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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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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大概还要进行一、两个小时,等一下我还要跟现场的读者互动,这里一结束我就带你去吃饭,等我,等我……」我一边走向台上一边对著她说。
  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我像是个人形立牌。
  庆功宴不太像是庆功宴,像是签名会。读者一一来要求签名拍照,我一边拿著每一本读者带来的书签名,一边尽量维持著不算太僵的笑容看著每一台不一样的照相机、摄影机和手机。
  有的读者会要求勾住我的手,有的读者则是很主动地靠著我。这些事情对一个公众人物来说是稀松平常的,当然我也就不会有什麼不太自在的。
  活动结束之后,我在充满了读者和记者,还有现场工作人员的会议厅里,寻找著宜珊的踪影。
  如玉跑过来说:『老板要请你吃饭。』然后我就被带走,穿过会议厅,穿过饭店的大厅,穿过仍然守候在饭店门口的一大群读者,直接带上车。
  真正的庆功宴在另外一间饭店的川菜馆里面进行,出版社的老板请我吃了一顿很丰盛的晚餐,在酒酣耳热之际,他宣布了一个消息:「下半年开始,你要努力地开拓中国大陆的市场,我准备安排你到中国去宣传,你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老板说。
  那天晚上,我大概十一点左右才回到家。在那当中,我一直打电话给宜珊,一开始是有通,但她没接,后来则是关机,连打都打不进去。
  大概在深夜一点,我收到一封讯息。
  宜珊说:『有时候,我情愿只当个读者。因为读者可以在公开的场合勾住你的手,而你的女朋友,只能站在最远的角落。』
  *有时候,我情愿只是个平凡人,而不是个创作者。*
  那封简讯让我彻夜难眠,阿忠说,这是身为公众人物的悲哀。
  「当一个作家的女朋友,其实已经算是简单的了。看看那些歌星明星的女朋友们,哪一个能真正曝光的?某数字周刊一天到晚跟来跟去,要约会还得拉一大堆朋友一起来当幌子。」阿忠说。
  「我不是歌星明星。」
  「你是出版界的明星。」他指著我的鼻子,肯定的说,「其实宜珊的反应很正常,谁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她上网随便搜寻一下“阿尼”两个字,立刻就会出现一堆你的那些疯狂读者的部落格或是留言板,然后上面贴著她跟你的照片,下面还有注解说“我跟阿尼的合照耶,我签著他的手,超开心!超开心!”」他一边说一边还做表情动作。
  这个道理我当然知道,我也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被别人搂来抱去的。说得更自私一点,我管她是不是明星歌星还是什麼界的什麼星,只要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没办法接受她被别人搂来抱去的。
  不要说什麼自己的职业关系,造成社会身份的某种特殊性,所以被很多人喜欢被很多人爱是很正常的,然后就硬是要自己的另一半接受这种事。
  抱歉,我办不到。不过阿忠说我很矛盾,我既然没办法要求自己的女朋友接受这种事,那我是不是应该乾脆不要干了呢?
  然后他就摇摇头,说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但我心里却不是这麼想的,我不认为这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我认为这是爱情的悲哀。
  隔天,我打电话给她,她没有接,后来她回了电话,说她正在跑新闻,没办法接电话。我们聊了一会儿,但关於深夜的那封简讯,我们只字未提。
  『昨天你还是不乖。』
  「什麼意思?」
  『我明明提醒过你,记得穿得正式一点。』
  「我穿得很正式了。」
  『你以为我看不出你的薄外套里面穿的还是T恤牛仔裤吗?』她说。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晚饭。本来约好七点,但我在餐厅里等到八点,才看见她慌慌张张地推开玻璃门跑进来。
  『对不起,亲爱的,让你等这麼久,你一定很饿了吧?』这是她第一次用亲爱的三个字来称呼我。
  「怎麼了?有事情耽搁?」
  『我同事下个月要结婚,硬是拉著我去挑婚纱。』她说。
  「拉你去挑婚纱?你对婚纱有研究吗?」
  『没有,』她摇摇头,喝了一口水,『她只是想找个伴一起去。』
  「婚纱挑完了?」
  『我想应该还没,』她看了一下手表,『我跟她说我男朋友在等我一起吃晚餐,我必须先走。』
  「其实你可以打电话给我,说明天再一起吃饭也没关系。」说完,我对著服务生半举手,示意他过来点餐。
  『你的电话打不通。』
  「打不通?」我拿起我的电话,嗯,确实打不通,因为它没电了。
  然后那顿晚餐的话题就一直围绕在结婚这件事情上,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围绕在准备结婚的女人的心情上。
  她说她的同事人逢喜事精神好,每天工作都很起劲,订婚之后和未婚夫两个人一起相约看车看房子,然后房子还没看到喜欢的,车子倒是先买了一部,而且运气非常好,上个月才订婚,这个礼拜买了三张乐透就中了好几万…………然后又聊到一连串的什麼婚姻的习俗,女人在结婚前要注意什麼,结婚后要注意什麼?
  其实有什麼好注意的呢?不就是一段婚姻吗?女人到最后注意的都不是这些事了,而是老公的薪水有没有按时交出来,以及老公有没有在外面偷吃而已。
  晚餐从头到尾都是宜珊在说话,我都只是点头摇头地听,最多只问了一个问题:「是怀孕了才要结婚吗?」然后宜珊愣了一下,说她不知道。
  在回家的车上,我开车,她在旁边哼著歌。
  或许是被她同事的心情影响了,我觉得她一整个很轻松快乐。
  昨晚的简讯,她都忘了吗?
  我想,是吧。
  过了一阵子,她告诉我九月的时候她请了好几天的假,问我能不能陪她出国去玩?我问她为什麼要请假,她说她想要陪我,她也想要我陪她。
  『九月是你的生日,我想在关岛的沙滩上写HappyBirthday给你。』她说。
  关岛?一个听起来就像是会被关在那里的地方。
  然后,九月就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生日在九月的关系,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很「橙色」的月份。
  我在当兵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就是在九月写的,当时我正在值夜哨,坐在安全士官桌上,心里想著还有一个月就退伍了,写首诗来庆祝一下吧。
  那首诗我取名为《橙色九月》,本来退伍之后还想替它写一部长篇小说,但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动手。
  宜珊也看过那首《橙色九月》,她问我是什麼时候写的,我说当兵时,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然后她说那一点都不像是离退伍只剩一个月的人写的,反而像是生命只剩下一个月的人写的。
  一直到现在,退伍已经七年了,每到九月,我还是会觉得很橙色。(不要问我为什麼,我也不知道。)
  因为出版社老板下了指令,下半年的阿尼要努力地冲中国大陆的市场,他准备安排我到大陆去宣传,我的书不应该只在台湾大卖………………
  然后我就要去大陆了。
  而宜珊呢?她依著她的计划,要到关岛去旅行。
  去大陆的前两天晚上,我带著宜珊到我家,并且告诉她,如果她愿意的话,我很欢迎她住下来。
  『这是你在要求跟我同居的意思吗?』她的表情有藏不住的开心。
  「这是我在要求我们真的在一起的意思。」我说。
  在我去大陆,而宜珊去关岛的前两天,我们同居了。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家人。我回家的时候会得到她的亲吻,她回家时候会得到我的拥抱。
  等到我在大陆跑了十几个城市,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宣传我的书,带著一身疲累回到台湾的时候,比我早了七天回到台湾的宜珊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家常菜等我。
  其实宜珊的手艺不算太差,只要她有照著食谱上面所说的做的话。
  但很可惜的,她并没有买任何一本食谱……
  那天晚上HBO的九点强档是X情人,我们一边吃宜珊煮的爱心晚餐,一边看著梅格莱恩骑著脚踏车准备被大卡车撞上。
  就在我喝著太咸的蛤蜊汤,心里在暗自祈祷明天不要拉肚子的时候,梅格莱恩就被车子撞飞了。
  片后宜珊哭了五分钟,我拿面纸给她的时候,她还在兀自念著:『她好不容易都可以跟天使在一起了,却……』
  「这是电影,不要太难过。这世界上没有天使,就算有也不会下凡来爱人。」我说。
  『不会啊,我就觉得你是天使。』
  「你太看得起我了,阿忠说我是狗屎。」说完我自己笑了起来。
  『你说这部片叫啥名字?』
  「X情人。」
  『喔对!』她擦乾了眼泪,然后继续说,『这个女主角跟男主角叫什麼梅………跟什麼拉斯………的……』
  「梅格平胸跟尼可拉斯苦瓜。」我说。
  『啊?』她抬头看了看我,『你说什麼瓜?』
  *梅格平胸,嗯………顾名思义………*
  *尼可拉斯苦瓜,嗯……因为他懊悔的表情超级苦瓜……*
  《橙色九月》
  橙色九月,染了灰
  我在天空底下,枯萎
  脚下画了喷彩的鞋,印子却失了妆颜
  星星乱跑,遗落忆圆的月
  溪水在跳舞,尖石铺上一层浴帘
  涂鸦无意,彩色也是黑
  影子是琉璃织的,少了稜线
  风吹落了叶,嫩绿也不以清瞥
  扯乱电话线,接通天的另一边
  左侧是落地窗,靠在窗的右肩
  忘了云会飘,但风却没有吹
  我亲爱的你,我深爱的你
  我的翅膀早已振不出弧线,飞翔是过去奢华的岁月
  我站在原地,不发一语的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是痴所为,是痴所为
  当装盛著我们蓝色梦境之水的琉璃瓶被时间摔碎
  我只能站在原地,等待你曾经的依恋
  我在人间,你在天
  在天上的你,看不见人间的我的痴累
  是啊。。。是啊。。。。
  你在天上飞,我却在心里追
  六月了,在暮水街的生活满三个月,小希还是一样每天上班下班,然后晚上去上瑜伽,她女儿还是会在她回家之后冲出来,它脖子上的那个铃铛声音依然熟悉。
  而我的创作量依然停在两千字。
  如玉快要对我开枪了。
  「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也只有任性才能写出好作品。」这是我从事职业写作以来,一个很重要的心得。当我把这个心得告诉如玉……
  『杀人是一种随性的职业………』如玉说。
  大概是多年来已经习惯了的创作速度或是频率已经固定了吧,我不会逼著自己一定要在多少的时间里写出多少东西,或是在几个月之内完成什麼样的故事。我总是认为,当你的心神不在写作上,你的心情不适合写作,你的脑袋不在创作的状况里,你没有任何想坐下来写点东西的欲望,你就不该坐在椅子上硬是要挤东西出来。
  那是不健康的,像是没有任何食物在里面的肚子,你硬是要求它拉出大便来。
  我知道我形容的很恶心,但我只是想让各位了解,硬是逼自己创作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所以写作是一种任性的职业。
  「那只是你偷懒的藉口而已。」我心里有个声音对我这麼说,但我知道我不能说出来,虽然这是真话。
  好啦好啦,我就是偷懒,我承认。暮水街的生活过了三个月,距离上一本书出版也已经七个月,正常来说,我是应该要交稿了,甚至新书应该要出版了。
  但是我没有。
  因为我正在偷懒。
  我有一天早上在MSN上面对著如玉说抱歉,我不知道为什麼没有心神写作,下一本书就先不要问我了,我暂时不会有作品出现。如玉问我怎麼了?我说没有,大概是写了十年,突然觉得累了吧。
  人在工作中会感觉到累,一件工作做得太久,就会有疲倦感。而在爱情中感觉到的累,却不是因为爱一个人太久而有疲倦感,而是某种不健康的心情存在太久了,就会有疲倦感。
  人是可以爱著另一个人很久的,有太多相爱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但当带著不健康的心情去爱另外一个人,那种疲倦感会让那段爱情产生疲乏。
  我想,宜珊就是这样的。
  她是个独立的女人,自己跟爷爷奶奶住。父母亲离婚,父亲在哪里不知道,母亲嫁给别人了。
  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误打误撞进了媒体界。记者的工作让她在刚投入社会的第一年就累出病来,好几次因为急性胃炎半夜挂急诊,但也因为这样的工作,她长大的比别人还要快速。
  她看过很多死人,看过很多王八蛋,看过很多被砍得身上一条一条皮开肉绽人还在对著媒体记者说不要拍,也看过很多政客镜头外的一面。
  有时候她跑新闻跑得很晚,尤其是选举期间。候选人一天到晚开记者会炮轰这个、澄清那个,他们就得一直跑来跑去。我时常在半夜被她的电话声吵醒,因为有很多新闻是半夜发生的,线民或是警察局会打电话告诉她有新闻了,然后她就得打电话到台北总部问长官说这条新闻跑不跑。
  通常都是要跑的,很少有那种不跑的。如果她没有跑,但别的新闻台却做出这条新闻了,她就可能会被骂。
  她说她第一次SNG连线时,是某一年在垦丁的春天呐喊。台上唱得卖力,台下欢呼声震耳欲聋。她只记得脚一直在发抖,耳机里面主播台的主播说什麼她完全听不清楚。
  『后来我到底连线说了什麼,放下麦克风之后我马上就忘了。』她说。
  这样的工作带给她很多成长,虽然有时候我看见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的她,脸上的妆容卸下之后有些许生活的疲累与沧桑,但她还是个好女人。
  我们同居了一年半,那种感觉像是两个人又更亲近了一点。
  浴室里多了另一个人的洗发精和润发乳,还有另一个味道的沐浴乳;牙刷多了一把;毛巾、浴巾多了一条。客厅里,拖鞋多了一双,单人沙发多了一张。洗衣机洗的不再只有我一个人的衣服,阳台晾的也不只有我一个人的被单。床上多了一个枕头,棉被从单人的换成双人的,房间里多了一个衣橱,一个梳妆台,抽屉里多了化妆棉,发夹和女性生理用品…………
  而我多了一个家人。
  我说过,我跟宜珊的感情很好,沟通也很优良,我们不曾吵过架,不曾有过争执,即使两个人一开始同住一个屋檐下,会有一些生活习惯的不同,但我们都能很快地熟悉与适应。
  我开始学会上厕所就把马桶坐盖放下来,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女生。
  她开始学会替我把烟灰缸清乾净,因为她正和一个会抽菸的男人一起生活。
  然后她知道我是一个不会跟她同时上床睡觉的男人,因为我喜欢深夜里一个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吸收一些资讯,所以她会自己先去睡。
  然后我知道她是一个早上起床一定要喝掉500CC的水的女人,因为她觉得每天起床喝水是健康的,所以我在睡前都会替她倒好一杯水放在厨房的桌上。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两个人也没有什麼相处上的问题。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便开始慢慢地发现,有些差异与不同很难磨合。我是个写手,我习惯在夜里思考,通常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到早上。她是个记者,她必须在早上去工作,她的工作时间大都是白天到晚上。
  所以当我凌晨五点左右去睡,她在七点左右便起床了。她醒著的时候我睡著,她睡著的时候我醒著。我的生活在夜里,她的生活在白天,我们之间的作习开始错开,我们之间的谈话交集开始柴米油盐。
  『记得吃维他命,我买了一瓶新的给你。』这是她跟我说的,不过我却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她贴在冰箱上面。
  「我的电脑有毒,你不要拿随身碟去插,小心会中毒喔。」这是我跟她说的,不过她也是没听见声音,因为这是一张纸条,贴在我的电脑萤幕上。
  然后生活中越来越多纸条了,我们变成用纸条在说话。
  『我今天跑嘉义的新闻,明天才会回来。』
  「我明天到台中去找朋友,晚上可能不会回家。」
  『我打算明天下班去好市多,你要买什麼吗?记得告诉我。』
  「我在百货公司看见一件很适合你的衣服,我买回来了,在你的衣橱里。」
  『房间里的电视好像坏了,你能修吗?』
  「你今天出门的时候忘了关客厅的冷气。」
  『阿尼,我很想你。』……
  「宜珊,我很想你。」……
  或许你不能想像,两个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人,竟然会用纸条来向对方说「我很想你」,但明明我们睡在彼此身边啊。
  我们能相处的时间大概就是晚上的七点过后到十一点之间的四个小时;但不是每天。这四个小时对我们来说很珍贵,因为两个人终於可以坐在一起看电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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