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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3-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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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是神圣二分法了。样样东西都是独特的,而样样东西又都是一个。
 
 正是。你每根手指头都不一样,却都是同一只手。你屋子里的空气就是任何地方都一样的空气,但每个房间的又都不一样,感觉到明显的不同。
 人也如此。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没有两个相同。因此即使你想要,也无法以相同的方式爱两个人;而且你也不会想要,因为爱是对独特之物的独特回应。
 因此,当你对某人表示爱,你是以不可能对祂人相同的方式表示。你的一思、一言、一行你的回应实际上是不可能重复的。每次都不一样。。。。。。。正如你对之产生这些感受的人,个个都不一样。
 如果你想要独独对某人表示这特殊的感受,那么,就如你说的,选择它就是了。去表达,去承认,去宣示。但你的宣示要时时刻刻都是自由的,而非义务。因为真正的爱永远是自由的,在爱的领域中,没有义务存在的余地。
 如果你将你以特殊方式对唯一对象的爱视为神圣承诺,永不可毁,则将有一天你会感到此承诺是义务你将为之恼怒。然而,如果你不将它视为承诺,一言无悔,却视为随时随地所做的自由选择,则恼怒之念永不致来临。
 记住:神圣承诺只有一个:去表达、去实践你的真实相。一切其祂的承诺都是对自由的毁弃,不可能是神圣的。因为自由就是你之所以为你。如果你毁弃自由,你就像丧失了你的本我。那不是神圣,那是亵渎。



十三、只有两颗心才能宣布的事


 哟!这些话让人很难以消受。
 你是在说我们永远不该做承诺我们永远不该对任何人承诺任何事?
 
 以你们大部分人的生活而言,你们每件承诺中都含有谎言的成分。谎言在于你们以为知道明天你们对某件事会有某种感觉,或者明天会做某件事。但如果你们以反应(reactive) 的方式来过活… …你们大部分人正是如果则你们就不可能知道明天会怎么感觉,怎么做。只有那以创造的方式过活的人,才能在诺言中不含谎言。
 创造性的生命能够知道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祂们对某件事会有什么感觉,因为祂们是去创造祂们的感觉,而不只是去经验。
 只有到了你能创造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预言你的未来。只有到了你能预言你的未来的阶段,你才能真的做承诺。
 然而,即使那能够创造、能够预言未来的人,也有权改变。改变,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其实,那不仅是「权利」,因为「权利」是被赋予的东西,「改变」却是那本是的东西。
 改变即本是(IS)。
 你即是改变。
 这不能被给与。你即是它。
 由于你是「变」,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
 
 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
 
 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是一种再创造历程。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在这个历程中,「同一」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它就完全不能改变。「同一」固然不可能,「相似」却可能。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则是可能的。
 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你们就称为同一。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那就是同一。
 因此,以人类的用语来说,宇宙显得很恒常。也就是说,事物看起来相似,行动相似,反应相似。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
 这很好,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
 不过,我告诉你:从一切生命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 …的视角来看,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也就是恒常在变来被体会。

 你是说,改变有时这般微妙,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它们显得没变有时显得完全一样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完全对。
 
 没有「同卵双生儿」这种东西。

 完全对。你说的很妙。

 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以致产生出「恒常」的效果。

 没错。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以我们是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

 是的。不过,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这很难做到。
 因为真正的恒常(这不同于看起来的恒常)违背自然律;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也非大师莫辨呢。
 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记住:自然是倾向改变的)才能显得同一。事实上,祂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祂只能显得很相似,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
 
 然而,那些不是「大师」的人,却一直可以显得「一成不变」。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

 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却极为困难。
 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你们称为「恒常」)情况的人。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
 比如,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我不得不这样呀!」
 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
 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叹,祂们也往住会说:「哈,其实没什么。是自动的。谁都会这样。」
 大师绝不会这样做。
 因此,大师是那名符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
 祂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这样做。
 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往住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何而做。
 
 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
 
 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祂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祂们演化的实情跟祂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祂们就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为了不背叛祂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么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祂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祂觉得祂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祂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祂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祂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人做违背祂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祂们不做祂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祂。
 
 可是祂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祂就心甘情愿的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祂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头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祂「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祂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祂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 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祂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的。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与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forgetting。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祂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定」,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的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祂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祂选择祂自己的路,创造祂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制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祂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啰?
 
 我没有好恶,而只做。
 
 我知道,我知道。只做观察。
 
 棒啊!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我却偏偏不是。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

 好吧,我们不但凿沉了婚姻,还凿沉了宗教!
 
 没错。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则宗教就无法立足,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
 
 而如果你没有好恶,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
 
 嗯,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我宁可称它为虚构。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编造说:神喜欢我们结婚?
 
 对。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但我注意到你们有。
 
 为什么?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
 
 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永恒」的办法。
 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是男人唯一确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
 所以,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了。交易达成。你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契约成立。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说是「神圣契约」。谁毁约,神就惩罚谁。
 后来发现这无效,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但这也还是无效。
 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都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
 
 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都跟那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
 
 什么法则?
 
 自然法则。
 
 但是,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合为一体,本是自然的事。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你知道的!「神所结合的,人不可以分开」,诸如此类。
 
 婚姻,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并不怎么美。人天生有三个层次,它却违背了两个。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
 
 好。从最高的说起。
 你们是爱。
 爱是没有限制的、永恒的、自由的。
 因此,这就是你们。是你们的天性。你们天生是不受限制、永恒及自由的。
 社会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经济的,或政治的人为结构,凡是违背或压抑你们天性的,都对你们的本我造成侵害,因此你们就会起而反抗。
 你们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你以为是为什么?不是那「不自由毋宁死」吗?
 结果,你们在国家中却放弃了自由,在生活中也放弃了。统统是为了同一个东西:安全。
 你们是那么惧怕去生活那么惧怕生命本身以至于为了安全,你们放弃了生命的最根本本性。
 你们所称为婚姻的机构,就如你们所称为的政府机构一样,是为了求得安全。事实上,这两种机构都是人为的社会建制,目的是互相管制对方的行为。
 
 真惨,我还从没有这样想过。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爱的最终宣告。
 
 从你们想象的角度看,是的;但从你们建构它的方式看,不是。你们对婚姻的建构,使它成为恐惧的最终宣告。
 如果婚姻允许你们在爱中不受限制,有永恒,而且自由,则它就会是爱的最终宣告。
 目前的情况却是,你们的婚姻致力于降低你们爱的层次,把它变成了一种承诺或保证。
 婚姻变成了致力于去保证「现在是什么样子」就永远是什么样子。如果你们不需要这种保证,你们就不需要婚姻。你们又如何去运用这种保证呢?第一,把它用做创造安全的措施(而非由你的内在创造安全),第二,如果这个安全无法保障,就用婚姻当做惩罚措施就请法律;因为婚姻承诺中包含破坏婚姻者违法的条文。
 于是你们发现婚姻非常有用即使你们赞成婚姻的理由统统是错的。
 你们也想用婚姻保障情感:你们互相的情感绝不给与另外一人。至少,你们不会用相同的方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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