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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
丁香(内寒) 肉桂(内寒)
〔滞渴〕
香附 川朴 枳壳 木香
〔虚渴〕
人参 白术 黄 当归 山药 熟地 附子 肉桂
下编
卷十总义
内容:药有五味
张元素曰。凡药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此明五味之义。)辛主散。
酸
主收。甘主缓。苦主坚。咸主软。(统论五味之用。)辛能散结润燥。致津液通气。酸能收缓
敛散。甘能缓急调中。苦能燥湿坚软。咸能软坚。淡能利窍。(复明五味之用。)
药有阴阳阴阳之气平则无病不平则病生
阴阳应象论曰。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清阳发腠理。(清之清者。)浊阴走五脏。(浊之
清者。)清阳实四肢。(清之浊者。)浊阴归六腑。(浊之浊者。)味浓者为阴。薄者为阴中之
阳。气浓者为阳。薄者为阳中之阴。味浓则泄。(降泻。)薄则疏通。(渗利。)气薄则发泄。
(发散。)浓则发热。(温燥。)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通泄为阴。淡味渗泄为
阳
。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润或燥。或软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此明阴阳之义。宗 曰。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寒气坚。故其味可用以软。热气软。故
其味可用以坚。风气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可用以散。土者冲气之所生。冲
气则无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缓。气坚则壮。故苦可以养气。脉软则和。故咸可以养脉。骨
收则强。故收可以养骨。筋散则不挛。故辛可以养筋。肉缓则不壅。故甘可以养肉。坚之而
后可以软。收之而后可以散。故缓则用甘。不欲则弗用。用之太过。亦病矣!古之养生治疾
者。必先通乎此。否则能愈人之疾者。鲜矣!)
药有气味升降浮沉
李杲曰。味薄者升而生。(象春。如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气薄者降而收。
(象
秋。如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药是也。)气浓者。浮而长。(象夏。如甘热辛热之
药是也。)味浓者。沉而长。(象冬。如苦寒咸寒之药是也。)气味平者。化而成。(象土。如
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药是也。)
汪昂曰。气浓味薄者。浮而升。味浓气薄者。沉而降。气味俱浓者。能浮能沉。气味俱
薄
者。可升可降。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辛甘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
沉而
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者。是升降
在物。亦在人也。(此统明升降浮沉之义。)
药有根梢上中下
元素曰。凡药根之在土中者。中半以上。气脉之上行也。以生苗者为根。中半以下。气
脉之
下行也。以入土者为梢。病在中焦与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梢降。人之身半
以上。天之阳也。用头。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阴也。用梢。乃述类象形者。
汪昂曰。凡药之为枝者。达四肢。为皮者。达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脏腑。质之轻者。
上
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中空者。发表。内实者。攻里。枯燥者。入气分。润泽者。入血
分。此上下内外各以其类相从也。
药有五伤
五伤篇曰。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皮毛。苦胜辛。
咸伤
血。甘胜咸。(此五行相克之义。)
药有五走
五走篇曰。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酸而缩绻。故水道不
通也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肉病
毋多食甘。多食令人 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缓则虫动。故 心也。辛走气。气病毋多
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
。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此五病之所禁。)
药有五过
五过篇曰。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伤 而唇揭。味过于苦。脾气不濡。
胃气
乃浓。皮槁而毛拔。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味过于辛。筋脉
阻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肌短。心气抑。脉凝涩而变色。(此
五味之所伤。)
药有子母相生
汪昂曰。人之五脏。应五行金木水火土。子母相生。经曰。虚则补母。实则泻子。又曰。
子
能令母实。如肾为肝母。心为肝子。故入肝者并入肾与心。肝为心母。脾为心子。故入心者
并入肝与脾。心为脾母。肺为脾子。故入脾者并入心与肺。脾为肺母。肾为肺子。故入肺者
并入脾与肾。肺为肾母。肝为肾子。故入肾者并入肺与肝。此五行相生。子母相应之义也!
药有形性气质
汪昂曰。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而相类者。(如连翘似心而入心。
荔
枝核似睾丸而入肾之类。)有因性相从者。(如属木者入肝。属水者入肾。润者走血分。燥者
入气分。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之类。)有因气相求者。(如气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
有因质相同者。(如药之头入头。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红花苏汁似血而入血之类。)又
药有以形名者。(如人参狗脊之类。)有以色名者。(如黄连黑参之类。)有以气名者。(如
香薷之类。)有以味名者。(如甘草苦参之类。)有以质名者。(如石膏石脂归身归尾之类。
)有以时名者。(如夏枯草款冬花之类。)有以能名者。(如何首乌骨碎补之类。)此自然之理
。可以意会也。
药有佐使恶畏反杀
时珍曰。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需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
柏知
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
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
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用者识悟耳。
制药贵适中
嘉谟曰。制药贵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 炮炙炒也。水制
三。
渍泡洗也。水火共制。蒸煮二者焉。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
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陈壁
土制。藉土气以补中州。面煨面制。抑酷性勿伤上膈。乌豆汤甘草汤渍瀑。并解毒致令平和
。羊酥油猪脂油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穣者免胀。抽心者除烦。大概具陈。初学熟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