着。后来他听人说,卡梅伦先生也给皇家艺术学院的学生上课。他曾侨居日本多年,在东京大学任过教,卡梅伦先生自以为对天地间的美物胜景独具慧眼。
“今后你们有许多沉闷乏味的东西要学,”他在结束自己的开场白时这么说,脸上挂着宽容的微笑,“而这些东西,只要你们一通过结业考试,就会立刻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就解剖学而言,即使学了再丢掉,也总比从没学过要好。”
卡梅伦先生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骨盆,开始讲课了。他讲得条理清晰,娓娓动听。
那个在病理标本陈列馆同菲利普搭讪过的小伙子,听课时就坐在菲利普身边,下课以后,他提议一齐去解剖室。菲利普同他又沿过道走去,一位工友告诉他们解剖室在哪儿一进解剖室,菲利普立即明白过来,刚才在过道里闻到的那股冲鼻子的涩味儿是怎么回事了。他点燃了烟斗,那工友呵呵一笑。
“这股味儿你很快会习惯的。我嘛,已是久而不闻其‘臭,啦。”
他问了菲利普的姓名,朝布告板上的名单望了望。
“你分到了一条腿——一四号。”
菲利普看到他和另一个人的名字同写在一个括号里。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
“眼下人体不够用,只好两人合一份肢体。”
解剖室很宽敞,房间里漆的颜色同走廊一样,上半部是鲜艳的橙红色,下半部的护墙板则呈深暗的赤褐色。沿房间的纵向两侧置放着一块块铁板,都和墙壁交成直角,铁板之间隔有一定的距离。铁板像盛肉的盆于那样开有糟口,里面各放一具尸体。大部分是男尸。尸体由于长期浸在防腐剂里,颜色都发黑了,皮肤看上去差不多像皮革一样。尸体形销骨立,皱缩得不成样子。工友把菲利普领到一块铁板跟前。那儿站着一个青年人。
“你是凯里吧?”他问道。
“是的。”
“哦,那咱俩就合用这条大腿罗。算咱走运,是个男的,呃?”
“此话怎讲?”菲利普问。
“一般学生都比较喜欢解剖男尸,”那工友说,“女的往往有厚厚一层脂肪。”
菲利普打量着面前的尸体。四肢瘦得脱却了原形,肋骨全都鼓突了出来,外面的皮肤绷得紧紧的。死者在四十五岁左右,下巴上留有一撮淡淡的灰胡子,脑壳上稀稀拉拉地长着不多几根失去了光泽的头发;双目闭合,下颚塌陷。菲利普怎么也想象不出,躺在这儿的曾是个活人,说实在的,这一排尸体就这么横陈在那儿,气氛真有点阴森可怖。
“我想我大概在下午两时动手,”那个将与菲利普合伙解剖的小伙子说。
“好吧,到时候我会来这儿的。”
前一天,菲利普买了那盒必不可少的解剖器械,这会儿他分配到了一只更衣柜、他朝那个和他一块进解剖室来的小伙子望了一眼,只见他脸色煞白。
“这滋味不好受吧?”菲利普问他。
“我还是第一回见到死人。”
他们俩沿着走廊一直走到校门口。菲利普想起了范妮·普赖斯。那个悬梁自尽的女子,是他头一回见到的死人。他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惨状给了他什么样的奇怪感受。活人与死者之间,存在着无法测量的距离,两者似乎并非属于同一物种。想想也真奇怪,就在不久以前,这些人还在说话,活动,吃饭,嬉笑呢。死者身上似乎有着某种令人恐怖的东西,难怪有人要想,他们说不定真有一股蛊惑作祟的邪劲儿呢。
“去吃点东西好吗?”这位新朋友对菲利普说。
他们来到地下室。那儿有个布置成餐厅的房间,就是光线暗了点。供应倒是一应俱全,学生同样能吃到外面点心店所供应的各种食品。在吃东两的时候(菲利普要了一客白脱麦饼和一杯巧克力),他知道这位伙伴叫邓斯福德。小伙子气色很好,一双蓝眼睛,一头深色的鬈发乌黑发亮,大手人脚,长得很结实;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一举一动挺斯文。他是克里夫顿人,初来伦敦。
“你是不是读联合课程①?”他问菲利普。
①指英国内外科医生协会联合委员会所规定的医学院课程。
“是的,我想尽早取得医生资格。”
“我也读联合课程,不过日后我想成为皇家外科协会会员。我打算主攻外科。”
大多数学生学的都是内外科协会联合委员会规定的课程。不过,一些雄心勃勃或者勤奋好学的学生,还要继续攻读一段时期,直到获得伦敦入学的学位。就在菲利普进圣路加医学院前不久,学校章程已有所变化;一八九二年秋季前实行的四年制现已改为五年制。关于自己的学习打算,邓斯福德早已胸有成竹,他告诉菲利普学校课程的一般安排:“第一轮联合课程”考试包括生物学、解剖学和化学三门学科,不过可以分科分期参加考试,大多数学生是在入学三个月后参加生物学考试。这是一门新近刚增加的必修课程,不过只要略懂得点皮毛就行了。
菲利普回解剖室的时候已迟到了几分钟,因为他忘了事先买好解剖用的护袖。他看到好些人在埋头工作。他的合伙人准时动手干了,这会儿正忙着解剖皮肤神经。另外有两个人在解剖另一条腿。还有些人在解剖上肢。
“我已经动手了,你不会介意吧?”
“哪儿的话,继续于你的吧,”菲利普说。
菲利普拿起解剖用书,书已翻到了画有人腿解剖图的地方,他仔细看着需要搞清楚的有关部分。
“看来你对这玩意儿还真有一手呢。”菲利普说。
“噢,其实嘛,我在读预科时就做过大量的动物解剖实验。”
解剖台上话声不断,有谈工作的,有预测足球联赛的前景的,也有议沦解剖示范和各种讲座的。菲利普感到自己比在座所有的人都要年长好多岁。他们都是些毛孩子。但是年纪大小并不说明什么问题,更重要的倒在于你肚子里的学问。纽森,那个跟他在一块儿做解剖实验的机灵的小伙子,对这门课很精通。也许他并不觉得卖弄一下学问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详详细细地向菲利普解释他是怎么干的。菲利普尽管满腹经纶,也不得不在一旁洗耳恭听。随后,菲利普拿起解剖刀和镊子,动手解剖,纽森在一旁看着。
“碰上这么个瘦猴,多带劲,”纽森一面揩手一面说。“这家伙可能有一个月没捞到一点儿吃的。”
“不知道他是得什么病死的,”菲利普咕哝道。
“噢,这我可不知道。凡是老家伙吗,十有八九是饿死的。……嘿,当心点,别把那根动脉割断了。”
“’别把那根动脉割断了‘,说得多轻巧,”坐在对面解剖另一条腿的学生发表议论了,“可这个老蠢货的动脉长错地方啦。”
“动脉总是长错地方的,”纽森说,“所谓’标准‘就是指永远找不到的东西,否则干吗要称作’标准,呢。”
“别说这些个俏皮话了,”菲利普说,“要不然,我可要割破手了。”
“如果割破手,”见多识广的纽森接口说,“得赶紧用消毒剂冲洗。这一点你千万马虎不得。去年有个家伙只是稍微给刺了一下,他也没把这当一回事,结果染上了败血症。”
“后来好了吗?”
“哪里!没到一星期就报销了。我特地上太平间看过他一眼。”
到吃茶点的时候,菲利普已累得腰酸背疼,由于午饭吃得很少,他早就盼着吃茶点了。他手上有股气味,正是他上午在走廊里第一次闻到的那种怪味。他觉得他手里的松饼同样有这股味儿。
“哦,你很快就会闻惯的,”纽森说,“日后你要是在周围闻不到那股讨人喜欢的解剖室臭味,你还会感到挺寂寞的呢。”
“我可不想被这怪味倒了胃口,”菲利普说。他一块松饼刚下肚,赶紧又追加了一块蛋糕。
55
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生活的看法,也就像他对一般公众的看法一样,其源盖出于查尔斯·狄更斯在十九世纪中期所描绘的社会生活画面。没有多久他就发现,狄更斯笔下的那个鲍勃·沙耶①,就算实有其人的话,也同眼下的医科学生无半点相似之处。
①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一个人物,医科学生。
就投身医界的人员来说,真可谓鱼龙混杂,良萎不齐,其中自然也不乏懒散成性的冒失鬼。他们以为学医最省劲儿,可以在学校里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然而到头来,或是囊空钱尽,或是盛怒难消的父母不愿再供养他们,没奈何只得夹着尾巴悄悄离开医学院。也有一些人觉得考试实在难以应付,接二连三的考场失利,使他们心中的余勇丧失殆尽。他们一跨进那令人望而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吓得魂不附体,先前背得滚瓜烂熟的书本内容,顷刻之间全忘光了。年复一年,他们始终是年轻后生们的打趣对象。最后,他们中间有些人总算勉勉强强地通过了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则什么资格也没混到手,只好充当个医生助手,寄人篱下,苟且度日,一举一动都得看雇主的眼色。他们的命运就是贫困加酗酒。天知道他们到头来会有个什么样的结局。但是就大多数而言,医科学生都是些好学不倦的小伙于。他们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父母给他们的月规钱,足可使他们维持原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有许多学生,父辈就是行医的,他们已经俨然是一副行家里手的派头。他们的事业蓝图也早规划好了:资格一旦混到手,便申请个医院的职位(也说不定先当一名随船医生,去远东跑一趟),然后就回家乡同父亲合伙挂牌行医,安度其一生。至于那少数几个被标榜为“出类拔萃”的高才生,他们每年理所当然地领取各种奖品和奖学金,到时候受聘于院方,担任这样那样的职务,成为医院里的头面人物,最后在哈里街开设一家私人诊所,成为某个科目的专家。他们功成名就,出人头地,享尽人世之荣华。
各行各业之中,唯有行医这一行没有年龄限制,谁都可以来试试身手,到时候说不定也能靠它混口饭吃。就拿菲利普那个年级来说吧,有三四个人青春韶华已逝。有一个人当过海军,据说是因酗酒而被开除了军籍,他今年三十岁,红扑扑的脸,举止唐突,说话时粗声大气的。另一位已经成家,有两个孩子,他上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的当,把家产赔光了;他腰弯背驼,仿佛生活的重担已把他给压垮了;他整天不声不响地埋头苦读,显然知道自己到了这把年纪,要死背硬记点东西很吃力,况且脑筋也不灵活了。看着他这么死用功,真叫人觉得可怜。
菲利普住在那套小房间里自在得很。他把书籍排得整整齐齐,再把自己手头的一些画和速写都挂在墙上。他的楼上,即有客厅的那一层,住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菲利普很少同他照面,一来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呆在医院病房里,二来是因为他上过牛津大学。凡是过去在大学里混过的学生,经常聚在一块儿。他们采用了年轻人所惯于采用的那一套办法,故意冷落那些时运欠佳者,让他们自知低人一等;他们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