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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思量是否劫持马志诚,救出灵敏的时候,哪知灵敏跨出一步,说道:“你当我不敢,爱新觉罗的后裔,绝对不是那么懦弱!”
马志诚大声赞扬道:“好!若是成功了,你就是阿巴鲁第二!”
他拔出瓶栓,随便拿起一只破碗,在里面慢慢倒出绿色的浓稠液体,递给灵敏。后者拿到手里,眼珠回瞄到我,反而是自信。莫非……
灵敏仰头一口喝下,随手把碗丢在地上,过了十多分钟,并没有问题。马志诚急切问道:“你,有什么异样的感觉?”
灵敏摇摇头,说道:“好像喝了酒之后一样,身子有点热!”
马志诚大为惊喜,颤颤抖抖,几乎拿不住瓶子,只好靠在高台上才稳住身子,喃喃自语:“这是真的不死神药,和阿巴鲁说的一样。传说奴儿哈赤死后,皇太极不信世界上有不死神药,便放回了猛哥帖木耳的墓穴,这是真的,哈哈!”
马志诚仰头径自把瓶口塞在嘴里,咕咚咕咚灌下去,一直喝个精光,这才畅快地一松口气,得意地望着我们,似乎就在说,我是不死神人了。
倏然,马志诚浑身一震,身子猛然缩紧,瓶子失手丢下,眼珠凸出,死死盯住灵敏,吃吃说道:“你,骗我……”
马志诚浑身的肌肤开始发黑干枯,脉搏在干瘪的皮肤下剧烈跳动,渐渐地脸上皮肉贴到骨头上,脸面骷髅化,而眼珠突突地凸出,似乎要脱离眼眶一般,那牙齿从嘴唇下露出来,相貌极为可怖。因为肌肉萎缩,他的行动已经不是很灵活,慢慢地逼到灵敏身边。后者吓坏了,一动不动,战栗不已。那马志诚对着灵敏大声咆哮:“你骗我,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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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内容这篇应该要结束了吧,快的话一章,慢得话最多也就三章了。不知道灵敏是不是能活着回去,虽然不是很喜欢她,但还是希望她能活着。引子里说得主角好像挺厉害的,不过现在看着除了胆子大些,反应快些,其他的没有特别显示出来。还没写到吗?希望可是看到他慢慢进岁,而不是一下子神化。轻风逐月
回答:是快完了,想不到一口气写了十多万。因为那些yy角色太多了,我不想主角如神一般无敌,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
从天涯追到了起点。。。。。呵呵,这儿更新的快多了~ 我是猛将兄
回答:呵呵,因为已经签约了,所以我停止在天涯的更新,如果大家不知道,希望多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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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古墓邪尸 八十九
(更新时间:2006…9…24 9:05:00 本章字数:3066)
马志诚大声愤怒地咆哮,伸出干枯如树枝的爪子就按在灵敏的脖子上,他头发飞快枯黄,脸皮上的血肉越来越薄,就像是一层层剥去外壳的洋葱,转眼就露出骨头!灵敏厉声尖叫,我眼疾手快,飞身上去,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横劈在马志诚身上,顿时打出七八米外。
那家伙飞在半空中,已经如燃烧的烟火,竟然浑身冒出蓝幽幽鬼火一般的外焰,刹那间化作灰烬,洒在地上!
我急忙上下打量灵敏,问道:“你没事吧,你也喝了……”
灵敏挂满泪水,却满面笑盈盈,眼中蕴含神情,笑道:“我以为你不管我了,方才一声不吭,到底你是挂念我。其实……”
她抬起手腕,那棉衣的衣袖里湿漉漉的。这奸诈的女子只是耍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根本没有喝下去,尽数倒在衣袖中,叫棉花吸收。以马志诚心细如发性格,竟然因为兴奋过度而受到欺骗!
灵敏哼地一下,说道:“单不说世界上有没有不死神药,就是有,放了三百年,保质期早过了,傻瓜才会去喝呢!”
我大笑抱紧灵敏纤弱的身子,骂道:“你这个死小鬼,担心死老子了,以后不要这般妄自作为!”
“痛死我了,你手劲太大!”
灵敏呻吟。
众人这时才从震惊中恢复过来,那马志诚的忠实手下马相城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满头大汗,眼珠凸出,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会呢,怎么会呢?大哥竟然死了……”
一直毫无动静观坐的马立城得意洋洋地站出来,走到马相城身边,冷笑道:“说到底,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老四,你愿意跟着我吗?好歹我也是马家的继承人,现在老大归天了,我就是头号人物。我不希望马家分裂,借此机会,我们把马家重新整合,打下一个大大的王朝!以前的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马相城跪在地上,就如向马立城投降了一般,只听他低低地说道:“是……你说的是……”
“噗!”
猝然之间,马相城抽出放在靴子里的匕首,借跪下挡住马立城的视线,陡然偷袭,一下子得手。马立城不相信地看着自己腹部插着的一把匕首,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指着马相城呻吟:“你……”
马相城狞笑道:“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赢家,这是你说的。马家,不需要你这种叛徒!”
说着马相城拔出匕首,鲜血泉涌而出,使得马立城无力地倒在地上。
这一场谋杀再次震惊所有人,还未待反应过来,马相城大叫道:“杀,杀了那个臭娘们和那个马家叛徒的手下,为马志诚大哥报仇!”
众多手下一阵犹豫,马相城的号召力并不如马志诚伟大,但是马立城的忠心手下却毫不犹豫地开火杀人,顿时把马相城打成一个马蜂窝。双方剑拔弩张,正要再战一场,我眉头一皱,大声呼喊:“你们疯了!难道你们不想活着出去吗?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钱?没有,这里连根毛都没有,现在连你们的头头都死掉了,后有僵尸!假若想出去的话,就团结在一起!”
我的话起了一番作用,大家相互望望,有些犹豫,这时其中有一个人问道:“那你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女人?”
我说道:“不错,我老婆孩子都被马立城扣下,如果想她们活命,必须进来。如果你们也有孩子老婆的话,为了他们,大家放下枪!”
大家慢慢地垂下枪口,我松了一口气,回头看看马立城,还存着一口气,念及毕竟有些交情,我来到他身边,问道:“你还有什么遗愿?”
马立城口吐鲜血,苦笑道:“天意,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正要死了,你就让我死的壮丽一点,让我葬在猛哥帖木耳的棺材里,到死了,过一把皇帝瘾!”
我无奈地摇摇头,把马立城抱起来,抬到猛哥帖木耳的墓穴里,正要一把踢开白骨,猛然一震!
我从事考古多年,看过的人类尸骨不下数千具,基本上练就了看一眼就能得出死者身前的性别、身高、人种和大概年龄。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古怪的人骨,根本不像人类,它四肢粗壮,下肢短小,头颅硕大,就如猿人一般。一直回绕在脑间挥之不去的谜团,此刻突然想通,我终于知道不死神药的奥秘了!
其实,我在沈阳故宫看到塔克世就已经开始产生疑问,随后掘开福满、觉昌安一系列坟墓,看到尸骨产生的疑问越来越庞大,初始我一直想不明白,到眼前的猛哥帖木耳尸骨展现,我才明白自己的怀疑——这就是满清祖先的骨骼越来越不像人。
我开始以为仅仅是畸形,但是畸形很少遗传。而满清祖先的骨骼却是越往上追寻,不像人的成分越来越多,这说明是逐渐与人类女子通婚以后,非人的遗传因素逐渐减少的缘故。
他不是人,那是什么?为什么不死神药的奥秘也能一下子想通呢?
答案很简单,我最初参与的考古调查,就是新石器原始人类调查,在长达数个月的野外考察期间,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了远古人类进化知识。对于古猿的知识,我并不亚于一般的学者。已知在数百万前,地球上不同地域的数只古猿,不约而同地向人类方向进化,譬如我国本土上曾经有过北京人、元谋人等几个人类旁支,可惜他们最终进化失败,成为淘汰者。而唯一成功的,是大概在十多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他们来到东亚大陆,也就是我们的直系祖先。
虽然北京人等亚人种进化失败,但是他们仍旧活了很长时间,有记载,罗马帝国时期,甚至还击伤过一个尼安德特人。同样的理由,在东亚的西伯利亚一代,也活下了少许古人猿,只是他们的方式比较特殊。
答案就是冬眠!
十几万年前冰川时期,不少人猿意外被冻住,就如我和灵敏在冰层里看到的冻鱼一般。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几百年前解冻的时候,一个人猿竟然活了下来。他就是猛哥帖木耳!传说猛哥帖木耳相貌奇特,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窥探一二。在西伯利亚通古斯语里,猛哥帖木耳是吃生肉人的意思。
虽然种族不同,但是毕竟是同一科目,就如狮子和老虎也能生下狮虎兽,马和驴能够生下骡子,他和人类女子通婚诞下了后代,接着一代代传下去,到了奴儿哈赤时期,基本和普通人类无异,古猿人的血统淡薄到撒哈拉沙漠里的一滴水。
奴儿哈赤应该知道祖先的来历,所以他要追溯这个不死秘密。选择长白山天池下并非偶然,因为这里埋藏了众多冰川时期遗存的生物,可窥斑一二。经过一系列残酷的实验,他成功了,可惜到死居然没有机会享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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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大大也是混天涯的,真的很好奇呀?灵敏怎么没事呢??? 筱筱月
回答:偶然混。
每天都在更新,写得也好看,大家多多推荐啦!姓马的就这样死啦,还是变成那种僵尸怪物了?发现到结束时,坏人死得好像特别快,那个灵敏为什么没事呀,没喝下去吗??
轻风逐月
回答:坏人吗,自然死的快。这篇里灵敏的小伎俩就暴露了。对付坏人,并不一定需要原子弹。
他是在成长中变强。过程或许需要几十年!‘这个也太久了点吧?难道也要让朱把这不死药吃吃?不然几十年后都该挪不动步了,还上哪表现开篇时的强悍哎。一萝猪
开篇第一章,感觉主角是个历尽沧桑,儒雅,强大的世外高人,可看到现在觉得主角完全不一样啊 橘子先生
两个一起回答:别忘了,开头的主角那时已经三四十岁了,成熟的中年大叔!而在第一部主角出场的时候不过二十出头,即使如今娶妻生子,也不过二十四五。相对同龄人,已经非常能干,能和马立城之流老奸巨滑的家伙打交道而不落下风。不过下一部开始,主角会越来越年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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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古墓邪尸 九十
(更新时间:2006…9…25 9:18:00 本章字数:2742)
我长叹一声,此刻纵然想通了这个秘密,也是毫无价值和意义。我把马立城放在骸骨之上,他合着双眼,一代枭雄就此毙命。他耗费如此多精力,设计如此之深邃,牺牲如此惨重,最终把自己的命都陪进去了,到头来一场空。马家庞大的基业随着两个主要灵魂人物的死去,恐怕就如沙滩上的城堡一样,随时分崩离析。那马合城虽然活着,但是我知其为人鲁莽,竖子不成大事,马家完了。
我追悼马立城片刻,转身回到灵敏身边,因马立城马志诚相继毙命,两派人马又被我撮合在一起,无形中他们奉我为头领。我看了四下一眼,活着的人不下十五个,不少人身上带有伤口,若是强行突击出去,恐怕根本不是僵尸武士的对手。我心里一层踌躇,额头热汗涔涔,不住蒸发,只有冰凉的水滴落在头上的时候,才少许觉得凉快。
嗯,不对,这里是干燥的火山洞穴,怎么会有地下水?
我抬头往上看去,距离地面十多米的天顶上,渗出一片水印,面积正在逐渐扩大,方才还没有,好快,这是从哪里渗入的?
我猛然记起,我们不是在长白山天池底部吗?
正当我呆呆地看着天顶,只听咔嚓数下,不少石块纷纷落下来,渗水像是暴雨一样地落下,我脸色陡然大变,不好!因长白山天池底下的地质构造本不是非常稳定,我们方才的定向爆破毁坏了结构,天顶正在以极快地速度崩坏。
轰得一下,天顶开出一个大口子,瀑布从天而降,迅速淹没墓穴。那洞口在水压的作用下,越开越大,不下几秒中,就打通了整个长白山天池底部,水流成漩涡状滚滚而下。
“救命!”
我睁眼看去,灵敏被巨大的潮流冲走,正在撞向一块石头。我大骇,飞身游过去,抓住灵敏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攀住凸起,勉强拉到岩壁上。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或者被水流一头冲到岩石上,头破血流,不会水的直接溺毙!于是墓穴的水面上人头不时上下起伏,呼喊救命,可惜我有心无力,保住灵敏已经勉为其难。
糟糕,如何脱身?假若任凭水流冲过来,恐怕最终淹死,或者撞死。难道只有用这个办法了?
我转头面向灵敏,说道:“听着,你是会游水的,等会儿水漫过来的时候,你先排空肺部的空气,然后冲向那个洞穴,不管有没有抓住我,一定要拼命往上游,知道吗?”
灵敏一呆,还不明白我的念头。
此刻水越漫越高,水势却渐渐减缓,我便拉着灵敏跳入水中,游到洞口处,不住吐气。长白山天池据说有两百多米深,这水压可不小,我们没有潜水工具,只能排空肺部空气,以减少水压的伤害。待到水终于漫过墓穴,我一用力,拉着灵敏便冲过洞穴,然后四肢拼命舞动,向上浮去。
其实肺部没有空气,缺氧更是可怕,只觉得浑身就要炸开一样,头痛欲裂,正当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突然看到水中游动着一条大鱼,张嘴就往我咬来。
我大骇,心机转动,几乎是本能地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在大鱼迎面攻击的时候,倏然向下一滑,顺着鱼身贴面而过。大鱼正要摆身过来时,我顿时一刀刺入它的胸鳍部位。
大鱼刺痛,不住的晃动,向上游去,向借机摆脱我,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只觉得吸入空气之后,竟然有重新做人的舒坦。一疏忽,就让大鱼跑了。
我游在湖面上,焦急万分,灵敏在哪里呢?别说已经淹死了?背后一下子听到嗨的呼叫,我大喜,转身果然看到是灵敏,却是让金家兄弟夹着,原来这两个家伙也学我们逃出来了!
之后我们回到沈阳,一路上灵敏不说话,老是黏在身边不肯放开,夜里更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一回到沈阳,灵敏就报告说她的部下找到了关押我老婆孩子的地方,我兴奋之极,便欢欣前往。马立城果然没有亏待白水,让她们居住在郊外的疗养院里,非常舒服。我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灵敏忽然拉住我的胳膊,问道:“你,真的没有考虑过我吗?”
我叹道:“对不起……”
灵敏低下头,面色绯红,慢慢说道:“我那个向来很准,算起来迟了很长时间,检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胚胎子宫着床。我有了你的孩子!”
我顿时呆呆地看着灵敏,与她相识不过短短几个礼拜,期间历经艰辛,感情深厚,现在又怀了我的孩子,我不知如何抉择。
灵敏冲动地说道:“跟我走吧!我们去美国,马家完蛋后,我们接受了他们海外的全部基业,现在我们不再是那个没落的皇族了。你跟我走,会过的像是皇帝一样。假若你怕亏待老婆孩子,我每个月寄钱一万美元给她们,保证过的很舒服。跟我走吧!”
我心头一凛,细细思虑一遍,心头渐渐冷了下来,问道:“我猜想,很早以前,因为之前你的曾祖父已经探秘过,所以你们就知道根本没有什么龙脉宝藏和所谓不死神药。你们之所以要和马家合作,就是贪图他们的基业。于是不惜一切代价挑拨马立城和马志诚,我也是其中重要一环,所以你宁可跟着我。是吗?”
灵敏颇是无所谓,说道:“不错。在这场夺宝游戏中,马立城、马志诚和我、你,各是一方,输家只有马家,我们都是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