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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话-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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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爱了。但是,有人却骂我是‘第三者’我不服。我为什么没有爱的权利?他为什么没有爱的自由?难道一个人结了婚,即使这种婚姻是多么痛苦和不幸,也得一辈子被这种婚姻捆死不成?我和他的相爱,无论是对他的生活、工作乃至社会都有好处,有啥不合理?你能给我解答么?”许多人对这位女子的坦率感到吃惊,同时也感到对她的观点很难予以有力的驳斥、回答。     
    武汉有家晚报就“第三者”的内涵、外延和社会影响开展了讨论,试图能作出是非明确的道德评判,结果是枉费心机。编辑部每天都收到数以百计的参加讨论的信,但是看法千差万别:有人说,婚外情是卑鄙无耻的;有人说,婚外情是勇敢高尚的;有人提出质疑: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婚外情者推上“道德法庭”的审判台,为何婚外情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日趋增多?等等,讨论到最后,也难于统一意见,只好不了了之了。     
    徐兆寿:我插几句。我觉得这里面有两个基础的问题是应该重新考虑的:一是讨论的报纸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用一个标准来衡量千差万别的家庭和感情。人们都说,感情是说不清楚的,婚姻的问题从某一方面就是感情问题,婚外情更是如此。为什么报社收到的意见是千差万别的?百姓百姓,有千百个家庭,就有千百种感情和生活。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被一个大脑洗脑的人生模式,习惯了所有的人都得过同一种生活的思维定式,我们的百姓很少有这样一种冲动:我们的生活应该与别人的不同,我们的幸福肯定与别人的不同,我们应该有与别人不同的地方……相反,我们十几亿人只有一个大脑、一种习惯、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谁越出了我们的范围?有人说,这是“文革”的沿袭,是极“左”思想的遗腹子,实际上,它根本就是我们几千年来的文化造成的。过去是一个孔子在思想,现在是一个领袖在指导,没有第二个人了。     
    不用多说了,我们必须得承认,如果我们不改变这种制约我们整个民族思想的惯性和模式,我们就别谈什么自由、平等与民主了!     
    第二个基础性的问题还是出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上。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我们的常态。稳定就是好的,所以我们从来都认为,没有离婚的家庭就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大量地去研究那些已经存在的问题: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人有多少?为什么出现第三者?第三者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为什么我们没有人去问那些表面上幸福的家庭,他们真的幸福吗?我们又没有去深入询问正在婚姻中的人们,他们的婚姻质量究竟高不高?没有爱情的家庭是不是不道德?     
    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去把性当成婚姻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始终以其它的因素占居了主导地位?     
    我们真正地研究过什么是爱情吗?当西方人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我们就信以为真,并从此不肯背离,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是责任?关心?好感?难以抑制的冲动?能长久存在的感受?     
    我们是否还进一步研究过:什么样的爱情最适于婚姻的建立?什么样的爱情又易于夭折?     
    我们是否还要大胆地提一些问题:爱情真的是婚姻的基础吗?从西方基督教那里传播过的一夫一妻制真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吗?什么时候婚姻制度就会消亡?爱究竟在人的生活中占着什么角色?爱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时候有的?     
    进而我们还要大胆些:人类真的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吗?人类的精神天赋真的异于动物吗?人类最初真的是从性开始的吗?     
    ……     
    我在阅读了很多书籍后,我没有从我们中国性学者甚至人类学家那里读到过不同的深刻的见解,我也很难发现不同的思考和猜想。是的,我们缺乏猜想。我们始终是坐享其成,在已有基础上进行装修、添置。我们不敢从头做起,更不敢另僻道路,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难有“异端邪说”,我们有的是循规道矩,不折不扣。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一直在政治与经济间徘徊,而没有到达人性热土的原因。我们难以从人性的角度来审视今天所有的一切。     
    不从人性的角度来思考和建立人的东西,还要做什么呢?     
    而这两个问题是我们正要和必须摆脱的桎梏。    
    


第四部分第63节 关于“第三者”的质疑

    刘达临:《北京青年报》1993年2月13日“人间指南”特别版,曾专门就1986—1993年的婚外情报道作了一个剪辑:     
    1986年,“第三者”被一般人唾弃,被社会舆论谴责为道德的败坏者。《社会》杂志呼吁对“第三者”要造成舆论压力,进行综合治理。而《婚姻与家庭》杂志采取了比较客观的态度:不要一刀切,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有区别地对待。     
    1987年,中国提出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光明日报》有篇文章把“婚外情”看成是自由化的反映,是违背道德的行为。     
    1988年,形势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关于“第三者”的质疑:什么是第三者?婚姻的第三者与感情的第三者有没有区别?怎样评价缺乏爱情基础的“凑合婚姻”?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而造成这种婚姻解体,是进步的,还是应该谴责的?等等。     
    90年代初,人们的态度较为明朗了。据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在近8000名城乡的已婚者中,认为一个和配偶感情破裂的人和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可以理解或不必干涉的占50%以上,认为对“第三者”要加以教育引导的占70%以上,认为要“绳之以法”的只占16。5%。     
    20世纪最后两三年,国家有关部门在讨论、修改并准备颁布共和国的第三部《婚姻法》时,它又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有人主张对“第三者”绳之以法;有人则认为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从世界上看,一些保守、落后的国家都对“通奸”者处理得十分严酷,而一些发达国家已先后废除了“通奸罪”。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但是,不论人们对这个问题怎样争论,社会总是在向着开明、开放的方向发展,尊重人性,崇尚自由,提倡以科学、健康、宽松的态度对待性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第四部分第64节 两则征婚启事

    香港水坑口东乐园一楼妓女黄雪花,二十一岁,籍隶琼州,雪肤花貌,颇通词翰,亦其中之翘楚也。迩以情厌烟花,蓄愿从良……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     
    ——摘自《民国日报》1922年2月19日     
    余二十七岁,现中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二十五以下者为内助。有意者请函济南按察司街马子贞转刘海涛。     
    ——摘自《大公报》1931年2月16日     
    徐兆寿:一个是妓女要从良,一个是革命者要觅贤内助,都是以广告的形式公之于众了,可见那时有一种追求自由的风气。     
    刘达临:广告征婚在封闭与保守的社会中出现,的确是一件大新鲜事。据说世界上第一则征婚启事出现在1695年7月16日,当时,一位不乏绅士风度、温文尔雅的男士写道:“一位年约30岁的绅士,财产丰富,愿征一位拥有3000英镑转产的年轻淑女为偶。”     
    但是新鲜总是异端,免不了要遭厄运的。1727年,一位名叫海伦达荷莎的英国妇女,在《曼彻斯特刊》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声称要找一个如意郎君,并提出三个条件:诚实勇敢、多才多艺、体贴女性。可是,这位勇敢的女性第二天就被警方拘留了,原来那时在报刊公开征婚触犯了英国当时的法律。舆论哗然,市长竟然把这位女性送进了疯人院。     
    我国报纸征婚的创始人是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章太炎。1902年,太炎的原配夫人王氏染病而亡,那时太炎先生34岁。1903年,他在北京《顺天时报》上赫然登出《征婚告白》,寻觅续偶。太炎先生有五个条件:女方是鄂籍人;大家闺秀,性情开放;要通文墨,精诗赋;双方平等,互相平等;夫死可嫁,亦可于婚。这真是一个壮举,在当时无异于振聋发聩,石破天惊。在晚清的遗老遗少眼里,太炎的举动无疑太可笑了,简直是有辱祖宗。很多名门闺秀也望而却步,以至于拖延了10年后,经友人介绍,才和汤田梨女士结为伉俪。     
    当时的征婚者多以留学回来的开明人士和革命者为多,都有开风气的意思。征女者多,征男者少。     
    新中国第一个在报刊上征婚的是四川省江津县的丁乃钧。40岁的丁乃钧,一直为没有女友而发愁,一日看电视广告,突发奇想,便于1981年1月8日在《市场报》上登了75字的征婚启事。在300多封来信中,一位吉林的姑娘打动了他的心。20年寻觅总算有了正果。     
    征婚广告到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盛行起来了,其盛行的程度和社会的开放程度成正比。据1989年统计,在全国征婚启事中,年龄最大的是79岁,年龄最小的是19岁,整整四代人参与了这个行列。     
    总的来说,征婚现象的出现主要和当时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有关,即婚姻自由了,但男女交往的范围还不广,很难觅得如意配偶时,只好求助于社会,在社会范围内寻求帮助。     
    徐兆寿:登征婚广告,实际上是请媒体做了自己的媒婆。20世纪还有一个媒婆也是新来的,那就是婚姻介绍所。中国的婚姻介绍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刘达临:婚姻介绍所并是在30年代萌芽的,有个叫张钧霖的市民想发起婚姻介绍所,便利青年摩登男女,但当时社会的认识却并不开明。这件事在内政部立了案,内政部批斥不准的理由是:……我国婚姻素重媒约。媒之言谋,妁之言酌,合二姓之好,正人伦之始。历来为媒妁者,率皆亲戚故旧,未闻以媒妁为职业,等人道于驵侩。至于周礼设媒氏之官,所掌皆国家之法令,所司如现今之登记,自有政府筹统一办法,决非人民所能私自仿效。且现在男女订婚,以当事人自行订定为原则,又岂能执途人而与之谋,使人任介绍之责?来呈拟请组织婚姻介绍所,俾旷夫怨女,皆成佳偶揆之古义,按之新制,均属凿柄,既不适于中国国情,且有倡导不良风俗之嫌疑……     
    直到80年代,婚姻介绍所才在中国普遍设立,不过,其成功率只能达到3%至5%。但是,不管怎么说,它仍然是一件好事,标志着社会的发展。90年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许多婚姻介绍所已经电脑化了,人称“电脑红娘”,自由度更大了,这不必再通过婚介所的介绍人苦苦地介绍,而是按自己的愿望进行。     
    徐兆寿:从征婚广告和婚介所的发展来看,实际上最早都是一些社会上思想先进的人们之间的游戏。征婚广告不说,婚姻介绍所刚开始的想法也是为“青年摩登男女”开设的,到了80年代和90年代,“白领阶层”成为婚介所的一支主要力量而存在,原因还是他们为社会风气之倡导者的原故。婚介所的行为,让我想起古人讲的“缘份”。那么多的应征者,和那么多的人见过面了,但真正成功的却很少很少,很多人还得另寻它途。您相信缘份吗?您对它怎么理解?     
    刘达临:不相信。所谓缘份只是必然性里的偶然性而已,它只是一种偶然性。姻缘是一种美好的出发点,“有缘千里来相会”,“姻缘千里一线牵”等,都是人们给这种偶然性强加了很多理想的色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徐:在我们搞文学的人里面,有很多人是宁肯相信这是一种确实存在的真事,而不愿相信这只是一种偶然性。这是一种情感的选择,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然,他们如果真要坐下来仔细想一想,肯定也会同意这种偶然性的说法,不过,他们肯定是怀着沮丧的心情。     
    


第五部分第65节 对结婚最彻底的反动

    婚姻是一种荒谬的、叫人做奴隶的制度,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离婚家庭。我不会要婚姻,要丈夫,但我要爱情,要情人。我愿意以一种浪漫的天真投身于爱情。     
    ——美国舞蹈艺术邓肯     
    结婚的反义词是什么?离婚?不,对结婚最彻底的反动是不结婚。这种运动产生于欧洲和美国,尤在美国青年中盛行。1990年有人统计,美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已婚或同居的妇女有年轻的男性伙伴,在英国,这种现象则占四分之一强。那些年轻的男性伙伴大多是未婚者,他们正在婚姻的边缘徘徊。特别是有些年过40的女明星们,在经历了“性革命”的60年代,在这方面更是向世俗挑战。邓肯大概就是其中的一员吧。不难发现,在她短短的三句话里,充满了对婚姻的恐惧。这恐惧的根源来自于男权。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们就零零星星地发现,那种影子已经投射到中国的大街上了。因为最早出现的这类人往往是一些青年中的另类,他们似乎什么也不缺,缺的就是生活的意义,缺的是爱情。人们给他们取了个高贵的名字——单身贵族。最大规模地聚集地当然在最时尚也最开放的地方——深圳。也许那里有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不,更准确一些说,是那座飞驶的城市留下了他们这些失意的人。据统计,仅深圳就有130万单身。他们都是怀着同一个创业的目标来到这里,并在这里生根了的。不过,在这些单身中,的确是有贵族的,那是打定主意不结婚的,大部分人都是平民单身。虽然文化程度不低,生活水平也不差,但命运总是对他们很薄,有些是眼光太高一直没找到意中人的,有些则是为了成为真的贵族而耽搁了的,有的就是根本在行尸走肉,过一天算一天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人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原因实在是太多了,仿佛连那个城市都盛不下似的。但他们是伤着心活着的,因为他们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愿意这样继续生活下去。     
    据最近一次社会学的调查表明,现阶段北京地区有大龄未婚者15万人左右;天津市未婚大男大女有6万人,按全市城郊人口1000万人计算,占到千分之六。据上海统计,年龄在30岁至39岁之间的未婚者就在12。7万人。全国范围内30岁以上的未婚男子约有990万,高于25岁以上未婚女子3。3倍左右。据最新统计,北京市的单身者可达62万,青岛市也有40万人之多。这么多人的性需求如何解决?它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徐兆寿:这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是新事物。社会是怎样看待这群人的?他们又是怎样努力突围的?因为单身在性方面的需求,总是要伸向已婚家庭,也就是说它很可能是婚外情产生的最重要的因素,这样,它就会成为社会很不安定的因素。能这样理解吗?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一现象呢?     
    刘达临:由于单身者日益增多,1991年5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妇女研究所所长王行娟创办了一个“单身者周末俱乐部”,规定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可以参加,会员的年龄下限是男为27岁,女为25岁。主要活动是有关讲座、舞会和其它联谊活动。参加这个俱乐部的人,应该说90%都有求偶的愿望,但是一年以后成功地结为配偶的只有一对。     
    无独有偶,深圳的王亮鸣先生也创办了单身沙龙,一年以后就有1000多人参加。它不像婚介所那样露骨地介绍,它通过一些活动让人们自然地相识、相熟。有人断言,俱乐部80%的成员最后只能独善其身了。持这种悲观态度的人认为,此种俱乐部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向社会宣言,单身群体是一个合理的存在。     
    应该说,社会允许这一类组织的存在,这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只有到了这类单身者组织不需要存在的时候,才是社会更大的进步。因为这意味着单身者在社会上将不再被视为“异端”,不再承受舆论与风俗的压力,能够完全享有正常生活的权利,而他们自身也将因不再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障碍。因为,单身生存状态只是人类正常生存状态中的一种。     
    


第五部分第66节 中国目前的卖淫业

    据公安部门统计,1992年共抓获20。1万暗娼与嫖客;1993年共抓获40。1万;以后每年按20%的比率递增,据估计,卖淫嫖娼人员被抓获的只占总数的5%,由此可见,全国在这方面至少已形成“千万大军”。     
    ——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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