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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初中不按年龄分班,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各科的成绩分组上课,并根据学
生能力的发展和成绩的变化进行调整。初中前2 年每周32 课时,平均分配给
法语、数学、第一外语、人文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综合技术教育、体育
等各门课程,后2 年每周加2 门选修课,每门课为3 课时;实行导师制。大
学改革的内容是:①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中学后的所有公立教育机构。这
些机构都要受到高等教育法的约束。②强调高等教育的职业化。③分别在文、
理科的第一阶段和医科的第二阶段学习结束时,经过考核再进行一次淘汰。
④改“教学与研究单位”为“培养与研究单位”。⑤大学里设行政、科学和
学习、生活3 个委员会,分别负责3 方面的工作。
教育行政
法国在教育方面实行中央集权制。中央设国民教育部,下设负责学前教
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的各个司和总督学局等机构,领导
和检查所有公立教育机构,监督和检查由部管辖的私立教育机构,确定学校
教育方针和原则,统一规定教学大纲、教学方法以及考试的内容和时间,确
定教育经费,管理公立学校教职员事等。
地方教育行政单位是大学区。法国分为27 个大学区,大学区设大学区总
长,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他是本区代表中央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权力
的高级官员,负责本学区各级各类教育。大学区下一级教育行政单位是省督
学处,最高负责人是学区督学,由教育部长提名,总统任命,负责本省中小
学教育。省下设分学区,由一名省督学负责小学教育。由中央到地方各级都
设有咨询机构,负责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学制(学制结构见下
图)
各级各类教育
学前教育
实施学前教育的主要机构是幼儿学校(或称母育学校)。学前教育的目
的是:“启发儿童的人格,为以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摆脱障碍和实现平等
作准备”(《1975 年教育法》)。学前教育虽不属义务教育范畴,但很受重
视。 80 年代初,2 岁儿童入学率已超过30%,3 岁儿童近90%,4~6 岁儿
童为100%。
初等教育
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为小学,属义务教育的初级阶段。学制5 年(6~11
岁),第一年称预备阶段,第二、三年称基础阶段,第四、五年称中级阶段。
初等教育的任务是使儿童“掌握认识的基础工具,发展智力、艺术灵感和手
工以及运动机能,与家庭共同进行道德与公民教育”(《1975 年教育法》)。
课程分基础文化知识教学(数学,法语)、启蒙课、体育课3 部分,儿童入
学率达100%。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分初中、高中两个阶段。初中。4 年,前两年称观察期,后两
年称方向指导期。课程设有法语、数学、现代外语、人文科学、自然科学、
艺术、综合技术教育、体育。方向指导期除设有上述课程外,每周有6 节选
修课,学生可以从拉丁文、希腊文、第二现代外语、技术、第一外语提高课
等科目中选学两门。初中入学率达97%。高中分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又称
长期高中,学制3 年,以准备升学为主。自1981 年起,第一年不再分科,第
二年起分A(文学哲学)、B(经济社会科学)、C(数学与物理)、D(数学
与自然科学)、E(数学与技术)、F(工业技术)、G(经济技术)、H(信
息学)8 类,前5 类为普通高中,后3 类为技术高中。毕业时,普通中学的
学生参加中学毕业会考,技术高中的学生参加技术高中毕业会考。
职业高中,属于短期高中性质,教学中普通文化课和职业技术课时间各
半。职业高中招收初中观察阶段学习结束的学生,学制3 年,专业划分很细,
大约300 种。学生毕业时参加职业能力证书(CAP)考试,职业高中也招收初
中毕业生,学制2 年,专业划分比前者宽,约40 多种,学生毕业时参加比前
者就业适应性强的职业学习证书(BEP)考试。两种证书的持有者可担任技术
工人或职员。
高等教育
主要有大学、高等专科学校、短期技术大学3 类。
①大学 法国现有大学68 所,近90 万学生,占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90
%。大学的任务是“建立与传播知识,发展科学研究和培养人”(《高等教
育方向指导法》)。学生通过中学毕业会考便获得进入大学的资格。大学教
学分3 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 年,学基础课程,学业结束,经年终考试或检
查获得规定学分者授予大学普通教育文凭(DEUG)。第二阶段2 年,学专业
课程。第一个学习结束考试及格者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年及格者授予硕士学
位。第三阶段主要进行科学研究。第一年考试及格者授予深入学习文凭
(DEA),第三年通过论文者授予第三阶段博士或工程博士学位。国家的最高
学位为国家博士,需经5~10 年或更长时间的准备,并在科学上取得重大成
就,方能获得。
②高等专科学校 法国人称大学校,分属教育部和其他各部管辖,也有私
立的。这类学校培养工业、商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是法
国高等学校中一种特殊类型。它的特点是:规模小,招生条件高,师资和设
备比一般大学优越,教学专业性强。著名的有巴黎综合技术学校、巴黎高等
师范学校、国立行政学校等。这类学校在80 年代初有200 多所,学生近5
万多名。大部分学校要求考生高中毕业后先进专门的预备班学习1~2 年,再
通过严格的入学考试,合格后方能入学。学制3~5 年不等,一般不授予学位,
只颁发本校毕业文凭。
③短期技术大学 法国人称大学技术学院,于1966 年开始创建,发展较
快,1981 年有66 所,学生5。5 万名。这类学校通过审查学生学习档案招收
高中毕业生,修业2 年,培养高级技术人员。
师范教育
各级学校教师由不同的师范学校培养。幼儿学校和小学教师,由省立师
范学校培养。招收中学毕业会考及格的学生,修业3 年,实习和考试合格者
授予毕业文凭,由国家分配工作。中等学校教师主要由综合大学文理科培养。
必须通过中学教师会考才能担任国立中学的高级教师。未通过中学教师会考
者,可以通过中等教育能力证书(CAPES)考试,担任中学一般教师,通过上
述两种考试者,还须进地区培训中心进行一年教育方面的学习和实习。
4。前联邦德国
(1)文化事业
新闻
1949 年建国后,该国的新闻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据统计, 全国共有
报纸约1500 家,有两家全国性通讯社,即德意志新闻社和德意志电讯社。
德意志新闻社。简称德新社。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通讯社,国际
性通讯社之一。 1949 年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后,由原来美、英、法3
个占领区的通讯社合并而成,同年9 月1 日起正式发稿。
它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77。4%属于报社,其余属于一些周刊和
专业出版社以及广播电视台。
总社设在汉堡。在前联邦德国的7 个州设有分社,在波恩设有联邦分社。
在世界82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重点分社或分社,其中33 个分社在西欧、北美
(包括联合国)。 1988 年国内有记者、编辑338 人。国外派驻记者100 人。
国内各州分社直接向当地报纸、广播电台发稿,每日用德、法、西班牙、阿
拉伯4 种文字发稿,发稿总量30 万字左右。在80 多个国家拥有1500 家订户,
其中包括60 多家通讯社。
该国拥有两家全国性电台和八家州电台,两家全国性电视台。主要报纸
有《法兰克福汇报》、《世界报》、《南德意志报》、《图片报》、《商业
报》、《西德意志汇报》等。
出版
1948 年德国出版商与书商联合会成立。 1949 年,举办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首届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 50 年代,前联邦德国出版业处于恢复阶段,
年度出书未超过2 万种。但由于出版历史悠久,基础坚实,60~70 年代,出
版业迅速发展,年度出书从1960 年的22542 种升至1980 年的64761 种。是
仅次于美国和前苏联的世界第3 出版大国。
出版机构。1986 年前联邦德国拥有出版社2700 家左右,其中大型出版
社80 余家,中型出版社80 余家,余为小型出版社。出版社主要集中在慕尼
黑、西柏林、汉堡、斯图加特、法兰克福和科隆。主要的大型出版社有:贝
特尔斯曼出版集团公司、霍尔茨布林克出版集团公司、施普林格出版公司、
卡尔。汉泽尔出版公司等。前联邦政府新闻与情报署出版一些发行量大的政府
部门出版物。国防部、经济部、外交部等自行出版与发行其出版物。农林部、
建筑部、财政部等则将其出版物交私营出版。另有一些政府部门的出版物,
部分自己出版,部分交私营出版社出版。政府出版物在所有出版物中,所占
比例甚微。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德国书业协会,其前身是德国出版商与书商联
合会,1955 年改用现名。
发行方式。书刊的发行,主要通过批发商发售给零售商。大型出版社都
有自己的发行部门,将书刊直接供应给书商。全国大型的书刊批发公司是:
内夫。科赫与厄廷格公司、格奥尔格·林根布林克公司、格罗索豪斯。韦格纳
公司、G。乌姆布赖特公司、W。柯纳曼公司、A。维克托。韦林公司。全国有书店
约4000 家。最大的书店是:海因里希。胡根杜贝尔书店(慕尼黑)、博维尔
大学书店(波恩)。图书俱乐部也是一条重要的发行渠道。全国最大的图书
俱乐部是贝特尔斯曼图书与唱片俱乐部,它在世界上20 多个国家拥有1600
万会员,其中包括本国会员475 万,1984—1985 年年度营业额19 亿马克。
政策与法规。政府无管理出版的部门,不干预出版业务活动。政府对图
书、期刊、报纸征收7%增值税,音像制品14%。对出口书刊免征增值税。
对进口书刊征收7%进口税。对进口的音像制品征收3~5。4%进口税。 1948
年加入《伯尔尼公约》。 1955 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1965 年颁布版
权法。 1969 年采用国际标准书号,语区号为3。
出版近况。全国性出版物目录是:《德国图书目录》、《德语在版图书
目录》(包括前联邦德国、瑞士、奥地利的德语出版物)。1986 年,年度出
书63679 种,期刊6893 种。最有影响的综合性期刊是:《明镜》、《明星》、
《彩色画报》、《地理》、《资本》。 1986 年进口书刊7。79 亿马克,主
要进口是奥地利、瑞士、美国、英国。前联邦德国是主要的书刊输出国之一。
出口书刊22。35 亿马克(1986),主要出口国是奥地利、瑞士、法国、荷兰。
1986 年前联邦德国向中国出口书刊659 万马克。
语言文字
德语是前两个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 种官方语言之一,
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支。分布于前两个德国、
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也是瑞士和卢森堡的主要语言之一。此外,法国的阿
尔萨斯、洛林、前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
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使用人口总计约1。1 亿。
德语分为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高地德语是共同语,它采用了低地德语
的某些发音规则。通用的书面语以高地德语为准。各方言间的差别很大。高
地德语和低地德语的语言分界线大致从前联邦德国西北部的亚琛起,向东经
莱茵河畔的本拉特、卡塞尔、前民主德国的马格德堡直到奥得河畔的浮斯滕
堡,这条线以南是高地德语,以北是低地德语。
德语的词按语法功能分为10 类:冠词、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动
词、连词、介词、副词、感叹词。前6 类有词形变化,称为可变词类;后4
类无词形变化,称为不变词类。名词有3 种性(阳性、阴性和中性)、4 个
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两个数(单数、复数)。在使用中,除
名词本身发生某些变化外,主要依靠名词之前的冠词、代词、形容词和若干
数词的变化来表示名词在句中的性、数、格。动词的变位包括人称、数、时
(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将来完成时)、语
态(主动语态、被动语态)、语式(直陈式、命令式、虚拟式)的变化。动
词不定式的词尾大部分为en,少部分为eln、ern,根据其基本形态(不定式、
过去式、第二分词式)变化时词尾的不同和词干元音是否变换,可分弱变化、
强变化和不规则变化动词。动词将来完成时在当代德语中已极少使用。
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
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
动词总是居第二位。如果谓语由两部分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
情态助动词)和不变部分(动词的不定式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
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
“框架结构”。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
的排列次序是:连词或关系代词一主语和其他句子成分一动词谓语。
德语的词汇量估计为30 万~50 万。按其来源可以分为3 种:①继承词,
指从印欧语和日耳曼语时期流传下来的词语及其派生词与复合词;②借词,
指在历史上从外族语吸收的并已为德语同化了的词;③外来词,指从外族语
吸收而仍保留原有特点的词。继承词和借词的重音绝大部分在第一个音节
上,外来词的重音或在最后一个音节上,或在倒数第二或第三个音节上。词
汇构成的特点是大量使用派生与复合的手段,复合构成在德语构词法中最为
普遍。两个以上的各种词类的词均可复合成一个新词。名词第一个字母都要
大写。
德语采用拉丁字母,有26 个,其中元音a 、o 、u、有变音形式
&& && a o 、、ü。另外还有一个字母β作为短元音之后的的代用形式;β SS
本是由手写花体小写字母s 与z 所组成,不算作新字母。瑞士德语已正式废
除了β,一律用ss。x 和y 只用来拼写外来词。 20 世纪30 年代以前,德
语一直用花体字母,以后使用普通的拉丁字母。
德语对世界文化有过明显的贡献。马丁。路德所译的《圣经·新约》对当
代德语共同语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在他的启发下,用北欧诸语言译出的《新
约》也在本国起了语言的规范作用。19 世纪德国哲学提供了启迪人的心智的
概念和述语,直到今天人们谈到哲学问题仍不得不用德文原词以明本义。德
国的医学和化学长期领先,这也使德语成为这些学科和研究者必须学习的语
言。
(2)教育事业
概况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该国进行了教育事
业的重建和改革。当时的教育完全处于以美国为首的占领国控制和影响之
下。在占领当局的直接控制下进行工作。例如,废除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
制;消除校内纳粹分子和纳粹思想的影响;恢复纳粹统治前的一些措施;采
用美国的教科书等。
1949 年前联邦德国成立到1959 年,该国对教育事业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一方面在扩充中学生人数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如取消中学选拔考试,把免费
教育扩大到中学阶段等。另一方面,由于各州之间在教育上存在着严重差异,
不利于联邦的统一规划和改革,采取了一些调整措施,如通过1955 年2 月7
日各州总理在杜塞尔多夫签订的《杜塞尔多夫协定》,统一了各类学校的名
称,学期长短的限度、考试的认可、分数级别等。由于该协定的条款存在着
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学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1964 年10 月28 日,各州总
理又在汉堡签订了修正协定,称《汉堡协定》。协定进一步规定了现行普通
教育的组织形式和学校名称,统一规定学年在秋天开始;全时制义务教育为
9 年;4 年基础学校后设2 年的促进阶段(即定向阶段);把8 年制的国民学
校改为9 年制的中学,称“主要学校”。
1959 年以后开始了教育的扩充和全面改革。这一时期,升高中和大学学
生的人数和比重大幅度增加,并兴起了涉及学制结构、课程、教学组织、教
学内容等全面的改革。这场教育改革,于1965 年进入高潮。改革的根本原因
在于科技革命和前联邦德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与落后的教育之间的矛盾。由于
战后前联邦德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就业问题的解决,以及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