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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当地很受尊敬。她甚至比当地的医生还高明,可以说是接生方面的一个专家,如果谁家生孩子出现了问题,比方说婴儿出生的顺序出现问题,接生婆都会来向妈妈求助。妈妈最擅长的就是当婴儿还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把他的出生姿势矫正。当地有很多产妇都是妈妈帮她们顺利生产的。
但这些都是听父亲说的,妈妈为人很谦虚,从来不跟我们提及类似的事情。她只是做了她应该做的,我也知道她也希望我能像她一样,所以我一定要做出成绩,让她为她的儿子感到骄傲。
但是刚才妈妈说她之所以嫁给父亲,并生了我六个哥哥,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生我。这一点,让我多少有些怀疑。
在把所有的事情都想了一遍以后,我走到窗前——窗户是向北开的,然后在旧藤椅上坐了下来,透过窗户凝望着外面的天空。
月亮很圆,柔和的月光撒满大地,整个世界都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中。整个农场尽收眼底,穿过两处干草场和北边的牧场,就是我们农场的边界,与吊死岭的山腰相接在一起。我非常喜欢从远处欣赏吊死岭的风景,这是我所能看到的最远的地方了。
很多年以来,我每天晚上临睡之前都要站在窗前凝望着远处的吊死岭。我时常好奇地想象着山的另一边会是什么样子。实际上我知道那边只不过是更多的农田,即使再多走上几里路,也只不过又是一个小村庄,里面和这边一样也有几所农房,一个小教堂和一个更小的乡村小学。但是,我想象的可不是这些熟悉的乡村情景,而是高高的悬崖下面辽阔的大海,或者一片茂密的森林,要不就是一个宏大的城市,里面有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和绚丽的都市灯光。这才是我心驰神往的景致。
但是,月光下静静矗立着的吊死岭,有时候也会让我毛骨悚然。从远处欣赏吊死岭是惬意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接近它。也许从它的名字你就能知道它有多可怕。
传说在曾祖父生活的年代,这里爆发了一场惨烈的战争,当地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参加了这场战斗。这场战争使许多原本幸福美好的家庭一夜之间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和睦友爱的兄弟手足反目成仇,刀戈相向。
战争期间的最后一个冬天,在村边上,也就是北边一两公里的地方,进行了一场最后的决战。战斗结束以后胜利的一方把所有的俘虏带到了吊死岭上,全部绞死在北面山坡的树上。他们甚至还绞死了一些自己人,说他们是胆小鬼,面对敌人的时候不敢战斗。也有人说是因为这些人拒绝参加战斗,因为他们认为那些敌人根本就不是敌人,而是他们的乡亲,所以不愿意参战。
杰克一向胆子很大,但即便是他,也从来不愿意在接近边界篱笆的地方干活,甚至我们家的狗都不敢走进那片森林。特别是我,能感觉到一些别人所不能感觉到的可怕东西,所以即使是在北边的牧场上我都不敢停留。站在那片牧场上我仿佛能听到那吊着死人的绞索在吱吱作响,树枝也被压得低声呻吟,甚至那些人垂死时所发出的毛骨悚然的喘息与呻吟。
妈妈曾经说过我们家人长得很相象。不过,我认为妈妈在某些方面和我更相似。因为我知道,她也能够看到一些普通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记得有一年冬天,那时我还很小,所有的兄弟都还住在家里,晚上从吊死岭上经常传来奇怪的声音,即便是在卧室里都清晰可闻。虽然我的哥哥们什么也听不到,但是我听的很真切,晚上都无法入睡。当我因害怕而大声叫喊时候,妈妈总会上来看看我,即使是在她要很早起来做家务情况下也是如此。
最后,她说要到森林里去看一下,以把那些叫声彻底解决掉。妈妈说到做到,有一天晚上她勇敢的独自一人去了吊死岭上的树林里。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并且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再也没有听到任何叫声了。
不过,有一点我就不像妈妈了,那就是妈妈要比我勇敢的多。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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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路上
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我就起来了,但妈妈比我起得更早,忙着在厨房里给我张罗早饭,做我最爱吃的熏肉和煎蛋。
当爸爸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我都快吃完了,正用最后一片面包抹盘子,好把残余的汤汁吃进肚里。在我要向他辞行的时候,爸爸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的手中。那是一个小小的火绒盒,这可是爸爸最心爱的东西,也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在我印象中,好像是从曾祖父手中一代代传下来的。
“汤姆,这个就给你了。”爸爸说道,“没准儿什么时候你能用得着呢。有空就回家看看。你走了,我们大家都会想你的。”
“孩子,该动身了。”妈妈一边提醒我,一边走过来和我拥抱道别。“驱魔人史布克已经到院门口了。我们可不要让他久等啊。”
我不喜欢那种拖泥带水的道别方式,说过再见后,我就一个人走出了屋子,往院门口走去。
史布克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天还没有全亮,他的身影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他戴着兜帽,站得笔直笔直的,身材还是那样高大,依旧是左手握着那根手杖。我拎着我的小包袱,径直朝他走过去,心中极为忐忑不安。
出乎我意料的是,史布克并没有站在那儿等我走过去,而是推开院门迎了上来。“好了,小伙子。”他说道,“跟我来,我们要上路了。”
我们并没有沿着门前的路走出去,而是一路往北朝吊死岭走去。很快我们就穿越了北边的牧场,而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在抵达边界的栅栏时,史布克像小伙子一样,很轻松地跳了过去,而我却愣在了那儿。当我把手搭在栅栏上时,我听到了吱吱的声音,好像是吊着死人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史布克回过头看着我问道。“要是你对自己家门前的这座山都这么怕,那你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不如趁早回家算了。”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我们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我忍不住打起冷战来。这种寒意足以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以前我就有过这种感觉,似乎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甚至都能感觉到它就在我身边。
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我下方,足足有上百人,有的甚至是两三个人同时吊在一棵树上。他们穿着统一的军装,系着宽大的皮带,穿着大靴子,在树枝上地摇来晃去。
就在我看着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阵强劲的风迎面吹来,这风是如此的寒冷和凄厉,仿佛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从遥远的地狱深处吹来的。树木都被吹得弯下腰去,枯叶纷纷飘落。过了一会儿,所有的树枝都变得光秃秃的了。又过了好一阵,风才停息下来,史布克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带着我走近那些吊死者。在离吊死者不到一英尺的地方我们停了下来。
“看着他,”史布克命令道,“你看见了什么?”
“一个死了的士兵,”我回答道,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他看上去有多大?”
“顶多十七岁吧。”
“好,不错,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还害怕吗?”
“有一点儿。我不喜欢离他这么近。”
“为什么?这有什么好怕的呢?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你。现在你想像一下他那时会是什么样子,你要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你自己。试着体会他当时的感受,你感觉一下对他而言,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呢?”
我竭力想像自己正是那个士兵,想象着那慢慢死去的感觉:窒息的痛苦和垂死的挣扎固然可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事情是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家人了。”我对史布克说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感觉一阵悲凉从心头涌过。这种感觉消失后,那些吊死者的幽魂就像幻影一样慢慢消散,直至最后消逝在空气中,只剩下我和史布克孤零零地站在半山腰上,落到地上的叶子又都重新长回到树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害怕吗?”
我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感觉有点儿难过。”
“不错,小伙子,你学得很快。我们都是在家排行老七的父亲所生的第七个儿子,因而我们具有某种特殊的天赋,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但这种天赋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如果我们害怕它们,它们就会利用我们的恐惧,让我们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而消除恐惧的惟一办法就是只关注你所看见的,而不要去想自己的感受。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屡试不爽的好点子。
“刚才那幕的确挺恐怖的,不过,你要记住它们只不过是些游魂而已。”史布克接着说道,“它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到一定时候它们自己就会慢慢消逝。大约百年之后,它们就会无影无踪了。”
我很想告诉他,妈妈曾经处置过它们,但我还是忍住了,我怕自己这么冒失会让他不高兴。
“不过,如果它们是幽魂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史布克接着说道,“你可以和幽魂交谈,告诉它们一些事情。通常来说,幽魂在尘世中迷失了自己,被困在地面,无法回归地府,所以经常处于痛苦的煎熬中。此外,也有一些幽魂则是冤魂不散,怀着明确的目的留在世间,希望向你倾诉些什么。但游魂则不同,它们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所遗留下的躯壳而已。孩子,它们就是几具躯壳罢了,没什么可怕的。你看见这些树的变化了吗?”
“树叶凋落了,说明那时是冬天。”
“不过现在叶子又长出来了。你刚才看见的只是一些过去的事情,只不过是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一些恶行所留下的痕迹而已。不过通常只要你胆子够大,它们就看不见你,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游魂就像是水塘中的倒影,影子的主人走了,影子却留了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点了点头。
“不错,那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我们同死人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你得学会习惯它们。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从现在开始你来拿这个。”
说完,史布克就把他的大皮包递给我,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山顶走去。我跟在他后面翻过山头。我们穿过树林下了山,然后沿着山下的一条小路继续前行,小路弯弯曲曲地向南一直延伸出去,最后隐没在绿色和棕色间杂的田野之中,从远处看,它就像茫茫旷野上一道长长的灰色疤痕。
“以前常出门吗?”史布克边走边回过头来问道,“都去过哪些地方?”
我告诉他,我活动的范围只局限在我家农场方圆六英里的地方,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当地的集市而已。
史布克一边低声地嘟哝了几句,一边摇了摇头。很显然,他对我的回答并不是很满意。
“嗯,那今天你可算是出远门了。”他说道,“我们要往南走,去一个叫赫尔索的地方。离这儿大约有十五英里远,我们得走快点,好在天黑前赶到那儿。”
赫尔索这个地方我以前听说过。它是一个小村庄,有本地最大的煤场,拥有几十家煤矿。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那儿,而我也不知道史布克跟这样一个地方有什么关系。
史布克走路很快,步子很大且走起来毫不费力。我在他后面跟得挺吃力。一开始,我拿着自己装有衣服等物品的小包裹时还赶得上他,现在我还要提着他的大包,所以越走越觉得步履艰难,手里的包袱也好像越来越重。更糟糕的是,老天居然下起雨来了。
到了中午大概十一点的时候,史布克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不高兴地看着我。这时我已经落下一大截儿了。我的脚很疼,走路时已经有点儿一瘸一拐。这条路窄窄的,像铁轨一样,被雨一淋,很快就变得泥泞不堪了。正在我拼命想赶上他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结果脚底一滑,差点儿摔倒在地。
史布克摇了摇头,嘴里发出不满的啧啧声,问道:“你是不是犯晕了啊,小伙子?”
我摇了摇头。我想把他的包放下来,让自己的手臂休息休息,但周围到处泥泞一片,我总不能把他的包放在泥地上吧。
“那好啊,一个人要是总犯晕,可就完全不值得相信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史布克似笑非笑地说。恼人的雨水顺着他的帽沿儿往下滴,挂在了他的小胡子上。
“我并没有犯晕。”我有点儿不服气地争辩道。
“没有?那肯定是你的靴子有问题了。你这种靴子不适合我们的工作,要知道我们可是要经常赶远路的。”史布克扬起他的浓眉说道。
我的靴子和爸爸、杰克的靴子一样,很结实,而且很适合在到处是泥泞和畜粪的农场里干活,不过这种靴子得穿上近两个星期才会不磨脚。在这段时间里可是挺遭罪的,脚上很可能会被磨出一大堆水泡。
我低头看了看史布克的靴子。他的靴子是用很结实的、质地很好的皮革制成的,而且靴底是加厚型的。这样的靴子肯定花了不少钱,但对于那些需要走很多路的人来说,这钱花得绝对值。这种靴子一点儿不卡脚,我敢保证,第一次穿的时候就会觉得很舒服。
“一双好靴子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史布克说道,“我们不可能依靠人力或畜力,把我们带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们只能靠我们的双腿,而这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如果我最终决定收你为徒的话,我会帮你弄一双和我脚下这双一样好的靴子。到那时,你想走快走慢,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稍微休息了一下,在一座废弃的牛棚里避了避雨。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后,露出一大块黄色的奶酪。
他掰了一小块递给我。这一路把我累得够呛,而且我也饿坏了,于是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地把它吃掉了。史布克也只吃了一小块儿,然后把剩下的又裹起来,塞回口袋里。
雨终于停了下来,史布克把他的兜帽推向后面,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他。除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和恶狠狠的眼睛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鹰勾鼻,鼻端尖锐且弯曲,非常像鹰嘴。他的胡须十分浓密,当他闭上嘴巴时,整张嘴几乎完全隐藏在胡须中。他的胡须乍一看似乎是灰色的,但只要仔细观察(当然我装得尽可能像平常一样,这样就不至于引起他的注意),就很容易发现他的胡须居然是彩虹色的集合。深浅不一地分布着红色、黑色、棕色,当然最显眼的还是灰色。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他的胡子是什么颜色完全取决于光线,光线的强弱就会映射出不同的颜色。
“相由心生,尖嘴猴腮的人,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父亲经常对我这么说。他还说过一些人留胡须,只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在仔细观察史布克的时候,我发现除了他的胡须和下颚比较长外,还有一口非常锋利的黄牙,看起来挺像某种食肉动物,而这种牙齿更适合用来大口啃生肉而不是小口小口地吃奶酪。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狼!对了,是狼,他就像一头狼,不仅仅外表看起来像,还因为他有着昼伏夜出的习惯。他属于某种食肉兽。天天吃奶酪充饥让他看起来像狼一样总是饥肠辘辘而又无比警觉。等我学成之后,我肯定也会变得和他一样。
“你还饿吗?”史布克一边看着我一边问。他那像狼一样绿幽幽的眼睛直盯着我的眼睛,让我觉得很不舒服,甚至都有点儿头昏眼花了。
当时我的确很饿,而且全身上下被浇得像只落汤鸡似的,脚也疼得很。我点了点头,满以为他会再给我一点儿奶酪,可他只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嘟哝了几句,然后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
“饥饿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可是家常便饭,这个你也要学会适应。”史布克说道。“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不可能都吃饱;如果任务很艰巨的话,那在干完之前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上。饥饿可以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会增强我们自身在面临邪恶势力时的抵抗力。所以,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练习适应它。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我要初步考验你一下。你要在一栋闹鬼的房子里独自呆一个晚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