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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那天最后一搏的经过。我用《无限心经》的强大魔力,最终赢得了阳河。当然,其实,阳河完全可以在那一次论魔会上打败我的。
原来,普山魔王事先接见过阳河,在接见阳河的时候,他要求阳河不可以使用木系魔法,只能用魔力与短刀跟我力拼。当时阳河不愿意,后来普山魔王就带着他到孤立翁前辈的墓前,说明了一切。他告诉阳河,如果我使用《诛仙魔诀》的话,他用木系魔法是无法胜我的。
阳河认为师父说的有道理,既然我不用《诛仙魔诀》,那么他也不应该用木系魔法,这样才算公平。于是,就有了我跟阳河在两个人都没有使用高级魔法进行力比的那一幕。
我胜了,可是却没有胜利的感觉。
狼狂坐在我的旁边,静静望着我。
我说:“恐怕我又有再一次伤害魔圣女啦!”
狼狂说:“你以前向来不冲动的,这一次你为何会……”
我说:“任何人都会有冲动的时候。”
狼狂说:“是啊!”
我说:“你去通告大家,说我醒过来了吧!”
“好吧!”
……
阳光,普照在我的身上。我已经痊愈,用实力证明了自己是新一代魔侠。这对每个玄虚魔穴的人来讲,将是一次重大的胜利。我走出房间,守候在外面的魔徒就像英雄一样接迎着我。不错,此刻,我成为了英雄。
问天鼎温柔的眼光,已经证明他甘心败给我,就算让我将他的光辉完全盖住,也没有话说了。子牙和魔圣女幸福的搂着,替我感到欣慰。
崇拜我的魔徒目视着我,那么冷静。
我冲大家笑笑说:“谢谢各位守候在魔某的房前,谢谢你们。”
掌声响起来……
我挥了挥手说:“这一次,我赢了,赢得也算是侥幸。普山魔穴依旧是综合实力最强的魔穴。多谢大家关注我,关心我,在我昏过去的这段时间,祈祷我早点醒过来。”
一个我完全不认同的魔徒插了一句:“魔兄弟,你这一次发挥得太棒了,我无话可说。”
另一个接着说:“是啊!没想到你还能用水系魔法跟木系魔法比魔力,这在魔界史上,史前前列。”
我一笑说:“用不着这样抬举我。我只是用一种《心经》,在跟一个魔法师决斗而已。先前,我们都没有真正用过魔法。如果阳河用出木系魔法的话,我不一定能够打败他。”
话一落,许多人都面面相觑。
我说:“用不着这样想。是这样的,我们都事先说好的,在决斗的时候,不用魔法,靠武器与力量对比,这样才不会因为大家魔法太强,而伤害对方。”
“原来如此!”
“难怪他们在决斗的时候,没有用魔法呢?”
幽明也来了,他插了一句:“《诛仙魔诀》是魔界最有杀伤力的魔法,当今魔界,除了为师魔君与这位魔鬼会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三个。据说这部魔书乃是普山魔穴的百魔圣医所写,可惜他老人家在练这种魔法时,走火难魔,最终死在修练台上。”
第288…289章
(多0O玩L2读5O书C9站 txt。4020)
就连幽明也这样说,所站的魔徒无不羡慕我有这样的高明魔法来。一个魔徒站出来,问了一句:“既然魔兄弟有这样高明的魔法,为何不将这种魔法公之于魔界,让每个人都进修这种高明的魔法,使魔界再无弱者呢?”
幽明解释说:“大家不要这样想,其实,〈诛仙魔诀〉乃是世间最难的一种魔法,普通魔者,根本就不能进修。进修不好,还会自食其果,死在这种魔法之下。”
一个魔徒走上前说:“听你说这么说,魔界就只有你的师父魔君还有这位魔鬼兄弟才能练罗!”
我挥挥手说:“大家用不着再为这种事而争论。其实,百魔医圣在创立这种魔法的时候,也有其用意。他希望让这种魔法给有潜力的人去练,将来让这部分人成为魔界的至高魔法师,以及促进魔学的进步。大家可以想象得出,在2万年前,曾经有一种叫‘劈刀魔法’的魔法,那时,只要有人学习那种魔法,就能所向披靡,战无不胜。2万年过去了,‘劈刀魔法’最终推出了历史舞台。同样,在魔界首先出现木系魔法、水系魔法的时候,不一样曾经找不到敌手吗?〈诛仙魔诀〉代表的也只是神魔时代而已。将来,一定会有成功的魔星,创造比这种魔法更加高明的魔法,大家又何必随波逐流,争先恐后来学这种魔法呢?”
一席话,让本来想学这种魔法的魔徒,收住了心。
一双双钦佩的目光向我望过来,没有人再提到〈诛仙魔诀〉。
我拱手道:“魔某今天跟大家的见面就此完毕,明天我将参加魔侠杯捧杯仪式,希望大家捧场。”
……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阳光给普山魔穴的广场带来了生气。这里就像论魔会时一样热闹非凡。魔山魔穴重量级的人物该来的人,都来了。前来的前辈们,有许多我不认识,也叫不出名字。但是,不用说,这些前辈,都是魔穴的精英,也是一些魔法高明的前辈。
魔王也来了。站在广场的启幕式边,他显得很平静。看来普山论魔会的失败,并没有给他带来心灵上的打击。论魔会的结果,正如他说的一样,最终的胜者,还是我。
多少年来的任务,最终由我去完成。莫非,我注定就是天摩柱的捧领者?
站在高高的站台上,我显得十分开心。阳光照着我金色的头发,在我肩膀上的魔弯刀借着阳光的反照,闪出耀眼的光芒。
普山魔王跟着一群前辈,走到广场的东角。那个原本熊熊燃烧起来的火塔,正是魔侠杯的藏身之地。火塔被普山魔王轻轻一推,便滚倒地上。
火消失了,剩下的火塔,冒着浓烟。
大家都目视着那个火塔,希望魔侠杯从火塔里升出来。正如大家所想的一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将火塔冲起来,传来“砰”的一声。
一个物体被抛到高空,剩下一个巨大的洞穴。洞穴散出七彩的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美丽。
随着七种色彩的不断变化,大家不由张开嘴巴,关注着这一切。
七彩光线流动闪烁,变幻无常……
“出来了,出来了……”
杯顶出来,金光闪闪。一只跟人差不多大的金杯,闪烁着七彩的光芒。这是我一生中见到最漂亮、最夺目的金杯。
大家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金杯,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兴奋走过去,正准备抓住这金杯,可是,手一碰到魔侠杯,便被这杯子上的一股巨大的吸力给贴在上面,动弹不得。
我不断挣扎着,摇着手臂说:“放开我,放开我。”
杯子吸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大,似乎要将我的身体吸进去。过了一会儿,终于感觉到杯子上的吸力越来越少了,我的身子也慢慢活动起来。
又一会儿,杯子上的七彩消失,我从杯子上掉落滑下,跪在地上。大家都取笑我。
我跪在地上不久,魔侠杯突然由大变小,没过多久,便从一只人体大的金杯,变成一只只有手臂大手的金杯。
我将它攥在手里,微笑说:“总算抓到你了。”
掌声擂动。大家终于见证了魔侠杯的诞生,见证了论魔会的全部。将魔侠杯带走,人也散开了。接下来,大家各奔各穴,不再聚集。
在各穴魔徒慢慢散尽的时候,我的师弟们也要走了。
来的时候,大家各不相识,在对方走的时候,却要相送。跟问天鼎解决一切恩怨,我们已经是朋友,同样,子牙和狼狂,还有小魔女、小龙女都原谅了他。每个人都有缺点,只要心是善良的,就不应该讨厌、远离他们。
长风相送。
魔侠杯攥在手里,我不舍递给问天鼎,说:“自从得到魔侠杯,我天天观赏着这个杯子,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耀,也是玄虚魔穴最大的荣耀之一。今天,我将这个杯子交给玄虚魔穴,希望这个杯子永远激励着每一个玄虚魔穴的年轻人,让他们发奋图强,夺得更大的光荣。”
问天鼎说:“如果上帝恩宠的话,我希望自己就是第二个魔鬼。”
我爽笑说:“你一定行的。”
子牙说:“问师弟看来变了许多,将来玄虚魔穴就看你的了。”
问天鼎一笑说:“用不着这么说,一万年里会出现许多名手,我不一定就是最出色的那一人。魔师兄说的对,如果我再跟魔真子一样,高傲而不正确对待自己,就会成为第二个魔真子。”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不是魔真子,魔真子一生中绝对不会在别人面前说出这样的话来。”
小魔女走了问天鼎旁边,说:“回去后,替我向父亲问声好。”
“你的父亲是?”
“六指琴魔。”
“什么,你是六指琴魔的女儿?”
小魔女说:“看来在我离开玄虚魔穴之后,再也没有人提过我。女人真是一种不容易被人记住的人。”
问天鼎说:“我会替你向六指琴魔前辈问好的。”
“你不是跟六指琴魔前辈有些过节吗?”一位师弟说。
问天鼎瞪了对方一眼,说:“别乱说。你还以为我会跟从前一样,不将前辈放在眼里吗?”
“是啊!问师兄最近改了许多。相信六指琴魔会原谅、认可他的。他从前的行为是太像魔真子了,才让六指琴魔讨厌他的。”
小魔女这才知道问天鼎跟父亲相处并不好,于是说:“如果你实在跟家父过得并不开心,我就不为难你啦!”
问天鼎说:“没什么,你放心。我会告诉他,你过得比谁都幸福。你跟着子牙师兄那么幸福,这应该是你父亲最大的幸福的。”
我一笑说:“如果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其实是一件相当快的事情。”
人在一天天减少,而我的心也一天天凉起来。
毕竟,接下来的任务,将是面对死亡,以及跟死亡同样可怕的考验。在考验之前,我还要赶到峰回峰跟剑神屠龙多决斗。
而这个时候,也迎来了两件喜事,那就是子牙与小魔女,还有狼狂跟小龙女,将在我离开之前,双双在普山举行婚礼。
望着朋友选择了婚姻,而自己却要再一次远离此地,去接受死亡,我高兴不起来。而且,在狼狂与小龙女、子牙与小魔女结婚的时候,我跟魔圣女的事,又将如何呢?
夜,孤独的夜,挟着一阵难得的小雨。
不知不觉中,严寒的冬天已经过去。这里的冬天,居然没下雪,而春天却阴雨绵绵。这是一个奇特的世界,普山外,就算在春天,也盖着厚厚一层雪。
窗户在冷风的吹拂下,不断摇晃着它那疲惫的身子,发出吱吱的声响。楼下的世界很黑、很凄凉。
一想到明天就是两位知已的婚期,我无法入眠。
同样,另一个人——一个女孩,应该跟我一样,靠在床头无法入眠,或许她还会流泪,痛不失声。如果这样的话,我感到深深遗憾。
用感情去伤害一个人,是时间最长且最残酷的。
“对不起,魔圣女。对不起,魔圣女……”
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就像疯子一样,对着这小雨,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夜已过,清晨时分,还挟着一股凉意。也许这个天气不适合婚礼,毕竟因雨带来的湿气,会让人感到一些不安。
如果他们选择在论魔会之前进行婚礼的话,也许来捧场的人会相当多。这个时候,人去穴空,在这里的魔人已经不多。况且我们又是外穴的人,在这里的熟人并不多。要不是魔王来捧场的话,这个婚礼将显得死寂。
由于魔王的捧场,那些半生不熟的魔人朋友,也前来凑热闹。
在普山爱华多教堂里,坐了许多祝福两对新婚的魔人。陌生的面孔,熟悉的身影,便是教堂的杰作。魔父披着黑色教袍,戴着黑眶眼镜,捧着一本黑色外壳的魔书,站在主席台上。
教堂的中央,四位宠儿慢慢走到教堂的主席台前,教父还没有宣读祝福词,台下便传来一阵热闹的掌声。一双双眼睛盯着这四位宠儿,似乎都希望跟他们一样,走向婚姻。
其实,魔界向来就不推荐婚姻,在魔界进行婚姻的魔人相当少。这些人大部分独身过来,只有少数人选择婚姻。之所以有源源不断的魔人,是因为魔界在灵类搜集大量有潜力的灵类,在他们身上植入魔气,使他们魔化。
魔父静静望着这两对新人,微微一笑,将书放下,然后注视着这对新人。
他闭上眼睛,面对大家,虔诚宣读起福音书。
“伟大的魔界,魔圣的感情,在新的轮回里,见证新的美好。爱,赐予了善良多情的魔徒,源源不断在彼此的心甸,植入了永远翦不断的情丝。美丽,见证了这一刻,两对多情的恋人,最终对着世魔,宣誓着他们终贞不渝的爱情。让幸福赐予他们吧!永远不息,世代不老。”
随着福音书读完,魔父睁开眼睛,望着他们。
“请举起你们的左手,将整颗心放在手心里。”
四个人都举起左手,将最真挚的心移到了手心。
“请将我们的左手,交握在一快,让彼此的心,交溶在一起。”
两两相交,四只手重合在一起。突然,在他们手握外,亮出一道绚丽的光芒,空中出现一个手掌大小的圆盆,圆盆内的光线不断闪烁着。
“爱情花,爱情花……”
众魔将手举起来,高呼着。
传说中,只有将整个心赐予对方的时候,才会出现爱情花。而爱情花,也誉为爱情的结晶。两个人有没有真心相爱,在教堂里手握手的那一刻,有没有出现爱情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很显然,两朵绚丽的爱情花已经证明,这两对恋人已经彻底将心交给了对方。这是世界最真挚,恋失人亡的爱情。
如果我跟魔圣女走向殿堂,是否也会在握手的瞬间,唤醒爱情花呢?我不能肯定。
相信跟父亲坐在一起的魔圣女,此刻的表情跟我一样严肃,也许她也在问自己,我有没有真心爱着她。如果我没有将心交给她,怎能有这样绚丽的爱情花?那么就算走进殿堂,唤来的也只不过是一场笑话,留在世上的脑海中,久久不散。
从教堂的中央走道双双走出的那一刻,祝贺他们的朋友都用魔法光芒投向他们,以示祝贺。而他们也在这一串串魔法光芒之中,体会到美妙的一刻。
从教堂出来,小雨还在进行。随着教堂响起来的钟声,宣告美丽的结束。
不巧的是,我深思过度,在出教堂门的时候,跟魔圣女碰在一起。两个人都望着对方,没有说话。很显然,魔圣女知道我将去力棒天摩柱,不会再要求我跟她结婚。她也不会做那么傻的事。被拒绝,是女性最不愿意见到的选择。
自尊心强的魔圣女,更加不会选择这一步。在跟魔圣女碰在一起的那一刻,我们有说不出的尴尬。想向对方打个招呼,却无法启嘴。幸好魔王在场,向我打一声招呼,将尴尬的局面打破了。
“魔少侠,你好啊!”
我一笑说:“你还好吧!”
“我有件事,想单独跟你聊聊,跟我走吧!圣女,你先走吧!”
魔圣女孤单的身影消失在教堂的门口,也许过了今天,那个孤单的身影,我一辈子再也无法见到,就算我不离开魔穴,她也不会再出现在我的视线内。
一个幽静的地方,我与魔王对坐。
魔王冲我一笑,说:“论魔会结束了,你也应该去替魔界卖命了。我希望你能够比上次完成的出色。”
我说:“我会的,我能正确面前死亡。”
魔王说:“圣女跟你的事,我也知道一些。你用不着担心,她会没事的。她一向坚强,只要你离开这里,用不着十年,她会将你忘记。另外,子牙跟狼狂,他们已经决定定居普山魔穴,我已经将他们收为普山魔穴穴下,将来他们的后人,会拥有普山魔穴的穴籍。”
“这就好。”
魔王说:“峰回峰就在普山的东南方,你一直顺着这个方向走。一年后,你就能找到峰回峰。这座山峰最显注的特点就是雪多,峰高雪盖,积雪终年不化。你登上峰回峰后,用力在峰回峰的大岩石上重击三下,就能将剑神唤下。他看见你后,就会知道情况了。”
我说:“好的,我一定会办到?”
魔王说:“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我淡淡道:“明天。”
“什么,明天?这么快!”
我苦笑说:“这不正是您所希望的吗?”
第290…291章
(多0O玩L2读5O书C9站 txt。4020)
很久之前就想过,狼狂的结婚之时,便是我的离开之日。现在,他们都双宿双栖,我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呢?
离开的决心,与日俱增。终于,在跟魔王商定之后,我当天晚上收拾行礼,准备离开。
在普山魔穴,已经几年有余了,这几年里,我全是跟狼狂及小龙女呆过来的,当然,还有丁红。现在,我即将离开,总免不了有些依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