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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融出及融入资金等业务的款项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贷款”、“贴现资产”、“贴现负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项目,例如,本项目可以分解成“收回中长期贷款”、“发放中长期贷款”、“发放短期贷款净增加额”、“垫款净增加额”等项目。
(六)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存放于中央银行以及境内外金融机构的款项的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七)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本项目可以根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八)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债券”等科目的
记录分析填列。
三、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保险公司应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应用指南列示的现金流量表格式(具体格式参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编制现金流量表。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格式及附注规定,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后实施。
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除下列项目外,应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处理:
(一)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收到的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净额。包括本期收到的原保险保费收入、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原保险保费、本期预售收的原保险保费和本期代其他企业收取的原保险保费,扣除本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以现金支付的退保费。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保费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从事再保业务实际收支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银行存款”、“应收分保账款”、“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四)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的现金。本项目应根据“赔付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三)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人的储金,以及以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收人的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的投资本金,减去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返还的储金和投资本金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保户储金”、“应收保户储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五)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实际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等现金。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六)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保险公司本期发放保户质押贷款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保险公司可以单独设置“处置损余物资收到的现金净额”和“代位追偿款收到的现金”等项目,或者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四、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证券公司应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应用指南列示的现金流量表格式(具体格示参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编制现金流量表。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应当执行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格式规定,如有特别需要,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
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除下列项目外,应比照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处理:
(一)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自行买卖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净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单独列示。
(二)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而支付的现金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拆人资金”、“拆出资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列示。
(三)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本项目反映证券公司本期按回购协议卖出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现金,减去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现金后的现金增加额。本项目可以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本项目如为负数,应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类项目中单独列示。证券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本项目分为“买入返售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卖出回购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等项目列示。
此外,证券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单独设置“代理买卖业务的现金净额”、“代理兑付债券的现金净额”等项目,以反映证券公司从事代理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三节 现金流量表附注
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现金流量表准则应用指南列示的现金流量表附注披露格式(具体格式参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适用于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企业。(取消分段)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项目。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编制
1。资产减值准备
这里所指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企业计提和按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减除项目,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本项目可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既不涉及现金收支,也不影响企业当期净利润。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同理,企业计提的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也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累计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例32-15】20×7年度,甲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200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3。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长期待摊费摊销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有的计入销售费用,有的计入营业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和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巳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但不涉及现金收支,所以,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这个项目可根据”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例32-16】20×7年度,甲企业计提了无形资产摊销5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如为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例32-1715】20×7年度,甲企业处置设备一台,原价180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10 000元,收到现金80000元,产生处置收益10000元[80000-(180000-110 000)]。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1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同样,投资性房地产发生报废、毁损而产生的损失,也需要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例32-1816】20×7年度,甲企业盘亏机器一台,原价130 000元,已提折旧120 000元;报废汽车一辆,原价180 000元,已提折旧110 000元;共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为80 000元[(130 000-120 000)+(180 000-110 000)]。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80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衍生工具、套期等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计入当期益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而且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为此,应当将其从净利润中剔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持有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例32-1917】20×6年12月31日,甲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7年度未发生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减变动,20×7年12月31日,该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万元。这5万元的资产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7。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中不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应当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其加回。将其从净利润中剔除。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例32-2018】20×7年度,甲企业共发生财务费用350 000元,其中属于经营活动的为50 000元,属于筹资活动的为300 000元。属于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30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
在实务中,企业的”财务费用”明细账一般是按费用项目设置的,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可在此基础上,再按“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设明细分类账。每一笔财务费用发生时,即将其归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或“投资活动”中。
8。投资损失(减:收益)
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例32-21】20×7年度,甲企业发生投资收益230 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将这部分减去。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例32-2219】20×7年1月1日,甲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5000元;20×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14 900125000元,增加了99007500元,经分析,为该企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 000元,使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990075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减。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使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1。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生产经营过程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剩余了一部分,这部分存货也发生了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没有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当然,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还涉及应付项目,这一因素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中考虑。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数、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一”号填列。如果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属于投资活动,如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应当将这一因素剔除。
【例32-2320】20×7年1月1日,甲企业存货余额为200 000元;20×7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360 000元;20×7年度,存货增加了160 000元(360000-200 000)。存货的增加金额160000元,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收入,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经营性应收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这部分销售收入已包括在内,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扣除。本项目应当根据有关科目的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如为增加,以“-”号填列。
【例32-2421】20X7年1月1日,甲企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