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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名民工外,又从当地驻军借来百余名解放军战士参加发掘,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的几十名学生,在刘士莪教授的率领下也前来工地助阵,发掘程度明显加快,仅一星期,探方已探出一千多平方米,陶俑出土500 余件。
随着俑坑的扩展和陶俑的陆续出土,考古人员的思路也随之开阔跳跃起来,按照古代兵马一体的军事形制,既然有如此众多的武士俑出土,应该还有陶马埋在坑中。可是这迟迟不肯面世的陶马又藏在哪里呢?难道没有听到人们真诚地盼望它们加入新世纪行列的呼声吗?
地下的陶马似乎感到了人们寻找自己的心音,三天后,它们的第一个群体面世了。
这是四匹驾车的战马,通高1。5 米,体长2 米,四马齐头并立,驾一辆木制战车。尽管战车已经朽掉,但马的神态和雄姿,仍能给人一种奔驰疆场、勇往无前的真实感觉。
随着陶马与木车的出土,发掘人员再度陷于亢奋与激动之中,而使他们的亢奋与激动达到顶点的则是青铜剑的出土面世。
这是一把镀金的银白色铜剑,它静静地躺卧在泥土中。尽管经历了2000多年泥水侵蚀的漫长岁月,当考古人员发现时,它依旧闪烁着昔日的风采。
光亮如新,寒气逼人。此剑长达91。3 厘米、宽3。2 厘米,其形制与长度为典型的秦代精良宝剑。它的出土,无疑为研究秦代兵器的制造和防腐技术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原始实物证据,它使人们重新忆起了“荆轲刺秦王”那段惊心动魄的故事的同时,也解开了这个故事留下的千古之谜。
公元前222 年,强大的秦军灭掉赵国后,兵临易水,剑指燕国。燕国军臣人心惶惶,国亡在即。燕太子丹为挽救危局,便导演了一幕荆轲刺秦王的历史悲剧。
荆轲为报答太子丹的厚待之恩,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慷慨悲壮之心,离燕赴秦,去实施行刺计划。
荆轲与壮士秦武阳来到咸阳,向秦始皇贡献秦国叛将樊於期的人头和燕国地图。当他们来到宫殿前,副手秦武阳就被眼前威武森严的秦宫气势吓得面如土色,热汗淋漓。卫士将他挡在门外,无奈之中,荆轲一人手捧地图从容自若地走向大殿。当他在秦始皇面前将地图缓缓展开时,一把锋利的匕首露了出来,这是太子丹花重金从赵国徐夫人手里购来并让工匠用毒药煨淬过的特殊凶器。经过试验,这把匕首只要划破人的皮肤流出血丝,无不当场毙命。
荆轲见匕首已现,扔掉地图,冲上前去抓住秦始皇的衣袖行刺。也就在这一刹那,秦始皇本能地从坐椅上跳起来,荆轲抓住的衣袖被挣断。秦始皇借机绕宫殿的大柱子奔逃,荆轲紧追不放,情况万分危急,奔逃中的秦始皇伸手去抽身佩的青铜剑,可剑身太长,连抽三下都没有出鞘。在这紧要关头,一个宦官大呼:“王负剑!”秦始皇听到喊声,猛然醒悟,将佩剑推到身旁斜抽出来。随着寒光闪过,荆轲的左腿被斩断,血流如注。荆轲躺在地上,忍住伤痛,用力将匕首向秦始皇掷去,但未能刺中,秦始皇挥剑连砍荆轲数剑,荆轲绝命身亡。作为副手的秦武阳也被宫廷卫士随之剁成肉泥……
如果秦武阳不是因胆怯而改面色,和荆轲一起去刺杀秦始皇,那么中国历史的进程将重新改写。可惜他没有做到,只以其自身的悲剧给后人留下不尽的感叹和惋惜。有诗云:
廿岁徒闻有壮名,及令为副误荆轲。
是时环柱能相副。
谁谓燕囚事不成!
随着这场悲剧的结束和岁月的流逝,人们对秦始皇所佩宝剑提出了种种疑问,为什么在绕柱奔逃时抽不出剑?负剑抽出又是怎样的一种动作?他的剑何以锋利到足以将荆轲左腿斩断的程度?
一号坑秦代宝剑的出土,使千百年来的秦王负剑斩荆轲之谜迎刃而解了。
从考古发掘中得到证实,剑作为一种兵器,起源于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大约在殷代之前就开始使用,西周时传入中原一带。从长安张家坡西周墓出土的剑来看,全长仅为27 厘米,并带有极大的原始性。即使是春秋时期,中原地区的铜剑也为数不多,且剑身短小、形同匕首。这时南方的吴越之地,铜剑铸造业却发达起来。从已出土的吴王光剑、吴王夫差剑都不失为天下名剑,而在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其精良程度达到了当时铸剑的奇峰。这柄宝剑出土时不仅未见任何铜锈,而且表面光彩照人,刀锋锐不可当,在布满菱形暗纹的剑身上,铸有“越王鸠浅自作剑”八个鸟书铭文。吴越之剑的剑身长都在60 厘米以下,越王勾践剑身长也只有55。7 厘米。
战国时期乃至秦代青铜剑的铸造工艺,在吴越剑的基础上又得到进一步发展,将古代青铜剑的铸造工艺推上顶峰地位。秦代剑的锡含量明显比吴越铜剑增多,由于含锡量的增加,可以更好地使金属组织细化,因而硬度也就相对地增强,锋利程度得到明显提高。最为不同的是,秦剑的身长已不像吴越之剑那样短小而是大大增长,由先前不足60 厘米发展到90—120 厘米,随着剑身的增长和锋利度的提高,青铜剑作为一种武器渐渐被士兵所普遍利用,成为一种常规武器装备用以防身和作战。当然,在统治阶级内部,佩挂宝剑,除防身外还有显示身份和地位的功能。
一号坑出土的青铜剑尽管不能判断是秦始皇当年斩荆轲之剑,但可以由此推断他所佩宝剑的长度不下91。3 厘米,以秦始皇好大喜功的性格看,他的剑可能比出土青铜剑更长,甚至达到120 厘米,这样宽长厚重的兵器悬于腰的旁侧,当身体急剧运动时,势必造成大幅度摆动。随着秦始皇身体不断的前倾,佩剑就势前移,直至胸前。尽管秦始皇身高臂长,但也不能将1 米多长的宝剑迅即脱出鞘口。
有史学家认为秦始皇将剑推到身后才得以抽出,这显然是出于对“负”这个字的考虑。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的“负”应是今天的“扶”字之意,只要秦始皇抓住剑鞘,使其恢复到身旁原有的位置。凭他手臂的长度,完全可以将剑抽出鞘口。所谓推于背上或背后,实在是一种有悖情理的假设和猜想。
一号坑青铜剑出土后,考古人员张占民先生作了一个有趣的试验,他先在桌面上放一叠纸,然后轻轻将剑从纸上划过,其结果是一次居然可以划透19 张纸,其刃之锋利可想而知。后经科学测定,此剑由铜、铅、锡三种金属构成,由于三种金属比例得当,才使秦剑坚硬锋利而又富有韧性,达到了“削铁如泥、断石如粉”的登峰造极的神奇境地。
而使秦剑历2000 余年泥水侵蚀依然光亮如新,则完全归功于剑身表面那层10至15 微米的含铬化合物氧化层,这表明秦剑已采用了铬盐氧化处理。
令人惊叹和遗憾的是这种化学镀铬技术,随着青铜兵器退出战争舞台,也随之失传了。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才由德国人重新发明并取得专利权。尽管2000 多年前的中国人就已熟悉运用这居世界领先地位的镀铬技术,却远没有德国人幸运了。至于中国人是怎样将铬盐氧化物镀在秦剑上的,直到今天这个谜也未能解开。
历史的纪念碑群
经过一年的发掘,这座东西长230 米、南北宽62 米,总面积为14260 平方米的大型兵马俑坑终于被揭开,饱受了二十多个世纪黑暗与挤压之苦的6000 余件兵马俑和数10 辆战车面世了。人们在亲眼目睹了秦兵马俑神姿风采的同时,也有机会对它们的设计和创造者作进一步的考察与探索。
据史学家司马迁撰著的《史记·秦始皇本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万人,穿三泉……”可以看出,这位后来的始皇帝赢政,在公元前247 年他13 岁登上秦国王位的同时,就开始为自己营建陵墓了。建造人数最多时达到70 余万人,前后修建达39 年,直到他死亡并葬入地宫后,陵园的工程尚未全部完成,其规模之庞大,建筑之复杂可想而知。
修筑帝王陵墓作为一项巨大的土木工程,在尚无先进机具的古代,需要很长的时间和为数众多的人工已属必然。由于治陵工程旷日持久,就很自然地赋予了它祝寿和永恒的表象功能。也就是说,帝王生前所属陵墓的修筑时间越长,预示着其主人越高寿。故,历代帝王生前为自己修造陵墓便有了“起寿陵”的说法。秦始皇的祖辈秦孝文王就曾把自己的陵墓直接称作“寿陵”,没有取其它的名字。汉武帝17岁即位,活到71 岁才撒手归天。由于在即位的第二年就开始修筑寿陵,在他入葬时,不但墓内的金银财宝堆放不下,而且陵园内修陵时栽的树木也粗大得可以合抱了。
秦始皇陵墓的修筑初期,曾采取过一项重大的行政措施,这便是秦始皇于十六年(公元前231 年)设置的“丽邑”。
“邑”作为城市讲,则有“大者曰都,小者曰邑”的区别。作为行政性地域论,则是都、鄙之外的地方。据考古学家分析判定,当时秦丽邑统辖的范围主要是占有今临潼县境内的渭河以南地区。隔河,北与高陵、栎阳相接,南以骊山为界,与蓝田为邻。东西因有零河、临河,分别同郑县、芷阳接壤。
由此可以肯定的是,因陵而设的丽邑,其城址当于始皇陵不是太远。
陵邑的设立是秦始皇的一个创造,也为以后的汉代所继承。因服从修陵,便于管理是其产生的根本,所以它不完全是行政区划性质的县邑,而是独立性较强的陵邑。据史料载,设置“丽邑”时,秦王政正处于29 岁的中年时期,他已经历了“亲政”后的7 年政治锻炼,铲除■■、吕不韦两大势力集团后,任用李斯为客卿,封尉缭为国尉,并积极采用韩非的理论,使一大批法家人物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十三年(公元前234 年)起,秦始皇攻赵,定平阳、武城。十六年(公元前231 年),韩、魏献地求和。这时的秦始皇雄心勃勃,为了使“统一海内”和“穿治骊山”两大事业同时顺利进行,他想出了设置“丽邑”的办法。由于“丽邑”的设计,使陵墓的修筑工程可以更具程序化和组织管理专业化。
历史上的秦始皇十六年(公元前231 年),秦国正处在向东方诸国发动最后攻势的前夜。就在这一年,秦国开始了两件大事并行的宏伟计划。一是“初令男子书年”,二是设置“丽邑”。前者是通过登记年龄,旨在扩大兵源和徭役。后者则是为了解除后顾之忧。两件事虽不能同义而喻,但用意却是一致的。由于这两件大事的具体实施,秦国才得以把注意力完全投注于战争,并以疾风扫落叶之势,于十七年(公元前230 年)灭韩;十八、十九年(公元前229 年—前228 年)攻赵,并俘虏了赵王迁;二十、二十一年(公元前227 年—前226 年)伐燕;二十二年(公元前225 年)王贲率军灭魏;二十二年(公元前224 年)大将王翦出兵灭楚;二十五年(公元前222 年)灭燕;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灭齐,从此统一了全国。秦国发动的吞灭六国的战争虽长达十年之久。但“骊山”的陵墓工程却秩序正常,并未因战争而受到影响。这说明“设丽邑”的重要作用和秦始皇的深谋远虑。
由于秦国在战争中的节节胜利,这就为骊山工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和人力、技术资源。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历代国君包括秦始皇在内,对占领区都实行了“徙民”的传统政策。在被徙者中,一部分是被赦免的罪犯,一部分是当地的旧势力人物。而徙民的办法通常采取两种:一种是迁居,迁居到占领区的人,既有赦免了的罪人,也有招募来并赐予爵位的人。另一种是“出其人”,即把一些旧贵族和商人迁出本土。或是从原来的甲地迁到乙地,或者干脆把他们迁徙到秦的本土给监管起来。
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统一了全国,他把全国范围内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都动员起来,除北筑长城、南戍五岭的国防工程以外,还在首都周围展开了规模庞大的两项土木建筑工程——继续和扩大修建骊山陵墓和建造阿房宫。于是有了“始皇初即位,穿治骊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的历史记载。由此可以看出,秦始皇陵墓的修筑工程,在高峰期的人数达到了七十余万。这些人中,既有自由民,又有罪犯和替债者,同时还有一少部分的奴隶。而在自由民中,又以农民为最多,同时还有市民、手工业者、商人和掌握各种技艺的工人。
由于秦法相当苛刻,人民动辄获罪,致使整个社会变成了一座大监狱,大多数的国民就自然成了程度不同的罪犯。而秦时大量的刑徒,正好成为大兴建筑工程的无偿劳动力,并成为劳动大军的主体。秦律中没有罪犯刑期的条文,也未见刑满释放的规定,实际上,秦代的罪犯就是终身官奴,要为国家服劳役至死方休。所以,修筑秦始皇陵园的刑徒,包括以身顶债者和服徭役的农民,即使不被繁重的体力劳动致死,也绝少有生还的希望。劳动繁重、鞭捶加身、精神折磨、死亡威胁等,构成了他们自身凄苦悲惨的生活内容。
他们以生命为代价而留给后人的正是包括兵马俑在内以始皇帝陵墓为主体的伟大的陵园建筑工程。
秦征发的“天下徒”一旦送诸骊山,即按军事组织的形式编制入籍,严加控制,并统称“骊山徒”。从流传的“运石甘泉口,渭水为不流。千人唱,万人讴”等民谣来看,这是怎样的一支规模宏大的劳动大军。而负责监工的章邯,他本人就是一位秦国将军,并曾在攻赵灭韩的统一战争中屡建奇功。
骊山工程的劳动组织严密、功效之高,可以说是同军事化的编制有着直接的关系。
被禁锢的骊山徒,其劳役带有终身的性质,从秦代的历史文献上来看,没有提供这些骊山徒役满放归的任何记载,相反地,倒是限期延长和死亡恐慌一类记述却不断地充溢在字里行间。后来成为汉高祖的刘邦,当年曾以一个亭长的身份押送丰沛的徒人到骊山修筑陵墓,由于谁都明白一旦到了骊山便绝没有生还的希望,便纷纷在道上设法逃跑,刘邦见此情景,知道自己无法向其上司交待,索性带领剩余的人造起反来了。
尽管“骊山徒”的身份是复杂的,其来源不一,而对待又各异。但到了骊山,并成为徒人,就成了事实上的官奴。即使是社会地位稍高一点的技术工匠,尽管受到一点优待,也只是相对而言。他们一旦到了陵区的作坊,就难于脱身自救。不但他们要终生修筑陵墓,而且他们的子孙后代也要编入劳动大军,以至出现了“行者不还,往者不返”的劳役制度和人的悲惨命运。
骊山陵墓处于京师地区,修陵徒人的衣食都是凭券从咸阳国库里领取,但标准却很低,只供维持生活的最低水平,且罪犯穿的衣服均为粗麻编织的“褐衣”。对远离家乡,又是重体力劳动的徒人来说,这样的衣服穿不了几天就会破烂得难以遮体的。
至于“骊山徒”的饮食,不但食粮定量标准很低,而且粮食本身也极其粗劣。据出土的《云梦秦简·仓律》载:“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免隶臣妾、隶臣妾垣及为它事与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参,女子参。”也就是说,从事挖壕筑城这样强体力劳动的男刑徒早餐半斗,晚餐三分之一斗,日食定量是六分之五斗,月定量是2。5 石。由于秦律极为严格,根据男女性别及其从事劳动强度分级的口粮供给标准也自然是统一的。
所以,供给筑城劳动的刑徒、隶臣“旦半夕参”,则指的是实发的原粮。根据“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为粝米一石”的比率,可折算出日定量的现代重量应是1。755 市斤。这个数字对于修筑陵墓的重体力男劳动力来说,无论如何是不够吃的。除此之外,《仓律》还有两条减少衣食的惩罚性规定,即受饥饿刑的囚犯,日定量只有三分之一斗(七两)。隶臣妾如果丢失了公物或牲畜的,要按月扣除衣食的三分之一。按照秦律的统一性,这两条规定对“骊山徒”也是同样施行的。规定中还说,如果扣除的衣食不足以抵偿损失的公物,必须延长劳役以低偿,其最终结果是这些徒人落到了长期服役而永无归期的悲惨境地。正是处于这样一种生活境地,伴随着“骊山徒”命运的莫过于死,而这一威胁实际上来自三个方面,即累病而死,折磨致死和饥饿致死。繁重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生活条件,使“骊山徒”多劳累致残染病,但又得不到治疗,以至于轻病加重,重病待毙。倘稍有懈怠和不慎,既受到监工的鞭捶之苦和严刑峻法的惩治。自由民已经不再自由。劳作中无论是在土方工程的现场或是手工业作坊,或是运输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