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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进攻芙蓉寨(四)
一手扶着梯子,一手拿着腰刀,王麻子迈着健步,向城头爬去,很快上了城头,他挥舞着手中的腰刀,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城头这边,只有几十个弓箭兵,正在搭弓射箭。大部分步兵,都被活阎王带去支援南面城墙了。
他毫不犹豫地举刀,砍向一名正准备拉弓的弓箭兵。
对方大惊,但没有近战武器,举起弓,挡了一下。
没任何效果,大刀劈下,木质的弓身立刻变为两半,将他也劈掉了半个脑瓢。
王麻子舔了口刀身上的血,笑了笑,眼前的弓箭兵,那就是待宰的羔羊,他一个人,冲进几十个人中,越战越勇。
忽然,耳根边传来一阵风声。
不好!他来不及转身,立刻挥刀向上,护住后脑。
“嘭!”巨大的冲击传来,震得他手腕发麻。
他就势前扑,再转身,这才看清了刚才偷袭自己的人:正是芙蓉寨大当家催命鬼。
“你杀了我这么多弟兄,明天今日,就是你的死期!”催命鬼大声说道。
王麻子左右看了一眼,立刻胆战心惊,刚才随自己身后,上来的十几个人,都已经身首异处,躺在了地上。
这催命鬼,一人将自己这么多手下都杀了?
他突然感觉,自己这一辈子还没这么害怕过。
催命鬼右手一抬,再次抡起了大刀。
“受死吧!”刀身挥下,掀起了一阵劲风。
王麻子眼前一片光亮,看不清刀的来势,脑子里只有一个字:死!
“咚,咚!”下面传来巨大的声音,震得城楼发颤。
“快,拿起弓箭,向下射!”催命鬼听到这声音,就知道是对方在撞门了,虽然门足够结实,但是在如此剧烈的撞击下,能坚持多久还是个未知数。
弓箭兵早就被砍晕了,东南西北地乱逃,还有一个失足跌下城墙,摔得粉身碎骨。催命鬼看了看,只剩下十几个人了。
“快,赶紧射箭!”催命鬼命令道。
弓箭兵们从刚才王麻子的刀下幸存,哆哆嗦嗦地拿起了弓,搭起箭,探身向下射去。
下面的城门旁,二十几个人,抬着一个巨大的粗木,喊着号子,正在一下一下地撞击城门,每撞一次,就掉下簌簌尘土,在如此剧烈的撞击下,城门已经有点松动了。
“快,加把劲,把城门撞开了!”冯七喊道。
“咚!”又是一声巨响。
忽然,有个家丁喊道:“快跑!”他抬头看了一眼,明晃晃的箭头,对准了自己。
“嗖,嗖嗖,”十几支箭飞来,有两三个人中箭,倒在了地上。
“再加把劲,不许跑!”冯七喊道,城门已经松动,再撞两下,很可能就会开了。
“嗖!”又一支利箭飞来,射中了冯七的胳膊。
鲜血顿时渗了出来,一阵剧痛,传入大脑,看着已经扔下巨木,四下逃窜的其余家丁,冯七无奈地摇了摇头,望着已经松动的城门,不甘心地叹了口气,也向回跑去。
这次进攻,恐怕是要失败了。
望着溃退下来的众人,哈但巴特尔气愤异常,这群家伙,牛皮吹得震天响,打起仗来,却如缩头乌龟,刚才明明已经攻上南城墙了,只要再坚持半个时辰,援军上去,就稳操胜券了,死了几个人,立刻就退了下来,要是按军纪,这些临阵退缩的人都要被塞进麻袋,纵马踩死的。
李正的脑子,已经是一片模糊,他没想到,自己兴师动众来攻打芙蓉寨,本来想着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攻下来,既能狠捞一笔,又能提高自己的声望,说不定还会因为治境有功而升官。可是现在…
“哎呦,疼死老子了,这条胳膊,恐怕是废了。”一个老兵油子一边叫嚷着,一边远远地向李正打量着。
“就是,这次出来,什么好处也没捞着,还死了这么多弟兄,这仗怎么能成这样?”
“什么五十两银子,几个女人,统统是鬼话。”
老兵油子们打仗没多勇敢,可是借着机会,闹腾一下的本事还是有的,尤其是乾讨虏军,打仗本来就是为了拿钱的,现在没拿到钱,反而还受了损失,连头领王麻子,都没有命回来,自然闹得最凶了。
大兵们越说越激愤,越说越热烈,这时,突然有一个人说道:“走,我们找李正评理去!”说到劲头上,连李大人都不叫了,直接叫他为李正了。
兵变!李正脸色发白,不知该是不是躲起来。
“都给我站住!”哈丹巴特尔大声喝道。不知是他的声音足够高,还是他的达鲁花赤的身份起了作用,众人停下了脚步。
“我们来的时候,在山脚下路过芙蓉村,大家都知道吧?”哈丹巴特尔说道。
“提这村子有鸟用啊!”一个兵油子小声说道。
“我得到密报,这村子也是芙蓉寨的一个寨子,里面的人,都和芙蓉寨有联系,现在,我命令你们,把这群匪人全部抓起来,敢于反抗的,就地正法!”哈丹巴特尔厉声说道。
“遵命!”还是乾讨虏军最机灵,首先反应过来,操起家伙向山下跑去。
“发财了,发财了,快跑啊!”他们争先恐后地喊道。
???家丁们留在原地,看着这群大兵们都跑了,不明所以,赶着去送死吗?
“哈丹兄,”李正也是纳闷:“我怎么没接到举报,说芙蓉村和芙蓉寨暗通啊?”
“一看你就没有带过兵,这群大兵们,要是不给他们点好处,他们还不闹兵变啊?我让他们去这个村子,他们发泄完了,得到了好处,自然就不闹了。”哈丹巴特尔说道。
这道理太简单了,每次攻城,总喜欢屠城,就是让从地狱边缘走过的士兵得到一个发泄的机会,蒙古军队,所向披靡,作战勇敢,和战后的奖励是分不开的,现在虽然没得胜,也得给他们个发泄的机会,否则,大头兵们闹起来,是不怕血溅五步的。
李正这才明白过来,他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村子里现在的样子:男人被杀掉,当作杆子上报,女人们被大兵们凌辱,所有钱财被劫掠一空,这群大兵们,肯定都会心满意足了,自己也可以上报剿匪战果,也不用掏自己腰包慰军了,真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第四十三章半自动火铳
当芙蓉寨的城墙上染红了鲜血的时候,双方恨不得把对方连骨头吃掉,无论李正也好,催命鬼也罢,他们都不知道,他们这场火拼,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而亲手导演这场好戏的张阳,此刻正静静地坐在船头看着两岸的风景。
张阳的手中,拿着一根铁管,一根让他哭笑不得的铁管。
走水路正好路过泰州,怀着对这个时代手工业者无比崇拜的心理,张阳兴致冲冲地派士信进泰州取回上次打造的铁管。
早知道会是这个样子,那就不浪费这二两银子了,二两银子啊,每一个铜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想到这,就一阵恶寒。
这年代,没有车床,冲床,铣床这些先进的加工手段,全凭一双手,一把大铁锤,再加呼呼的小火苗,烧红,砸,再烧红,再砸,最终砸成所需要的形状。成品率完全取决于铁匠的手艺,或者说,铁匠的熟练程度。
而这铁管,很明显,就是一次失败的尝试,最起码,你也得做得粗细均匀吧?可是这铁棒简直像个葫芦,粗细间隔分布,这要是塞进子弹去,不是炸膛,就是射不出去。而且,焊缝非常大,这样的铁管,就是做个铁萧也不合格,唯一的用处,恐怕就是回炉重新炼铁了。
他失望地将铁管放在一边,这枪管的加工,先放在一边,目前最要紧的,就是把这船官盐运到扬州,顺便与盐贩子搭上线。
李伯升从后舱走了过来,好奇地拿起铁管,看了起来。
“大哥,这铁管是干什么用的?”粗盐变精盐,造火药炸鱼,突火枪,连击弩,这一连串的东西,让李伯升对张阳佩服得要死,看到这根铁管,立刻就想到,肯定是有新东西要出现了。
不料张阳却是一副失望的表情:“如果这铁管能做好,那用处是非常大的,可是现在,就是一根破铁管而已。”
“这铁管挺好的啊!”李伯升反复地看了看,“这铁匠的手艺不错,能把精铁砸成薄片,再弯曲成这种形状,这加工过程一定是非常麻烦的,人家要二两工钱,也不算多。”
“不算多?我本来还以为他能给我一根能够使用的铁管呢,现在根本没法使用,这二两银子,算是打水漂了。”张阳心疼坏了。
“不知大哥要用这铁管做什么?为什么这铁管还达不到大哥的要求?”李伯升问道。
做什么?说出来你也不懂!张阳白了他一眼,不过,转念一想,这李伯升原来是个术士,应该对物理和化学知识有一定了解吧,虽说这年代还没有这两门学科。
“你还记得咱们的突火枪呢吗?”张阳问道。
“当然记得了,丘义那么勇猛的一个蒙古人,最后这么容易就解决掉了。多亏了突火枪。”李伯升说道。
“可是为啥后来我没有再用过啊?”张阳问道。
“因为没有火药了呗,放心吧,大哥,硝石和硫磺这两种东西,我一直在找。”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用竹子做得突火枪承受不住火药的压力,用过几次,竹子就炸裂了。”张阳说道。
“所以大哥就想用铁管做威力更加巨大的突火枪?”李伯升问道。
“是啊,”张阳对李伯升敏锐的思维比较满意,否则自己说的话对方不懂,那就是对牛弹琴,说着也没劲。
“现在在一些精锐的军队中,已经开始装备火铳了,知道什么叫火铳吗?”
“不会就是用铁管做的突火枪吧?”李伯升问道。
“恭喜你,答对了,”张阳有些欣慰,这李伯升还真是一点就通。
“现在在元朝的一些军队中,枪管是生铁管做的,比竹管能承受的压力大幅度提高,威力、射程和耐久度比突火枪高得多,它的子弹,主要以石块和铅弹为主,所以这种火铳被命名为‘石火矢’。”既然是研究轻武器的,对火器的发展史,张阳当然特别熟悉了,在这元朝,已经将突火枪改进为这种石火矢了。
“而大哥想用精铁制作,这样比元朝的的火铳威力还要大吧?”李伯升问道。
“是的,火铳的关键,就是这个枪管。”张阳说道。看来这个时代的工匠技术水平,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这滑膛枪的枪管就这么难以制造,线膛枪就更没法做了。还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啊。
“可是要是刮风或者下雨,这火铳是不是就点不着了啊?”李伯升问道。
“我太喜欢你了!”张阳欣喜异常,刚才的抑郁也都一扫而空,看来自己在这里是有传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居然让这个炼丹士能接受,还能举一反三。
那就多和李伯升说点吧,自己的专业知识,一定要在这个大元朝大放异彩。
“用明火来点燃火铳,这是最种落后的发射方式,除了这种方法之外,我们还有更好的方法,就是燧石。”张阳说道。“我们在火铳上设计一种击发机构,用精铁制作一个装有弹簧的击锤;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在传火孔边有一击砧,如果需要射击时,就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点火药。”
怕李伯升不懂,张阳一边说,一边在甲板上比划着。
“大哥,你这法儿真高明!”李伯升由衷地佩服,自己这大哥,自从上次落水之后,就变了一个人似的,许多闻所未闻的东西,大哥都会搞出来,上次的连击弩使用起来就是得心应手,这次听他讲解的这个火铳,那威力就更是巨大了。
张阳笑了笑,刚才他说的这个东西,就是撞击式燧发枪,这可是大概三百年后才能出现的东西,因为在这个时代里,雷汞就甭想了,现代的子弹底火,那就没法制作了。有这个燧发枪,就已经大大领先这个时代,自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再回头来看这个时代,自然有一种优越感。
“而且,我还要改进一下。”张阳越说越起劲,这些天来,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在脑海里越来越清晰。自己制作的连击弩使用顺手,那是因为可以快速发射,保持持续不断的杀伤力,虽然射程不远,但是只要箭仓里的箭没有用完,那对方就休想近身。
“我们的这个火铳,要设计成可以持续射击的武器,和连击弩一样,在火铳的上面设置一个弹仓,将发射用的火药和弹丸均贮于铳背,以二机轮开闭,扳第一机时,火药及铅弹丸自动落人筒中,第二机随机转动,摩擦燧石,点燃火药发射铅弹丸。”张阳将这个重磅炸弹抛了出来。
连击弩为啥好用?射速快,持续射击能力强,要想将火铳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必须让它具有快速射击能力,全自动的导气式自动步枪原理复杂,要求的加工工艺高,那就土法上马,这半自动的武器也能称霸天下了。武器不是万能的,决定战争胜负的还是人,担没有武器却万万不能。
石火矢算个啥,百万大军算个啥,所向披靡的骑兵部队算个啥,在我这半自动的火铳前面,统统都是浮云!
李伯升明白了,脸上闪现着激动的神情,自己这老大,发明的这武器,明显就是针对朝廷的,在这乱世之中,武力才是根本,有了这武器,崛起于草莽之间,纵横于百万军中,最后荣登九五,也不是难事。
“可是,咱只是个设想,咱现在缺银子啊!”张阳这一句话,又将那光辉的形象打回了原型。
第四十四章淮左名都
一个穷光蛋,却在惦记着吃大餐,这不是让人笑话吗?
装备这些武器,是要花银子的,而且,想要大量的装备,那就需要很多的银子,没有钱,什么也干不成。
基地里的劳工已经有了,每天的开销,就是一大笔钱,虽说粮食不愁,但如果在这个月底不给他们工钱的话,那会大大影响自己的声誉,当包工头,也是很有压力的,得对手下的一帮人负责。
“所以,我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铺一条路子,让我们的精盐生意,迅速地做大,做强,占领市场,赚取大把的银子。”张阳说道。
这次来扬州,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在扬州城找到自己大批精盐的买主,随着自己精盐提纯的规模化,高邮附近的地区很快就会饱和,毕竟能吃得起精盐的大户就那么多,给自己的精盐多一条销路,自己就多了一条赚钱的渠道。
张阳抬起头来,目光望着遥远的天际。
这次去的是扬州,自从张阳成为张九四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运盐来到这么远的地方。
淮左名都的扬州是江南的大都市,自然不是兴化,高邮,泰州这些小地方可以比的,纵观全国,恐怕比大都还要繁华,无他,只因这是京杭大运河的一个枢纽,纵横交错的水路,让这里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自从两淮盐运司盐运使设立在了扬州之后,扬州变得更加热闹了,南来北往的盐商们,都汇聚在这里,这里的盐产量占整个元朝的三分之一,盐课收入占整个元朝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多,是元朝主要的财政收入之一。
而且,江南自古多美女,扬州更是烟花女子,风流雅士最喜欢的场所所在。有道是人生只爱扬州住,夹岸垂杨春气薰。自摘园花闲打扮,池边绿映水红裙。
离扬州越来越近,江面上的船也越来越多了,大部分都是盐船,偶尔还有两淮盐运司的巡逻船,在江面上来回穿梭,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抽查这些盐船,看是否有违规携带私盐的,只要查到,不是就地正法,那也得被在牢里关几年了。
自古盐都是官方垄断,这是从春秋战国就开始的了,食盐是生活必须品,可以不吃肉,可以不饮酒,但绝对不能不吃盐,为了保持自己的利益,每个朝代,对贩私盐都是从严处理的。
但仍然有人在干,其中的利润太丰厚了,海水就在那里,不煮白不煮,穷苦的老百姓,也就是通过偷偷煮点海盐,才能不被饿死。
都说烟花三月下扬州,那时扬州的景色,一定美不胜收,现在虽然已经是盛夏,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但仍然是青山绿水,碧波荡漾,江南水乡,那特有的温柔之乡。
两岸都是郁郁葱葱的柳树,万条垂下绿丝绦,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远处一座高高的宝塔耸立,尖尖的塔尖直刺云霄。
靠近扬州城,两边的各种亭阁,画楼,多不胜数,偶尔还会飘来伴随着古筝的风流雅唱。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里自古就是青楼的绝佳所在,大大小小的院子多不胜数,多少才子贵族,流连于温柔乡里,夜夜笙歌。虽说到处都在动乱,但是并不打搅名士佳人的风花雪月。
这里就是有钱家少爷的销金窟,君不见画鼓清箫估客舟,朱竿翠幔酒家楼。城西高屋如鳞起,依旧淮南第一州。
张阳正在观赏,忽然眼前一亮:一艘雕琢华丽的画楼阁船,缓缓驶来。
只见船头高挑,楼栋奢华,大红朱漆,挂满了粉色的花帘。
虽然看不到里面,可是听得一曲婉转动听的歌声传来: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