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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至少要待上五年,五年是很长的时间,在他甚至不确定自己五年后能否就回去台湾的这个时候,他要怎么对她说?
想叫她等他,可是,他却说不出口如果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不能在她需要安慰的时候给予扶持,不能在她快乐的时候分享她的喜悦,那么充其量,他也不过就是一个遥远的名词而已。
“已经……有学长约我出去了。”
天晴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听在他耳中却恍若雷击,而且还是空间共鸣,震得他的头一阵疼痛。
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小气,但又忍不住在乎,“你答应了吗?”
“我还在考虑。”
“这样碍…”
“应该会去吧,反正大一的课还很轻松,你在那里应该也常会跟新朋友出去走走吧,看电影、喝咖啡什么的,西雅图的咖啡不是很有名吗?你这么喜欢咖啡的人,在那边应该过得蛮愉快的对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韩适宇总觉得她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奇怪,声音扁扁的,好像随时要哭出来似的。
他的脑子混乱极了,根本没仔细听她说了什么,只抓到最后一句——“在那边应该过得蛮愉快的对吧。”
于是他给了一个合宜的回答,“还算不错。”
电话那头传来吸鼻子的声音,然后又是一阵无言。
他试探性的唤,“天晴?”
“韩适宇,你这个大笨蛋!”
他还来不及回话,天晴再度抛下一串,“大笨蛋,你就在那边尽量交你的朋友,尽量喝你的咖啡,大学毕业后读硕士、博士,一直念书一直念书一直念书,然后永远不要回来好了。”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他的初恋,算是划下休止符了,细数一切之后,韩适宇才发现,他们的爱情其实多么受时光的左右。
认识。
确定心意。
还没到天长地久,很快的面对离别。
刚到美国时,他几乎天天都在想她,后来或许是接受事实了,她的样子不再是心中的压力,只有在特定的节日里,他会想起她。
开始修硕士课程时他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从他彻夜难眠的原因变成记忆中的一片风景。
不再心痛,也不再夜不成眠。
就是一个回忆了。
他的书仍然读得很顺,跟旧友们也因为网路的四通八达,联络得比刚到美国的时候更勤。
他知道方威仰正在当兵,杨炎楷在修硕士,念的是中国文学。
等到韩适宇开始念博士的时候,一切又有了变化。
方威仰考入电视台,凭着他自称的敏锐的新闻嗅觉在跑政治新闻;而杨炎楷则是选择了教职。
转眼之间,在异乡一待十年。
曾经在不同的时间跟两个女孩子交往过,但是总在女生抱怨他不够体贴中宣告结束,那感觉很奇怪,一样是失恋,天晴让他失眠了许久,但是后来的恋爱,最多只是在让他感觉一些失落。
失恋从来不会影响韩适宇的生活,甚至,他还蛮能享受一个人的日子的。
最大的娱乐还是看书,偶尔也会去看看电影。
Meg Ryan的《电子情人》上映时,他去电影院看了三次,每次看到Meg Ryan跟Tom Hanks在大屏幕上传着电子邮件,他总忍不住想起《西雅图夜未眠》,那是他跟天晴最后一次约会,最后一场电影。
而他,现在就是在故事背景里生活着。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开始将东西寄回台湾。
十年生活,他累积了许多东西,当然不可能全数寄回,能送人的送人,不能送的只好一边收,一边丢弃。每天每天,把装满回忆的东西施在垃圾袋内,然后拿去丢进垃圾子母车。
终于,归国的日子到来。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他在几个朋友的簇拥下,离开了有着许多记忆的西雅图,经过长途飞行,降落在明亮的第二航厦。
“适宇,这边。”韩母在吵闹的入境大厅中卖力的叫着。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全来了,还有适卉,一时之间,人人抢着看他这个这些年来徒留名字的长子长孙。
“不愧是妈妈的儿子。”
“哎哟,不是小孩子啦,让奶奶好好看看你。”
“哥,我好想你喔。”
父亲跟爷爷还算镇定,而他,就在老中青三代的女子中被拉来拉去,妈妈摸头,奶奶捏脸,适卉一下哭了出来,场面乱成一团。
后来,还是韩父出来收拾,“好了、好了,坐了这么久的飞机,适宇也累了,大家先回家。”
在家人围绕下回家的韩适宇,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洗尘宴。
韩家是大家族,大家族坚持不能小气,叔伯间还要比排场,于是乎,每一顿都是大饭店,每一顿都是名厨,每一顿都是该饭店最贵的宴席。
在第七次的洗尘宴后,韩适宇终于忍不住向他那位几乎成了他经纪人似的妈妈开口了。
“不能推掉一些吗?”
“咦,可是都说好了耶。”
“很多亲戚我都不认识,有什么好聚的。”
“就是不认识才要叫他们出来认识认识埃”韩适卉在一旁笑眯眯的说,“妈妈对你可得意了呢。”
“我又不是什么巡回展出的奇珍动物。”连续两个星期这样,他真的体会到应酬的累人程度有多高,那些人好像都把自己当酒家女似的,拼命想灌醉他,真是奇怪了,他喝醉对大家也没好处,敬得那么卖力干吗?
“算了啦,哥,爸妈跟爷爷奶奶已经很久没这么兴奋了。”韩适卉看着他,“你就当尽一点孝道嘛。”
由于她的落井下石,韩母得到了一票,故此,韩适宇的洗尘宴行程表并没有减少的迹象,照例密密麻麻,十分精彩。
在饭店与饭店的转台中,他有时候会跟父亲到公司,看一些过去的档案以及资料——过一阵子,等他把该应酬的应酬完,琐事也都处理好之后,便会穿起西装,正式到“韩氏化工”上班,尽第三代应该尽的义务。
但在这一切开始之前,他还有人想见。
他的老朋友,老同学。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这是韩适宇学成归国后最轻松的一场洗尘宴。
没有大批人马,没有令人眼花撩乱的菜色,更没有那些根本没有答案的问题,露天的啤酒屋里,只有他与两个老同学。
距离最后一次见面已经十年了。
当时,他们都还是大孩子。
此时,他们已经是三个近而立之年的人,照理说,应该要成熟、懂事,最好多一点符合身份的文质彬彬,但是事实总是与想象有差距。
酒精下肚,没人记得要保持形象。
“你啊,最无情了。”杨炎楷松开领带,用力的朝韩适宇肩上一拍,“别人到国外读书,两三年会回来一次,只有你,简直把那边当家似的,十年不见人影,每次写电子邮件也就那几句,多写一点会怎么样啊?”
“不会怎么样。”
“那干吗不多写一点?”
他喝了一口啤酒,欣赏老同学喝醉的样子。
“我懒。”
“你……”杨炎楷似乎在考虑措辞似的,想了半日,吐出两个字,“薄凉。”
韩适宇扬起眉,薄凉?
喔,对了,杨炎楷是念中文的,薄凉。
他真的醉了。
就算他薄凉好了,问题是联络得太勤不也很奇怪吗?人与人之间又不是说得越多感情就越深。
韩适宇转向方威仰,“该说的说一说,扯那么长篇大论做什么?”
“有人爱嘛,人家可是很脆弱的。”他摸摸已经倒在桌子上的杨炎楷,“他本来就神经质,你想不出来要写什么,就转寄几个小故事、小图片、小叮咛,他也会很高兴啊,前后又花不到几分钟。”
“麻烦。”
“你的脾气还真是万年不变,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停了两秒,“才会有时间把书读得这么好。”
韩适宇原本已经预备招手叫服务生再送一杯生啤酒的,但在听到那么不自然的结论之后,立刻把空了的酒杯放到第二位。
他记得,他的眼神一向很有用。
盯着方威仰,一秒,两秒,三秒,方威仰啊了起来——“你知不知道你的眼光很凶?”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这样看你?”
“你、你想怎样?”
“我想知道,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原本应该接什么。”断句断得太诡异了,他要真的听不出来,那才有问题。
方威仰叹了一口气,“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的。”
韩适宇笑了笑,不疾不徐的说:“相信我,我有办法问出来。”
“真是,相煎何太急。”他抱怨了一下,终于还是决定吐实,“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那也没什么,你不是也没结婚?”
“至少我是单身女记者眼中的快婿人选埃”“杨炎楷呢?”
“他在学校可受那些未婚女老师欢迎了,那种忧郁又神经质的样子,不知道勾起多少人的母性情怀。”方威仰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恨恨的说:“女老师就算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那些年轻女高中生都对他很好。”
韩适宇半眯起眼,这算是示威吗?两个行情看涨的单身汉。
他又不是没人喜欢,只是他不爱没事找事做,更懒得花时间去哄人,或者是讨人开心,能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他也不会勉强。
其实,也很少有女孩子让他觉得交谈起来是轻松的,除了记忆里的那抹蔚蓝颜色之外。
方威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喂,你还记不记得李天晴?”
天晴?
他怎么会不记得?!
对大人来说,那也许只是小毛头的恋爱,但对他而言,却是二十八年来,最刻骨铭心的一段岁月。
一直到现在,他都还保存着她的照片。
韩适宇线条刚硬的脸上透出一丝柔和的气息,“当然记得。”
方威仰没注意到他变幻的脸色,一边拨着花生壳一边说:“我前一阵子从政治组调到社会组嘛,跑一些凶杀案之类的,居然遇到她了,哇咧,你知道她在干吗?她是法医,法医耶!”
“法医?”
“对啊,就是在凶杀案现场穿白袍,翻弄那个东西的那种人,看不出来对不对?我见到她的时候其实也吓了一跳,差点跌到旁边的水沟里。”大概是想起了自己的蠢事,方威仰笑得非常开心,“天晴完全没变,第一眼就可以认出来,跟记忆里的她一模一样到有点好笑。”
“她还是那个样子吗?”一样爱玩?一样爱笑?
他很愉快的说:“我现在跟她还蛮熟的,有案子就会见面,下次有空一起吃个饭吧。”
韩适宇已经没听清楚他后来说了些什么,在喧闹的啤酒屋中,那年夏天的记忆像潮水一般的向他涌来。
虽然已是遥远旧事,但乍然听到她的名字,心中还是起了波澜。
他清楚想起她的所有样貌,哭脸、笑脸、撒娇的样子、微瞠的样子……也就是在那个时刻,他才发现,原来过去的平静只是经过时间洗炼的假象,那个十几岁的初恋一直在他心里,不曾忘记。
第六章
凌晨五点,天晴已经坐在办公室里头了。
一边听着自己半个小时前检验时录下来的声音,一边飞快的在键盘上输入合适的形容词以及解释。
她是凌晨一点时被挖起来的。
出门时,从小就跟她睡的双胞胎侄女李芬芬、李芳芳一左一右抱住她的大腿哭,睡在门口脚踏垫上的黄金猎犬小美女也醒来,拼命在她身边打转,一边摇尾,一边汪汪,在她寸步难行之时,保姆起来了,安抚了两个小的,顺便拦住想跟天晴一起出门的小美女,一场乱七八糟的景况才宣告终止。
警车已经在楼下,等她一上车,便直驶凶案现常拿着录音笔,天晴一宇一句的说下自己看到的一切,回到刑事大楼的检验室里,在外科工具以及仪器的帮助下,做更进一步的解析。
凌晨五点,助理还没来上班,局长赶着要报告,她只好把录音笔内的东西化为文字就像过去每一次半夜被挖起来一样。
饿……
她拉开抽屉,从里面翻出几颗水果糖,拨去包装纸后丢两颗人嘴巴。
静谧的办公室里,只有键盘发出的答答声。
蓦的,突然有人敲门。
“门没锁。”
喀啦一声,门把旋开。
进来的是安重勤,局里最年轻的警官,未婚,卖相佳,举止合宜得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天晴的两个年轻女助理常说他额头上闪亮着“年轻有为”四个字,属可大力投资的超级绩优股。
安重勤在电脑桌旁放下一杯咖啡,“我想你需要这个。”
“谢谢。”她感激万分的拿起来喝了一大口,又饿又想睡,她最需要的就是咖啡了,“我现在愿意承认你是个好人。”
“我本来就是个好人。”
“你三不五时跑到这边来,弄得那些年轻的检验助理芳心大乱,还叫好人啊?”键入最后一个字,她按下列印键,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之后,继续刚才未完的话题,“说真的,没事不要来我们这边啦,我只要看到她们挤来挤去的到你面前问,要不要喝咖啡、吃饼干的样子就火大。”
他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吃醋啊?”
“是啊,我吃助理的醋,明明我才是头儿,她们对我就没那么好,我已经讲过几百次了,一杯咖啡一颗糖,可是她们到现在还以为我只喝黑咖啡,还浓缩的呢,谁有办法喝?!”想到这个,她就一肚子火。
没错,法医是冷调工作,但那只是工作性质,不代表她这个人的本质啊,谁规定法医一定要喝黑咖啡的?
她就偏爱上面浮一堆奶油泡泡的卡布基诺,甜点糖果是提振士气的必需品,还有,她喜欢穿淡蓝淡绿等新鲜色调的衣服,鞋子最好能够露出她美美的脚趾……不过她那几个白目有加的助理到现在还觉得她应该喝黑咖啡,穿黑外套,戴黑胶框眼镜,套黑色包头鞋又不是深闺怨妇,谁这样打扮啊?!“你认了吧,异性相吸,谁叫你是女人。”
“是啊,我是女人。”天晴从印表机上抽起报告,依页次排列钉好,在最后一页盖上印章后,啪的一声放在安重勤手上,恶狠狠的说:“别忘了这份报告是女人做出来的。”
他拿着报告,离开之前,又像想到什么似的回过头,“医生,找个时间跟我吃顿饭吧?”
“不要。”
被这样断然拒绝的安重动也没有纠缠,笑了笑,离开了她的办公室。
她拿起刚才喝到一半的咖啡走到窗边,拉起百页帘,不到六点,天色才微亮,远边的天有种隐约的淡紫色,星光已隐,城市带着一种稳定的色调——让人想到深沉的宁静。
她慢慢啜着杯中甜度刚好的咖啡,顺手将日历撕下。
二月十日。
雨季就要来了呢。
她不喜欢下雨的日子,因为那意味着交通以及工作上的不方便,不过话又说回来,若二月不下雨,感觉一定会少了一点什么吧,就像夏天一定要去海边一样,在炽热之前,绝对要有段时间的微凉。
喝完最后一口,手机正好响起。
天晴拿过手机,来电显示是方威仰——十几岁时认识的一个人,初恋男友的好朋友,进入大学后,各自投入新鲜生活,没再联络,不意在过了这么些年后,两人会在工作场合上遇见。
她是法医,他是跑社会新闻的记者。
因为工作的关系,他们中断的友谊突然又衔接起来,通通电话、吃吃饭,就像一般朋友。
她按下通话键,“喂。”
“忙完没?”方威仰笑嘻嘻的声音从那头传来,“请你吃早餐。”
“吃早餐可以,但是别想从我嘴巴里打听到什么。”
“干吗把我想得那么惟利是图啊,我只是关心你埃”关心?才怪!一有案子立刻请她吃早餐,分明有企图。
对着电话,天晴哼哼出声,“你是想要独家吧,先告诉你,在召开说明会之前,我是不能就案情说任何话的。”
“天地良心,我只是想约你吃早餐而已。”
“好啊,反正我忙了一夜,肚子很饿,哪里见?”
“我现在在离你办公室最近的一家新鲜屋。”
“我十五分钟后到。”
“天晴……还有一个人也想见你。”
“小姿?还是,小羊?”他们是方威仰的学弟学妹,最近在做关于台湾少数职业的专题报道,曾经约过一次,不过她刚好临时有案子,因此只好取消。“都不是,你带的新记者?”
“是,呃,嗯,就是碍…”
十足为难的语气惹得她一阵好笑,“你没事那么结巴做什么啊,是你的朋友吗?那无所谓啊,吃个饭又不会怎么样,先告诉你朋友,我刚验完,身上有消毒水的味道,他不介意的话就一起吧。”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 FM1046刚进新鲜屋,天晴便看到方威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