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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世纪宗教史-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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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了基督教徒在北非的统治;向东征服呼罗珊,侵入布哈拉,为以后建 

立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哈里发帝国奠定了基础。 

     680年穆阿维叶去世后,其子亚齐德继任哈里发,阿里次子侯赛因等 

人拒绝宣誓效忠。三年后亚齐德传位其子穆阿维叶二世。穆阿维叶继任3 

个月去世后,因家族再无继承人,哈里发政权从此落入倭马亚族长麦尔 

旺手中。自麦尔旺始,哈里发总是指定二位继承人,由此开始了世袭制 

的混乱状态。后来倭马亚王朝的衰落与此不明确的世袭制原则不无关 

系。 

     在阿布杜·马立克(685—705在位)和瓦立德(705—715在位)时 

代,倭马亚王朝势力达到顶点。它借助于两位将军哈查只·伊本·优素 

福和穆萨·伊本·努赛尔不仅平息了内乱,而且开始了伊斯兰教史上第 

二次大规模的征服战争,将伊斯兰教势力扩张到空前高潮,使伊斯兰世 

界的版图跨及亚非欧三大洲,这时伊斯兰教已成为世界性大宗教。欧麦 

尔二世(717—720在位)时期实行鼓励改宗的经济政策,凡穆斯林,无 

论是阿拉伯人还是非阿拉伯人,都不必缴纳任何赋税,这种做法进一步 

加速了阿拉伯帝国的伊斯兰化。但在与穆阿维叶、阿布杜·马立克齐名 

的希沙姆(724—743在位)时代以后,倭马亚王朝便一蹶不振了。 

     倭马亚王朝是在激烈的内争中建立的,因此在整个统治时期一直存 

在着政治反对派,并不断举行起义活动。主要有三支反对势力:一是以 

伊拉克为中心,以拥戴阿里及其后人为政治宗教目的的阿里党人,企望 

推翻窃权的倭马亚人,建立神权政体。二是以麦加为根据地,以伊本·祖 

白尔为代表的神权贵族势力,也一直凯觎哈里发位。三是以哈瓦利吉派 

为代表的部落势力,坚持民主与平等的主张,既反对倭马亚人,也仇视 

阿里党人,又反对伊本·祖白尔的贵族专治。三派并未联合为统一的力 

量,但在此起彼伏的抗倭斗争中,给予倭马亚王朝以沉重打击。另外, 

还有一批宗教学者也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反对力量。 



      (2)侯赛因惨案和阿里党人的复仇运动 

     阿里党人不甘心政权落入倭马亚人之手,阿里次子侯赛因拒绝效忠 

亚齐德,聚在库法的阿里党人便拥戴他为哈里发,并敦促他来库法主事。 


… Page 69…

680年10月10日,欧麦尔率领4千人的部队将前往库法的侯赛因及卫队 

围困于库法西北的卡尔巴拉。侯赛因孤立无援,战死疆场,随从大部被 

迁,史称“卡尔巴拉惨案”或“侯赛因惨案”。因发生于“阿术拉日”, 

后来成为什叶派的重要节日“阿术拉节”。 

     库法的阿里党人对侯赛因的遭难感到羞愧和悲痛。  680年底,他们 

推举苏来曼为首领,密商为侯赛因复仇。亚齐德去世后,这支以“忏悔 

者”为名的3000阿里党人公开于684年的一天,在苏莱曼领导下聚集在 

侯赛因墓前忏悔、祈祷,宣誓报仇。但大仇未报,却在与另一支由穆赫 

塔尔率领的阿里党人的厮杀中被歼。随后穆赫塔尔的军队打败了杀害侯 

赛围的军队,为侯赛因报了仇。穆赫塔尔宣传阿拉伯穆斯林和马瓦里(出 

自阿拉伯和非阿拉伯血统的新皈依的平民穆斯林)一律平等的思想,拥 

戴阿里第三子伊本·哈乃菲亚 (非法蒂玛所生)为伊玛目,传播马赫迪 

即将再世的教义,对伊斯兰教,特别是什叶派的神学思想发展有着重要 

作用。 

     自从哈瓦利吉派脱离阿里队伍到侯赛因惨案前,阿里党人只是个政 

治小集团,很少做宗教思考,目的仅在于拥戴阿里之子为哈里发。侯赛 

因惨案中百余名追随者甘心与侯赛因一同战死疆场,完全出自对阿里家 

族宗教性的虔信与热诚。随着侯赛因去世,阿里党人内部掀起了宗教运 

动,标志着阿里党人由政治小宗派真正开始转化为宗教性派别——什叶 

派。侯赛因的殉难为伊斯兰教提供了一位类似于耶稣式的人物,这尤对 

伊斯兰教什叶派的神学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哈瓦利吉派的起义与神学主张 

     侯赛因之死促使一直凯觎哈里发位的伊本·祖白尔在麦加自称哈里 

发,不堪巴士拉总督齐亚德统治的哈瓦利吉派来到麦加支持伊本·祖白 

尔。哈里发亚齐德急派远征军讨伐,伊斯兰教史上第二次内战开始。巴 

士拉总督齐亚德去世后,哈瓦利吉派成员于684年离开伊本·祖白尔返 

回巴士拉。但是,当伊本·祖白尔新任命的巴士拉总督进驻巴士拉时, 

哈瓦利吉派内部因此发生分裂,形成三个支派。 

     以纳菲·伊本·阿札里加(?—684)为代表的阿札里加派拒绝接受 

任命,遂与进驻者发生战斗冲突,阿札里加战死。该派坚持“圣战”原 

则,视逃避战斗者为“叛教”,反对内心保留,对外隐瞒信仰的“塔基 

亚”做法,视不赞成本派原则的穆斯林为“异端”,禁止与之通婚等。 

这些偏激主张在哈瓦利吉派内部形成一种独特的极端教义。698或 699 

年阿札里加残部被灭。 

     留在巴士拉城内的哈瓦利吉派成员不赞成阿札里加派的偏激,持温 

和主张和做法,它要从事神学活动。其中又有二支:易巴德派认为,与 

穆斯林作战是不义的,承认非哈瓦利吉派人的统治,伊玛目可以缺任或 

罢黜,重视信仰,宽容行为。该派虽持温和教义,但其领导人依然被放 

逐,因此也起义反对倭马亚人的统治,是迄今哈瓦利吉派唯一尚存的支 

派。纳吉德派持相对温和教义,主张信仰安拉,使者和所有天启经典, 

一切穆斯林的生命财产均不可侵犯,犯罪者表示悔改就可以饶恕。不赞 

成哈瓦利吉派教义者是“伪信者”,不同意将之视为外道杀之。692年因 

内讧纳吉德被害,693年该派被倭马亚人歼灭。 


… Page 70…

     哈瓦利吉派关于正信、叛逆等神学主张,对其它穆斯林产生一定影 

响。在随后兴起的神学争辩中,信仰问题便成为中心论题之一。 



           2。伊斯兰宗教文化的振兴与早期教法思想的形成 



      (1)伊斯兰文化的振兴 

     倭马亚王朝通过对外扩张,把伊斯兰教的圣旗插在被征服地区。到8 

世纪初已使非阿拉伯穆斯林与阿拉伯穆斯林在意识形态上的差距渐趋缩 

小。各非阿拉伯民族在皈依伊斯兰教的过程中,也把自身的文化传统和 

宗教信仰带入伊斯兰教,从而形成以伊斯兰教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融 

合多民族文化的伊斯兰文化,由于伊斯兰文化在形成之际是以阿拉伯语 

言表述的,因而也称阿拉伯—伊斯兰文化。 

     在伊斯兰文化的产生与发展中,阿拉伯语法的确立和阿拉伯语的统 

一推行起着重要作用。阿拉伯穆斯林和有文化的马瓦里根据《古兰经》 

和 《圣训》,根据阿拉伯人的古代诗歌和口语,在库法、巴士拉等地开 

始了阿拉伯语和语法的研究工作,制定和发现了语法规则和语言规律。 

约到9世纪初阿拉伯语法大体完备,为伊斯兰教各学科的研究活动提供 

了主要工具。以后希腊逻辑学的引入又对阿拉伯语法的发展产生了进一 

步影响。 

     倭马亚人以大马士革为政治中心,圣城麦加和麦地那依然是文化活 

动中心,它们吸引着一批批宗教学者前来搜集和研究先知的传记和圣 

训,成为后来教法圣训学派的中心。库法和巴士拉两座军事营地随着新 

皈依者从事宗教生活和学习经典的需要,也发展成为新的宗教和文化中 

心。由于远离圣城,少传圣训,因此这二座新兴城市受传统主义支配较 

弱,逐渐发展起理性主义,成为以后教法意见学派的发源地。 

     从事学术文化活动和宗教活动的中心是城市清真寺。倭马亚人对伊 

斯兰教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大规模修建清真寺。最早的第一批清真寺有 

麦地那清真寺、巴士拉和库法清真寺等,以麦地那清真寺为模式,包括 

一个露天大院,寺有房顶,内设讲台,简单朴素。倭马亚王朝在阿布杜·马 

立克和瓦立德时期开始大规模兴建。为了与占领麦加圣城的伊本·祖白 

尔抗衡,691年马立克建耶路撒冷清真寺。705年瓦立德在大马士革建倭 

马亚清真寺,还修缮了麦加、麦地那清真寺。这时的清真寺寺内修饰华 

丽,正式使用半圆形的凹壁为礼拜朝向,寺外增建尖塔用于召唤教徒礼 

拜等。以后建造的清真寺都采用倭马亚人的建筑式样。 

     倭马亚在重视发展文化事业方面,还兴办学校,统诨货币,发展定 

期邮政业务,实施帝国的阿拉伯化政策,使阿拉伯民族在伊斯兰教精神 

鼓舞下,开创了举世闻名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 



      (2)早期伊斯兰教法和教法学派 

     伊斯兰教法称“沙里亚”(意为道路),指穆斯林在宗教道德和法 

律上应遵循的一整套义务制度,亦即穆斯林信仰和行为的规范。它是一 

种不同于一般世俗法规的宗教律法。 

     伊斯兰教产生前各部落依据惯例 (逊奈)处理问题。伊斯兰教产生 

后穆罕默德革新习惯法,以安拉名义规定新法,这体现在《古兰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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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那篇中。《古兰经》被视为神法,是伊斯兰教法的源泉和根本依据。 

 《古兰经》中约有500多节有关宗教律法的条文,称为“《古兰经》的 

律例”,穆罕默德关于神法的阐释称为“圣训的律例”。他去世后他的 

言行被称为“先知的逊奈”,成为伊斯兰早期教法的又一根源。 

     正统哈里发时期在分析处理政治、经济和民事问题时,以经训为据; 

经训中无明文可据时,则按经训原则精神,用自己的意见解释和处理, 

因而制定了一些新规定,称“意见的法律”。欧麦尔是善用意见处理问 

题的早期哈里发。 

     倭马亚时期伊斯兰教法获得较大发展。阿拉伯人征战胜利后,社会 

生活中出现了前所未遇的种种问题,而被征服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又比较 

发达,在行政司法方面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这都对伊斯兰教法的发 

展起了推动作用。到王朝后期一批研究经训和教法的宗教学者逐渐形成 

一个阶层,构成地域性教法学派。他们的活动具有民间性,不是在官方 

组织下进行的,学派是法学家和圣训学家个人学术活动的结果。以马立 

克(715—795)为代表形成较为保守的麦地那学派(希贾兹派)。由于 

圣城能传述圣训的门弟子和再传弟子较为集中,因而强调依据圣训司 

法,不赞同意见解释,被后人称为“圣训派”。马立克编辑的《圣训易 

读》是迄今最古的伊斯兰教法典,也是一本圣训集。以阿布·哈尼法(699 

—769)为代表形成相对自由的库法学派(伊拉克派)。由于在库法、巴 

士拉城文化水平较高,受波斯影响较大,能传述圣训的人又不多,而生 

活中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教法学家在无经训可循的情况下,多用自 

己的意见解释律法,被后人称为“意见派”。在大马士革也形成了属于 

 “意见派”的地域性教法学派。在意见派的教法实践中,适当地运用一 

些逻辑推理或类比推理方法,由此产生了以后“类比律法”的立法原则。 

     由于圣训派十分强调穆罕默德先例的重要性,致使传述圣训和先知 

传记成为穆斯林早年学术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们根据实际需要区分 

了传述的内容,把传述的先知有关社会生活和宗教生活的种种训示做为 

 “圣训”的基本内容,把有关先知个人的传述材料做为“先知传”的基 

本素材。这时期前后重要的传述学者有阿布杜拉·伊本·阿巴斯(约622 

—688)、阿瓦尔、祖白尔(643—712)、艾巴尼·奥斯曼(642—723)、 

阿布杜拉·伊本·麦斯欧德(?—约653)、艾那斯·伊本·马立克(? 

—约710)、阿密尔·伊本·沙拉希勒·沙尔比(?—726)、阿布·哈 

尼法、哈桑·巴士里(642—728)等人。这都导致后来阿巴斯王朝研究 

圣训传述世系及鉴别圣训真伪的圣训学的勃兴。 



                        3。神学派别和神学争辩 



      (1)神学论辩的缘起 

     7世纪末伊斯兰教史上的第二次内战宣告结束,各个政治宗教派别之 

间的斗争代之以相对温和的神学论辩的形式,神学论辩是由于穆罕默德 

去世后伊斯兰教史上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所引起。这些历史事件 

引发出以下一些问题,哈里发的合法性问题,四大正统哈里发和穆阿维 

叶等人的功过是非问题,犯大罪者在伊斯兰教中的地位问题等等,这些 

问题成为政治宗教派别斗争的焦点。对于这些问题的政治性争论逐渐演 


… Page 72…

化为安拉的前定和人的意志自由问题的神学争辩,争辩的结果进一步加 

深了教派之间的对立并导致各种神学派别的产生。同时,在神学争辩过 

程中,产生出伊斯兰教称为“凯拉姆”的经院哲学,这些都成为后来阿 

巴斯王朝穆尔太齐赖派的思想来源。 



      (2)盖德里叶派 

     盖德里叶派是伊斯兰教史上首先建立的神学派别,是一个主张唯能 

力论的反宿命论派别。在一般穆斯林中宿命论的思想是十分盛行的,而 

 《古兰经》关于人的生死祸福由安拉前定的思想也是对这种宿命论的支 

持。但是,历史上关于穆斯林之间因杀戮而犯大罪者是教徒还是叛教者 

的争论,倭马亚王朝内战时期对不同政见的穆斯林实行镇压和屠杀,这 

都从神学角度向人们提出了不义者和不义行为的道义责任问题。盖德里 

叶派出于护教的立场,主张人有能力决定自己的行为,人应对行为的善 

恶结果负责。来世的赏罚非安拉前定,而由自身的善恶行为所致。如果 

不义者的行为前定,则必然陷安拉于不义,也是宽容罪恶。由此盖德里 

叶派完全排除了安拉前定说。持此反宿命论观点的神学家有马尔白德(? 

—699)、加伊兰(?~743)等。该派的唯能力论已超出纯神学问题, 

被认为是伊斯兰教最早的哲学派别,其自由意志论对后来穆尔太齐赖派 

有重要影响。 



      (3)贾卜里派 

     盖德里叶派的唯能力观点表面上维护了安拉的正义性,但实质上却 

否认了安拉的主宰和万能的地位。因此,受宿命论影响的大多数穆斯林 

并不赞同盖德里叶派。以加赫姆·伊本·沙夫旺(~745)为代表的加赫 

姆派反对唯能力论,认为人毫无自由意志,一切行为受安拉意志的命定 

 (贾卜里),所以又称贾卜里派或宿命论派。加赫姆从安拉前定出发, 

进一步阐明安拉的本体属性。他认为,安拉是万物产生、存在、运动及 

消亡的创造者和决定者,安拉之外不存在生命、意志和认识等属性。不 

应该象描述人的属性那样描述安拉,如安拉是有意志的,是言语的表述 

者等,因为安拉独一。由此主张《古兰经》是被造的,不是安拉表述的 

语言;对安拉的知识构成对安拉的信仰,无信仰在于对安拉无知:天堂 

地狱也终将消灭。加赫姆关于安拉的信仰说,本体与属性说,《古兰经》 

被造说,可能对后来的穆尔太齐赖派产生了一定影响。 



      (4)穆尔吉亚派 

     穆尔吉亚派出现于8世纪上半叶,是一个主张信仰重于行为的信德 

派。该派认为,犯有大罪的教徒由于念诵过“清真言”,表白了信仰, 

依然不失为教徒,不应称他们为叛教者。行有不义、不履行教法职责的 

哈里发也依然是教徒,穆斯林应服从其统治。四大正统治哈里发和穆阿 

维叶都是安拉的“信士”,其事非功过应由安拉裁决。该派推重信仰, 

主张对行为的裁决应“延缓”到世界末日,“延缓”观点使其得名穆尔 

吉亚派。除延缓教义外,该派思想观点并不统一,或倡导自由意志论, 

或主张宿命论,未形成统一的神学派别。穆尔吉亚派由于容忍并要求穆 

斯林服从哈里发的宗教领袖地位,客观上起了维护倭马亚统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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