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人问津。
叮当原本已经打定主意,打算要是最后丑娃(叮当为她做的娃娃起的名字)实在卖不出去,那她就自己花钱买回来当纪念品。反正她现在也是个小富婆,这点闲钱还花的起。
将臣看着叮当左顾右盼就是不回应他好奇的眼神的时候,他就明白叮当没有说出口的回答了。要知道,此时的将臣确实懂得不多,对什么事情都懵懵懂懂,但不表示人家智商低下。至少将臣径直走到摊位前,一番挑挑拣拣后,就准确地找出叮当做的丑娃。
叮当原本打定主意装傻到底的,谁知道将臣居然从摊位里把丑娃挑了出来,还拿到叮当的面前,说道,“我想买它。”
啊!!!!!!叮当内心一片草泥马呼啸而过!!!!!!
要不要那么准啊!!!!要不要找出来后还拿到我眼前啊!!!!!要不要跟我说要买它啊!!!!要不要脸上还带着无害的笑容啊!!!!要不要在伤害了我以后还一脸懵懂的卖萌啊!!!!
叮当不是没有想过丑娃会被人买走,可是无所谓,又没有人知道丑娃是谁做的。就算知道是她做的也没关系,反正她和买主也不认识。就算认识也无所谓,反正她就是手工不咋地,人没有十全十美的嘛!可是,如果是将臣买走,那这笔账就不是这么算的了。
叮当狠狠地瞪着将臣,“不卖不卖!!!这是非卖品!!!绝对不卖!!!”叮当不由得伸长手,想要把自家丑娃拿回来。她宁可花钱把丑娃买回家,天天供在神台,每天诚心地烧一炷香,也不要被将臣买走,然后回家后随手一放。N年之后,将臣从某个旮旯角把丑娃找出来,逗女娲开心说,“看,这就是咱们的死对头马叮当当年做的布娃娃,就这种水平,很丑吧?”然后两人相视而笑。
叮当想到这个场景就觉得要疯掉!!!她绝对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场景绝对是草泥马的坑爹啊!
“不卖不卖,绝对不卖!”叮当伸长手去够自家丑娃。可说也奇怪,明明每次已经到手了,突然又不见了。在这样来回了几次后,叮当就算被丢脸冲昏了头脑也意识到自己是被人,不,是被僵尸王给耍了!
尼玛!别欺人太盛!叮当狠狠地再次瞪了将臣一眼,“还我!”叮当懒得跟将臣玩你够我躲的游戏了,直接伸出手掌,示意将臣把丑娃还给她。
“可是我想买!”将臣觉得自己挺无辜的。明明自己不想过来,可还是被叮当硬扯过来;明明自己不想知道叮当在干什么,可还是要配合着叮当玩你问我答的游戏;明明自己不想买,可看叮当那副样子他就知道叮当肯定是想卖给他。好不容易他想买了,叮当又不卖了。
“不卖不卖!这个不卖!”叮当坚决地说道,“其他的更好看,更可爱,你买那些吧!”叮当指着摊位上其他的娃娃,明示将臣买其他的娃娃。
“好看,可爱,有什么用?”将臣依旧拿着丑娃,似乎有意逗叮当跳脚。
叮当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她以前怎么就那么傻,觉得将臣好骗?这人明明就是大坏蛋!“好看,可爱的娃娃才有市场,才能逗女孩子开心!而且可以帮女生布置房间,一般小女生都喜欢房间里堆满娃娃的。”可是女娲除外,估计女娲看到将臣手上的丑娃会更开心。叮当觉得今天要是拿不回丑娃,就会变成人生的污点了,而且是一辈子的,难以洗掉的那种。
“所以请你把丑娃还我!你可以去挑那边的娃娃。”叮当再次伸出手掌,再次要求将臣将丑娃还给她,语气里带着三分委屈。
将臣看叮当这副样子,也知道如果他想通过正常手段得到丑娃是不可能的,只能有些遗憾地将丑娃还给叮当。
叮当接过丑娃之后立刻死死地捧在怀里,从自己的钱包里抽出30元港币放进她们收钱的盒子里,又将丑娃放进自己的包包里,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要买哪个?要不要我帮你挑?”叮当虽然有几分生气,但她刚刚已经拍胸脯,说自己能将娃娃一次性全部卖掉,所以她还是努力按捺住自己的小性子。叮当刚打算开始狂吹每个娃娃有多可爱的时候,就看到将臣将自己的钱包拿了出来。
“这里面的钱够买几个?”将臣将自己的钱包拿给叮当看。
叮当有些瞠目结舌,天哪!里面1000块的大钞少说有10几20张,还有好近十张的银行卡、信用卡。好吧!该死的有钱人,哦,说错了,是该死的有钱的僵尸王!叮当觉得自己仇富了!将臣平时放在包里当零花钱花的就有多这么多钱,那他该多有钱啊!叮当原先觉得忽悠他还有些不好意思,可现在他不仅惹她生气,还是这么该死的有钱人,不忽悠他都对不起在贫困线上奋斗的贫苦大众。
叮当抽出5张千元大钞,“一共12个娃娃,原价3600元,不过我知道真祖同学是很有爱心的,所以剩下的钱就当你特意捐助贫苦大众的吧!要知道女娲造人,女娲也是爱人的!神爱世人!无论你是信仰什么教的,他们都会告诉你要尽可能的做好事,积阴德。能帮助人,绝对是件积德的大好事!”叮当特意提到了女娲,她就不信将臣会反驳!这是叮当有把握忽悠将臣的杀手锏,可惜被将臣的不按理出牌打乱了她的布置,不过没关系,能达成最终目的就好。叮当此刻一边正忙着打包将臣买下的娃娃,一边说话。
“能帮助人?”将臣有些疑惑,“卖东西也能帮助人?”
“当然可以!”叮当看见好奇宝宝再度出现,只能先停下手中的活,解释道,“我们卖了东西之后,就把这些钱捐给基金会,由基金会负责将钱送到需要的人的手中。所以不只是买东西的人做了好事,做了娃娃的姐妹们,还有卖东西的姐妹们也做了好事!你要不要试试?”
“我?”将臣手指了指自己,“我也可以吗?”
“当然啊!”叮当正好看见有几对情侣走了过来,便示意将臣等一等。她小跑到情侣们的面前,将刚刚的说辞又说了一次,那些情侣就顺着叮当的指示走到摊位上。“你现在可以试一试了!我先去那边休息!”叮当招来了顾客后,就跑回摊位前,拍了拍将臣的肩,说道。
将臣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叮当便放心地走开,走到雪儿她们休息的树荫下坐下。
沫沫和安琪看见摊位又开始忙碌,便自告奋勇地前去帮忙。
“叮当,这样不太好吧?”雪儿依旧坐在树荫下,没有去凑热闹。她等到沫沫和安琪走远了,才问道。
“什么不好啊?”叮当有些费解。
“一物多卖!”树荫的位置虽然离摊位很近,但也有一段距离。所以叮当和将臣的对话,雪儿是没听见,但她和正在发花痴全心全意观察将臣的沫沫、安琪不同,她关注的是叮当和将臣两个人。所以虽然她没听清两人的对话,但两人的举动她看得很清楚。至少她看见了叮当抽走了钞票以及打包娃娃的动作,这样的动作意味着叮当将娃娃卖给了姜真祖,应该没有猜错吧?
“谁说我卖给他了!有证据吗?我又没放进盒子里!这是他给我的赔偿金兼精神损失费!”叮当狡黠地说道。谁叫他惹姐姐生气的!哼!活该!叮当不爽地想着。
而在另一头,将臣笑得更加灿烂了!虽然常人没法听见,谁说僵尸王听不见呢?好吧,他勉强承认这些钱确实是他故意给叮当的,就是为了逗她开心。不过,谁说他亏大了呢?将臣同样狡黠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赶着发的~我要去上课了~
这章超有爱的~小鸢写了也很开心,自己会偷笑~
求评论啊~~~~
☆、发飙
“叮当,回来了?去洗洗手,马上就能吃饭了!”叮当进门的时候,马丹娜正在插花。自从马丹娜被忽悠回家之后,就越发清闲了,自然脸色也就越发红润,精神也越发好了。不过说到插花这事,要从叮当这货一直奉行人尽其用,物尽其能的行为准则说起。
众所周知,叮当是个美女,还是个单身的美女。这样的女生在大学里就是个抢手货,所以多的是男生想要追求叮当。据叮当自己的不完全统计,她曾最多在一天之内收到8束玫瑰,7份礼物,10次口头吃饭的邀请……
当然,叮当也清楚自己的情况,她想要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基本不可能。她现在只指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碰到个不介意自己马家传人身份的老实本分的平凡男人。这样的男人最让女人放心,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最有可能过丹娜姑姑那一关,并且不会让自己流泪。这样,她才有机会穿上婚纱,把自己嫁出去。
叮当也没打算耽误别人,所以她既没有收花,也没有收礼物,更没有答应人家的吃饭邀请。只不过送花的人未必是自己亲自送过来的,更多的是让花店送过来的,所以叮当要退货也就比较麻烦。为了不为难送花的店员,叮当只能收下了花。不过叮当觉得收了别人的花又随手丢掉是件很不尊重人的事,所以叮当就把花带回了家。
马丹娜看到叮当每天都能收到那么多花,一开始有些担心,怀疑叮当拍拖了,后来问过叮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也就不再多问了。只是丹娜同样觉得这么多花,要是丢掉就实在太浪费了。可是每天那么多花,足够供应好几个家庭的家居装饰了。最后,叮当给马丹娜出了个主意,她让丹娜在家没事就学学插花,之后再把插好的花卖掉,正好贴补家用。
所以就有了刚刚的那一幕。
“姑姑,不急,等你先忙完了手中的活,我们再吃饭吧!我想先去洗个澡。”夏日炎炎,叮当又在外面义卖了一整天,早就热熔了,也累瘫了,更何况还要应付将臣那个大坏蛋!叮当早就累到说不出话来。
叮当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房间,从柜子里拿出家居服正打算走进浴室洗澡,突然想起自家丑娃还在包包里,还是先把它拿出来收好,省得自己惦记。
马丹娜刚剪下最后一根枝叶,正好完工,就听见叮当房里传来一声惨烈的尖叫。
只能说马丹娜老当益壮,她听见叮当的叫声第一反应是叮当见鬼了,而且叮当无法独自应对。马丹娜拿出伏魔棒,正打算冲进房间,帮叮当抓鬼,就见到一脸菜色的叮当垂着头打开房门,灰头土脸地像游魂一般地走出门口。“叮当,你这是怎么了?”丹娜从没见过叮当脸色这么难看过,不禁有些担心。可叮当看上去又不像脏东西上身,丹娜实在猜测不出原因,这才开口询问。
“姑姑,我没事,只是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要先去灵灵堂一趟,你要是饿了就先吃饭,我先走了!”叮当说完话就飞快地跑出屋子,不给丹娜问话的机会。
丹娜无奈地摇了摇头,目送叮当离开。她转头看见叮当没有把房门关好,正打算帮叮当把门关上。可丹娜一瞧,吓了一跳。叮当房间里面的东西乱成一团,就像被台风扫过一般……
灵灵堂就在马家附近,所以叮当只是小跑了一阵,就到了灵灵堂。可是叮当觉得即使在房间里面已经砸过东西,也小跑了一阵,可自己现在仿佛有使不完的力,很想发泄。
叮当打开灵灵堂的门,就看见封翟正在处理灵灵堂的文件。叮当迈着长腿走到封翟跟前,开口说道,“封翟,现在我想查一个混蛋的住址,你能帮我查到吗?”这年代,手机没普及,网络也没普及,想找个人实在太麻烦了。
封翟有些意外叮当的问题,但还是点了点头,“可以,不过要有附着他气息的东西。”叮当取出一张千元大钞,用力地拍到桌面上。“啪”地一声,吓了封翟一跳,可叮当完全没有痛的知觉,“就是这个混蛋!一定要帮我找出来!而且要尽快!”叮当咬牙切齿地说道,仿佛每说一个字就是在吃将臣的肉,喝将臣的血。
“好!”封翟带着千元钞票离开,独留叮当一人在灵灵堂。
叮当坐在老板椅上,目光呆滞,过了好一阵,叮当确认封翟走远了,她才站起身,关上大门,还不太放心,又贴了隔音符之后,这才走到沙包旁,将沙包想象成将臣,一边毫无章法地乱打乱踢,一边破口大骂:“魂淡将臣,你要祈祷千万不要栽在姑奶奶的手里,要不然我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都说丑娃不卖了,你倒是不买了。可你居然给我偷,还从我的包包里面偷走!!!!!”叮当今天来M,包里还有M巾,想到将臣很有可能看见,叮当就满脸通红,不过不是因为害羞,而是被气的!女孩子的包不能乱搜,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叮当实在气坏了,“将臣,我咒你一辈子得不到女娲的爱!”叮当已经气疯了,开始口不择言。可是叮当还是觉得不解气,又继续骂道,“我咒你吃方便面没有调味包,喝酒塞牙缝,跟女娲说话的时候扁桃体发炎,和女娲烛光晚餐关不了灯,和女娲约会突然感冒……”
咳咳,长夜漫漫,灵灵堂里面充斥了叮当的诅咒声,久久不止……
而同一时间,在通天阁里——
“阿嚏!阿嚏!”将臣是僵尸王,根本就不可能感冒,也从没感冒过。所以他摸了摸鼻子,有些新奇打喷嚏的感觉,可打了好几次以后他已经不再新奇了,只是有些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打喷嚏。
将臣认真地想了想,这才想起以前在书里看过的解释——打喷嚏除了可能感冒或者过敏之外,还有被人骂的可能性。想到这里,将臣也就不甚在意了,只是随意地斜躺在波斯地毯上,左手垫在头下,右手拿着丑娃,又拿到自己眼前仔细观察。
呃,虽然将臣入世不深,但最起码的审美观还是有的。将臣皱了皱眉;他虽然很想给叮当几分面子,可他还是无法违心说这个娃娃好看。最起码针脚不够密,色彩搭配奇怪,最重要的是五官还很诡异。
后来将臣此番评价被叮当知道,叮当立刻对将臣表示极其强烈的鄙视!既然嫌丑娃难看,干嘛还要用不正当手段抢走!抢走她的劳动成果居然还敢说她坏话!有资格吗他?在法律上讲,他并未正当取得丑娃的所有权!
好吧,尽管将臣嫌丑娃难看,他还是将丑娃放在自己的床上,作为摆设。
突然将臣感觉到有股阴气往自己通天阁的方向前进,虽然只是只千年小鬼,但将臣也不想惹麻烦,所以伸手随意一挥,就将通天阁给隐藏了起来。
通天阁附近——
正在控风寻找将臣气息的封翟原本已经有了头绪,可谁知就只是迟了一秒,将臣的气息就不见了。封翟又仔细地使风寻找了一次,还是找不到。他有一种遇上强敌的感觉,可他并没有办法,便打算启动契约,通过秘法与叮当心灵连接,告诉叮当此事。只是刚启动秘法,封翟立刻就感受到叮当激动的情绪。直觉告诉封翟,还是不要在这个风头火势去撞台风尾,所以决定还是先散个步再回去复命吧!而封翟这一散步就散了3天。
叮当后来知道自己曾一度离成功砸掉通天阁只有咫尺,却因为某鬼趋吉避凶的本事愈发增强,才错失良机的时候,气的追杀了封翟十条街,一个月都没和封翟说过话。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将臣把咱家叮当给惹恼了~
再统一问一下大家,想让Peter领便当吗?
刚刚上完课回来~今天的课暴多。。。累瘫了都~~~
最后按惯例求评~
☆、警署的委托
“魂淡!叫你耍我!”叮当的伏魔棒狠狠一挥,随即将手中的幸运星用巧劲扔了过去,口喊,“收”,叮当眼前的色鬼就被收进幸运星里。
初墨看着叮当这狠劲,眼皮直跳。此刻的他竟然十分羡慕封翟,虽然被叮当追杀了十条街,可至少早死早超生啊!他明明没有得罪叮当,为毛要这么倒霉地承受叮当的怒火?
“搞定,收工!去下一家!”叮当面无表情地收拾自己的工具,然后转头对表情纠结的初墨说道。
这已经是这半个多月以来的第几桩委托了?初墨已经记不清楚了。单今晚叮当就已经收了3只鬼了,包括一只色鬼,一只恶鬼,一只厉鬼。这些倒霉的鬼们都被暴躁的叮当暴打,连初墨在旁边看着都觉得痛。
初墨觉得这段时间以来的叮当十分可怕,倒不是脾气不好,只是脸色阴沉。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在这一段时间做她的助手。他刚想说点什么,叮当突然在胸前虚空一挥,叮当的两指便夹到一张符纸。叮当双眼一闭,口中默念法诀,符纸便变成灰烬,消失不见了。
叮当脸色一变,“走吧!我们去警署。”
“马小姐,你好!我是负责此案的高级督察Ben!”叮当刚到警署门口,就见到一位穿着正式,脸带英气的男子。
叮当脸带微笑地和男子握了握手,“你好,我是马叮当!”
Ben不过30出头,能当上高级督察,这并不常见。他升职这么快,全靠他自己拼命,以及他冷静可靠的逻辑分析能力。当警察这么久,一直惩凶缉恶。要是在一天前问他,相信神鬼的存在吗?他一定嗤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