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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的一天天赶着马车疯跑时,最不能触及的,就是这件事了。
母亲说:“要俺看,它的寿命不会有俺长,你爹死后没几天,那匹给他扛辕的马就不行了。”
母亲的意思是,该触及的,总归躲不过去。痛苦的离别由母亲打开,我在临走之前的日子里,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说艰难,是说我不能走近我的老马,一走近,就发现它那躲在混浊的水晶体后边的眼睛在寸步不离地盯着我。它盯着我,射出来的目光不是追问,而是无奈,就像一个眼看着被老鹰刁走同伴的小鸡。我不能走近,却又不能不走近,因为当你知道一双无奈的眼睛正放大了它的瞳孔,来捕捉属于它的最后的信息,你真的不忍心有半点迟疑,或者说你只能把迟疑放在心里,而在动作上,要绝对的迅速、敏捷。在那样的日子里,每天晚上——我必须是在晚上,因为我不愿意明晃晃的太阳照见它的眼泪,更不愿意明晃晃的太阳照见我的眼泪。那样的晚上,我给它喂了草料,之后一高跳到供它吃草的马糟里,在那里仰躺下来,让它的鼻子在我身上来回闻吸。它的呼吸特别短促,是那种顿音,就像风口上的风,呼呼啦啦。它的呼吸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酸中夹杂着一股苞米的生香,而这生香里又有一股草汁般的甘甜。有时,我躺着躺着,会突然爬起来,两手合抱搂住它的脖子,猛一用力,让它把自己吊起来。这也是一些年来跟它在一起时常有的举动,我干活干累了,或者望天望腻了,就这么折磨它,闹腾它。有时,我勒紧胳膊吊一会,突然的翻起身,跳上它的背,整个身体匍匐在宽阔的脊背上,这时,我的身体突然就开始了震颤。我的震颤,自然来自它的震颤,而它的震颤,绝不仅仅来自它的身体,而是来自它身下的大地,大地深处某些波涛汹涌的地方,因为它是那么持久,那么缠绵,那么敦厚,以至于我一趴上它的背,竟再也不想起来,永远的不想起来。
二十
第五章 进城
13
一个懒汉要从马背上爬起来,扔下他赶了多年的马车,进城打工,消息就像正月十五响在坟地上的炮仗,很快就在歇马山庄传播开来。它的源头,毫无疑问出自二嫂。可以想见,二嫂只不过在串门时同谁说了一句,但只消一句,就能旋起一股旋风,就能卷起一个又一个旋涡。毕竟,我的懒是出了名的。那旋涡中心,搅起了什么样的风浪也可以想见,无非是“光棍终于也知道着急了”,“三十岁了一个人睡凉被窝哪能好受!”但想不到的是,这旋风居然旋开了我家的风门,鞠广大家的,厚运成媳妇,成子媳妇,一遍遍来到我家。之所以一遍又一遍,是她们起初不信,要来确认,当她们确认是真的,又纷纷送来鸡蛋。我为她们出过马车,如果我不走,她们跟我交换的方式是帮我干地里的活,现在,我要走了,她们便把欠我的情变成鸡蛋。看得出,要了却一份情,并不那么简单,鞠广大家的和成子媳妇,竟然叫了声吉宽,眼圈就红了,眼泪在眼眶里团团乱转,恋恋不舍的样子,好像我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人怕相处,这我是知道的,就像我跟我的老马,可是,看到她们泪汪汪的样子,我还是觉得不怎么得劲,就像一个打了败仗的人被人们拥着庆功。
其实,最让我觉得不得劲的,是我的大姐。她倒没一遍遍回家看我,说不得劲,是说我去她家时,她的态度有很大变化。曾经,在她和吕素娥闹纠纷时,我站起来帮过她,但她的变化显然与这无关,就像我帮她与她无关一样。她的态度,不是指对我的态度,而是指对那个小老板的态度,我到她家,并不是为了告别,而是为了了解许妹娜嫁的那个小老板家在槐城的住处,她知道小老板蹲过监狱,就有可能知道得更多。可是,当把话问出来,她反映特别奇怪,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而是从未有过的和蔼地看着我,生怕惊动了什么似的小声说:“谁告你小老板蹲过监狱?告诉你呵咱可没说!再说啦,蹲过监狱怎么了,这年头能挣回钱就是好样的。”
这不是大姐的性格,被吕素娥找上了门,就吓得变了口气。我傻呆呆地看着大姐,我说:“俺不管他蹲没蹲过监狱,俺想知道他家住在什么区什么街?”
大姐和蔼的眼神立即变得急切,眉头皱起来,慌里慌张地说“你还问俺,你这一顿猪肉白吃啦,他和你对缝你不老早问好!他给吉成大哥一张纸片,那上边写得清清楚楚。你怎么一点根儿都没有?”
这时我才明白,消息经二嫂传播出去,在半路上就已经走了样,大姐认为,我进城,是和小老板合谋搞对缝。而大姐之所以不说小老板坏话,之所以对我如此和蔼,都因为在她看来,我和小老板已经是一条线上的人了,这让我无言以对。不过,大姐还是给我提供了有用的信息,那就是,要想知道许妹娜家住在什么区,只有去问吉成大哥。然而,一天早上,正准备往吉成大哥那去,二嫂把我堵在家里。
不知是和二哥吵嘴受了折磨,还是答应我走后帮我照顾母亲有了压力,二嫂明显瘦了,眼眶陷得很深,眼圈下边有一片紫色的眼袋,看上去像挂了一只葡萄。不过,她穿了一件好看的毛衣,是那种四边带花的。其实,自打她把我出走的消息传播出去,一直就没有了踪影。二嫂院子里看到我笑了笑,之后说:“吉宽,拉二嫂上一趟镇呗,妈叫俺去把鸡蛋卖了。”
二嫂的意思是,她在尊母亲的想法,把普天盖地的鸡蛋变成钱。没准,她传播了消息,就是为了让那些女人送鸡蛋来,好让它们变成钱给我拿着进城。这让我说不出的感动。然而,让我更加感动的,还是赶车离开歇马山庄之后。那是在我们走过无数次的乡间土道上,我们迎着扑面而来的风,风在这时已经有了一些春天的气息,是那种和缓的,温润的,像夹在麦芒之间的丝丝羽毛。二嫂说:“吉宽,俺看出来你变了,你一点也不关心你二嫂了。”
我转回头,与二嫂的目光正好相对。我说:“怎么会二嫂,俺怎么能不关心你。”
二嫂赶紧收回目光,自言自语似的说:“你骗不了俺,你的魂叫许妹娜勾走了。”二嫂语音很低,好像这让她伤心。
我有些惊奇,惊奇二嫂的敏感。不过想一想二嫂是对的,她再木,也能感到我们之间的变化,比如我们好久都不再疯闹了。我没有吱声,眼睛看着前边的道路。
二嫂说:“俺是你嫂子,俺不过就是你嫂子,可是不知怎么了,你走了俺心里不好受,俺好多天都睡不好觉。”
如果说二嫂前边的话只提供了一种信息,一种她知道我心情的信息,那么这句话,便是向我交待了她的心情。我没有回头,二嫂比我大几岁,在没有许妹娜之前,她在我心里是什么角色我说不清,反正在通向小镇的马车上,她无数次地咯吱过我,拍过我的后背,使我也情不自禁地咯吱过她,隔着衣服,碰过她暄乎乎的奶子。一些年来,我们相互带来过许多快乐,她给我的快乐,曾深入了我的梦,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我给她的快乐,会有如此之深。
不知是因为感动,还是一种说不清的什么,我本能地将手伸出去,握住二嫂的手。我的动作很笨,就像在雪地上逮住一只鸟,因为在我伸手时,二嫂的手往身后挪了一下。我逮住一只鸟,却不知把她放在哪里,她冰凉的,瑟瑟发抖,像是挨了很久的冻,就在我迟疑的时候,这只鸟猛地从我的掌心飞出去,随后,二嫂说出了一句让我万分意外的话:“去找许妹娜她也不会理你的,她都怀孕了。”
二嫂的意思是,许妹娜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去也是白去。可是二嫂难道就不是别人的人了吗?二嫂这句话,显然有些赌气的意思,就像许妹娜曾经因为戒指在我面前赌气那样。可以说,是赌气让她忘了自己的身份。然而二嫂不知道,她的赌气,并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效果——让我受到刺激之后有反扑的举动,而恰恰相反,当听到许妹娜怀孕的消息,我的手居然一下子僵在那里不动了,不但如此,我心口的某个地方也抽筋一样,一丝丝胀疼起来。
在许妹娜和小老板之间,我是一个局外人,就像在我和许妹娜之间,二嫂是个局外人一样,这一点不管是她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我都是知道的,可是,当听说许妹娜怀孕,我不知怎么就迷失了自己,那一时刻,许妹娜是我的亲人的感觉那么强烈,想跟她见一面的念头那么强烈,尤其,我想问一问她,我究竟是她的什么人?
实际上,想问一问许妹娜我是她什么人的想法早就有了,在我蒙在黑暗里将自己弄得浑身潮湿的时候,在我趴在二道河的河面上嘴唇吸着冷气的时候,她,许妹娜,就已经成了我不能分割的一部分了,只是我被包裹在现实的痛苦里,不能清晰地知道而已。实际上,那句话,那句我到底是她什么人的话,一直就潜伏在我的心里,在那个美妙的月夜我们分手的时候,在她出嫁那天开走在粉房街的轿车傍,在杀猪喝酒那天她默默地站在我身后的时候。只是她一直没有给我机会,或者,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去而已。
在勇气被突如其来的消息鼓胀起来时,我是怎样伤害了二嫂呵,我居然没有了跟她说话的丝毫心情。从半路到集市,再从集市返回,我一直没吱声,致使二嫂在回来的路上抽泣起来,我也没有一句安慰。一些时候,感情会让人心软得不行,而在另一些时候,感情又让人心硬得不可思议。
二十一
14
如果说,在此之前一直酝酿的离开,不过是被某种光芒刺疼之后生出的信念,想在城里好好干一番,送给许妹娜看看,那么现在,我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我进城,仅仅是为了见到许妹娜,我要尽快见到她,问问她我到底是她的什么人。
我的这个变化,让我比二哥三哥四哥先走了十几天。那是一个风里头有了明显暖意的早上,那个早上,我先是去了一趟老程头家,从他那里要来他女儿黑牡丹的地址,之后又去了我从来不去的吉成大哥家。和吉成大哥虽属堂兄弟,可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路人的关系,他把城里的楼座子盖到乡下来我不喜欢,我尤其不喜欢他把墙皮刷上桔黄的颜色。倒置房门口,吉成大哥正在发动摩托,看见我,他抬起头,他倒是没什么表情,目光也不像在许家吃猪肉那晚那么复杂。我开门见山:“大哥,你知不知道小老板家住在哪个区?”
吉成大哥打了个愣怔,高大的身材映在倒置房桔色的墙壁上,使他的疑惑显得很巨大。我补充说:“就是许妹娜的对象。”
这时,吉成大哥表情里有了某种东西,那种由回忆拼接起来的东西,他把手伸到兜里,我想一定是在掏大姐说的那张纸片,但掏了半天什么也没掏出来,想了想说:“中山区吧。”
虽是边想边说,但吉成大哥的声音不容质疑。他说完话,人就上了摩托,轰隆一声从我眼前飞过,似乎能回答我的话,已显出他足够的耐心。
不知是吉成大哥的态度给了我相反的力量,还是“中山区”这个地名让我有了方向,当我离开倒置房,跟随
摩托车向东山岗走去,我觉得我的脚下有一股风在打旋,使我健步如飞。
因为心底鼓噪的东西太强烈,我还不能知道这次离别意味着什么,那天早上,我跟母亲,跟家,跟我的老马,跟二嫂,跟歇马山庄,都没有像模像样打一声招呼。在一股莫名的东西鼓噪下,我只把《昆虫记》装进包里,就稀里糊涂坐上了大客。把《昆虫记》装进包里,不过是它伴我太久了的一个下意识的举动,并非以为还会有兴致看它。在大客车把路上一辆辆马车落到后边时,我居然对那车窗外的同类毫无感觉,甚至,路过翁古城,经过曾和许妹娜逛过的商店门口,我也没有任何联想。
后来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目的性太强,过程也就少了很多意味,就像一个包扎很紧的物体进不去空气一样,这和一些年来我懒在家里从无目的,寂寞的大地在我心里却无比的热闹是一个道理。
真正放松下来,还是在车就要开进槐城的时候,其实那时也不是放松,而是随着目的地的临近,随着许妹娜那张已经有了一些少妇气息的小脸在眼前的出现,鼓噪在心底的东西一点点化成湿漉漉的雾气在心头弥漫。
日光在槐城汽车站上投下一块块阴影,清晰地划出了楼房的边界,一个个散乱的小厅子的边界,就像嘈杂喧闹的声音把车站上空弄得七零八碎一样。这是城市的日光,城市的空间,城市的日光是一块一块的,有着处处可见的边界,城市根本就没有空间,它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声音。也许,是突然到来的一切让我有所不适,下车之后,站在车站广场,弥漫在心底的雾气再也找不到了,只剩下慌恐在探头探脑。
我四处张望,一只刚刚拱出地皮的蝗虫一样探头探脑,之后朝一条有着拥挤车辆的大路走去。大路的对面,是一个圆形广场,那里有更多的楼和更多的车。城市的世界是阔大的,但它的阔大是有边的,出了这个边还有那个边,是有边的无边;不像乡村,是无边的有边,站在哪里都能看到地平线的边界。因为慌恐,我没有打听去中山区的车,而是打听去汪角区的车,黑牡丹就住在汪角区。可见一个乡巴姥的气量究竟有多大。
在有边的世界里撞来撞去,我像一个没有任何智商的傻子,我总是因为坐错车与黑牡丹的住处擦肩而过,到真正找到汪角区民生街68号,我已经被饥饿和恐慌折磨得没了半点力气。
民生街68号,居然是一个小饭店儿,门脸上写着“歇马山庄饭店”。黑牡丹在城里开饭店,他的父亲从没跟我说过,进城的民工也从没跟我说过。黑牡丹见到我,第一句话就说:“吉宽你是不是得病了。”
也许,我的脸色太不成样子,也许,在黑牡丹的意识里,我这么一个懒人,如果不是得了癌症或什么不治之症,是不能爬到城市这棵树上的。我愣愣地看着她,都近五十岁的人了,腰身还是那么好看,该细的地方细,该粗的地方,鼓胀胀的就像装了发面馒头。虽然是她让我身体觉醒,可是在歇马山庄男人轮番到小买店磨蹭的时候,我从没向她靠近一步!因为在那一对暄腾腾的馒头上面,还有一双勾魂的眼睛,而这勾魂的眼睛从不属于哪一个男人,我讨厌这一点,让所有的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我不高兴,尽管即使她专注于一人也轮不到我。可是那天,和她勾魂的目光相对,心底的某种东西迅速被融化,这当然不是说她勾了我的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这张面孔又和歇马山庄四个字联系起来,恐慌的冰块一下子就被融化。
我说:“没,没病,我想在你这落个脚。”
二十二
黑牡丹的热情一如既往,她的热情是天生的,就像她勾魂的目光是天生的,偏偏歇马山庄的女人们对此不买账,认为她勾魂的热情是一股势不可挡的祸水。奔着人们普遍认为的祸水而来,黑牡丹自然深受感动,要知道,我的大哥大嫂就住在这个城市。
进城的第一个夜晚,我并没感到多么孤独,我的身边,有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黑牡丹,而我的心里,又有一个亲切得不能再亲切的许妹娜。住下来我才知道,这两个都因为不愿吃一棵树上叶子来到城里的女人,原来就在一个饭店,许妹娜就是在这个饭店遇到小老板的,黑牡丹还是他们俩的媒人。这意味着,要想找到许妹娜,黑牡丹是一个最知情的人。这比“中山区”这个说法要确切一百倍,这实在让我喜出望外。
黑牡丹当我说出这些,是在一个洒满香气的屋子里。这里,与外面大厅的感觉是一样的,布置得很洋气,只不过大厅里的洋是硬朗的洋,墙上挂着带框的山水画,屋顶是那种金属灯罩。而里屋的洋是柔软的洋,有一种女人的味道。一张床的床头上,放着她年轻时的彩照,而彩照对面是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视,还有一个长长的挂衣裳的架子,有一盆我说不上名字的鲜花。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和彩照中的她没什么两样,白白的牙齿花蕊似的盛开在幽黑的脸庞上,灯光下扑朔迷离。透露自己是许妹娜的媒人,都因为我说出了真话,我说:“许妹娜是我的人,她在回家办嫁妆时跟我好上了。”我说出真话,都因为她那让你躲不得藏不得的目光,因为她在先一句跟一句地追问:“和小老板儿对缝儿?我怎么看着不像?”当然,我说出真话,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房间里四处溢漫的女人气味。那天晚上,在她那散发着闹洋洋女人气味的屋子里,早已消失在车站上的那股湿漉漉的东西不知怎么就回来了,回到了我的身体里。
听我说出真话,黑牡丹没有丝毫惊讶,也根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