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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能直接蹲在窗前看,郑叹就蹲在那本厚书旁边,歪着脖子看向窗外。只等着什么时候雪停了就回家,总不能一直这样呆在外面,到时候吃晚饭不能及时回去的话,焦妈又得唠叨。
房里有一股腊梅花香味,那人茶杯里泡的也是腊梅,不知道这些用来泡茶的腊梅是不是从小区腊梅树上摘的。
翻译完计划的任务后,那人活动了下胳膊,扭扭脖子,看向郑叹那边,见到歪着脖子眼睛一眨不眨看着窗外的黑猫后,一笑,从抽屉里拿出纸和笔,画了一幅简单的画,从这画里面能看出这人应该是学过素描的,画工不错。
画好之后那人还给郑叹看了一眼,郑叹没啥兴趣,瞟了眼那画之后就继续盯着窗外。他计算着时间,再过一个小时就到小柚子放学的时间了,自己顶多留在这里半个小时,半小时之后,不论外面还飘没飘雪,雪下得大不大,都得离开。
幸运的是,半小时后,雪小了许多,虽然还在飘,但没刚才那么猛,这样也还将就。
郑叹动了动脖子,伸了个懒腰,维持歪脖子的姿势太久,有些酸疼。从书桌上跳下来后,郑叹站在房门前,抬爪子拍拍门,然后看向那人。
那人在郑叹从书桌上跳下去的时候就注意着,见到郑叹这样子,微微笑了笑,“想走了?”
说着那人将房门打开,让郑叹出去。
郑叹自己也是能开房门的,可是,在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面前,郑叹可不想表现得太特别。
而且,郑叹觉得,那人应该是挺喜欢笑的,可又总是感觉,那人的笑容后面有点儿不畅快,说不出是为什么,直觉而已。
给郑叹开了房门,那人看着郑叹从阳台防盗网挤出去,跳地面的时候见地面铺着的浅浅一层踩出个脚印。见黑猫走远之后,才走进屋将房门关上。
从小区离开,郑叹就往楚华大学的方向跑,地面的雪有些凉,周围的人们也顾不上奔跑在人行道的黑猫,注意力都放在已经堆积了薄薄一层的雪上。
郑叹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因为车辆较多,停了下,也正好注意到两辆警车往自己过来的那条街开去。不过也没时间好奇,等能过马路之后,他就赶紧和其他行人一道往路对面走去。
郑叹刚到附小门口,放学铃声就响了。
还好,没耽误。
而这时候,雪又开始下得大起来。
这段时间,不管是小柚子还是焦远,因为焦爸即将出国的事情,情绪都不太高,对于下雪也没多少激动情绪。从附小里面走出来的其他孩子见到地面上铺着的这一层薄薄的白色很激动,只是,人多了,雪又薄,一脚踩下去就见不到白色了,只有和地面的泥沙混在一起的雪水。
雪下了两天,天气一晴,雪很快开始融化了。天气预报说近几天都没有雨雪,气温会渐渐升高。郑叹等雪融化得差不多的时候又跑出去遛弯。
依旧是沿着焦远学校那条路走,郑叹现在正在了解那边的路段中。和下雪那天一样,从焦远学校,到钟言他家的小区,再到工地瞧两眼,再往更远的地方走点,摸熟那片区域。
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那个电梯房小区。
郑叹走进小区的时候,恰好有几个大妈拎着从超市买的日用品回来,便听着她们说道:“哎,那案子有结果了没?”
“好像没有,我没听说有什么进展。”
“咦,不是说投湖自尽吗?难道不是自杀?”
“哪能啊,那么冷的天,而且我听在那附近工作的一个侄子说,那人被发现的时候都没穿衣服,就算是想自杀也不至于以这种方式吧。”
这时又有一个大妈从小区外面走进来,应该与这些人是认识的,见到这边的人快走两步凑上来问道:“说什么呢?”
“还有什么,就下雪那天,湖那边的事情呗。”
……
郑叹听着她们的谈话,想起了下雪那天往回赶的时候,在十字路口看到的那两辆警车,应该就与这几个大妈口中所说的事情有关。不过,郑叹觉得那些事情离他太远,也没什么干系,这世上每天都有这种案子发生,何必操那么多闲心,再说他也不像那些闲着没事做的大妈们那样到处八卦来找乐子混时间。
郑叹决定先去那个喝腊梅花茶的人家里看看,说不定还能再混一杯温牛奶喝喝。
来到上次的楼下,抬头往上瞧了瞧,郑叹可以看到那人家里开着灯,这时候那人应该在忙着工作吧?
跳上停车位上方,郑叹挤进阳台,便看到了阳台上与前几天第一次来的时候不同的地方。
纸盒子依然在那里,可角落那处,垫着个还算干净的软垫,软垫旁边有一个纸杯,杯子里装着已经冷冰冰的牛奶。
软垫和牛奶是上次来的时候没有的,郑叹嗅了嗅纸杯里的牛奶,没什么怪味儿,这天气估计也不容易生怪味儿,郑叹推测不出这杯牛闹放了几天。
看这摆设,不知道的人肯定会以为这家主人养了一只宠物呢。
郑叹不急着去挠门,他先在阳台周围嗅了嗅,看看有没有其他动物的气息,提前做个心理准备。要是有的话,择情考虑是否挠门,尤其是在对方养了狗的情况下,还是别去闹腾的好。
很多人认为,狗鼻子比猫鼻子要灵敏得多,要不怎么那么多警犬缉毒犬而没有警猫缉毒猫呢?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猫鼻子能和狗鼻子媲美,但由于猫的性格使然,不容易训练,不愿意受人摆布,其身体中所具有的许多功能只是在有利于它自己的时候才会充分发挥,对人的很多指令不屑一顾,正因如此,人们更多时候只能利用狗的嗅觉功能而对猫却无所作为。
郑叹不知道到底狗鼻子的灵敏还是猫鼻子灵敏,至少他认为自己现在的嗅觉还挺不错的,至少比人的时候要灵敏得多。
仔细嗅了一圈,郑叹确定,和上次一样,除了屋主的气味之外,就只剩下自己上次在这儿蹲墙角无聊蹭纸盒的时候留下的那点气味了。连个妹子的气味都没有,那人还真是够宅够独的。
郑叹走到房门门口,抬爪子拍拍门,正琢磨着要不要挠两下,便听到里面的脚步声靠近,下一刻,门也开了。
见到门口的黑猫,那人原本没什么情绪的眼里闪过笑意,“来了。”
第一四三章 左撇子?右撇子?
郑叹来的时候,那人正在工作,书桌上摊开着几本书,基本和上次一样。
将一杯温好的牛奶放在郑叹面前后,那人又重新坐回书桌旁开始工作。
郑叹看了看面前的盛着牛奶的纸杯,是从包装袋里新拿出来的,这也是郑叹对这个人印象不错的原因之一——那人从来不用脏杯子盛牛奶,即便郑叹现在只是一只看起来很普通的猫。
喝完牛奶之后,郑叹也不打搅那人,在房间里转了一圈。
和上次相比,房间里书柜那儿多出了一幅画,铅笔画,没什么色彩,画的是几个孩子,周围是一朵朵腊梅花,画的右下角有日期,是前天的。
郑叹正看着,门铃响了。
来的是一个跟焦远差不多大的男孩,手里拿着个装过小蛋糕的纸盒,纸盒里全是腊梅花。
“腊梅叔,给,这些是今天那帮小鬼弄断的树枝上摘下来的。”这孩子在说“小鬼”的时候似乎一点都没注意他自己的年纪也不大。
腊梅叔?这称呼让郑叹好奇,难道是因为这位喜欢喝腊梅花茶?还是这位本来就叫腊梅?一爷们叫腊梅也太那啥了。
那男孩接过腊梅叔递过去的作为奖励的一袋棒棒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谢之后离开。
小男孩口中的这位“腊梅叔”将装着腊梅花的盒子拿进房间,放到一旁,见郑叹一直盯着那个盒子,便笑道:“小区里很多小孩子喜欢攀折树枝,尤其是现在还开着花的腊梅,我就跟他们说,如果不小心折断树枝,就将上面的腊梅花摘下来给我。”
郑叹了然,难怪这位腊梅叔房间里那么多腊梅花,估计那帮小孩子故意折了一些过来换棒棒糖的,这位心里应该也了解,只是没点破。
“那张画就是前天他们过来的时候我画的。”腊梅叔指了指郑叹刚才看到的那幅铅笔画,说道。
郑叹其实更奇怪,这位腊梅叔虽然对待人看似很温和,也比较亲近小孩子,可每次跟人说的话都比较少,却对着一只猫能讲这么多。
又是一个奇怪的人。
果然,宠物猫狗等动物总是能让人们放松心理戒备。
说话间,这位腊梅叔又拿了纸和笔,看着郑叹开始画起画来。
手法很熟练,郑叹看着那张白纸上黑色的线条勾勒出来的画快速成型。不过,郑叹突然注意到……
这家伙竟然用左手在画画!!
左撇子?
如果郑叹没记错的话,之前这位腊梅叔写字的时候用的是右手!
上次郑叹蹲书桌上的时候看过腊梅叔写字,当时郑叹还在想,能够写出贴在画板的那些小纸条和便签上鬼画符一般的“英文草书”,平时写字写得咋样?结果是,写的字还是挺正常的,之后郑叹就没在多注意了。
现在,结合此刻的情形看来,这家伙可能是个左撇子,但也未必是个纯粹的左撇子。在郑叹认识的人里面,这是第一个左手和右手用起来一样熟练的人,动起手来的时候没有半点别扭感。
屋里因为开着空调,很暖和,郑叹蹲在那儿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小眯了一会儿。
十分钟后,一张简单的铅笔画完成。郑叹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看过去。
画上画着一只黑猫,蹲在装着腊梅花的蛋糕盒子旁边,微微歪着脑袋,眼神似乎带着些许疑惑。
腊梅叔盯着手上的画看了会儿,又看向郑叹,“听说,很多动物有灵性,你是不是其中一个?”
郑叹没回答,也回答不出。
腊梅叔也没想要从一只猫的嘴里找出答案,他自己不过是看到这猫的眼神之后突然有种强烈的怪异感才问出来的,问话之后又想到面前不过是一只猫而已,更不会说话,于是只是笑了笑。
郑叹有些莫名其妙,对着一只猫自问自答的神经病,果然不在少数。
将手中的画和那张画着小孩子的画放进一个文件夹中,腊梅叔走出房间。
上次郑叹来的时候屋里有两间房紧闭着,腊梅叔这次打开的就是其中一间房。郑叹走过去瞧了瞧,房间不大,应该专门做过隔音装修,里面的布局很简单,最明显的就是里面那架立式钢琴。
没想到这位还是个会音乐的。
郑叹跳上旁边的一个搁东西的凳子,既然这位准备弹一曲,他也不介意客串一下听众。
听了个开头,郑叹就知道腊梅叔弹的曲子的名字了。
《献给爱丽丝》,郑叹虽然不怎么听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可这首还是知道的,太有名了,很多小孩子喜欢弹这首。
只是……
郑叹不太懂钢琴,只知道这位弹奏的版本跟自己曾经听过的版本不一样,慢了一些,却又远不同于那些教小孩子的慢弹手法,而且这其中还有点别的什么因素。
以前郑叹听的《献给爱丽丝》的钢琴曲旋律更清新,节奏轻快而舒坦,有人说,钢琴曲使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可现在,郑叹没感觉出半点儿心旷神怡,反而觉得有些莫名的压抑,甚至背脊有些发凉。
难道是面前这位弹奏的版本不对?
一曲弹完,腊梅叔坐在那里没动,似乎在想事情。郑叹伸长脖子瞧了瞧。
我勒个去!
弹一首献给爱丽丝也能弹得热泪盈眶?
郑叹表示理解不能。
感觉气氛不太对劲,郑叹就决定打道回府了。
回楚华大学的时候,附小还没放学,郑叹也不着急,绕弯去大学教学楼那边遛了遛,正好听到一楼阶梯教室那边在搞辩论赛,还挺热闹,论题也有点意思,于是,郑叹爬上阶梯教室旁边的一棵树,蹲在树上听了听。
是医学院的大一学生,他们正在辩论左撇子是天才还是弱者。
“人的大脑的左右半球各有分工,大脑左半球主要负责推理、逻辑和语言,而大脑右半球则注重几何形状的感觉,感情、想像力和空间距离,具有直接对视觉信号进行判断的功能……”
正方辩论认为左撇子更强一些,生活中的左撇子有很多都是一些聪颖智慧、才思敏捷的人,尤其是在一些需要想像力和空间距离感的职业中,左撇子往往都是其中最优秀的人才,比如音乐领域的莫扎特、贝多芬、巴赫,政治军事领域的凯撒、拿破仑,科学领域的爱因斯坦、牛顿等人。除此之外,他们也以“看东西”的例子进行说明,将右撇子“大脑右半球—大脑左半球—右手”的神经反应路线,对比左撇子“大脑右半球—左手”的神经反应路线,认为左撇子比右撇子在动作敏捷性方面占有优势。
反方辩论则认为,左撇子是生活中的弱者,不然不会在庞大的人类群体中只占少数,至于那些历史名人的左右撇子之分,至今还存在争议,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同时,反方辩论还引用了瑞士科学家依尔文博士曾提出了一个新的假设。
“依尔文认为,在远古的时代,人类祖先使用左右手的几率与其它动物一样,都是均等的,只是由于还不认识周围的植物,而误食其中有毒的部分,左撇子的人对植物毒素的耐受力弱,最终因植物毒素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严重影响而导致难以继续生存;而右撇子的人以其顽强的耐受力而最终在自然界中获得生存能力。
除此之外,国外还有一些科学家也用实验证明,左撇子中有很多人自体免疫系统较差,甚至在自闭症患者中,65%都是左撇子……”
郑叹蹲在树上看着那些学生们争论得面红耳赤,有些好笑,再这样下去估计跟街上吵架一样了。
毕竟只是大一的学生,大多数人以前都没参加过正式的辩论赛,这场辩论一开始还讲究点辩论赛的规则,可辩论到后面就有些混乱了,不过讲台上的老师并没有阻止,反而带着笑容,她办这场课堂辩论赛的原因,本就是带动学生们的兴趣而已,在兴趣之外,规则也就变得次要了,毕竟不是什么正式的大辩论场合。
最后讲台上的老师给大家了一个总结:“在生物界中,只有人类和类人猿才有左右撇子之分,而且只有人类才会探讨左右撇子哪个更胜一筹。其实,迄今为止,已经有很多人对左撇子和右撇子在智力、免疫能力、寿命甚至精神病患病率之间的差异进行过研究,但结果依然是莫能两可……”
这位老师后半句话才是对整场辩论的总结。
郑叹一直觉得,辩论,就是文雅犀利点的吵架,吵架的话题都是迄今为止没有绝对答案的。
真是蛋疼啊。
在鄙视那些学生的同时,郑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两只前爪,抬起爪弯了弯,顿时郑叹有些沮丧。就像那位老师说的,除了人和类人猿等之外,其他动物好像没有左右撇子之分,包括如今的郑叹自己。
想当年还是人的时候,自己是习惯用右手的,只是现在……好像真没多少区别了!要不是今天听这些学生们辩论,郑叹还没注意自己的这种转变。
思索完自己的变化之后,郑叹又想到今天见到腊梅叔画画的情形。那位到底是不是左撇子?嗯,下次再去那边遛弯的话多注意下。
原本郑叹准备周六的时候去腊梅叔那边晃悠一圈的,可卫棱过来找郑叹,带他过去夜楼那边玩。
听说叶昊前几天生日,但当时手头事情多,叶昊自己也不在意这种生日,没怎么过。自打手头几个工程项目开始之后,叶昊和龙奇、豹子他们去夜楼的次数也少了很多,周六不过是给了大家一个借口去夜楼放松放松。
第一四四章 那个胖子有点怪
在去夜楼的路上,卫棱依旧没停住嘴。郑叹也从他嘴里了解到,阿金他们现在已经从最普通的北区进入南区了,是个不错的进步,不枉他们背井离乡来这里一趟,也证明了自己的能力。现在几人的手头已经宽松很多,租了个大点的公寓,连带阿金捡回去的那条流浪狗现在都养胖了,整天精神抖擞的。
阿金他们现在足够有激情和动力,常去夜楼的一些人里面已经有了他们乐队的支持者,夜楼里的负责人也比较看好他们,郑叹也替他们高兴。
现在夜楼的负责人换了,龙奇和豹子都被叶昊派去负责几个重要的工程项目,比如楚华大学附近那块地。因此,叶昊又调了个人替龙奇的位子。
夜楼的夜晚依旧是那么热闹。
郑叹跟着卫棱走进三楼包间的时候,除了叶昊、豹子和龙奇之外,还有两个人。其中一个郑叹见过一面,那人叫梁虎,叶昊他们叫他虎子,也是现在夜楼的负责人。至于另一位,郑叹就不认识了,不过,能够留在这里的,肯定是叶昊的心腹,或者值得信任的人,嘴巴也够严。
知道叶昊和卫棱的做事方式和手段,郑叹自己也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