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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狗尾花下死 作者:瑟刃(晋江vip2014-09-29完结)-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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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当然了,你当我喜欢么。”翘楚答应得无比爽快,而后轻轻抬了抬脖子,亲了他一下,道,“你别哭呀……”
  沐清风用力吻了下她的手,点了点头,然后鞍前马后地伺候起翘楚来。
  在伺候翘楚的空当,沐清风去找了顾明姝,想让她配些绝育的药。对此,顾明姝道:“方子是有不少,女子可用,只是对身子多少都有些害处。”是药三分毒,更别提是绝育的药。
  “有没有给我用的?”沐清风问道,他本来就没想过要在翘楚身上动手。
  “给男子用的……自然没有。”当然没有用在男人身上的,哪有男人会给自己绝育呢。只是,顾明姝看着沐清风,想起他在翘楚床边脸色煞白地掉眼泪的样子,顿了一下,就又开口道:“不过,我会试着配。”虽然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但总归是可以试试的。
  沐清风这才放下心来,回去照顾翘楚去了。自从眼见着翘楚吃了那样的苦头之后,他更觉得片刻都离不开她,唯恐怠慢了她半点。刚生下的孩子他倒没怎么上心,连名字都是在翘楚的催促下取的,一个“同”一个“心”,取的是兄妹同心的意思。孩子的姓随了翘楚,是沐清风坚持的。他眼看着翘楚为了生下孩子那么疼那么辛苦,就没法接受两个孩子不随着她姓。
  与沐清风不同,尽管翘楚在怀孕时还对两个孩子并不那么上心,可随着孩子一落地,她就被他们自然而然地激发出了母性,每天都要把他们接过来亲亲抱抱。这还让沐清风平生了几分嫉妒,原本翘楚的怀抱应该是他的,关注是他的,喜欢也是他的。可是现在,平白多出了两个丑巴巴的小东西,让翘楚吃尽了苦头,还要整天缩在翘楚的身边,生生将他的关注抢去了大半。
  翘楚真的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明明是怕麻烦的性格,她却因为这两个孩子而起了许多以前绝对不会有的闲心,写小孩的日记,印小孩的手印,还要遗憾一下这个世界没有相机。刚刚养好了身体,她就又兴冲冲地拉着沐清风一起出去,在宅子的院子里种下了两颗小树苗,憧憬着到小树长高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
  等翘楚的身体完全好的时候,正式脱离了杀手行业的沐清风也打算找一份工作了。刚好在这个时候,未央从京城送了信过来,请他接下一个职位。沐清风却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自从和翘楚在一起,他就不愿做任何有风险的事了。后来,尽管被拒绝了,未央到底还是舍不得他的身手,隔了些日子便又厚俸请了他,改为请他替他教习属下。不必离开本地,由人到他那里就是。收入不低又不用常常离开翘楚,这回就正中了沐清风的下怀,让他爽快地接下了。
  翘楚就得以一直和沐清风在一起,和爱人一块儿看着两个孩子慢慢长大。
  轻松快活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翘楚总觉得时间好像没有过去多久,觉得她和沐清风的相遇还是几个月前的事。可是院子里的小树苗却已经越长越高,慢慢地超过了围墙了。
  蹲下|身子,不久前好像还只会哭闹的婴儿如今也能走会跳,到了上学的年纪了。仔细数数,已经过了六年出头了吧。
  “你们要小心一点,阿同,要保护好妹妹,知不知道?”翘楚绾着少妇的发髻,蹲着身子,对两个孩子认真地叮嘱道。
  “好——”六七岁的男孩子很积极地拖着长腔,一把拉住身边小女孩的手,“我一定会好好保护阿心的!”
  “哥哥,放手,手心里全是臭汗。”名叫翘心的小女孩语调平稳道,同时冷静地把手向外抽。
  “阿心……”翘同的声音委屈了起来。可是神色冷静的小女孩还是将手抽了出去,掏出条手帕,用心地将手擦擦干净,然后就转身向私塾走去。
  “诶?阿心等等我呀!——娘亲再见!”翘同忙跟了上去。
  “路上小心!”翘楚挥挥手,眼见着两个孩子走得远了些,就催着沐清风跟了上去。去私塾的路不远,她就想让小孩子独立一些,自己去上课。可又担心路上会出什么岔子,她就总要沐清风悄悄地跟在后面。
  翘同很快追上了翘心,把手心在衣服上好好地擦了几遍,就又锲而不舍地抓住了翘心的手。“阿心,我好不想去私塾呀。先生凶死了,昨天还挨了戒尺。”翘同握着翘心的手说道。他的手心现在还留着青肿,贴在翘心的手背上,让她感觉到鼓鼓的。因为怕娘亲担心,他攒了一晚上的手心,愣是没让翘楚发现。
  “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道,“背下来就没事了。”
  “怎么都背不下嘛!”很高兴妹妹没有把手抽开,翘同把翘心的手握得紧紧的,连抱怨都带着上扬的调子,“好难啊……阿心好厉害!看一看就背下来了!”
  “那是因为你太蠢了。”翘心说道。
  大部分老师都是比较偏爱聪明好教的学生的,而这一点在翘同兄妹的老师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私塾的先生是位六十多岁的老夫子,早早就中了秀才,本是想边随便给小孩子教教书便考举人的,却考了许多年也没考中,不知不觉就教了一辈子的书。老人家自视甚高,日日感叹时运不济,让他沦落到给小童子教书的份儿上,因而对学生没什么耐性,尤其厌恶天资不好的孩子。而尽管武学天分让沐清风也极为满意,念书的天资却不好到极致的翘同便每每都要成为他针对的对象。
  一见翘同翘心二人到了私塾,老先生便让翘心坐着去了,然后对翘同吹胡子瞪眼道:“你还好意思来?像你这样的蠢材就该回家耕地去,何苦来这里费这工夫。”
  翘同听着,挠挠脑袋,回座位去了。
  老先生就也到了讲台,翻起书来。早上是念书的时候,每个人都要认真地念诵古文,最好还要摇头晃脑地,表现出很陶醉的样子,这样是最得先生欢心的。翘同不喜欢这样,也不太喜欢闹腾腾的念书声,但还是努力地背诵那些拼在一起就很奇怪的字,用力把它们记在脑子里。别的不说,哥哥太笨的话,妹妹也会觉得丢人的吧……所以阿心才一直都很嫌弃他的吧。
  在他努力记忆古文,什么都没注意的时候,他身边的角落里忽然乱了起来。骚乱一开始只是一点点,后来就越来越大,惹得周围所有的孩子都好奇地向着那里张望。声音大了,翘同就也向那里看了一眼,就看到原来是教室里进了一只蝴蝶,特别特别漂亮的蝴蝶。
  翘同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蝴蝶,五彩斑斓的,好像能把太阳的光照回来,艳丽得刺眼。不如说,这东西已经漂亮得不像一只单纯的蝴蝶了,让人隐隐有点害怕,好像在被什么窥视着。他本来还想再看一会儿的,但又怕先生骂,让当哥哥的自己又丢了人,就努力把视线移动到了书上,不去管了。
  那只蝴蝶却飘飘忽忽的,仿佛专门来找他似的,停在了他的肩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请不要在意我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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