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但是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带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是录像带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几乎是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发全掉光了,左边的眼睛完全被额头上伤口增生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盖住,巨大的鹰嘴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恶心的笑容了。
他接着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过似乎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的又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呼哧呼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的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身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了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忍住。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的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胎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感觉自己的腿就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呼吸使得很快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块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但却依然在剧烈的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像在不停的挥发一样,如燃烧了起来似的。
我得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神智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的穿越了我,接着就昏过去了。不过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却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我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做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才,我本来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自己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他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的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的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烟,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猛吸着香烟,火光一闪一闪。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
“他是一个留着银发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气喘的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烟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我看见怪人马上就烧着了,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拣起了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不过纪颜的手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了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而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纪颜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发的男人。(完)
第三十七夜 肉符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
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床,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卷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发,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优雅的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仆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孕妇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托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店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呼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呼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猛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插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猛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借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历,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糊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叹了口气。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借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