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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猎手叫做罗曲奇,当时的确是失踪了一个小孩儿,疑似被杀害了,叫做陈……二蛋!”
我举着手,大声叫道:“我就是陈二蛋!我就是那个失踪的少年,我没有死,而是被他们带到了神农架的一个山洞里,凭着给他们打杂,干些活计,才活到现在。我一直都想跑,跑了两次,被打得下不了床,才罢休……”
我开始哭诉起了痛苦往事来,张队长邹着眉头,听了一会儿,然后把目光投向了旁边的王朋,想听取一下这个手下的意见。
王朋看了我一样,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指着东边说道:“反正这儿也靠近西熊寨,不如我们歇息一晚,明天找人问问,不就清楚了么?”
这个年轻人说话的声音不重,但是却能一锤定音,张队长点了点头,说行,就这样吧。说完他又转到了杨小懒那边去,离开之前,轻飘飘地说了一句:“看他也没有什么威胁,先把绳子给解了吧,免得勒坏那孩子的手。”
他这话说得漫不经心,然而我却感受到了里面的关心,瞧着王朋拔出一把刀来,给我解绳子,眼泪水不知不觉地就流了下来。
当夜篝火很旺,我躺在王朋给我归拢的干草丛中,那是我这么久来,睡得最踏实的一觉。
早上我被一阵鸟叫给吵醒过来,伸了一个懒腰,感觉碰到了谁,扭过头去,瞧见那个对我很不爽的老江恶狠狠地瞪了我一样,咕哝道:“嘿,这死小子居然没跑啊,害我昨天没睡好觉……”他爬起来走向别方,我站起身来,瞧见昨天的那几堆篝火余烟袅袅,周围的人都起身了,收拾起周围的东西,活力十足,仿佛一天的美好即将到来。
王朋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问好,然后说道:“老江他家人受过杨二丑的荼毒,所以脾气难免有些暴躁,不是针对你的,别放在心上。”
尽管我还没有证实身份,但是这个年轻人的友好,还是让我感到特别的惬意,十三岁的我长得跟个小大人一样了,特别需要认同感,所以也故作沉稳地点了点头,说没事的,我了解。王朋瞧见我这副模样,哈哈一笑,转过身去张罗了。没多久,这儿总共是三个人都差不多收拾妥当了,然后开始往东行走,我虽然没有被捆着,不过还是有人专门负责监视我,而杨小懒则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给背着,一颠一颠儿。
往东行,走了两个多小时,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河湾子,朝阳照耀下,银色带子一般,这伙人有派出人去打尖,这会儿回来了,还带来几个穿着苗家土布的男子来,双方见礼,颇有些乱。
我走在后面,瞧不见,努力探着脖子往前瞧,结果冲出一个身影来,一把将我给紧紧抱住了。
潜云年代 第三十七章 誓言,血月
瞧见我这悲伤欲绝的模样,正在啃着热腾腾鸡腿的杨小懒噗嗤一笑,呛了一下。眼泪水都流了出来。
她一边擦眼泪,一边笑着喊道:“你叫二蛋是吧,陈二蛋?不错,你爹可真会取名字。笨蛋加傻蛋,真正是应了这景儿……”她笑得欢畅,我心中却越发地悲凉,这小娘皮子心思恶毒得很,漠视生命,有朝一日,老子一定要弄死你,在你的身上踏上一万脚。
杨小懒笑了一会儿。低头一看,瞧见我那一副愤怒到了极点的模样,这才轻飘飘地又说了一句:“放心啦。骗你的,那瘦猴子有什么好玩的。被我爹甩丢了而已。”
我见她说得轻描淡写,不过言语之间,倒也没有太多调侃的意思,又看麻衣老头正自顾自地捞着锅里面的肉喝,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脸上堆着笑,从火堆里面将那用泥土包裹着的叫花鸡刨出来,将外面包裹的碎泥敲开,荷叶剥开,露出了里面香气四溢的鸡肉来,撒上盐,笑着说道:“姐,尝尝这个,香!”
杨小懒一双眼睛瞪得硕大,鼻子猛地吸了一阵香气,忙不跌地撕下一条鸡腿,也顾不得烫,使劲儿咬了一口,猛地咀嚼,完了长叹一声:“啊,很好吃呢……”
她吃饭的时候,露出来的小儿女神态好迷人,看得我都不由得愣住了,又想着胖妞没死,心中也放松了许多,瞧见麻衣老头和杨小懒不停地吃着,舔舔嘴唇,肚子不由得咕咕叫了起来。
这一整天,我就中午的时候吃了一点午餐肉罐头,不过全部都吐了出来,熬到这半夜,自然是饿得不行了。
我那个时候的年纪,最是饿不得,瞧见别人吃得津津有味,心想着我忙活这么久,你们尽顾着自己吃了,也不招呼我一声。不过我转念一想,他们不招呼我,难道我就不吃了?皇帝不差饿兵,他们总不能饿死我。这么想着,我伸出手,朝着那快被吃得只剩一点儿骨架子的叫花鸡抓去。然而我指间还没有摸到那骨架子,凭空伸出一条腿来,踹在我的胸口,我稳不住劲儿,朝着后面翻滚而去。
等我爬起来的时候,瞧见杨小懒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用脚踩住我的那只手,恶狠狠地骂道:“我们还没吃完呢,你伸什么手?还懂不懂一点规矩?你这是想要找死,对吧?”
这小妞发起飙来,无端凶恶,瞧见她那张娇艳的小脸,我一瞬间就想起了在五姑娘峰顶上的岁月,那个时候,青衣老道虽然总是板着一张脸,但背后总有着一些小小的温柔,我身边也有小白狐儿和胖妞陪着,最重要的是有着老鬼这样的良师益友,教我做人的道理和很多知识,然而在这里……哎,同样是修行者,为什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教训在前,我不敢反抗,只是小声地说不敢了,杨小懒的脸上这时才有了笑容,踢了踢我的脸,洋洋得意地说道:“昨天弄那个符咒的时候,你不是很能么?原以为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呢,原来就是个软蛋。”
她教训完我,摸了摸吊在脖子上的符袋和腰间小剑,折回去喝汤,而我则爬起来,揉了揉被踩得生疼的手,没有敢去看那女神经病,只是在心底里暗暗嘀咕,想着总有一日,她加诸于我二蛋身上的所有屈辱,我都会加倍奉还的。
阿Q精神就是这般有效,原本憋屈无限的我想着想着,那人又终于从极度的愤恨和痛苦中恢复过来。
嗯,来日方长嘛。
杨小懒刚才吃得凶猛,然而本身的食量却不是很多,吃完之后,把碗筷一甩,然后伸着懒腰,像一只懒猫一般地趴在旁边睡觉了,麻衣老头宠溺地看了她一眼,回过头来对我说:“二蛋,你也来吃吧,吃完了收拾妥当,我们还要赶路呢天亮了才能睡觉,知道不知道?”
相比于杨小懒,麻衣老头对我倒是客气,倘若没有瞧见他之前的手段,我说不定还觉得他有多么的慈祥呢。不过我知道,能够养出杨小懒这般刁蛮的女儿,她爹也不是什么好鸟,我点头应是,然后小心翼翼地过来盛汤。
鸡骨架上面几乎都没有什么肉了,然而我却吃得无比细致,一边吃,我一边打量旁边瞌睡中的杨小懒,想着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报仇。在史名。
吃完饭,没休息多久,我们又开始赶路了,一路往北,凌晨的时候麻衣老头找了一处浓密的树林,将僵尸藏好,然后弄了两张网绳吊床,歇息,而我没有,只有靠着大树而眠,无数次被虫子和蚂蚁咬醒。
如此昼伏夜行,速度并不快,足足走了两个星期,大都是避开了人群密集的地区,专走山路。
终于有一天,我听麻衣老头跟杨小懒说到了一个叫做“神农架”的地方,便不再走了,麻衣老头在这大山里面有一个藏身之处,叫做观音洞的,位于一处悬崖陡壁的半山腰,十分隐秘,通过藤蔓攀爬上去,易守难攻。一路上杨小懒都变着法地欺负我,有时捉弄,有时体罚,我常常被她揍成猪头,倘若不是麻衣老头时常维护我,说不定我已经被她玩死了。
麻衣老头之所以维护我,这一半是看在李道子的面子上,还有另外一半,估计也是因为我的机灵。
麻衣老头是老来得女,极为宠惯,在此之前,他这个又当爹又当妈,忙碌得很,而这一路上,我表现得无比的乖巧,做饭洗衣,卫生处理,什么都做得妥妥帖帖,极大地解放了麻衣老头的劳动力,所以对我这个打杂的怎么看都顺眼。
然而麻衣老头看我越顺眼,杨小懒便越发对我不爽,如此南北极周转颠倒,让人几近崩溃。
麻衣老头在神农架大山里的老窝叫做观音洞,里面的生活设施齐全,地方也宽敞,总之比我以前在五姑娘山那儿要好上许多,只可惜此间的人,却是真正的恶,让我反而没有欢快的感觉。
不管怎样,我又开始了一段悲催的杂役生活。
到了观音洞的当晚,麻衣老头忙活了好久,将所有的僵尸走吊上了悬崖半壁的山洞里,这事儿基本上都是由那大个儿来做的,那个长得跟巨大猩猩一般的僵尸最早由我和麻衣老头弄上去,接着它便轻松地将二十一具尸体给拖拽上去。观音洞分为两大区域,一边是存放僵尸的敞厅,靠里间,阴森寒冷,有滴滴答答的水声,而另外一边则由几个大大小小的套洞组成,我分到了一个小小的居所,还没有停歇,就被叫起来,去给那些僵尸刷油。
刷的是尸油,或者说是人油。
真正的僵尸,大都是聚集天地阴气、怨气,经年日久,积聚了太多的执念而成,而麻衣老头这些,却并非如此,大多都是人为,所以需要每日刷上一些富含怨力的人油,不但能够保持尸体不会腐烂,而且还能够加强僵尸的强度。这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没人愿做,而我则被赶鸭子上架,接受过来。除了做这些,我还要照顾杨小懒的生活,衣食住行,这都得操心。
说句丢人的话,那个时候,杨小懒的内裤,都是我帮着洗的。
这是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情,麻衣老头经常会出山,而我知道即便是杨小懒,我也绝对逃不过她的手掌心,所以非常悲催。
杨小懒对我从来都是非打即骂,然而有一天,她突然找了我,一脸的痛苦。
潜云年代 第三十八章 传说,仓库
青衣老道走了,带着小白狐儿离开,没有给我一点儿解释。只是留给我一句劝告:“二蛋,你这三年所学,也算是有点儿本事了,记住。万勿凭术为恶,否则无论千里万里,我都会将所有给你的,一一收回。”
他离开了,而我则二话不说地跪在了他的面前。这几年来青衣老道表面上虽然冷冰冰的,但是心思却是极好,经常会开炉炼丹,给我调养身体。使得我血气两旺,不再跟以前一样瘦弱,生得跟个小牛犊子一般。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发蒙受的是古言教义。知道什么叫做感恩,青衣老道对我有活命和供养之恩,而老鬼则对我有教授之意,这恩情大如天,我陈二蛋一定会还的。
青衣老道既走,老鬼自然也不会再出现,我的心中不由得多出了几分空虚,站在五姑娘主峰之上,看着莽莽林海,风呼呼刮来,感觉到一阵迷茫。
在待了好一会儿之后,还是胖妞把我彷徨的心思拽了回来,瞧见这小猴儿又蹦又跳,一副难过的表情,我的心中也多了许多悲凉。
哼,杂毛老道,我感激是感激你,不过你把小白狐儿带走,是什么意思?我、胖妞和小白狐儿三个苦命孩儿在峰顶相依为命,现如今你却又把我们给拆散了,真的是太可恶了。我心中愤愤不平,但却也知道那小白狐儿十分不凡,身份远比我们这一人一猴儿尊贵得多,并不能够相比较的。我无奈,折回了神仙府里,想着我也是有好久没有回家了,书信虽好,但是总不及见面亲切,既然没人管我,那我便回家好了。
反正我现在还没有那七尺身高,总不会害到我家里人。在序有。
青衣老道走得匆忙,只是带走了他画符的一应物件,至于其他东西都没有收拾,我挑了一圈,想着那张硝制好的野猪皮算一件,再加上我平日里用来做饭切肉用的小宝剑也算一件,换洗衣物带上,梁上两挂腊肉提走,就这些,我陈二蛋也算是衣锦还乡了。收拾完外间,我的眼睛不由得又瞅向了里头,这三年来我几乎没有进去过,天生就有一股畏惧感,思前想后,我最后还是迈开了步子。
神仙府的里间是因为青衣老道而神秘,他走了,里面便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就连门口那面铜镜,也都没有什么可看的。
里间一片狼藉,不过我却在石案上瞧见了一个明黄色的符袋,半掩的袋口处码着六张符。
这三年内我习过《太上三洞神卷》,虽然没有气感,但能够认出这六张符分别是落幡神符、破地狱符、甘露符、风符、斗母玄灵秘符以及雷符,这六种符各有妙用,而且我也都知道激发之法。瞧见这符袋规整地摆放案台之上,我心中顿时一阵激动,青衣老道此番回来,一身鲜血,行色匆匆,没想到竟然还给我留了这么一个符袋,显然还是在担心我。
我心中一阵温暖,眼泪就止不住地往外流,恭恭敬敬地往那石案之上磕了三个响头,然后退出内室,小心地把符袋贴身放好,席地而眠。
此时天色已晚,我需要等到明日天亮,才能够下山回家。
我在五姑娘山主峰之上生活了三年,并无多少防范之心,一觉睡起,却不想到半夜里竟然听到胖妞“嗷嗷”的叫声,睁开眼睛,却瞧见一个身型雄壮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黑暗中,一双眸子宛若太阳,正仔细地打量着我呢。我修习道经三年,谈不上多少进步,但是却练了一身的胆量,骨碌一下爬了起来,朝着黑暗中的这个黑影喊道:“谁,你是谁?”
一阵风响,挂在头上的一盏油灯亮了,露出了这个黑影子的脸容来他是一个有着一脸又黑又粗络腮胡的大汉,很高,足有两米,像道经里面的黄巾力士,或者天兵天将。
不过长得如此粗豪,但是他并不会给人鲁莽的感觉,那双眼睛光芒收敛,晶晶亮,充满了智慧,让我感觉他跟青衣老道一样,是一个有很大本事的人。
“天兵天将”的脸有些白,蹲在我的面前,一手拎着不断挥舞双手的胖妞,一手摸了摸大胡子,慢条斯理地问道:“你,是李道子的徒弟?”
我蹲着身子,往后缩了缩,摇头,说:“我不认识李道子?他是谁?”
“天兵天将”哈哈笑,指着这神仙府说道:“你不认识李道子,怎么会住在他这里?小屁孩子,你别骗我,我用鼻子一闻,就能够晓得你在这里住了多久,还不快承认,再撒谎,我一巴掌打得你脑浆开花!”他说得恶声恶气,圆铃大的眼睛朝我一瞪,煞气凛然,而我则是一脸惶恐,无辜地说道:“原来那杂毛老道叫做李道子啊,我真不晓得,我只是被他抓上山来,帮着给他做饭洗衣的小杂役,什么也不知道呢,你别杀我?”
“天兵天将”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有些不相信,他懒得和一个小屁孩子嗦,直接一把将我抓过来,跟拎胖妞一样,然后摔在地上,开始在我身上摸了起来。
小宝剑和符袋很快就被他搜出来了,然后他开始对我摸骨。
跟青衣老道的手法不一样,“天兵天将”摸得更细致,从头盖骨到脚丫子,又到我的小雀雀,足足摸了十多分钟,他疑惑地看着我,口中喃喃自语道:“咦,奇怪了,这个小家伙根骨虽然不错,但没有一点气感,脉象滞涩,神魂郁发,比普通人还要差,难道真的跟李道子无关?”我哭着接腔,说:“我真的不晓得,我连那杂毛老道的名字都不晓得呢,他上半夜回来,收拾一下就走了,我正打算明天回家呢我就是山那边58家岭的人,叫陈二蛋,不信你去打听?”
我哭得稀里哗啦,那“天兵天将”反倒是笑了,朝我脑袋就是一巴掌,嘿嘿说道:“妈了个巴子的,我就晓得,依李道子那老不死的个性,向来都只择良才,这世间有几人能入得他眼?小老弟,你莫怕,老子虽然被人说是邪魔外道,但是从来不乱杀人‘杂毛老道’?好,骂得好,天下间敢骂他的人不多,你算一个。行了,老子也不扰你清梦,你且睡,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从冷酷寒天到朝阳升起,转换却只有区区一秒,我不知道怎么的,就对这个“天兵天将”心生好感,笑着朝李道子走的相反方向指去:“他从哪儿下了山!”
“天兵天将”啥也不说,啪的一下,又给我脑袋来一巴掌,说:“你敢骂李道子,老子还敬你是条汉子,结果你他娘的又来诓骗我?小小年纪就如此腹黑,我倒是有些转变主意了,要不然直接把你扔山下去得了?”他这话说得我静若嘘声,不敢再言,就在我心生忐忑的时候,他竟然放开了我和胖妞,连地上的那小宝剑和符袋都没有拿,然后转身离开了神仙府。
这个家伙行为诡异得很,我再也睡不着了,出去瞄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