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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碰到了。
很多年以前,我读过一本叫作《在哈佛寻找上帝》的书。书的名字比它的内容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书中写了一个纽约时报的记者,阿里·高曼,在哈佛神学院上学一年的经历。如果我要搜寻寒武纪大爆炸的化石,我会去尤胡国家公园。如果我要搜寻恐龙蛋碎片,我会去蒙大拿或是蒙古。大多数东西需要你到某处寻找,但是上帝——上帝,如果他是普遍存在的——应该是你可以在任何地方都能找着的:在哈佛,在安大略皇家博物馆,或是在肯尼亚的比萨店中。
事实上,在我看来,如果霍勒斯是对的,那么你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伸出手并以某种正确的方式抓住一片空间,剥去这一片空间的外皮,你就可以发现上帝的机器。“不留意幕后的人是谁……”
我没有留意。我完全忽略了他。
但现在,就在现在,我独自一人。
或许……
上帝,我从未产生过类似的想法。我比萨根懦弱?比古德懦弱?
过去我见过他们。卡尔在多伦多大学教过课。斯蒂文每次出新书时,我们都会邀请他到博物馆,几个星期后他会再次来到博物馆为布尔吉斯页岩展讲话。我一直惊讶于卡尔高挑的身材。斯蒂文则是动画片《辛普森一家》中那个又小又圆的家伙的原型,跟那个卡通人物真是惟妙惟肖。
从外表上看,他们都没有我壮——没有我以前强壮。
但是现在,现在我可能比他们衰弱得多。
该死,我不想死。
有个笑话说老古生物学者死不了。但是实际上他们都摆脱不了死亡。
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起居室内的地毯上没什么障碍物。里奇已经越来越懂得整理他的玩具了。
应该是随便在哪儿做都可以的吧。
我朝起居室的窗户外看去。爱丽舍是一条漂亮的老街,位于一个我小时候被称为威路代尔的地方。两旁竖立着成年的大树。一个过路人得费一番劲才能看到屋里。
尽管如此……
我走过去拉上褐色的窗帘。屋子里暗了下来。我打开墙上控制地灯的开关,朝录像机上的蓝色时间显示屏看了一眼:在苏珊和里奇到家之前我仍然有充分的时间。
我真想这么做吗?
我在多伦多大学中教的那门课中没有创世主这一说法。安大略皇家博物馆是世界上最折衷化的博物馆,但是,除了在天花板中宣称的“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工作”,那儿并没有单独奉献给上帝的展室。
博物馆的创建者会说当然不会有这样的展室,因为创世主是无处不在的。
无处不在。
甚至就在这儿。
我呼了一口气,呼出了对这个念头的最后一丝拒绝。
我在壁炉旁的地毯上跪了下去。我家庭的合家欢无言地看着我做这一切。
我跪了下去。
然后我开始祈祷。
“上帝。”我说。
这句话在砖头壁炉里回荡着。
我重复着。“上帝?”这次我在提问,我期待着回复。
当然没有人回答。我将要死于癌症,可上帝凭什么要关心我呢?在任何时刻全世界都有成百万的人在和这个敌人斗争,其中一些人比我更年轻。患上白血病的孩子当然应该首先获得他的垂青。
尽管如此,我又试了一次,第三次说出这个我平时咒骂时才会出口的词。“上帝?”
没有神迹显现,事实上它永远都不会出现。难道这就是信仰包含的一切?
“上帝,如果霍勒斯是对的,如果弗林纳人和吕特人是对的,你的确设计了宇宙,一个地方接着一个地方,一个基本常力接着一个基本常力,那么为什么你就不能避免它呢?癌症能给人带来什么好处?”
上帝的工作是神秘的。兰斯贝利夫人总这么说。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理由。
我感到我的胃缩成了一团。癌症不是为了其他什么而存在的,只是为了把人撕成碎片。如果真的是上帝创造了生命,那么他就是个蹩脚匠人,制造出有瑕疵的、会自我毁灭的产品。
“上帝,我希望——我希望你能做得更好些。”
我能说的也就是这么多了。苏珊说过祈祷不是为了索取,我也不能要求他的宽恕,要求他免除我的死亡,要求他能让我看到我儿子从大学毕业,要求他能让我和妻子在这儿一起变老。
就在这时,前门开了。我显然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绪中,要不然我能听见苏珊用钥匙开锁的声音。
我感到自己的脸变得通红。“找到了!”我对自己大声说,假装捡起一个看不见的失物。我站了起来,冲着我漂亮的妻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但其实我什么也没找到。
第二十五章
1997年,斯蒂芬·平克到博物馆来推销他的新书《大脑怎样工作》。我听了一次他那令人着迷的报告。他指出,甚至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语言中都使用相同的比喻:例如争论都被看成是战斗;他赢了;我输了;他击败了我;她攻击我的每个观点;他迫使我防守我的每个观点;我不得不撤退等等。
爱情则被看成是病人和疾病;他们有一种病态关系;他击倒了她;她使他感觉很糟;她使他的心都碎了等等。
主意就是食品。精神食粮;值得回味的东西;他的建议使我觉得像吞了一只苍蝇;我不能体味这个提议;幽默大餐;这个想法支撑着我的体能等等。
而道德则被看成是“高”的,可能和我们直立的身体有关。他是个正直的人;那种行为使我感觉低下;我不会陷得这么深;他选择了一条高尚的路;我要努力向上等等。
直到遇到霍勒斯之后我才体会到人类这种思维方式是多么独特。霍勒斯的英语非常好,也能时常说一些人类的比喻。但时不时地,从霍勒斯的话中我能瞥到弗林纳人真正的思维方式。
对于霍勒斯而言,爱情意味着天文学:两个人越来越了解对方,彼此的行为对方都能精确地预计到。“升起”的爱情表示这种感情即将产生,就像明天太阳会升起般确定。“新的星座”是指老朋友之间萌发的爱情——星座(爱情)就在那儿,但总是需要人们不断探索才能发现。
而道德则是以思想观念的综合为基础。“那个想法交替得很好”是指一个要由左右嘴轮流多遍才能说出的意见。一个不道德的想法则只由一边嘴说出,“他在那个问题上完全处于左面”。对于霍勒斯来说,一个半吊子的想法不是笨点子,而是个不道德的想法。虽然弗林纳人也有“转念一想”的说法,但那指的是另外一个半脑终于加入思考过程,把这个人带回了道德之路。
霍勒斯那天在我家吃晚饭时说过,弗林纳人之所以会在两张嘴之间交替说话,原因是他们的大脑和我们的一样,是由左右两个半球构成的。另外,他们的意识要比我们的更加取决于左右半球之间的互动。英美国家的人形容疯子时经常会说“这个人失去了它(这个人失控了)”。“它”可能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掌握。弗林纳人没有类似的说法,但他们同样有类似于“把它聚在一起(总的来说)”的说法,尽管在他们那儿,这个“它”指的是两个半球之间的联系。像霍勒斯这样的健康正常的弗林纳人在报自己的名字时总是重叠发出各个音节,左嘴发“霍”这个音结束前,右嘴就开始发“勒”音了,以此告诉周围的同伴,自己脑半球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
霍勒斯还告诉我,高速摄影显示他们的眼柄不是完全对称运动的,而是其中的一个率先做出动作,然后另一个在极短的时间内跟着做出反应。哪根眼柄先动——也就是说哪边的半球在控制——是随时变化的。弗林纳人的心理学研究的重点就是为了研究哪个半球决定了不同的眼柄动作。
因为苏珊向我灌输了这个问题,我抑制不住问了霍勒斯他是否相信灵魂。大多数现代弗林纳人,包括他在内,不相信有灵魂存在。但关于死后生活的神话故事却源自于他们左右大脑之间的心理活动。在过去,多数弗林纳宗教都相信每个弗林纳人都有两个灵魂,各自负责半边身体。他们的死后生活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天堂:不像基督教天堂那般幸福,“甚至在天堂仍会下雨”是弗林纳人的一句老话;一个是地狱:但是那里没有折磨和苦难,弗林纳人上帝的报复心不是很强。弗林纳人的性情不属于偏激一类,拥有那么多条腿可能使他们的观点更加平衡(迄今为止,最使霍勒斯感到震惊的莫过于看到我用一条腿站立,检查另一只鞋底是否沾了什么东西,同时依然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弗林纳人的两个灵魂可以同时去天堂,或是地狱,也可以一个去一端而另一个去另一端(死后的安息地点不用“上”和“下”来表示——又一种与人类不同的说法)。如果两个灵魂都去了同一个地方,即使是地狱,也比分开好,因为灵魂一旦分开,人生前形成的个性就会分裂,而个性分裂之后,人就真的死了,不会有什么死后生活了。
霍勒斯对我害怕死亡感到迷惑不解。“你们人类相信你们只有一个综合的灵魂。”他说。我们当时正在收藏室里研究来自南非的类哺乳爬行动物化石。“所以你有什么可担心的?在你们的神话中,你在死后还能保持你的身份。你当然不会下地狱,不是吗?你看上去不像个恶棍。”
“我不相信灵魂或什么死后生活。”
“噢,好。”霍勒斯说,“我觉得非常奇怪,你们这个种族已经发展到这么现代的阶段了,却还是有很多人认为他们有神性,有一个不死的灵魂。为什么一定要把上帝和不死的灵魂联系在一起呢?”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或许霍勒斯的上帝也经历过哥白尼式的废默:是的,创世主的确存在,但他的作品没有灵魂。“还有,”我说,“即使我相信我妻子的宗教所描绘的一切,我也不能确定我是否好到足以进天堂。门槛太高了。”
“门槛?”
“一个比喻,指的是门槛越高,你就越难跨越。”
“噢,我们也有类似的比喻:跑道太狭窄了。说了这么多,你一定知道害怕死亡是不理智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死。”
这对他来说不过是动一动嘴罢了。他又不是只剩下几个月可以活了。“我知道。”我语气尖刻地说。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是我的朋友,他没有必要在我面前尽说好话。“我不是真的怕死。”我撒谎道,“只是不愿意它来得这么快。”我停顿了一会儿。“我仍然对你们还没有征服死亡感到奇怪。”
“大部分人类,”霍勒斯说,“都把死亡看作对头。”
我应该给他看《第七封印》,或者《比尔和泰德的虚幻之旅》。“不管那么多了,”我说,“我觉得你们应该已经发明了延长寿命的方法。”
“是的。在发明抗生素以前,我们的平均寿命只有现在的一半。在发明抗血栓药物前,我们的平均寿命是现在的四分之三。”
“我懂了,但是——”我停顿了一会儿,想找到合适的词来描绘我的问题,“不久以前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医生的访谈录。他说历史上第一个长生不老的人可能已经出生了。我们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征服——对不起,可以避免——死亡,长生不老在理论上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愿意活在这个只有交税是确定的世界上。”霍勒斯说,他的眼柄又做着S形运动,“而且,我的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续。”
我眨了眨眼睛。“你有孩子?”我说。我怎么从未向他——或她——问起过呢?
“是的。”霍勒斯说,“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随后,令人吃惊地,外星人像普通人类一样问了一句:“你想看他们的照片吗?”
我点了点头。全息投影仪发出一阵轻微的嗡嗡声,随后忽然间另外两个弗林纳人出现在收藏室里。他们如同真人般大小,但是不会动。“这是我儿子卡苏德。”霍勒斯说,用手指着左边的一位,“还有我女儿皮尔顿。”
“他们都是成年人吗?”我问道。皮尔顿和卡苏德看上去和霍勒斯大小差不多。
“是的。皮尔顿是一个——你们怎么说来着?一个在剧院工作的人,告诉表演者该怎样表现角色。”
“导演。”我说。
“是的,一个导演。我看你们的电影,一部分原因是想从中比较人类和弗林纳人戏剧的异同之处。我的儿子卡苏德是一个——精神病医生,我想应该这么叫。他医治精神异常的弗林纳人。”
“我敢说你一定为他们感到骄傲。”我说。
霍勒斯上下跳跃着,“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骄傲。”外星人说。
霍勒斯在下午刚过一半的时候就消失了。他——不,她,看在上帝的份上,她是个妈妈——她说她要参加别的研究。我利用这空档理了堆在我桌子上的文件,又回想了一会儿我昨天干的事。我最喜欢的专栏作家艾伦·德修韦茨曾经说过,在祈祷时我对上帝的怀疑最深,仰望星空时我的信仰最坚定。”我在想是否——
投影仪发出哔哔两声。吓了我一跳。我以为今天看不到霍勒斯了,但她现在又忽闪忽闪地回到了我的办公室,她看上去前所未有的激动:眼柄快速地挥动着,圆形躯干起伏不止,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挠痒痒。
“我们来这儿之前访问过的最后一个恒星,”一等到她的幻影稳定下来,霍勒斯就开口了,“叫作Groombridge 1618,离这儿大约十六光年。这颗恒星的第二颗行星曾经有过一个文明。但像我们访问过的其他世界一样,当地居民都不见了。”
我笑了。“欢迎你回来。”
“什么?哦,谢谢。但我们现在找到他们了。我们找到了消失的居民。”
“就在刚才?怎么找着的?”
“每当我们发现一个明显被遗弃的星球,我们就会扫描它的整个天空。我们的理由很简单:如果居民抛弃了他们的世界,那么他们可能依靠宇宙飞船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宇宙飞船很可能走在一条被遗弃的世界和他们要去的新世界之间距离最短的路线上。这样,飞船的核聚变尾气——假设它是由核聚变推动的——可能会对准他们原来的星球。我们检查了Groombridge方向七十光年内所有F、G及K等星,设法找出混杂在恒星光谱内的人造核聚变的痕迹。”
“你们找到了些东西?”
“没有,直到昨天为止,我们从未找到过任何痕迹。我们把整个扫描都保存在计算机里。我重新调出了这些数据,编了个程序对其进行更大范围的搜寻,检查了在五百光年内——弗林纳的光年,相当于七百二十地球光年——所有各种等级的恒星。那个程序终于找到了点东西:位于Groombridge和Alpha Orionis之间直线上的核聚变尾气。”
那是猎户座内最亮的恒星,好像是——“猎户座一等星?”我说,“你是说猎户座一等星?但它是颗红巨星,不是吗?”在冬天的星空中我无数次看到过这颗恒星,它位于我最喜爱的星座——猎户座——的左肩,我甚至认为它的名字在阿拉伯语中是“猎人的左肩”的意思。
“是的,猎户座一等星。”霍勒斯说。
“我敢担保没有人会搬到那个恒星系去的。那儿不会有适合居住的行星。”
“那也正是我们的想法。在我们这三个世界上,猎户座一等星都是天空中肉眼所见的最大的恒星。如果把它放在你们太阳的位置,它的外缘能达到火星轨道。它的温度比你们的太阳、或是孔雀星座第四及长蛇星座第二低得多。那也正是为什么它发出红光的原因。”
“猎户座一等星有多远?”我问道。
“离太阳429地球光年——差不多正是它离Groombridge 1618的距离。”
“那可是一段相当长的距离啊。”
“只不过相当于银河系直径的百分之零点五。”
“即便如此,”我说,“我还是无法想像他们为什么会派船去那儿。”
“我们也不知道。猎户座一等星是超新星爆炸的主要‘候选人’之一。它一点也不适合成为一个殖民地。”
“那为什么去那儿呢?”
“我们不知道。当然,有可能这艘飞船是飞往位于猎户座一等星同一直线后面的某个地方,或者它计划把猎户座一等星当成一个加油站——可能在低密度的红巨星稀薄的外层大气中更容易采集到氢气。还有可能是这艘船想把猎户座一等星当成一个引力弹弓,获得加速度后改变航程驶向别的月的地。”
“你有没有发现证据显示Groombridge的人还派出了其他飞船?”
“没有。但是如果他们中的任一艘哪怕只是稍微改变一下航线,那么它的聚变尾气就不会对准他们原来的星球,我们也就无法探测到了。”
“这艘方舟是多久以前发射的?它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到达猎户座一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