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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是矛盾的,而作者恰好通过这矛盾来说出他的真意所在。这里原有个破绽的。惟其有破绽,才便于读者的觉察,并非当时说话真正如此。质直言之,宝玉跟香菱有必须瞒着薛蟠的事。
再说薛蟠一边。薛蟠号为“大傻”、“呆霸王”,其实这个人的性格很不单纯,这里暂不能详说,只提出一点来。薛蟠是非常嫉妒,而且时时刻刻害怕宝玉偷他的爱妾,所以香菱进园是一个重要的关键。及她再出园,薛蟠的态度马上就变了。好像香菱直被夏金桂逼死,其实何尝如此。薛蟠真喜欢香菱,难道不会“宠妾灭妻”么?
这儿恕我提起一段怪文,一段老话,趁这机会我对《红楼梦研究》修正一点,因这段文字原系《红楼梦辨》的旧文: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即程刻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有贯串,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杂,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
不但文理重沓,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评者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也是别有会心了。(第八十九页)
在这里我不赞成戚本(脂本也如此),对于脂评也不赞成,像这样的说法是浅薄的。因为那时不曾联想到薛蟠、香菱、宝玉等人的复杂微妙的关系,只觉插进这一段怪文不大通顺。现在看这段怪文仍有这样的感觉,不过认为作者原稿的确如此。这里说明“又恐香菱被人臊皮”,又明说“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贾珍等”,只一个“等”字便包括宝玉在内了。其实以《红楼梦》而论,宝玉是书主人,贾珍虽领衔反是陪客。此句若改为:“知道宝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便明白晓畅之至了。不过这样过于现露了,又非作者之意。必须将前后文统看,方知这段怪文大有用处,不该删去的。
香菱地位的降低是作者的特笔。他为薄命女儿抒悲,借香菱来写照。就身份而论确是贬;然而这个贬正是作者对她同情最多、最深切的地方,又最容易引起读者同情的地方,这就是褒。所谓褒,不一定封王封妃;所谓贬,不一定作婢作妾,甚至于可以反过来说。至于假如把她列入又副册呢,其理由相若,也决不是贬。看十二钗册子,以为“正”最重要,“副”次之,“又副”又次之,这是从形式上看问题。譬如晴、袭二人都在又副册,试问《红楼梦》中人物还有比她俩更煊赫的么。香菱若与之同列,其重要并不减于她为副册的首座。作者一度想把她列入又副册,恐怕是这个原由罢。
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近来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书中人宝玉自寓生平,甚至于有想得过分,讲得过火的,仿佛书主人贾宝玉一举一动都代表曹雪芹似的。这样的说法,非但是错误,不能解决什么,而且不必要,还会生出更多的麻烦来。我在《红楼梦简论》里曾经谈过一点,这儿只提出“曹雪芹为什么也可比林黛玉”那样的问题,来破除这类迷惘的见解。
我曾说过书中人谁都可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却谁都不能代表他的全体;又说假如宝玉的《芙蓉诔》有资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末黛玉的《葬花诗》岂不同样同等有这样的资格么?因此有人拿林黛玉来比曹雪芹,作者且以之自比,似乎很奇怪,实在一点不奇怪。所以觉得奇怪,只为咱们被“自传说”所惑,一死儿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贾宝玉的身上哩。
脂砚斋甲戌本第一回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上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芹为泪尽而逝”一句,再明白没有了,评者拿雪芹来比书中人林黛玉。按“还泪”之说见于第一回,兹录庚辰脂本之文: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道人道:“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
“泪尽”之说见于第四十九回:
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宝玉道:“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
若其他黛玉每哭哭啼啼都不引了。“欠泪的泪已尽”是林黛玉有名的故事,为什么拿她比雪芹呢?不但此也,甲戌本第一回另有两条脂评,更进一步地表现了这个。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眼泪还债只有作者一人知道,可见这事与作者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了,这且不说。其另一条似更有关系,在“绛珠草一株”本文旁,夹批云:
点红字。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这不但把林黛玉来比曹雪芹,简直用“绛珠仙草”来比。你怎么知道?按“血泪”之说见于甲戌本开首题诗:
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血泪云云明为作者真实的自叙。绛珠即血泪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应该这样,而且是惟一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谓“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会说这都是批者的话,作者自己似乎不曾这样说。他有血泪,林黛玉亦有血泪,但他几时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块呢?不错,这是批者的话。但这样的话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泪”跟“绛珠”合起来看,决不算胡拉扯,这姑且都丢开。实在,作者自己也这样说了。如上引“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已是作者的话,尤值得注意的是上边的两句诗: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这分明上一句说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翻成白话,即“莫说美人爱哭,情痴的人亦复如此”。雪芹自己既这样说了,那“甲午八月”的评称为“泪尽而逝”,不管是脂砚还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若雪芹没有这样的意思,没有这样说过,则脂砚、畸笏之流如何能把书中的女子来比雪芹呢?
上文历历证明“的确已如此”,下文说“为什么要如此”,这样写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问题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还泪”之说本是寓言,作者借此发发牢骚而已,既非真有那么一回事,依小说里情事来讲也很不通的。据书上说,绛珠要报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泪来还他。但还了泪,神瑛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像《红楼梦》里林黛玉这样的哭哭啼啼,宝玉是非常的糟心。最后她“泪尽夭亡”,当然更糟。以之报恩,无乃颠倒。可是这非但是神话,且是虚而又虚之笔,用笔虽虚,感慨却是真实的。主要的意思毕竟只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即另一脂评所谓: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云,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
这里说明“木石因果”并属他自己而言。石既如此,木亦当然。雪芹以黛玉自寓只在这一点上,不过“夺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垒块”,并非处处肉肉麻麻将美人来比自己,像后来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一般。这一点我最后必须郑重说明的。不然,才脱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个迷魂阵里去了。
梨园装束
《红楼梦》虽是现实主义的名著,其中非现实的部分却也很多。为什么这样,我想到的有两层:(一)浪漫主义的成分;(二)因有所违碍,故意的回避现实。这两层也不大分得开的,皆所谓“荒唐言”是也。不明白这个,呆呆板板考之证之,必处处碰壁。譬如它的官制非明非清,它的称呼非满非汉,它的饮食未必好吃,它的活计未必好做等等。这儿举一例子,请看北静王爷的打扮。
话说宝玉举目见北静王水溶,头上带着洁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系着碧玉红带。面如美玉,目似明星。(第十五回)
清朝“王爷”的装束吗?不是的。那又是甚么?原来这是晚明阮胡子的一身打扮,当时人讶为梨园装束的。夏完淳《续幸存录》曰:
阮圆海誓师江上,衣素蟒,围碧玉,见者诧为梨园装束。钱谦益家妓为妻者柳隐,冠插雉尾,戎服,骑入国门,如明妃出塞状。大兵大礼皆倡优排演之场,欲国之不亡,安可得哉。
素蟒袍,碧玉带,真够漂亮的呵。阮胡子既云偷自梨园,而曹雪芹偏给北静王穿上,岂无深意。像这样的“流传有绪”,真是“备致嘲讽”。
《红楼梦》一书如看呆了,认真了,果然不对;若以为失真,便怀疑它的现实性,那是更错。其实作者自己说得最明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真与非真,当作如是观。以非现实的荒唐无稽之言来表示真情实感的辛酸之泪,这是本书的特征,种种笔法由此而生,种种变局由此而幻,而种种误会曲解亦由此而起。我常说《红楼梦》是中国有文字以来的一部奇书,读者听者恐不免稍稍疑惑,或以为卖药的自夸药灵,过甚其词;或以为空言赞美不很切实,殊不知我确有此感,只言词笨拙,不能形容其百一罢了。
宝玉想跟二丫头去
《红楼梦》多用虚笔。所谓虚笔者,指既不必符合事实,且似于书中的情理亦不允惬,或过重,或过轻,或所言在此而所感在彼,……总之他不愿意分明地说,如实地说的。为什么要这么写?动机各各不同,高低总有他的理由。如第五回说宝钗对黛玉浑然不觉,而宝钗决不会不觉。第十五回说馒头庵因发面而得名,其实何尝是那么一回事。第六十二回末,香菱对宝玉说不要告诉薛蟠,事实上宝玉本不会说的,香菱决无须叮嘱,作者有意要告诉我们罢了。第六十九回说,大夫因尤二姐的貌美着迷而用错了药,事实上是凤姐买嘱的。以上各例,有些已另文说明。
亦有后人不知虚笔的用处而妄改的,这儿举第十五回的二丫头为例:
只见迎头二丫头怀里抱着他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子说笑而来,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料是众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争奈车轻马快,一时展眼无踪。
再看程甲本,则作:
却见这二丫头怀里抱了个小孩子,想是他的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子说笑而来,宝玉情不自禁,然身在车上只得以目相送.一时电卷风驰,回头已无踪迹了。
似乎刻本改对了'8',实在改错了。就事理说,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她(二丫头)去,这不大通,而且也不对。宝玉看了个乡下丫头就想跟了她去,不可能这样的,难怪后人要把它改了。不过这是虚笔,特用过重之笔来表示宝玉之倾倒备至。不但此也,严格说来,宝玉也未必就这样,只是作者对于田庄生活的朴素自然辛勤劳苦,有所爱好,有所憧憬罢了。我认为这有关于本书的思想性,非常重要的,还想多说几句。
这一段关于村庄的记叙描写,抄本刻本差别很多,这差别表示思想的问题。除上引文外,对照引录如下,有关系的文句均为圈出。
(一)同入一庄门内,早有家人将众庄汉撵尽,那村庄人家无多房舍,婆娘们无处回避,只得由他们去了。那些村姑庄妇见了凤姐宝玉秦钟的人品、衣服、礼数、款段,岂有不爱看的。(脂庚本)
同入一庄门内,那庄里人家无多房舍,妇女无处回避。那些村姑庄妇见了凤姐宝玉秦钟的人品、衣服,几疑天人下降。(程甲本)
刻本将贵家豪横的情形给删了,反而夸张地说劳动人民对富贵人的羡慕为“几疑天人下降”。
(二)宝玉听了因点头叹道,怪道古人诗上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正为此也。(脂庚本)
程本删一“叹”字,将重事轻报。
(三)宝王听说便上来拧转作耍,自为有趣。只见一个约有十七八岁的村庄丫头跑了来乱嚷,“别动坏了”。众小厮忙断喝拦阻。宝玉忙丢开手,陪笑说道:“我因为没见过这个,所以试他一试。”那丫头道:“你们那里会弄这个。站开了,我纺与你瞧。”秦钟暗拉宝玉笑道:“此卿大有意趣。”宝玉一把推开笑道:“该死的,再胡说,我就打了。”(脂庚本)
宝玉便上炕摇转作耍。只见一个村妆丫头约有十七八岁走来,说道:“别弄坏了。”众小厮忙喝住了。宝玉也住了手,说道:“我因不曾见过,所以试一试顽儿。”那丫头道:“你们不会,我转给你瞧。”秦钟暗拉宝玉道:“此卿大有意趣。”宝玉推他道:“再胡说,我就打了。”(程甲本)
刻本将二丫头的“乱嚷”改为较有礼貌的“说道”;小厮的“断喝”改为较轻的“喝住了”。宝玉“陪笑”,刻本以为大可不必,不许他陪笑。二丫头说“站开了”,乃命令口气,脂评曰“三字如闻”,刻本大约亦以为对贵人失礼罢,将它删去。秦钟有调戏她之意,宝玉说“该死的”,亦删去了。
从上三个例子比较看来,再合了以前所说,作者对农村的人民和他们的生活,至少,的确很羡慕,而且表示相当的尊敬,却被甲辰抄本、程甲本以下胡乱删改坏了。
由此可知,宝玉想跟了二丫头去,不必有其事,不可无此说;似乎不近情理,实在大有情理。虚笔的用处在这里可见一斑了。
记吴藏残本
近承吴晓铃先生借阅所藏钞本《红楼梦》四十回,原系八十回本,今缺四十一回以下。有乾隆五十四年序,出程高排本三年以前,诚罕见之秘笈也。是否乾隆时原抄固亦难定,但看本文的情形,以原抄论殆无不可。抄者非一手,乃由各本凑合而成者。
这儿先谈它的序文。作序者乃杭州人舒元炜字董园。他和他弟弟舒元炳同来北京赶考。藏校这抄本的却另是一人,舒应他的请而写这篇序,故自称为“客”,称那人为筠圃主人(筠字残半,以意揣补)。序文是骈偶的滥调,而且很长,不能全录,摘出有关系的几条。其弟有《沁园春》一词题《红楼梦》亦敷衍故事而已,无甚精采。
(一)他告诉我们,当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还只有八十回的《红楼梦》。
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舒序)
重展卷,恨未窥全豹,结想徒然。(舒《沁园春》)
(二)筠圃所藏亦只有八十回,而且这八十回是拼凑起来的。
于是摇毫掷简,口诵手批,就现在之五十三篇特加雠校,借邻家之二十七卷合付钞胥。……返故物于君家,璧已完乎赵舍(若先与当廉使并录者,此八十卷也)。
(三)但《红楼梦》原本是一百二十回,在这序里有两条。如说:
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
即八十回得了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二。下接说:
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岂其探赤水之珠,虚无莫叩。
即拟用四十回将八十回配全,而且很有希望的。至于全书应该是一百二十回,序上有明文:
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
“秦关百二”原典出于《史记?高祖本纪》'13',“百二”本是一百和二的意思,但“秦关百二”已是成语,流俗沿用自不必拘。此百二即一百二十之简称。
详述这第三段,因这话是很重要的,乾隆末年相传《红楼梦》原本一百二十回,这跟我以前所想到所说过的稍有不同。从他的说法有显明的两点:
(一)跟我们所说的不甚相合。我根据脂砚斋评,认原本八十回后还有三十回,合成一百十回(详见《红楼梦研究》),但他却说有一百二十回。
(二)跟程伟元的话有些相合。程甲本程伟元序:
然原目一百二十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从前以为这是程、高二人的谎话,现在看来并非这样。
乾隆末年虽有《红楼梦》百二十回的传说,我们以前的说法不必因之推翻,却需要一些修正和说明。可以有下列三种不同的揣想:
(一)百二十回即百十回的传讹,因相差不过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