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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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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  机房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  机房组成应根据设备以及工作运行特点要求确定,一般由主机房、辅助用房等组成。
    2  各机房的面积应根据近期设备布置和操作、维护等因素确定,并应留有发展余地。机房的使用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当系统设备已选型时,按下式计算:
A=K∑S                               (23。2。4…1)
式中  A——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5~7;
      S——系统设备的投影面积,(m2)。
         当系统设备未选型时,按下式计算:
A=K?N                                 (23。2。4…2)
式中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2)辅助用房的面积宜大于或等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3  各弱电机房及弱电间不允许与其无关的水管、风管、电缆等各种管线穿过。
    4  机房的空调系统如采用整体式空调机组并设置在机房内时,空调机组周围宜设漏水报警装置,并应对加湿进水管采取排水措施。
    5  计算机房与程控交换机房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6  弱电间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综合布线机柜时,弱电间面积宜≥5m2。如覆盖的信息点超过150点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2)无综合布线机柜时,可采用壁柜式弱电间。系统较多时,弱电间面积宜≥3X0。8m2;系统较少时,弱电间面积宜≥1。58X0。6m2。
23。2。5  设备布置
    1  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分区布置,当几个系统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功能。
    2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于监视或操作。
    3  产生尘埃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4  设备的间距和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2)背后开门的设备,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3)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机柜侧面离其他设备净距不应小于0。8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5  墙挂式设备中心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侧面距墙应大于0。5m。
    6  视频监控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电视墙前面的距离应满足观看视距的要求,电视墙与值班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主监视器画面对角线长度的5倍。设备布置应防止在显示屏上出现反射眩光。
    7  活动地板下至各设备的线缆应敷设在封闭式金属线槽中。
    8  弱电间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弱电间与配电间应分开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设时,强、弱电设备及线路应分设在配电间的两侧,并要求强弱电箱体前应留有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距离;
      2)弱电间内设备箱应明装,安装高度宜为箱体中心距地1。2~1。5m。

23。3  环境条件

23。3。1  各类机房对建筑、结构专业的要求应符合表23。3。1的规定。
23。3。2  机房内敷设活动地板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求确定,宜为200~350mm。
23。3。3  在机房附近没有公共卫生间可利用时,应设厕所。
23。3。4  弱电间预留楼板洞应上下对齐,楼板洞尺寸应为发展留有余地,布线后用防火堵料封堵。
23。3。5  弱电间内地面应略高于走廊地面,或设防水门坎。
23。3。6  各类机房对电气、空调、通风专业的要求应符合表23。3。6的规定。
23。3。7  对环境要求较高的机房其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灰尘颗粒最大直径大于或等于0。5μm时的灰尘颗粒数,应小于1。8×104粒。
23。3。8  机房内的噪声,在系统停机状况下,在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23。3。9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0。15~1000MHz频率时,不应大于126dB。
表23。3。1  各类机房对建筑、结构专业的要求
房间名称
室内净高
(梁下或风管)
(m)
楼、地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kN/m2)
地面材料
顶棚、墙面
门(及宽度)

电话站
程控交换机室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不起灰,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总配线架室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不起灰,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话务室
≥2。5
≥3。0
防静电活动地板
阻燃吸音材料
隔音门1。0m
良好防尘设纱窗

电力电池室
≥2。5
<200Ah时,4。5
注2
防尘、防滑地面
涂不起灰,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200~400Ah时,6。0








≥500Ah时,10。0






电缆进线室
≥2。2
≥3。0
水泥地
涂防潮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0m
——
计算机网络机房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不起灰、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建筑设备监控机房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不起灰、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综合布线总配线间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不起在、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2~1。5m
良好防尘
广播室
录播室
≥2。5
≥2。0
防静电地毯
阻燃吸音材料
隔音门1。0m
隔音窗

设备室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双扇门1。2~1。5m
良好防尘设纱窗
消防控制中心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甲级防火门1。5m或1。2m
良好防尘设纱窗
安防监控中心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防火门1。5m或1。2m
良好防尘设纱窗
有线电视前端机房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双扇隔音门1。2~1。5m
良好防尘设纱窗
会议
电视
电视会议室
≥3。5
≥3。0
防静电地毯
吸音材料
双扇门≥1。2~1。5
隔音窗

控制室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单扇门≥1。0m
良好防尘

传输室
≥2。5
≥4。5
防静电活动地板
涂浅色无光涂料
外开单扇门≥1。0m
良好防尘
弱电间
≥2。2
≥4。5
水泥地
涂防潮涂料
外开丙级防火门≥0。7m
——
  注:1  如选用设备的技术要求高于本表所列要求,应遵照选用设备的技术要求执行。
      2  当300Ah及以上容量的免维护电池需置于楼上时不应叠放。如需叠放时,应将其布置于梁上,并需另行计算楼板负荷。
      3  会议电视室最低净高一般为3。5m,当会议室较大时,应按最佳容积比来确定。其混响时间宜为0。6s~0。8s。
      4  室内净高不含活动地板高度,室内设备高度按2。0m考虑。
      5  电视会议室的围护结构应采用具有良好隔音性能的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其隔音量不低于50dB(A)。电视会议室的内壁、顶棚、地面应作吸声处理,室内噪声不应超过35db(A)。
      6  电视会议室的装饰布置,严禁采用黑色和白色作为背景色。
表23。3。6  各类机房对电气、空调、通风专业的要求
房间名称
空调、通风
电气
备注

温度(℃)
相对湿度(%)
通风
照度(LX)
交流电源
应急照明

电话站
程控交换机室
18~28
30~75
——
5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总配线架室
10~28
30~75
——
200
——
设置
注2

话务室
18~28
30~75
——
300
——
设置
注2

电力电池室
18~28
30~75
注2
200
可靠电源
设置
——

电缆进线室
——
——
注1
200
——
——
——
计算机网络机房
18~28
40~70
——
5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建筑设备监控机房
18~28
40~70
——
5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综合布线总配线间
18~28
30~75
——
2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广播室
录播室
18~28
30~80
——
300
——
——
——

设备室
18~28
30~80
——
300
可靠电源
设置
——
消防控制中心
18~28
30~80
——
300
消防电源
设置
注2
安防监控中心
18~28
30~80
——
3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有线电视前端机房
18~28
30~75
——
3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会议
电视
电视会议室
18~28
30~75
注3
一般区≥500
主席区≥750(注4)
可靠电源
设置
——

控制室
18~28
30~75
——
≥300
可靠电源
设置
——

传输室
18~28
30~75
——
≥300
可靠电源
设置
——
弱电间
有网络设备
18~28
40~70
注1
≥200
可靠电源
设置
注2

无网络设备
5~35
20~80





        注:1  地下电缆进线室一般采用轴流式通风机,排风按每小时不大于5次换风量计算,并保持负压。
            2  采有空调的机房应保持微正压。
            3  电话会议室新鲜空气换气量应按每人≥30m3/h
            4  投影电视屏幕照度不高于75lx,电视会议室照度应均匀可调,会议室的光源应采用色温3200K的三基色灯。


23。3。10  机房中的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23。3。11  机房防静电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2章8节的有关规定。
23。3。12  机房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房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表3。2。2及第3。2。10、3。2。13条的规定;
    2  供电电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5%;
      2)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5%Hz;
      3)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8%;
      4)允许断电时间按系统需要确定。
    3  弱电间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弱电间内用电设备较多时,宜设应急电源配电盘并留有备用回路。用电设备较少时可设两个220V、10A由应急回路供电的三孔电源插座;
      2)照明电源不应引自弱电设备配电盘。
23。3。13  机房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2  机房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3  各系统的接地应采以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4  当各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
    5  防雷与接地应满足本规范第11、12章中有关规定。
    6  弱电间应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23。3。14  当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漫溢和渗漏的措施。

23。4  消防与安全

23。4。1  弱电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3。4。2  弱电间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3。4。3  机房的消防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有关规定。
23。4。4  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23。4。5  设在首层的弱电机房的外门、外窗应采取安全措施。
23。4。6根据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



24  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24。1  一般规定

24。1。1  本章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民用蒸汽锅炉房和住宅小区集中供热热水锅炉房的热工检测与控制:
    1  额定蒸发量为1~20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2。5MPa表压、额定出口温度小于或等于250℃的蒸汽锅炉房;
    2  额定出力为0。7~58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2。5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或等于180℃的热水锅炉房。
24。1。2  锅炉房仪表检测项目应与报警、计算机监视或各种形式巡检装置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
24。1。3  在满足安全、经济运行要求的前提下,检测仪表宜精简。
24。1。4  仪表的选择,应按工艺要求、使用环境、经济、技术指标等综合考虑确定。
24。1。5  指示仪表的设置原则:
    1  反映锅炉及工艺管道系统在正常工况下安全、经济运行的主参数和需要经常监视的一般参数,应设指示仪表(包括就地仪表);
    2  已由计算机进行监视的一般参数,不再设置指示仪表;
    3  一般同类型参数(如:烟、风道压力)当未采用计算机监测时,宜采用多点切换测量。
24。1。6  记录仪表的设置原则:
    1  反映锅炉及管道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并在事故时进行分析的主要参数;
    2  用以进行经济分析或核算的重要参数;
    3  用于经济核算的流量参数应设积算器,当用计算机对流量参数进行积算时,不再设置积算器。
24。1。7  仪表精度等级选取原则:
    1  主要参数指示仪表1级、记录仪表0。5级;
    2  经济考核仪表0。5级;
    3  一般参数指示仪表1。5级、就地指示仪表1。5~2。5级。

24。2  自动化仪表的选择

24。2。1  温度仪表
    1  基地式温度仪表选用双金属温度计,其刻度盘直径宜≥100mm。
    2  压力式温度计经常指示的工作温度,应选在仪表量程范围的1/3~3/4之间,温度计量程上限值的选择应大于被测介质可能达到的最高动态温度值。
    3  测量炉膛温度与烟气温度应选用热电偶。
    4  测量蒸汽温度与热水温度应选用热电阻。
    5  测量元件的保护管,应按被测介质的工作温度、压力与管径选择,套管插入介质的有效深度(从管道内壁算起)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主蒸汽介质,当管道公称通径DN≤250mm时,有效深度为100mm;
      2)对于管道外径Do≤500mm的蒸汽、液体介质有效深度约为管道外径的1/2;对于管道外径Do》500mm的蒸汽、液体介质,有效深度为300mm;
      3)对于烟气、风介质有效深度为烟风道(管道)外径的1/3~1/2。
    6  仪表与计算机合用的测点,宜选用双支测温元件。
    7  显示仪表上规定的外接电阻的选择,应与仪表及感温元件之间的线路电阻值相匹配。
    8  采用热电阻测温时,其显示仪表与热电阻的分度号应一致,相互连接的导线应采用铜导线。
    9  采用热电偶测温时,其显示仪表、热电偶及补偿导线的分度号应一致,且补偿导线的电阻值不应超过外接电阻值。
    10  当信号传输距离较远,补偿导线的电阻值超过外接电阻值时,应采用温度变送器。
24。2。2  压力仪表
    1  基地式压力仪表及压力变送器的量程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测量稳定压力时,最大量程选择在接近或大于正常压力测量值的1。5倍;
      2)测量脉动压力时,最大量程选择在接近或大于正常压力测量值的2倍;
      3)测量高压压力时,最大量程选择应大于最大压力测量值的1。7倍;
      4)为保证压力测量精度,最小压力测量值应高于压力测量量程的1/3。
  2  基地式压力仪表的类型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压力40kPa时,宜选用波纹管或弹簧管压力表;
      3)压力在…100~0~2400kPa时,宜选用压力真空表;
      4)压力在…100~0kPa时,宜选用弹簧管真空表。
  3  弹簧管压力表的表壳直径,宜按下列规定选择:
      1)在仪表盘上安装时,采用直径Φ150mm;
      2)就地安装时,采用直径Φ100mm;
      3)安装点较高,不易观察时,采用直径Φ200~Φ250mm。
  4  当需要远传或与调节系统配用时,应选用电容式、扩散硅式(或力平衡式)压力变送器。
24。2。3  流量仪表
    1  流量仪表的量程选择,对于方根刻度显示,正常流量为满量程的70~80%,最大流量不应大于满量程的95%,最小流量不应小于满量程的30%。
    2  一般流体的流量测量,应选用标准节流装置。标准节流装置的选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圆管的流体流量》GB/T…2624的规定。
    3  节流装置的取压方式宜采用角接取法、法兰取压和弯管取压。
    4  差压变送器的测量范围必须与节流装置计算差压值配套。
24。2。4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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