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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7425
贷:应收利息 7425
(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的账务处理
买入返售证券业务,是指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证券返售给其他企业,以获取利息收入的证券业务。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应于买入证券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为一项资产,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逐日或每周计提的利息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买入返售证券”、“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等科目,对买入返售证券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买入证券付款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买入返售证券——××证券”科目,贷记“结算备付金”科目。计提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科目。买入返售证券到期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科目;按买入时的价款,贷记“买入返售证券”科目;按已计未收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本期应计利息,贷记“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科目。期末将“买入返售证券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期收益”科目。
(三)其他收入的账务处理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风险准备金补亏。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按当期收取的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由托管人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提取比例为20%,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的10%时可不再提取。企业年金基金取得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用于补亏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入其他收入。
(例11—9)20×7年1月10日,某企业年金基金估值时确认当日亏损25万元。按规定,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25。73万元用于补亏。已知:该企业年金基金按日估值;投资管理人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结余60万元,
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0 000
贷:其他收入——风险准备金补亏 250 000
第五节 企业年金基金费用
一、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的构成
企业年金基金费用,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营运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企业年金基金费用可能表现为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减少,或企业年金基金负债的增加,或二者兼而有之。企业年金基金每日或每周确认、计算基金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由以下项目构成:(1)交易费用;(2)受托人管理费;(3)托管人管理费;(4)投资管理人管理费;(5)卖出回购证券支出;(6)其他费用。
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的开支范围受到法规制度的严格约束。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受托人、托管人提取的管理费均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1。2%。但账户管理费(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不属于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由企业另行缴纳。
二、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运营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以及相关税费,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以及相关税费等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交易费用”科目,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交易费用”科目,贷记“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或合同文件规定的比例,提取的相应管理费。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受托人、托管人提取的管理费均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的1。2%。企业年金基金应当设置“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等科目,对发生的上述管理费,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计提相关费用时,应当按照应付的实际金额,借记“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科目,同时确认为负债,贷记“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科目。支付相关管理费用时,借记“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将“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
(例11—10)20×7年4月1日,某企业年金基金市值为10000000元。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为基金净值(市值)的1。2%;一年按365天计算,按日估值。
当日应计提的投资管理费=基金净值×年费率÷当年天数
=10000000×1.2%÷365=328。77(元)
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 328。77
贷: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328。77
(例11—11)20×7年4月1日,某企业年金基金市值为10000000元。受托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中均约定:受托人管理费和托管人管理费年费率均为基金净值(市值)的0。2%;假设一年按365天计算,按日估值。
当日应计提的受托人管理费=基金净值×年费率÷当年天数
=10000000×0。2%÷365=54。79(元)
当日应计提的托管人管理费=基金净值×年费率÷当年天数
=10000000×0.2%÷365=54.79(元)
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受托人管理费——××受托人 54。79
贷: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54。79
借:托管人管理费——××托管人 54。79
贷: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54。79
(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业务,是指企业年金基金与其他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照一定价格卖出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买回该批证券,以获得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的证券业务。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应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每日或每周确认、计算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卖出回购证券款”等科目,对卖出回购证券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卖出证券收到款时,按实际收到价款,借记“结算备付金”科目,同时确认一笔负债,贷记“卖出回购证券款——××证券”科目。证券持有期内计提利息时,按计提的金额,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回购时,按卖出证券时实际收款金额,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款——××证券”科目,按应计提未到期的卖出回购证券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借贷方差额,借记“卖出回购证券支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结算备付金”科目。期末将“卖出证券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一)、(二)、(三)费用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根据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因未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得列入企业年金基金费用。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设置“其他费用”等科目,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对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发生其他费用时,应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发生的其他费用金额较大,比如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也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但一经采用,不得随意变更,且年末一般无余额。
(1)采用待摊方法的,发生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摊销时,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2)采用预提方法的,预提时,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支付费用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应将“其他费用”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期收益”科目。
(例11—12)20×7年1月1日,某企业年金基金市值为3。5亿元,该日发生信息披露费3000。假设按日估值。
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费用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第六节 企业年金待遇给付及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
一、企业年金待遇给付及其账务处理
企业年金待遇,是指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符合退休年龄等法定条件时,应当享受的企业年金养老待遇。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是指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并享有受益权的职工及其继承人。企业年金养老待遇支付水平受到缴费金额、缴费时间、投资运营收益情况等因素影响。企业年金待遇给付方式,由企业年金计划约定,分次或一次支付。
企业年金待遇给付一般流程如下:
(1)委托人向受托人发送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或转移的通知。
(2)受托人通知账户管理人计算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3)账户管理人将计算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结果反馈受托人,并与受托人核对。
(4)受托人核对后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进行份额赎回。
(5)受托人根据账户管理人提供的待遇支付表,通知托管人支付或转移金额,托管人将相应资金划入受托人指定专用账户,并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报告。
(6)受托人指令账户管理人进行待遇支付的账户处理;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提供的支付结果核对;扣减个人账户资产;并向受益人提供年金基金的最终账户数据或向新年金计划移交账户资料。
企业年金待遇给付运作流程如图11一3所示。
图11一3 企业年金待遇给付流程图
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企业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益人待遇”等科目,按受益人设置明细账进行账务处理。给付企业年金待遇时,按应付金额,借记“企业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科目,贷记“应付受益人待遇”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受益人待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1—13)20×7年11月5日,某企业年金基金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和委托人指令,支付退休人员企业年金待遇,金额共计70000元。该企业年金基金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确认给付企业年金待遇时
借:企业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贷:应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2)支付受益人待遇时
借:应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
此外,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准则的规定,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金额,相应减少基金净资产。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金额,相应增加基金净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转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转出”等科目,按受益人设置明细账进行账务处理。
二、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净收益及其账务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又称年金基金净值,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等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余额。
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净收益+收取企业缴费十收取职工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转入-支付受益人待遇-个人账户转出
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已实现的经营成果,其金额等于本期收入减本期费用的余额。其中,本期收人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人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本期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其他费用等。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直接影响基金净值的变动。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不仅包括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管理的资产,还包括未委托给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现金资产。
企业年金基金净值增长率,是当期基金净值与前期基金净值的差额除以前期基金财产净值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净值和净值增长率,按日或按周足额记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在收益记入日,账户管理人根据托管人提供的、经受托人复核的企业年金基金净值和净值增长率,并根据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前期余额,计算本期各账户应记入的投资运营收益。
其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将当期企业年金基金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净资产,并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企业和职工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应设置“本期收益”等科目。“本期收益”科目核算本期实现的基金净收益(或净亏损)。期末,结转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时,将“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收益”科目贷方;将“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其他费用”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收益”科目借方。“本期收益”科目余额,即为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或净亏损)。净收益转入企业年金基金时,借记“本期收益”科目,贷记“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分录。将净收益按企业年金计划约定的比例转入个人和企业账户时,借记“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贷记“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结余”、“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结余”科目。
第七节 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
一、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编报主体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受托人负责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这就是说,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是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应当按照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准则的规定,负责编制和对外报告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现行相关法规规定,受托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金基金年度财务报告。
此外,为了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完整,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还要定期向受托人提供相关信息。现行相关法规规定,托管人在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并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投资管理人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二、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构成
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是指企业年金基金对外提供的反映基金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净资产变动情况的书面文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应当按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