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石榴之谜 作者:江户川乱步-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怎么也不能相信。有确凿证据吗?请全部讲出来!我经得住。” 
  娟代无力地张着那干巴巴的发青的嘴唇。 
  “是的,我有足够的证据。这个笔记本和烟灰缸上留下的指纹同G町空房子中被害人的指纹完全一样。” 
  当时,爱知省还没有索引指纹设备,被害人的面目又被毁坏了,身分不易查明。若是在东京,从索引指纹中可以取出有前科犯人指纹对照。当时,我是个初出茅庐的刑事侦探,对指纹等颇感兴趣。我用指纹缩放仪把死者的指纹一个一个地分了类,并把细微的指纹特征印在脑子里。被害人的右手拇指指纹特别,是乙种磅状纹。单凭这一点我就有把握了。 
  何况在七条线纹上还有一个细小的刀伤斜穿而过。具有同一乙种磅状纹,同一只、同一型状伤痕的拇指,我想在世上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指纹是空房子内死者的指纹,可以确认,死者不是琴野宗一,是谷村万右卫门。过后,我又把死者指纹和笔记本上的指纹进行了认真对照,结果分毫不差。 
  我把自己的发现和推理向上司做了汇报,结果得到了上司的承认,我的推理完全成立。我就靠这个拇指,推翻了以前的定论,使当事者和当地的新闻记者大为震惊,我也为此欣喜若狂。 
  事情是这样的。罪犯在谷村家里演了一场以假乱真的鬼把戏,使娟代上了圈套,目的是使娟代坚信自己的丈夫在第二天凌晨还活着,绝不会是被害者。根据娟代提供的情况来看,谷村当天晚上很可能去会过琴野。要是其中一方的谷村还活着的话,死者无疑是琴野了。谷村和琴野的背影很相似,又都留有分头,如果换了装,毁了面,是很难辨认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娟代当时的心理。娟代确信自己的丈夫在第二天凌晨到东京去了,而死者出事的时间是在头天晚上。这样一来,她是不会辨认尸体的。而这一点又是杀人犯最害怕的。可见,罪犯是掌握了娟代的心理,其机警狡猾是非凡的。可是,侦探有句行话说得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罪犯的阴谋再周密,也定会有破绽。琴野杀人后毁坏了被害人的面容,却忽视了比面容更具有鉴别能力的东西——被害人的十指,这是他最大的失算。 
  即便如此,琴野的犯罪阴谋也是惊人的。他这一步棋,一是随心所欲地报了几代人的冤仇,二是同梦寐以求的女人过了一宿夫妻式的生活,尽管只是一个晚上。又盗走了金柜里的存折,从一个乞丐一下子变成个大富翁,真可谓一举三得。 
  回头想想,琴野在作案之前象老朋友一样屡次到谷村家去,并不仅仅是为了看娟代饱眼福。而是为了熟悉谷村夫妇的起居习惯,家里房间的设施,开金柜的方法,放印章的地方,电门的所在等等。琴野早就垂涎着金柜里的五万元钱,终于选择谷村上东京的头天晚上下了毒手。 
  琴野的犯罪经过我不想重复了,只想再补充一点。琴野事先预备好硫酸潜伏在空房子里,等谷村进屋后就马上捆住他的手脚,干下了伤天害理的事。然后,又把绳子松开,换了衣服又重新缚上,一切都办妥了,完全成了谷村的琴野把硫酸瓶子藏起来,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事先了解到的木板折叠门进去,钻进了谷村的书房。以后的事就不必再说了。 
  到此为止,硫酸杀人案的侦破工作就算结束了。 
  听完硫酸杀人柔后,猪股不由得夸奖了我一番。但他马上又提出了下面的疑问。 
    


  “说得太有趣了。你不仅是一位杰出的侦探,还是一位相当了不起的艺术家!你使我大饱耳福,度过了从末有过的愉快时光。你讲得条理清楚,简明易懂。只是有一点。那个真正的杀人凶手琴野最终怎样了呢? 
  “遗憾得很,罪犯至今仍逍遥法外。当时,琴野的人头画像就不用说了,就连照片都大量复印发给全国各大警察署请求协助捉拿归案。可是,从那以后已有十年了,仍然没有捕获。看来,一个人要想躲藏起来是很容易的。也许琴野早在警察不注意的地方悄悄地死去了。就算是还活着,就连我这主办案人都忘得一干二净,还有谁去注意他呢?” 
  猪股听完了我的话,笑嘻嘻地紧盯了我半天,略带挖苦地说:“这么说,犯人自己没有供认,只有你这位杰出侦探的独自推理了?!” 
  我顿时感到浑身不快。猪股似乎在想什么,出神地望着那脚下黑古隆冬的深渊。时已黄昏,阴沉沉的天空越来越暗,暮色铺天盖地压了下来,象要把大地上的万物压个粉碎。前方,连绵起伏的群山黑压压地连成一片。悬崖下,弥漫着浑浊的暮霭,见不到生气;只有远处传来的瀑布声,象个不祥之兆迎合著我心脏的跳动。过了一会儿,猪股把目光从渊底收回,意味深长地注视着我。有色镜片在昏暗中忽闪忽闪的,透过镜片,仍可以看到双眼皮,大眼睛。我注意到猪股的左眼从未眨过,想必是个假眼,要不,好端端的眼睛为什么要戴著有色眼镜呢?完全是为了假眼,我下意识地想着,目光又落到了对方的脸上。 
  猪股没有回答,却又说了一件幼稚可笑的事。 
  “你知道小孩子们喜欢的游戏划拳吧。我很拿手,怎么样,猜一把看,你肯定不行。” 
  我感到诧异,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可是看到对方孩子气的挑战目光时,又不服气,答应了一声便伸出了右手。 
  于是,“拳拳抱,拳拳抱……”中年人粗犷的喊声便在静静的山谷中回荡开来。猪股果真厉害,开始几下,还不分胜负,渐渐地,他就占了上风,使我怎么也无法取胜。当我无可奈何认输后,他便笑着说:“怎么样,不行吧!说起来我也差得很。划拳这玩艺儿,奥妙无穷,其原理可说相当于数、理、皙学。第一次出包袱输了,脑子笨的孩子就会想,对方是用剪子赢的,要胜剪子,下次我得出锤子,这是最幼稚的想法。与其相比,稍微聪明点的孩子呢,他就会想了,我是出包袱输的,下次要出锤子,对方必出包袱,因此,我得用能胜包袱的剪子。这是普通的想法。而最聪明的孩子呢,他又会进一步想了,我是输在包袱上,下次要出锤子,对方定出包袱,因此,我应出剪子,可是,对方一定也能想到这一点,必然会出锤子来破。为此,我应选择包袱。如此往来,总是比对方多想一筹。在划拳上就会常胜不败?这个道理,不仅仅局限在划拳上,可适用于一切人事纠葛。对于犯罪问题也不例外,可以说,侦探和罪犯就是在划拳。机警的罪犯往往会精心钻研侦探和警察的心理、思维,从而想出更加狡猾的阴谋。这样的罪犯就会为所欲为。” 
  猪股稍顿了一下,又看着我嘻嘻地笑了起来。 
  “埃德歌的小说《一位被盗的信》,你是知道的。那里写有同我说的意思稍有出入的小孩游戏掷色子。最后,问最擅长的聪明孩子有什么技巧时,得到的答复是,正在想什么的时候,要尽量使自己的表情接近于对方,并认真琢磨与其表情一致的自己的心理状态。德由柏说这个孩子的回答,比卡亚布库和长柏斯亚的哲学思维能力更进了一步。但是,你在审理硫酸杀人案时,对于设想的罪犯,想到与其表情一致的问题了吗?恐怕未必吧?就连刚才同我猜拳,对这一点你也是麻木不仁的吧?” 
  猪股显出一种得意的神气,看着我。 
  这个狡诈的家伙,他在开始对我进行嘲笑。 
  我控制着自己,冷静地面对着他,思索着。我开始讨厌猪股絮絮叨叨的说话方式,他到底要说什么呢? 
  “听话听声,你的意思好象是说我对硫酸杀人案的推理是错误的。罪犯似乎比我更高一筹。看样子,你有更高的见解,请讲出来,不必客气。” 
  我忍不住回敬了他一句。 
  猪股依旧是笑嘻嘻的。 
  “进一步想想,你的推理是不值一驳的。如同你凭一个指纹推翻原定案一样,我只是用一点就可以使你的推理毫无价值。” 
  他的话,对于我这个吃了十多年侦探饭的人来说,未免有些太失礼了。 
  “我冼耳恭听,原领教你的高见。” 
  “这是很简单的,日记本和烟灰缸上的指纹是伪装的。” 
  “伪装的?” 
  “是的。谷村使用过的用品上的指纹,不是他本人的,而是另一个,你认为没有这种可能吗?” 
  我没有马上答话,对猪股的意思尽管不全明白,也着实吃了一惊。 
  “你不知道,谷村耍了一个阴谋,他有意让别人在自己常用的物品上留下了手印。象日记本、烟灰缸啦,你只发现了两个,其实,继续查找,其他物品上都有同样的指纹。看起来好象是谷村万右卫门的,试想一下,让一个常出入自己家的人留下手印,不是易如反掌吗?” 
  “这一点也许有可能。可那又能是谁的手印呢?” 
  “琴野的。”猪股继而以同样的口气说,“琴野不是常到谷村家去吗!谷村使琴野在毫不介意的情况下,在许多物品上留下了手印。同时,他又把留有自己指纹的光滑器皿全部找出来,细心擦掉。” 
  “是琴野的指纹?这怎么可能!” 
  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提出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当然有可能。你是鬼迷心窍,总是迷信空房子里的死者是谷村。假如死者不是谷村,而是开始推断的琴野,那么,指纹就不一致了吗?这样一来,日记本上的指纹不就是谷村有意伪装的吗?” 
  “那I么,犯人是谁呢?” 
  我完全被猪股控制了,又提出一个糊涂问题。 
  “这还用问吗?在日记本上让琴野留下指纹的一定是谷村。” 
  猪股下了断语。那种神情简直是目中无人。好象他说的千真万确,他就是当时的见证人一样。 
  “谷村被金钱所迫,这一点你是知道。羊肉包子铺已面临破产,几十万元的债务,即便是倾家荡产也无法偿还。与其承受这样的痛苦,倒不如携带万元现款一走了事。当然还有其它原因。害琴野不是偶然的,他早有预谋。除金钱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另一个女人。是的,使自己的妻子遭受如此大祸却不以为然,只能是为了另一个女人。谷村当时正同另一个有夫之妇在搞不正当的恋爱,这就决定了他们双双私奔的命运。女人,金钱,复仇,在谷村看来,就是你说的一举三得。” 
  “那时,谷村认识的人当中,比起你这样热爱侦探工作的人,更多的是些具有空想性格的警察。假如没有你,他们是想象不出如此险恶的阴谋的。你是谷村唯一的目标。就象孩子的游戏掷色子,就象同你划拳,谷村万右卫门尽量使自己的表情和你一致,内心却费尽脑汁形成了一个周密的圈套。现在看来,都已兑现。对于一个了不起的罪犯来说,有一个非常杰出的侦探对手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有了你这样的侦探,谷村的阴谋才能得逞。 
  “对于谷村,这个阴谋有一种使人难以想象的魅力。如你所知,他是沙得侯爵的后代,尽管对自己的妻子早已厌腻。还是演了一场好戏,骗过了妻子。谷村把自己扮演成好象琴野装的角色。故意不说话,不露脸。一时间又哭又笑,单方面同妻子达成了不义的盟约。 
  “谷村那个残酷的杀人手段。恰恰表现了他独特的创造力。你把死者的面孔形容为一个熟裂的石榴,太恰当了!这个石榴对谷村有一种可怕的诱惑力。看到被害人的面孔披毁坏了,稍微敏感些的警察就会认为是罪犯的鬼把戏。死者穿着琴野的衣服,警察就会直感到死者不是琴野。而可能是另一个人。促使警察如此分析、审理这桩杀人案,也正是谷村所希望的,被害人正如同被推断的一样,是琴野。 
  “这样一来,那硫酸瓶子不是琴野的,而是谷村事先买好带到那个空房子里,犯罪后,在返回家的途中抛进了道旁的阴沟里。后来,就是谷村家的那出戏。” 
  猪股绘声绘色的描述使我十分震惊。眼前这个人究竟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向我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单从游戏理论上讲,未免有些过分独断了。我一个劲地想着,没有开口。 
  猪股闭上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脸上露出一种难以琢磨的表情。忽地,他把双手放到嘴边,咔嚓一声拔出了上下两片假牙。刹时,那张巧嘴变成了八十多岁的老太婆的嘴了。失去了假牙的支撑。鼻子下的皮肉松懈下来。整个脸犹如压扁了的灯笼,瘪了下去。 
  猪股又摘下眼镜;微闭双眼,含糊不清地说道。“请仔细看看我,首先想象着在浓眉下是一双单眼皮眼睛。鼻子略塌。没有胡子,有一个头发黑密的分头。怎么样,想起来了吗?在你的记忆里没有这种印象吗?”猪股说完,象是要让我看个明白,把脸往前伸了伸,眼睛照样闭着。 
  我在脑海里极力搜索这个虚影,渐渐地。就象照片显影,眼前出现了一张意料不到的面孔。明白了,假如不是他,怎么会把这起刑事案讲得如此活龙活现。我忍不住失声叫了起来。 
  “啊,你是谷村?!” 
  “是的,我正是谷村。看来连你也骗过了,没能一下子把我认出来。” 
  猪股,不,谷村说完后又嘻嘻地笑了起来。 
  “可是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呢?我还是难以置信。” 
  谷村痛快地说:“这很简单,我从银行里取出五万元现金后,稍微换了一下装便同那个有夫之妇逃往上海了。如你所说。等想到死者是琴野宗一也得两天工夫,因此,我丝毫没感到危险。待到你们怀疑我的时候,我们已到了朝鲜。正坐在从朝鲜开往上海的火车上。我不愿乘轮船,我觉得,轮船好似犯人的牢房,令人头痛。” 
  “我们在上海的一家中国人那里租了几间房子,过了一年,这一年是十分快乐的。娟代是位很漂亮的女人,可是和我的性格有些合不来,我更喜欢的是明子这样妖婆似的女人。明子是和我私奔的女人的名字。我从心里爱她。即便是现在。” 
  “在上海期间,以预防方一。我曾试着做过一些化装,采用过抹颜料,安假胡子等办法,都不称心。最后决定彻底整容,让谷村万右卫门在世上永远消失,以另一个面目出现。上海有许多高级医院,大都是外国人经营,我在那里物色好合适的牙科医生、眼科医生和整容医生,定期去就诊。我先去掉了比别人多一倍的头发。长头发很难,去头发却很容易。涂上脱毛剂,立竿见影。接着就是稀疏毛,整理鼻子。我的鼻梁矮,很难看,现在这个样子是采用象牙手术制成的。其次梗是改变整个脸型,这也不难,换个满口假牙就行了。我是兜齿,牙往里长,虫牙又多,一下子全拔掉,在狭窄的牙床上按上和以前正相反的鲍牙,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胡子也留起来了。最后,只剩下眼睛了,这是件棘手的事。我先把单眼皮割成了双眼皮,这倒没什么难的。可还不得不放心,总戴著有色眼镜又不是事,想来想去,终于横下心,牺牲一只眼睛。安上假眼,这样就有了戴有色眼镜的借口。眼睛的形状就完全改变了。最后,我的整个面孔都成了人工制作的。在我的脸上,再也看不到谷村的样子。但明子却常开玩笑地说我脸上仍瞧保留着先前的迷人之处。” 
  谷村若无其事地叙述了这段骇人听闻的事。用右手猛然挖出了左面的玻璃假眼,放在手里玩,他把深陷进去的黑洞洞的眼窝朝着我,又继续说。 
  “谷村大变样后,我们俩又双双返回到日本来了。上海是个好城市。可对一个日本人来说,还是故土难舍。更何况在全国各地的温泉转悠,就如同生活在另一个天地里。近十年来,我们如同在真空中渡过来的。” 
  独眼谷村悲伤地望着深深的峡谷。 
  “不可思议!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件事,更想不到你今天会把这件事告诉我。” 
  我忽然感到,要说偶然,这便是一个可怕的偶然。 
  “哈哈!哈哈!”谷村低声答道:“你是没有料到,我是有意让你讲那件刑事案的。看看这本书,我在来路上不是提到过它吗?这是我引诱你讲硫酸杀人案的诱饵。你刚才说把具特的小说《最后的案件》的梗概忘却了。其实不然,在你的记忆里,仍保留着一定印象。《最后的案件》中说,罪犯装份成被害者潜入被害人书房,槽蹋了被害人的妻子。这一点同你审理的硫酸杀人案没什么两样。因此,见到这本书,你就会想起硫酸杀人案。你对这本小说没有印象了吗?看看这里,这里有用红铅笔写的感想,你对这些字也没有印象了吗?” 
  我凑近那本书,那些字使我恍然大悟。这是很早以前的事。当时,我还是个月薪微薄的年轻警察,没钱买自己喜欢的书。于是便常常到谷村家去借新书看。这本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读完后,便在空白处写下了感想,这些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