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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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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有人来县府检举某人盗牛贩卖,包公却对他说:“你为什么先前割断那人所养牛只的舌头,现在又想诬告他是盗牛者呢?”那人一听,知道无法隐瞒,只好低头认罪。

443、秦桧 慕容彦超
【原文】

秦桧为相,都堂左揆前有石榴一株,每著实,桧默数焉。,亡其二,桧佯不问。一日将排马,忽顾左右取斧伐树,有亲吏在旁,仓卒对曰:“实佳甚,去之可惜?”桧反顾曰:“汝盗食吾榴。”吏叩头服。

有献新樱于慕容彦超,俄而为给役人盗食,主者白之。彦超呼给役人,伪慰之曰:“汝等岂敢盗新物耶,盖主者诬执耳!勿怀忧惧。”各赐以酒,潜令左右入“藜芦散”。既饮,立皆呕吐,新樱在焉,于是伏罪。

【译文】

南宋人秦桧为宰相时,在都府前院种有一株石榴,每次结果时,秦桧都默默记下果实的数目。一天突然少了二颗石榴,秦桧装作不知,过了几天,秦桧检阅马匹时,突然回头对手下说:“拿把斧头来,把这株石榴砍了。”旁边一名秦桧的亲信,立即脱口说道:“这株石榴所结的果实很甜,砍掉太可惜了。”秦桧回头对他说:“原来偷我石榴的就是你。”那名亲信一听,立即叩头认错。

有人命仆役送给慕容彦超(五代汉人,官镇宁军节度使,后为周太祖所败,投井自杀)一篮新鲜樱桃,不料仆人却在半路偷吃,主人把这事告诉慕容彦超。慕容召来仆人,故意慰问他说:“你怎会偷吃樱桃呢,一定是你主人误会你,你千万不要害怕主人会责怪你。”说完赐他美酒压惊,却在酒中掺入“藜芦散”(植物名,有毒,可供药用),仆人在喝下酒后,开始不停的呕吐,秽物中赫然有樱桃,于是只好认罪。

444、子产 严遵
【原文】

郑子产晨出,过束匠之闾,闻妇人之哭也,抚其御之手而听之。有间,遣吏执而问之,则手绞其夫者也。异日其御问曰:“夫子何以知之?”子产曰:“其声惧。凡人于其亲爱也,始病而忧,临死而惧,已死而哀。今夫哭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

严遵为扬州行部,闻道旁女子哭而不哀。问之,云夫遭火死。遵使舆尸到,令人守之,曰:“当有物往。”更日,有蝇聚头所,遵令披视,铁椎贯顶。考问,乃以淫杀夫者。

[冯注]

韩滉胄在润州事同。

【译文】

春秋时郑国人子产(即公孙侨)一天早晨坐车路过束匠的家门口时,听见妇人的哭声。子产要马夫停车,于是一面按着马夫的手,亦意他停车,一面注意听那妇人的哭声。回到官所后,子产命吏卒逮捕那妇人,说那妇人的丈夫正是被她用手勒死。

隔了一天,马夫问子产:“先生您是怎么发现的?”

子产说:“那妇人的哭声中充满畏惧。一般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家人,在他们初发病时,一定会感觉忧心,等亲人病危快死的时候,会感到害怕,一旦亲人病逝就只会哀痛不已。现在这妇人哭吊死去的丈夫,哭声并不哀伤只是充满畏惧,所以我才认定这其中必有奸情。”

汉朝人严遵任扬州行部(汉制,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属各部,谓之行部)时,一天见路旁有女子在哭,然而哭声并不哀伤。严遵问那女子为何哭泣,女子答道因丈夫遭火烧死,忍不住伤心落泪。

汉朝人严遵派人将尸首用车运到府衙,命人严密看守,并且说:“好好注意,这尸首应当会有一些不寻常的现象发生。”

隔日,果然发现一群苍蝇一直在死者的头部附近飞舞,严遵命人详细勘验,赫然发现死者头部生前曾遭人用铁椎等重器击一大洞,经拷问,原来是奸夫怕奸情被识破而杀人。

445、元绛
【原文】

江宁推官元绛摄上元令。甲与乙被酒相殴,甲归卧,夜为盗断足。妻称乙,执乙诣县,而甲已死,绛敕其妻曰:“归治夫丧,乙已服矣。”阴遣谨信吏迹其后,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语,绛命取系庑下,诘妻奸状,即吐实。人问其故,绛曰:“吾见妻哭不哀,且与伤者共席而襦无血污,是以知之。”

【译文】

宋朝时江宁县推官元绛(字厚之,谥章简)治理上元县时,有甲、乙两县民酒醉后互殴,甲回到家中就醉卧在床,不料在半夜竟被人砍断双脚。甲妻指称凶手是乙,于是乙被逮捕入狱,不久甲因伤重不治死亡。

元绛对甲妻说:“乙已招供认罪,你就先回去料理你丈夫的后事吧。”元绛却暗中派吏卒尾随甲妻,暗中监视,果然发现一名僧人远远望见甲妻就迎了上来,低声谈论,元绛接获报告,立即派人逮捕甲妻,厉声质问,甲妻见形迹败露,只好一一从实招来。

事后有人请教元绛,元绛说:“我见甲妻虽哭但并不悲伤,再说与死者共睡一榻,为何身上竟没有沾上一滴血迹呢,所以我判断这其中必有奸情。”

446、张升
【原文】

张升知润州日,有妇人夫出数日不归。,忽有人报菜园井中有死人,妇人惊往视之,号哭曰:“吾夫也!”遂以闻官。公令属官集邻里,就井验是其夫与否,皆以井深不可辨,请出尸验之,公曰:“众皆不能辨,妇人独何以知其是夫。”收付所司鞫问,果奸人杀其夫,而妇人与谋者。

【译文】

张升在治理润州时,县中有位妇人的丈夫出门几天都没有回家。一天,忽然有人指称菜圃井中发现有死人,这位妇人立刻神色仓惶的前往菜圃,并且一路哭喊着说:“那是我丈夫。”于是众人报官处理,张升命属吏召集邻人前往井边认尸,邻人都说:“井太深了,尸首根本无法辨认,请大人命人将尸首自井底吊出来,我们才能指认。”

张升说:“众人都说井深无法辨尸,这妇人何以知道死者一定是她丈夫?”于是交付有关单位侦办,经过拷问,果然是这妇女与奸夫共同谋杀了自己的丈夫,然后弃尸井中。

447、陆云
【原文】

陆云为浚仪令,有见杀者,主名不立,云录其妻而无所问。十许日,遣出,密令人随后,谓曰:“其去不远十里,当有男子候之,与语,便缚至。”既而果然,问之具服,云与此妻通,共杀其夫,闻妻得出,欲与语,惮近县,故远相伺候。于是一县称为神明。

【译文】

陆云为浚仪令时,有县民被杀,但主犯还不能确定。陆云逮捕县民的妻子,却不加侦讯,关了十多天就放了。

陆云暗中派吏卒跟踪,对吏卒说:“离开这里不出十里地,应该会有一名男子在那儿守候,等着与这妇人说话,看到这名男子立即逮捕。”

果然不出陆云所料,逮捕之后,那名男子供称,他与县民的妻子发生奸情,于是两人共同商议谋害妇人的丈夫,今天听说妇人无罪释放,想向她探问消息,又怕离县城太近,遭人指认,所以才在远处守候。

破案后,全县百姓无不称颂陆云断案有如神明。

448、蒋恒
【原文】

贞观中,衡州板桥店主张迪妻归宁,有卫三、杨真等三人投宿,五更早发。夜有人取卫三刀杀张迪,其刀却内鞘中,真等不知之。至明,店人追真等,视刀有血痕,囚禁拷讯,真等苦毒,遂自诬服。上疑之,差御史蒋恒覆推。恒命总追店人十五已上毕至,为人不足,且散。唯留一老婆,年八十,至晚放出,令狱典密觇之,曰:“婆出,当有一人与婆语者,即记其面貌。”果有人问婆:“使君作何推勘?”如此三日,并是此人。恒令擒来鞫之,与迪妻奸杀有实。上奏,敕赐帛二百段,除侍御史。

[冯述评]

张松寿为长安令,治昆明池侧劫杀事,亦用此术。

【译文】

唐太宗贞观年间,衡州板桥店主张迪的妻子回娘家探亲时,有卫三、杨真等三人到店投宿,夜里,有人持卫三的刀杀了店主张迪,然后再把凶刀放回刀鞘,卫三等人毫不知情,五更天就出发上路了。

到天色大亮时,只见一群人前来追捕杨真等人,众人检视卫三的刀,见刀上血迹斑斑,就将他三人逮捕并严刑拷问,杨真等人在严刑逼供下,只得自承有罪。

朝廷见了报告,觉得疑点甚多,就派御史蒋恒重新审案。

蒋恒下令要那天由客店出发追捕凶手十五岁以上的人,及附近邻人全部到衙说明案情。等人员到衙后,又借口人数不足,要他们暂且先回去,只单独留下一名已八十多岁的老妇问话,一直到晚上,才让老妇离开府衙。这时蒋恒要典狱长暗中派密探监视,并且说:“老婆婆步出衙门后,一定有人上前跟老婆婆说话,这时一定要牢记对方的长相。”

果然有人上前询问老婆婆:“御史大人都问了你些什么?”一连三天,都是同一人。

于是蒋恒下令逮捕此人,经侦讯,原来这人与张迪的妻子有染,所以共同商议谋害张迪,再嫁祸卫三等人。

破案后,蒋恒向太宗复命,太宗赐帛二百匹,并任命蒋恒为侍御史。

[冯评译文]

张松寿当长安令时,审理昆明池边百姓被劫杀的命案,也是用同样的手法。

449、杨逢春
【原文】

南京刑部典吏王宗,闽人。一日当直,忽报其妾被杀于馆舍,宗奔去旋来,告尚书周公用。发河南司究问,欲罪宗。宗云:“闻报而归,众所共见。且是妇无外行,素与宗欢,何为杀之?”官不能决,既数月,都察院令审事,檄浙江道御史杨逢春。杨示,约某夜二更后鞫王宗狱。如期,猝命隶云:“门外有觇示者,执来。”果获两人,甲云:“彼挈某伴行,不知其由。”乃舍之,用刑穷乙,乙具服。言与王宗馆主人妻乱,为其妾所窥,杀之以灭口。即置于法,释宗。杨曰:“若日间,则观者众矣,何由踪迹其人,人非切己事,肯深夜来看耶?”由是称为神明。

【译文】

宋朝两京刑部典史福建人王宗,一天在官署轮值时,接获通知说他的姨太太在家中遭人杀害。王宗立即赶回家中,不久又回到官署办公,将此事禀报尚书。于是交给河南司来审理。审理后打算判王宗有罪。王宗说:“我是案发后经人通知才匆匆赶回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再说我的姨太太与我感情一向融洽,也没有与他人发生奸情,我没有杀她的理由。”

官员一听,觉得有理,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断案。

命案一拖就是几个月,都察院下令重新审案,命浙江道御史杨逢春为主审。

杨逢春奉命后就宣布某夜二更将审讯王宗,到了那晚,突然对吏卒说:“如果有人在府衙外徘徊窥伺,就把那人抓来。”果然抓到两人。

甲说:“是乙拉我作伴,我完全不知情。”

于是杨逢春下令释放甲,另再逼问乙,乙只好具实招供,说他与王宗房东的妻子发生奸情,被王宗的姨太太看到了,只好杀人灭口。杨逢春将乙绳之以法,而王宗也无罪开释。事后杨逢春对人说:“若我在白天审案,前来围观的人一定很多,就无法追查凶手。如果事非关己,谁肯在半夜时看人审犯?”

从此杨逢春断案如神的名声传遍乡里。

450、马光祖
【原文】

马裕斋知处州,禁民捕蛙。一村民将生瓜切作盖,刳虚其腹,实蛙于中,黎明持入城,为门卒所捕。械至庭,公心怪之,问:“汝何时捕此蛙?”答曰:“夜半。”问:“有人知否?”曰:“唯妻知。”公疑妻与人通,逮妻鞫之,果然。盖人欲陷夫而夺其妻,故使妻教夫如此。又先诫门卒,以故捕得,公遂置奸淫者于法。

【译文】

马光祖,号裕斋,治理处州时,禁止百姓捕蛙。有一村民在瓜蒂处切一小口,将中间的瓜肉挖空,再将蛙暗藏瓜中,天亮时拿着瓜想混进城,被守城兵拦下、逮捕。当村民戴着刑具押到庭下时,马光祖不禁奇怪的问他:“你什么时候去捕蛙?”

答:“半夜。”

问:“可有人知道你半夜捕蛙的事?”

答:“只有内人知道。”

马光祖怀疑村民的妻子另有私情,于是传她前来问话,果然不出他所料,原来村民妻子与人有染,奸夫想谋害村夫,于是唆使村妻教他丈夫如此做,又事先向守城员举发,好让村民被捕。

451、苻融
【原文】

秦苻融为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而反,过宿妻家。是夜妻为贼所杀,妻兄疑丰杀之,送丰有司。丰不堪楚掠,诬引杀妻。融察而疑之,问曰:“汝行往还,颇有怪异及卜筮否?”丰曰:“初将发,夜梦乘马南渡水,反而北渡,复自北而南,马停水中,鞭策不去。俯而视之,见两日在水下,马左白而湿,右黑而燥,寤而心悸,窃以为不祥,问之筮者。云:忧狱讼,远三枕,避三沐。既至,妻为具沐,夜授丰枕。丰记筮者之言,皆不从,妻乃自沐,枕枕而寝。”融曰:“吾知之矣。《易》:坎为水,马为离。乘马南渡,旋北而南者,从坎之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日,二夫之象。马左而湿,湿,水也,左水右马,冯字也;两日,昌字也——其冯昌杀之乎?”于是推验获昌,诘之,具首服,曰:“本与其妻谋杀丰,期以新沐枕枕为验,是以误中妇人。”

【译文】

前秦人苻融(字博休,谥哀)任司隶校尉时,有个叫董丰的京都人,在外游学三年后返乡,途中路过妻子娘家,当晚就睡在妻家。不料就在同一夜,妻子遭人谋害,妻子的兄弟怀疑凶手是董丰,于是将董丰送官治罪。董丰禁不住拷打逼问,承认有罪。

苻融看了报告后,觉得疑点很多,就问董丰说:“你启程返乡前,有没有发生一些怪异的征兆,或者你曾经卜卦算命?”

董丰说:“我出发的前一夜,晚上作梦,梦到自己本应骑马渡水向南走,不料却朝北行,不久又由北往南;马站在河中央,怎么鞭打它就是不走;我低下头看见水中有两个太阳;马的左脚是白色的,而且被河水沾湿,马的右脚却是黑色,没有沾到水。我醒来后心中发慌,怕是不祥的征兆,就请教卜卦的相士。相士说我恐怕会有牢狱之灾,要我远离枕头三次,避开沐浴三次。我回到家里,妻子已为我准备好洗澡水,并且拿了一只枕头给我睡觉用,我因牢记相士的话,不肯洗澡也坚持不用枕头,我妻子一生气就自行洗了澡,枕着枕头睡觉。”

苻融听了董丰这番话,说:“我明白了。在《易经》中坎代表水,离代表马。骑马渡水往南,不久又由北往南,是从坎离卦。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是中女,坎是中男。梦中两个太阳是表示有二夫的卦象。马左脚沾湿,湿是表示水。左水右马合成一字是‘冯’,两日合成‘昌’字,难道凶手是冯昌?”

于是派人缉捕冯昌,冯昌被捕后坦承:“本来与董丰的妻子商议,想趁董丰洗完澡后用枕头闷死他,不料却误杀他妻子。”

452、王明
【原文】

西川费孝先善轨革,世皆知名。有客王旻因售货至成都,求为卦。先曰:“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谷,捣得三斗米;遇明则活,遇暗则死。”再三戒之,令“诵此足矣!”旻受乃行,途中遇大雨,趋憩一屋下,路人盈塞,乃思曰:“教住莫住,得非此邪?”遂冒雨行。未几,屋倾覆,旻独免。旻之妻与邻之子有私,许以终身,侯夫归毒之。旻既至,妻约所私曰:“今夕但洗浴者,乃夫也。”及夜,果呼旻洗浴,旻悟曰:“教洗莫洗,得非此耶?”坚不肯沐,妇怒,乃自浴,壁缝中伸出一枪,乃被害。旻惊视,莫测其故,明日,邻人首旻害妻,郡守酷刑,旻泣言曰:“死则死矣,冤在覆盆,何日得雪,但孝先所言无验耳!”左右以是语达上,郡守沉思久之,呼旻问曰:“汝邻比有康七否?”曰:“有之。”曰:“杀汝妻者,必是人也。”遂捕至,果服罪,因语僚佐曰:“一石谷舂得三斗米,得非康七乎?”此郡守,乃王明也。

【译文】

宋朝西川人费孝先(曾拜董正图为师学《易经》,以相术名闻天下)善于占卜,远近知名。有个叫王旻的商人到成都做买卖,准备返乡前,求费孝先替他卜上一卦。费孝先说:“该住不住;当洗别洗;一石(十斗为一石)谷子磨出三斗米;碰到明就能活命,遇到暗只有死路一条。”临走前,费孝先再三告诫他要牢记这些话。

王旻与同伴上路后,途中碰上大雨,众人提议就近找间空屋避雨。王旻暗想:“‘该住别住’,莫非就是指这件事?”于是坚持冒雨赶路,不多久,那间空屋塌落,避雨的同伴都被压死,只有王旻幸免。

王旻的妻子与邻居的儿子发生奸情,两人并互许终身,想等王旻返家后伺机谋害,以成就自己好事。王旻回到家后,他妻子对姘夫说:“今晚在浴室洗澡的就是我丈夫,到时你就动手吧!”

到了夜里,王妻要他洗澡,王旻突然想到:“‘当洗不洗’,是不是指的就是这事?”坚持不肯洗。他妻子一怒之下自己进入浴室,突然由壁缝中伸出一支长矛,王妻死在长矛下。王旻害怕得不得了,根本无法推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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