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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无线接入系统用户编号应纳入PSTN/ISDN的编号计划中;计费由所接入的交换端局完成。
8 无线接入系统与本地交换机之间采用的数字接口,宜采用主从同步方式。时钟等级为4级,时钟信号可以从PCM数字链路、交换机、BITS、控制器及GPS中提取。
9 在建筑物内,应考虑解决信号盲区问题。
20。5。2 移动通信信号室内覆盖系统
1 移动通信信号室内覆盖系统应用于建筑物与建筑群内,以满足室内、外移动通信用户利用微蜂窝室内分布。中继系统信号电路传输话音业务及数据、传真等非话音业务。
2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规定800MHzCDMA;900MHz、1800MHzDCS;1900MHzWCDMA;2400MHzWLAN为数字移动通信网的专用频段。
3 移动通信信号室内覆盖系统分布方式:光纤分布、光纤+射频、射频分布;信号源的引入方式:基站直接耦合、无线空间耦合。
4 建筑物与建筑群内蜂窝基站站址宜安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当建筑物有地下多层时)的弱电进线间或通信专用机房中。
5 系统主要由基站、功分器、耦合器、衰减器、室内收发天线、射频电缆、光纤等组成。
6 宏蜂窝基站信号源输出功率不宜高于+43dBm;基站接收端收到系统的上行噪声电平应小于…120dBm。
7 系统应均匀分布到所需要的各个楼层及电梯中,无线覆盖接通率应满足在覆盖区域内95%的位置、99%的时间内移动用户能接入网络。
8 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的边缘场强应大于等于…70dBm,应高于室外无线干扰信号场强8至10dBm,移动用户能正常切换接入室内网络。
9 室内微蜂窝无线信号辐射到室外10m处时信号电平应小于…85dBm。
10 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网的话音信道呼损率宜小于等于2%,控制信道呼损率宜小于等于0。1%。
11 建筑物内预测话务量的计算与基站载频数的配置
1)移动用户忙时话务量宜大于等于0。02Erl;
2)百货商场区域内话务量为:
商场层建筑总面积×75%×1/2×1/3×60%×0。01ErL;
3)办公区域内的话务量为:
办公层建筑总面积×75%×1/20×80%×0。01ErL;
4)超级市场区域内的话务量为:
商场层建筑总面积×60%×1/2×1/3×60%×0。01ErL;
5)基站载频数的配置应符合表20。5。2的要求。
表20。5。2 基站载频数的配置
呼损率:2%
载波数
1
2
3
4
5
6
7
信道数
7
14
22
30
37
45
54
容量(ErL)
2。28
8。2
14。9
21。9
29。2
36。2
44
支持用户数
145
410
750
1100
1400
1775
2150
支持用户数(20%拨打率)
725
2050
3250
5500
7000
8875
10750
支持客流(20%手机保有)
7250
20500
32500
55000
70000
88750
107500
12 为减少噪声引入,系统应采用无源布线器件,不宜采用有源干线放大器。
13 系统的布线器件应采用无源宽带器件,以符合在800~2500MHz频段中双频或今后扩容频道信号的接要求。
14 800MHz至2400MHz频率无线信号传播距离损耗和室内无线信号穿越阻挡强势传播损耗可参见有关数据。
15 系统中除电梯井道内天线外,其他所有G网天线口输出电平应小于等于10dBm;C网天线口输出电平应小于等于7dBm,并应符合室内天线发射功率小于15dBm/每载波的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16 系统中功分器、耦合器宜安装在系统的金属分接箱内或金属线槽内。
17 系统中垂直主干布线部分宜采用直径7/8英寸、50欧姆阻燃馈线电缆,水平布线部分宜采用直径1/2英寸、50欧姆阻燃馈线电缆。
18 放置吸顶天线时,天线应水平固定在顶部楼板或吊顶下;放置壁挂式天线时,天线应垂直固定在墙、柱的侧壁上,安装高度宜高于2。6m。
19 室内吊顶采用石膏板时,可将天线固定在吊顶内,并在天线附近吊平顶板上留有天线检修口。
20 电梯井道内宜采用八木天线,一般宜每七个层面安装一副八木天线,天线前端应垂直朝下并贴在井壁安装。
21 射频电缆、光缆垂直敷设或水平敷设时,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22 当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采用两套或两套以上宏蜂窝基站进行覆盖时,各相邻小区间宜做好无缝越区切换。
23 系统的供电、防雷和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基站设备机房的主电源不应低于本建筑物的最高供电等级。通信用的设备电源宜采用UPS供电方式。
2)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本规范第11、12章的有关规定。
20。5。3 集群通信系统
1 集群通信适用于专用业务调度网,以实现网内的调度电话和少量的市话业务,也可利用无线电路传输数据、传真等非话业务。集群通信工程设计应符合《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中的相关规定。
2 建筑群的范围宜采用单区网结构,由1个或多个基站及控制中心组成。一个基站的覆盖半径约为20~40km,每个基站频道数宜在5~20个之间,每个频道容纳移动用户数不小于70个。
3 集群通信系统应实现各类用户间的自动通话接续、基本调度功能、计费功能、话务监测与控制功能及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
4 集群通信控制中心应与楼内的用户程控交换机(PABX)和公用电话网建立中继路由,并采用用户线或中继线的方式接入电话交换网络,与基站间设置专线电路。
5 集群通信控制中心与电话交换系统可采用DOD1+DID和DOD2+BID的中继方式相连接,采用的接口与信令方式应符合电话交换网中有关接口和信令的相关规定。控制中心与数据终端或计算机相连时采用RS…232或其它标准接口,控制中心与基站之间采用数字信号方式,传输速率可为1200~9600bit/s。
6 国家无线电委员会规定800MHz为集群系统的专用频段,基站覆盖区在准平坦地区,半径宜在20~40km之间。
7 在集群系统网内,用户号码为“基站号+移动用户号码”号码长度一般为6位。当以全自动中继方式接入公用电话网时,移动用户号码即为本地电话网号码。在单区网内不同基站区移动用户漫游号即为移动用户号码。
8 集群系统的计费方式以不同的组网方式采用详细记录话单或对某些用户立即计费方式。
9 集群系统控制中心宜与基站及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共址设置,并应考虑同频干扰、邻频道干扰、互调干扰及其它无线电干扰等因素,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5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μv;磁干扰场强不应大于800A/m(相当于10奥斯特)。
10 基站天线安装高度应由无线覆盖区设计决定,并应避开周围50m以内的高层建筑。
11 集群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的方式,其工频接地电阻值控制中心设备应≤1Ω;基站应≤10Ω。
12 集群系统天线塔应设避雷针。天线塔支架、走线架、天线馈线及塔灯控制线金属护层应作良好接地,引入线缆应在入口处采取防雷措施。
20。5。4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
1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允许使用的频段为1。5GHz,由中心站、中继站、和用户站设备组成。在工程设计中应符合《点对多点微波通信工程设计规范》YD5031相关规定,对微波站的设计还应符合《数字微波(CPDH部分)接力通信工程设计规范》YD5005中的相关规定。
2 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不受通信方向的限制,可以向用户提供电话业务和非话业务。
3 系统中心站与用站和相应通信设备相连时可采用二线Z接口、四线E/M接口、V接口(V。35、V。24)及A接口。
4 微波通信线路的站距应根据设备的各项参数、所经地区的地形、气候条件、天线高度、中波传播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因素确定。
5 系统应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其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2011中的规定和要求。
20。6 VSAT卫星通信系统
20。6。1 建筑物内用户可建设独立的VSAT卫星通信系统,可设置VSAT系统主站和用户端站;也可只建用户端站,并纳入相对应的VSAT系统中。VSAT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内卫星通信小型地球VSAT通信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28中的相关规定。
20。6。2 VSAT网主要宜由卫星转发器、主站、用户端站所组成。
20。6。3 VSAT网可采用星状网、网状网和混合网三种类型的网络拓扑结构。按业务的性质可分成数据(一般为单向广播式星状和双向交互式星状结构)、语音网(一般为网状网)和综合业务网。
20。6。4 VSAT的数据网、语音网和综合业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VSAT单向数据网应以主站为中心,主站或用户端站按业务需求只发或只收1路、或多路数据;
2 VSAT双向数据网宜以主站为中心,主站与用户端站之间经卫星一跳实现双向数据通信;
3 VSAT话音网为双向网状网,用户端站之间可构成直达语音通信链路;
4 VSAT综合业务网呈双向网状网,用户端站之间的接口可构成传输数据、话音、图像综合业务通信链路。
20。6。5 系统采用的信号与接口方式
1 VSAT系统主站或用户端站接入公用电话网时应符合中国No1信令要求,采用用户环路或E/M信令。在数据VSAT系统中可采用X。25、以太网、令牌网等多种通信协议。
2 VSAT系统对于不同的通信业务,采用相应的接口。在采用模拟语音接口时,为“Z”接口;采用数据接口时,为RS232、RS449或V。35接口。
20。6。6 VSAT卫星通信系统工作频率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工作频率在C频段时:上行频率为5。850~6。425GHz;下行频率为3。625~4。200GHz。
2 工作频率在Ku频段时:上行频率为14~14。5GHz;下行频率为12。250~12。750GHz。
20。6。7 VSAT系统主站及用户端站天线口径选用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工作频率在C频段时:发送天线口径宜选用4。5~7。3m,接收天线口径宜选用1。8~3m。
2 工作频率在Ku频段时:发送天线口径宜选用4。5~5m,接收天线口径宜选用0。5~1。2m;
20。6。8 VSAT系统一般采用主从同步方式,主站时钟为VSAT网络中的主时钟,时钟信号可以由系统内部时钟源提供,也可以从外部引入时钟信号。当采用主站时钟时,时钟精度应优于1X10…6。
20。6。9 当VSAT系统与微波通信系统共用同一频段时,应进行干扰计算和协调,并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20。6。10 VSAT系统主站或用户端站的室内单元设备可设置于建筑物无线通信机房内。
20。6。11 VSAT系统室外单元设备与站房室内单元设备之间宜采用同轴电缆连接,其电缆长度应满足设备厂家规定的范围要求,不宜过长。
20。7 多媒体现代教育系统
20。7。1 多媒体语言教学系统
1 模拟语言教学系统宜由下列设备组成
1)语言教室中模拟语言教学系统宜由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组成;
2)教师授课设备宜由教师电脑、教师语音编辑教学软件、多媒体集中控制器、音频主控制箱、音频分配器、VGA视频分配器、教师对讲式耳机、DVD影碟机、录像机、实物投影仪、带云台变焦CCD彩色摄像机、监视器、主控制台、集中供电等设备组成;
3)学生学习设备宜由跟读机、学生视频选择器、学生对讲式耳机、学生终端桌组成;
2 语言学习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功能应符合有关要求;
3 语言教学系统宜采用星型或环型组网方式。
20。7。2 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
1 语言教室中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宜由教师授课电脑、服务器、教师语言教学专用主录放机、实时数字音频编码器、音频节目源设备、网络交换机、主控制台、学生学习的LCD机或台式电脑及系统操作软件等组成。
2 数字化语言学习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功能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应采用标准的TCP/IP协议的100M/1000Mbit/s的以太网组网方式,并具有联接校园网的功能。
20。7。3 多媒体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
1 网络教室中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宜由教师授课电脑、网络音视频编码及网络音视频点播服务器、教师语言教学专用主录放机、实时数字音频编码器、音视频节目源设备、网络交换机、主控制台、学生电脑终端及系统操作软件等组成。
2 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教师授课设备和学生学习设备功能应符合有关要求。
3 交互式数字化语言教学系统的组网方式应符合本章第20。7。2条3款的规定。
20。7。4 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网络
1 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网络系统宜由控制中心机房主控设备和教室分控设备组成。
1)控制中心机房CATV教学系统宜由主控计算机、服务器、音视频节目源设备、AV设备切换控制器、调制器、话筒、电视监视器幕墙、卫星接收机、多媒体播出电脑、操作控制软件等组成。
2)教室分控设备宜由教室智能控制器、多功能组合遥控器、彩色电视机、话筒等组成。
2 CATV教学网络控制中心机房和教室分控设备功能应符合有关要求;
3 多媒体双向CATV教学系统组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采用总线分配型组网方式;
2)系统组网主干线缆宜采用铝管型屏蔽或编织型四重屏蔽同轴电缆,传输距离遥远时可采用光缆;
3)系统组网分支线缆应采用编织型四重屏蔽同轴电缆;
4)系统组网中用户放大器应采用双向用户放大器。
20。7。5 多媒体集中控制与教室分控教学系统
1 多媒体集中控制与教室分控教学系统宜由校园电教集中控制中心机房主控设备和多媒体教室分控设备组成。
1)校园电教集中控制中心机房主控设备宜由中央控制计算机、服务器、共享音视频节目源设备、音视频中央切换器、主控制台、UPS、教学监控显示器、监控视频矩阵、监控音视频信号录像机、嵌入式数码硬盘录像机、监控键盘及操作控制软件等组成。
2)多媒体教室分控设备宜由分控计算机、音视频节目源设备、音视频切换器、合并式中央控制器、高亮度大屏幕投影机、实物投影仪、笔记本微机、显示器、多路调音台、功率放大器、回声抑制器、音箱、无线话筒接收机、话筒(包括无线话筒)、录音机、一体化半球形彩色摄像机、教师电子讲台及分控操作软件等组成。
2 多媒体集中控制中心和分控教学系统设备功能应符合有关要求。
3 系统应采用标准的星型组网方式。
20。7。6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
1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宜由实时和非实时的远程教学业务系统设备、承载网络设备以及操作控制软件等组成。
2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在IP网络上构建系统的教学平台;
2)宜建立一个虚拟的教学环境,向远程各教学点的学生提供授课、答疑、讨论、作业、虚拟实验、考试的教学内容;
3)应根据学习业务需要,设置不同模式的网络和设备。
3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完成全部教学活动;
2)应对教学过程作全方位的控制管理与监督;
3)应提供系统运营的手段、计费、认证与安全。
4 IP网络远程教学系统应用的主要业务模式有实时视频会议教学业务、按需点播流媒体教学业务和基于Web的网上教学业务系统模式。
1)实时视频会议教学业务系统宜由主播教室教师授课设备和远程教学点设备等组成。
——主播教室教师授课设备宜由电子白板、实物投影仪、大屏幕投影机、多点控制单元MCU、编解码器、遥控器、笔记本微机、摄像机、摄像机切换器、网络接口及操作控制软件等组成;
——远程教学点设备宜由视音频会议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接口及操作控制软件等组成。
2)实时视频会议教学业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视频会议教学系统配置应符合实时远程教学授课和实时双向课堂交流要求;
——主播教室电子白板应与Internet网相连;
——授课教师应能将电子白板上授课内容以JPEG等格式上传至Web服务器指定目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