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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话-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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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听,于是后人就编出一套神话来,不仅遮“羞”,而且还给他们戴上神秘的光环,加以敬仰。     
    徐兆寿:这种“羞”,恐怕都是对性的羞愧。在中国古人那里,性不被提及,性是一个很肮脏的词汇,是一个让人一想起就脸红的行为,所以中国人不让自己的圣人们是父亲和母亲交配而成。从这种文化现象看,实际上中国文化在很早就已经“阴盛阴衰”了。在中国的神话和传说中,基本没有母子相交的,对母亲的尊重是无法比拟的。任何力量都没有母性的力量伟大,所以人们把祖国和大地称为母亲。母亲是一种象征,是生命的源泉。汉字“姓”的起源也是以母亲为中心的,和父亲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从“女”从“生”。中国文化不仅是禁欲的,还是阴性的。一切以“圣人无父”这样一种观念而生成的文化和宗教,必然将带有严重的禁欲倾向。这使我突然发现,一切人类的文化似乎都是从性开始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是从人性的深处生发的。无怪乎中国八十年代风起云涌的“寻根文学”到头来只找到性这样一个人面狮身的怪物来。同时,也不难理解每一次的人性的革命和思想解放都与性有关,甚至说是关键所在。男人和女人,是很神秘的存在。没有男人,只有女人,也可以说没有男性气质的文化,却只有女性气质的文化——这就是我们中国的文化。现在,我毫不夸张地说,甚至是悲哀地说,我终于找到中国文化脆弱气质的根源了。我们总是盛赞战国时代和盛唐时代的雄风,总是批判宋明理学的禁锢。我们总是从社会意义特别是从哲学和政治上找毛病,找根本,我们很少甚至从来都没有——准确一些说是不敢——从人性的根本上来找问题。人的解放才是根本的解放,但这种解放首先得从人性上下手。     
    要使我们的文化散发雄性的光茫,要改革我们的文化,恐怕首先要反叛我们文化的源头,具体一些说,要否定“圣人无父,感天而生”的谬论,要承认人是由性而生的。既然那些“圣人无父”的说法和历史是人为的,就应该去刷新它。    
    


第二部分第23节 为性的满足而离婚可耻吗

    神作之合者,人不得而离之。     
    ——《圣经》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耶稣回答说:“造万物的主,起初造人,是造一男一女,并且说:因此人离开父母,与妻子如胶似漆,两人成为一体,这经你没读过么?这样看来,夫妻不算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经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又问:“这样,摩西又为什么吩咐我们,立了休书才可以休妻呢?”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心太忍,所以容你们休妻,但起初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休妻另娶,就是犯了奸淫了,有人娶被休的妇人,也是犯了奸淫了。”     
    ——《马太福音》     
    徐兆寿:原始群婚制时,没有婚姻制度,所以也就无所谓离婚。直到对偶家庭出现后,离婚的现象才出现,但那时的婚姻是自由的。到了一夫一妻制后,这种制度反而成了婚姻的桎梏,因为一夫一妻制的背后是男尊女卑,是对妇女人权的践踏。最残酷的是在一夫一妻制下,只有男人可以休妻,却没有女人可以休夫的。女人在一夫一妻制下是绝对没有自由权的。另外,从上面的讨论我们也得出,一夫一妻制主要是从经济上和子女等方面考虑的多一些,也就是说它是私有制的产物。而对偶婚时却没有这么多的附加条件,而且还是公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夫一妻制是否是一种倒退?     
    刘达临:不是,它是对对偶婚的否定,只不过在男权思想下它成了妇女被压迫的制度。一夫一妻制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婚姻形式,是与人类的文明相适应的。     
    徐兆寿:离婚和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的有效补充,但有些民族反对离婚,一旦男女缔结了婚姻,非至死不能离婚。基督教婚姻如此,非基督教婚姻也如此。中国古人称妻子(三妻四妾者中的第一个)为“结发妻”和“糟糠之妻”,男子是绝对不可以随便不要她们的,即使有了三妻四妾,第一个妻子也仍然享有尊贵的地位,所谓“糟糠之妻不下炕”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基督教教义认为,夫妻乃“神作之合”;中国古人也称夫妻为“天作之合”;佛家认为夫妻乃造化姻缘。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夫妻的结合不仅仅是人的意思,还有一层比人的意愿更神圣更崇高的意愿。人怎么能违背这种意愿呢?     
    基督教说,除非是女方犯了奸淫罪之后才可以休妻。是休妻,而不是离婚。关于休妻的理论,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史上,都写得官冕堂皇,振振有词。     
    但人们到底还是离婚了。这是对神的挑战。这是对妇女人权的革命。这是人道主义的胜利。这是对爱的尊重。这是……似乎还有很多很多。     
    现在,人们可以婚姻自由了。人们可以自由地离婚了。但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怕离婚呢?     
    刘达临:观念的问题。一方面总觉得离婚不好,另一方面可能是子女等问题的影响。     
    徐兆寿:离婚率的高与低分别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刘达临:离婚率高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变总比不变要好。嫁错人了,可以改,性的自由度也会大一些。     
    徐兆寿:从很多文学作品来看,爱着的人追求永恒的相守,甚至发誓永生永世相爱,这应当说是人类的理想境界。从这一理想来看,一夫一妻制却又是合乎人的最高理想的。离婚与再婚仿佛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理想而已。     
    刘达临:是的。     
    徐兆寿:在现实中,我们常常遇到这样一些情况,即夫妻中的一方仅仅因为性的不能满足而提出离婚,人们对这种离婚常常是持否定态度。只为性的满足而离婚可耻吗?     
    刘达临:在许多国家,夫妻间性生活不和谐,或患有性病者,也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例如美国的北卡罗利那州,丈夫无理由地拒绝和妻子性交达12个月,妻子就可以请求离婚。在挪威,当有性病或癞病时;在丹麦,当被传染性病时;在芬兰,当患一般传染病时;在瑞典,当夫妻一方的性病有传染给另一方的危险时,离婚都可成立。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似乎就是为回答这一问题而写的。柏拉图宣言精神之爱,尼采也说真正的爱情就是初恋,是那种没有性的爱情。没有性能力的查特莱每天都给他的妻子朗读那些“圣洁”的诗篇,但又不无痛苦地要他的妻子找一个情人,为他们生孩子。她拒绝了,但是,有一天夜里,她抑制不住身体里的欲火,脱光了衣服在查特莱的面前进行性挑逗,他被激怒了。当然,她的身体也被激怒了。直到有一天,她的身体终于看到了另一个男性的身体。他们疯狂地做着爱,赞美着性。他们相爱了,虽然他们之间是主仆关系。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没有性的家庭。     
    她不是只为性而出走的,还有爱,还有新的难以预料的未来。     
    徐兆寿:夫妻一方被判刑而请求离婚的,固然有很多原因,其中也应该有性的原因。因为在家的一方很可能会发生通奸等行为,以满足性要求。这可耻吗?     
    刘达临:法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被判徒刑,另一方就可以要求离婚。帝俄时规定“公民权丧失”和“亚伯利亚流放”是离婚理由。判徒刑的期限也和离婚有关,瑞典为监禁三年,挪威为拘留三年,奥地利和匈牙利为监禁五年,丹麦为监禁七年,各定为离婚理由。     
    徐兆寿:没有后代,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吗?     
    刘达临:中国古代有所谓的“七出”、“七去”,排在“奸淫”前面的是“无子”,可见,在那时候,无子比任何罪都大。所谓不孝的理由是“无后为大”嘛。过去的人认为,无子是女子的错。现在的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后,再也不错怪女人了,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有不能生育就不能结婚的规定,或者有离婚的现象,尤其是老人都持这种态度。    
    


第二部分第24节 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吗

    噢,人们,你们要小心如蜜一样甜的蛇毒,     
    以及那诱惑人的歌声和那可怕的深渊的引诱。     
    噢,那狂暴的毒蛇的烈火令人悸怖!     
    ……     
    12世纪,有个名叫马波德的法国主教在他的诗篇里这样痛骂女人,“那可怕的深渊”就是指女人的性欲。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诗人和哲人都痛骂过女人,宗教就更不用说了。中国的古人也把王朝的灭亡归罪于女人。“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女人天生就是祸水”,所以女人一直被踩在脚下,女人的阴部也成了古人恐惧和痛骂的焦点。     
    刘达临:原始古人对女性的生殖器是不能理解的,不知道为什么从那里会生出一个活生生的人来,不知道在做爱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快感,他们既崇敬又害怕,把它当成人最神秘的力量来崇拜。这就是女性崇拜的原因。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随着家庭的形成,人们对性有了新的认识。他们认为,性是扰乱社会秩序的神秘力量,是恶魔。在父权制时代,人们对男人的杂交没有限制,却对女性的杂交开始了限制。在这种对女性歧视的条件下,男人们“发现”,女人的性欲是很强的,而且没有节制,没有道德。在这种有色眼镜下,女人的性欲被夸张和放大了。     
    南美洲格兰查克地区吐巴族的印第安人中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传说:魔术师庇克•;福克斯和霍克和一群半人半兽的伙伴们一同外出打猎,那时候男人们没有女人。霍克幸运地遇上一些妇女正从天上攀着绳索降下来,霍克小心地切断了绳索,女人们降到了地上,这足够这些男人们享用了。但是霍克警告伙伴们,这些女人的阴道里长着牙齿,要特别小心。可是,福克斯却急不可耐地和一个女人性交了,那女人阴道里的牙齿咬掉了他的阴茎和睾丸,福克斯身受伤而亡。过了一会,下雨了,雨水使福克斯又活了过来,他用一根木头制作了一个阴茎,又用两个黑色的果实做了一对睾丸,又和这个女人性交。这次,她竭尽全力也没能咬下福克斯的“阴茎”。第二天,霍克拿了块石头,敲断了女人们阴道里所有的牙齿,其中有一颗没有被敲掉的牙齿变成了阴蒂。霍克说:“这下好了,等着吧!你的妻子们明天痊愈后,你就能和她们性交了。”     
    这个神话传说实际上就是当地人对女人性欲的认识。中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说:“阴道是一把火,烈火熊熊,阴茎一插进去,就会被烧毁。”女性成了天生邪恶的代名词,就因为她们也有性器官和性欲。甚至有人认为,女子的生理特点天生和男子不一样,任何时候都可以性交,而且重复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女人贪欲、淫荡,在性方面永远是个“填不饱的大肚皮”。     
    这些都是对女子进行统治和压迫的谬论,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历史发展和研究打破了。     
    徐兆寿:这世上有专做流氓的,自然也就有专做妓女的。我的意思是说,男人在性方面的各种表现和女人是一样的。不过有很多学者和思想者都认为,男子和女子是有一些天生的不同的,如男子重理性,女子重感性;男子体魄强健,可以做重活,女子则可以做一些轻活,还可以生育等。他们虽然在人格和尊严上是平等的,但因为女子天生的不重理性而导致女子是随心所欲、水性杨花之人。这种观念至今还是有一些市场的,我在上大学时,我们宿舍里的同学就说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我们讨论了很久也没有结果。当如何对待这种观点?     
    刘达临: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女人长期在受压制,女人在性方面的表现也长期地表现为弱势。在美国性学家海特的《海特性学报告》里,我们很容易发现女子在各方面都不如男性,海特解释这种原因是“直接导源于男性中心文化”,具体体现在男人对女人的性行为目的、性行为角色分配及性交过程中。千百年来,将近70%的女性从来没有得到过性高潮的体验,而98%的男性却总能从完全由自己控制的诸如“九深一浅”、“动而不泄”之类的过程中大获满足。从来没有人询问过女人,她们的性感觉如何,从来都是男人认定女人是不应该有强烈的性要求的。一旦一个女子主动要求性的满足,则这个女子肯定要被戴一顶不道德的帽子了。在这样一种特定的文化机制下,女人的性一直被压制着。由于压制得很低,而一旦被开发出来,表现得就很强,所以男人们就受不了。     
    徐兆寿: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题目是《女大学生是治理校园性行为的关键》。文章说,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的性观念和性行为要开放得多,特别是女大学生跟社会的性接触面要广泛得多。这是否也在说,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     
    刘达临:仍然是上面那个问题。这只是一种选择,它与女性性欲强弱无关。当然压制得越厉害,其发作也越强烈。     
    徐兆寿: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革命和性解放实际上是对妇女的解放。     
    刘达临:是的。     
    


第二部分第25节 贞操是男人自私贪婪的胜利

    无论你怎么吩咐,     
    我都无条件地服从,     
    像是听从上帝的命令。     
    上帝是你的法,你是我的法。     
    ——夏娃在《失乐园》的台词     
    世界上有多少男人都喜欢听这样的话啊!因为他们人性的深处有涤荡不尽的自私与专制,几千年的历史尽情地诉说了这一点,即使在人人要求平等、人人讲求理性的今天,它也难以摆脱。它是人性脸上天生的痣。明摆着。不用去考证,这赞美诗肯定是一个男人写的。它是男人的需要。贞操是男人自私贪婪的胜利,是对女人进行的心灵结扎术。     
    刘达临:在古代,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行为时,充其量只是“失德”,而女子要发生这样的事时,就是“失贞”。贞操观并不是人生来就有的,而是婚姻的产物。在群婚杂交的时代,是没有什么贞操的。直到偶婚制婚姻建立,男女性行为被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间时,才有了与此相应的道德观与伦理观,这也就是贞操观的萌芽。从这一点上来看,贞操观是人类伦理观的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杂交,巩固一夫一妻制,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封建男权制度之下,贞操观就被进一步强化。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操观念的树立有很大影响。到了奥古斯丁时期,贞操观进行了升化。奥古斯丁强调,一个人是否贞洁,与他有没有性行为无关,重要的是他内心有贞洁的观念;如果内心没有贞洁的观念,而把性看成一种肉欲,那么,她即使未被强奸,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贞操。这一观念后来深入人心。奥古斯丁强调的结果是,要人鄙视肉欲,鄙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说到底一句话,要禁欲。     
    徐兆寿:《周礼》上说“以仲春之月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看样子,那时的风俗里对女子在性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宽松的。     
    刘达临:是的,中国对女子的性控制与压迫大概是在秦汉以后加强的。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便巡视天下,所到之处不仅歌功颂德,还立下不少规矩。这些规矩大都刻在石头上,有几处便提及贞节。其中会稽刻石最长:“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e诚。夫为寄j,杀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顾炎武认为,会稽在春秋时属越国,越王勾践为了迅速繁衍人口,鼓励男女多交,所以该地方性风尚比别的地方淫佚,始皇帝在这里刻石,大概还有警示的含义。     
    徐兆寿:看起来不仅对女子有贞洁的要求,对男子也有。     
    刘达临:是的,另外的几块石刻上也是不仅对女子有要求,对男子也同样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泰山刻石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碣石门刻石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但是,这只是一种规矩,这规矩里本身就有男女不平等的内容,因为在当时女子只是男子的私有财产而已。     
    徐兆寿:从《东周列国志》和一些古籍上看,女子的贞洁观已经有了。如当时出妻的理由主要有七条,称为“七去”,其中第二条就是犯淫。秦朝是首制礼法,到汉朝时就不仅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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