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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时年纪小-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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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的风,空气里微酸的芳香四溢。    
    


第五部分游离在蓝色里的,灰色(1)

    我看不出他的年龄,我只看见他身上透出的淡定的气质,沧桑之后才有的淡定,像他的衬衫颜色一样,灰色的安静。    
    游离在蓝色里的,灰色    
    作者:蓝昕777    
    一    
     灰色是我在书店认识的,一个适合相遇也适合忘记的地方。    
    我看见他修长的手指滑过书架,那时候我正站在《边城》前面,他说:“小姐,可以让一下吗?”我笑了。    
    他扭头看我的眼神让我深陷其中。自从离开学校以后,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神了,于是我记住了。他穿灰色的衬衫,有干净的头发和脸庞。    
    他再次开口说:“小姐,请让一下。”我才意识到我只是笑了而站在原地不动。    
    “不好意思。”    
    然后我看见他笑了:“小姐,你好象在想事情。”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除了笑想不出更好的回答。我就这样一直笑着,直到他说:“我可以认识你吗?”    
    “我们已经认识了。”    
    二、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和他能不能算认识,只是我们以朋友的身份一起吃了晚饭,是他提出的,因为我一直站在原地不动。    
    我发现他的睫毛很好看。    
    “小姐,你认识我?”    
    “不,不认识。”我说了自相矛盾的话。    
    “你在这里站了那么久,有事情?”    
    “没有。”    
    他笑得很诧异,我听见他笑着说:“我请你吃晚饭吧。”    
    我顿时就开心了。多好的事情啊,又有晚饭吃又有人陪。我坐在他旁边,因为那样我可以看见他的睫毛,我第一次看见那么完美的睫毛,浓密弯曲的样子。    
    “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睫毛很好看?”    
    “很多人说过。”    
    “你干什么的?”    
    “你猜呢?”    
    “作家?设计师?画家?摄影师?”我脱口而出。    
    “都是,都不是。”他笑的时候,睫毛下面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明亮而年轻。我看不出他的年龄,我只看见他身上透出的淡定的气质,沧桑之后才有的淡定,像他的衬衫颜色一样,灰色的安静。    
    “我叫你灰色吧!”    
    “那我叫你蓝色。”    
    我穿着蓝色的布衣,我的头发很长,并且很黑,我喜欢自然的颜色,我不化妆,只穿牛仔裤。    
    三    
    项式 我开始和灰色保持联系,断断续续的,他像游离于城市的精灵一样,时有时无。    
    灰色喜欢告诉我一些很琐碎的事情,因为我和他没有关联,我不是他生活圈子里的人,我们可以毫不相关但却保持了联系。灰色的短信我总是很及时地回,在他郁闷和闲下来的时候。忙碌和开心的时候他没有空闲想起我。    
    我不同,我开始在白天和黑夜里想念他,想念他完美的睫毛修长的手指,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它们的时候我心底的波澜。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灰色了,准确说,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灰色。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但他的短信让我觉得我们隔得很远,所以可以肆无忌惮,不用害怕可能承担的责任和造成的后果。    
    他会在每天的任何时候,发短信给可能干着任何事情的我说:“蓝色”或者“蓝色,你在干什么?”他从来不考虑我的状态,我想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话。于是我告诉他我的真实状态,比如我在看书写东西喝水吃水果……    
    然后我说:“今天过得好吗?”    
    “一般。”    
    他总是用这两个字来概括他的生活,平静得和他喜欢穿的衣服一样。我只见过他一次,那一次他穿着灰色的衬衫,我直觉他热爱灰色并且深陷其中。我有很好的洞察力,这是他说的,因为我能够看出他对灰色的热爱。    
    四    
    第二次见到灰色是他从西藏回来。    
    他走之前在短信里说:“蓝色,我要去一个美丽得像天堂的地方,猜猜看?”    
    “西藏。”我坚定得没有一点犹豫,因为那里是我的梦想。    
    “聪明。我回来会来找你。等我。”    
    我在每天照旧的日子里想象西藏,那个我在书上见过很多次的天堂,想象灰色在那里的每一天。    
    至今我也不知道灰色是干什么的,我只知道他喜欢灰色,他有修长的手指,透出来的气味,让我沉溺。    
    灰色去了半个月。    
    半个月以后的下午,突然收到他的短信。    
    “蓝色,我回来了,我来找你。你在哪里?”    
    “我在玉林中学门口等你。”    
    “我半个小时后到。”    
    我是守时的人,因为我不化妆,这为我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时间,虽然我的时间是很充裕的,我在杂志社做编辑,我有稳定的收入,我也写文章,然后把它们发给固定的杂志,用各式各样的爱情故事赚钱。我一直很感激那些喜欢我的文字的读者和杂志社,他们让我有继续下去的理由。    
    我很准时地到了,在街这边看见对面的灰色,我一眼就能认出他来,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但是他在我脑子有那样深刻的记忆。    
    “来了?”    
    “你比我早到。”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有我向往的明亮。    
    “你很守时,蓝色。我给你带了东西。”    
    我看见他拿在手上的银镯子,突然就心紧了。灰色,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戴在手上的饰物。    
    “怎么,喜不喜欢?试试看!”    
    我愣着不动,灰色笑了,“傻丫头,手拿过来!”    
    我伸出戴满手链镯子的左右手,看着他笑了。    
    “啊?你竟然戴这么多,没地方戴了。”    
    “我拿回去戴。”我接过那个只有暗淡光泽的藏银镯子,它看上去那样精致,丝丝入扣。我喜欢上面的藏文,我说。我看见灰色眼里的明亮,它们映照在我的心上。    
    


第五部分游离在蓝色里的,灰色(2)

    五    
    我戴着灰色从西藏带回来的银镯子过着我的日子,偶尔闲暇会坐下来,在暖暖的阳光里,喝茶看书。那是我喜欢的状态。    
    灰色还是会发大同小异的短信到我的手机上。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彼此游离。    
    后来灰色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他的一些过去和现在,但是对于灰色我还是不明白的,我只是知道了他真的如他所说得那样什么都做,他忙于工作和生活,其实对他来说两者是一致的,能够把工作溶入生活,多好的事情。    
    除了这些,我和灰色第三次见面。    
    《终极无间》上映的时候我在另一个城市,灰色在短信里说:“蓝色,你在哪里,我请你看电影。”    
    我在早上的高速路迷离的灯光里看车窗外流动的景致,我要回去跟灰色看电影。    
    晚上的霓虹总是那么好看,我在电影院门口见到了穿灰色外套的灰色,不同于第一次我在书店里看见的那个灰色。这是我第三次看见他,他的样子让我觉得安静,像他热爱的灰色。    
    “我送你回家,蓝色。”    
    “好。”    
    走在灰色旁边我一直笑着,灰色说:“蓝色你是个开心的孩子,不像我。”    
    我把左手伸出来给他看,于是我看见了灰色的笑容,那种让我窒息的笑容,透过其中我看见一种淡然的悲哀。    
    “你戴着它很好看。”灰色笑着看我左手腕上的镯子,那是他给我的镯子。    
    “所以我每天都戴着它。我喜欢它。”我想说我也喜欢你,但是我没有说,我害怕失去,我害怕一旦说了你会离开我,灰色,你永远都只是在游离,从来没有停留过,所以我担心我会失去你。    
    六    
    月份 我始终没有说,我始终戴着银镯子,看到它精致的样子我就会想起灰色。灰色像是精灵一样地游走在我的生活里,维系其中的只是短信,这样一种不能算是对话的联系方式,我们在里面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而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从来不确定过他是我的朋友,更不可能知道我算不算他的朋友。    
    “蓝色,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但我们还能聊那么久,真是奇迹。”    
    “蓝色,有机会我们好好聊聊。”    
    我始终不能把灰色的形象和这些短信联系在一起,它们像是天上飘下的雨滴一样,等不到记忆就已经消散。    
    灰色说他始终是一个人住,我说我也是。他就像漂浮在城市上空的尘埃一样,似有似无。    
    “灰色,有一句话说,要了解一个人就要去爱他。”    
    “爱是有很多种的,你指的是哪种?”    
    “对于不了解的人,应该是最直接的爱,因为没有基础。”    
    我记得我看见你的时候心底的波澜,我试着去了解过你,但是短信是那样微薄的联系方式,就像我在你心中那样微薄的记忆一样。你一定记不得我看着你笑的样子,因为它们对你来说微不足道。我们有各自的生活,我们毫不相干,在这个热闹的城市里,孤独的生存,而能抓住的温暖是那样的短暂和微薄。    
    七    
    灰色是射手,而我是天蝎。我们是天生矛盾的星座。    
    “蓝色,射手和天蝎是相克的星座。”    
    “克?万事万物都是相克的。”    
    “蓝色,有些事情我以后告诉你。”    
    “你似乎一向不太信任我。”    
    “向来不信赖天蝎座的人。”    
    “天蝎只是比较内敛而已。”    
    “射手座是不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我应该还是值得你信赖的。”    
    “是吗?终身,是好严重的两个字。”    
    “蓝色,我信不信赖你和你信不信赖我是不相关的。”    
    “但是这样不公平。在我信赖你的同时你却不信赖我。”    
    “其实不是这样的,是你自己理解有误。”    
    “那就算我理解有误吧。”    
    “呵呵,我有很多朋友都是天蝎的,而你们都比我要强,所以什么都要顺着你们。”    
    “你顺过吗?至少对我没有过。一直是我在顺着你。”    
    “只是你自己不知道。”    
    八    
     你在我心底有那样深刻的记忆,这也是你不知道的。    
    你不知道我总是在想念你,你不知道我一直在试图忘记你。    
    我做不到忘记你,也做不到放弃你。我记得我告诉你说有些东西是没有继续的理由的,我一直在试图告诉自己没有理由继续下去,但是我是那样擅长执著和坚持的天蝎座女子。你的笑颜在我心底有那样刻骨的记忆,我想我会铭记一生。虽然对我来说,终生是那样严重的字眼,但我还是把它放在了关于你的记忆里,让它在岁月里流转。直到我忘了爱上过你,我才拿出来温习。    
    也许我这辈子都记得你的样子,记得你灰色的衬衫和明亮的眼神,记得你修长的手指和完美的睫毛。    
    我一直在忘记,也一直在游离。    
    


第五部分缘分的天空

    人与人之间,其实就是一种感觉。茫茫人海中,遇上了,没有任何来由的,心就告诉自己:就是他(她)了。甚至都说不出究竟是他(她)的什么吸引了你。这叫做“感觉”,有时候也叫做“缘分”。    
    缘 分 的 天 空    
    作者:一一    
    人与人之间,其实就是一种感觉。    
    茫茫人海中,遇上了,没有任何来由的,心就告诉自己:就是他(她)了。甚至都说不出究竟是他(她)的什么吸引了你。    
    这叫做“感觉”,有时候也叫做“缘分”。    
    小意就是这样一头撞进了“缘分”的网里。    
    大学时代谈恋爱,就如同每天吃饭睡觉一样平常。周围的男男女女,似乎在一夜之间,由懵懵懂懂的少年变成了满怀心事的“大人”,爱情则是校园里随处可见的风景。当宿舍里其他女孩昨天还嚷着“帅哥都死光了吗?”今天就已经和一个并不很帅的男孩子手挽着手高高兴兴去逛街的时候,小意却还是形只影单。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图书馆学习。小意没有男朋友;小意最要好的女友几个月前被一个完全配不上她的男孩子“骗”走了。    
    好友的恋爱在小意看来简直就是一种“堕落”。好友高高瘦瘦的身材,及肩的长发,说话时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让即使身为女子的小意都难以抗拒她的魅力。曾几何时,她们还常常在夜半私语时对如今的男人大加讨伐,说些什么诸如“好男人都死光了!”“这辈子不嫁人!”之类的豪言壮语。唉!老天真是太捉弄世人了!言犹在耳,好友却已经成了某个“坏男人”身边的小女人!而那个男人!其貌不扬,海拔不高,充其量也只不过小有点才气,可小意也是校园里公认的才女呀!真不明白好友为何要弃她而去,舍西瓜取芝麻地屈就那个臭男人!偏偏每天还摆出一副幸福甜蜜的不得了的样子,在小意面前大谈恋爱的好处!    
    想想就呕!    
    最可恨的是别人根本不认同她!特别是那个文杰,居然成天在她面前感叹他们二人的“天造地设”,说什么“才子佳人”、“佳偶天成”之类的蠢话,真是气死她!    
    小意最瞧不惯胡子拉茬,衣服穿的罗里罗唆的男生,长的丑怨不得他们,可如果连穿衣服都不会那就很成问题了。就像好友的那个“他”,经常是西装搭配牛仔裤,再穿上一双样子傻傻的运动鞋,整个一老土的要命!真不明白像女友那种衣着打扮皆有品位的高雅女生怎么会看得上这种老土的男生!她们以前不是还专门为此开过批判大会的吗?Oh; My God!    
    还好,文杰的打扮还算入眼。    
    这样一想,小意吓了自己一跳。为什么会突然想到文杰呢?    
    穿衣是还可以啦,不算太土,也不会太招摇,像某些韩国明星。但是,一想到文杰那副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样子,小意还是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小意喜欢阳刚的、最好是有点肌肉的男人。当然也不是像史泰龙那种的“肌肉男”。看《古惑仔》的时候,她一度为郑伊健的身材着迷:裸露着上身的“浩男”,皮肤黑黑,肌肉恰到好处,肩膀坚实有力,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嘛!再看看文杰,白白净净的,虽没见过他的裸体,想必也是浑身没有二两肉,更别提那古铜色的皮肤了!    
    天哪!自己怎么会这么色情!真是变态!    
    小意吐了吐舌头,赶紧四下里看了看。还好,图书馆里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没有人注意到她。人心隔肚皮,真好!    
    殊不知她那羞的红红的脸早已出卖了她。    
    文杰坐在小意的对面,面前放着本书,其实一颗心根本就没在书上。他一直在偷偷地注意着小意。    
    她那轻吐舌头的样子真是可爱!小脸儿红扑扑的,一定是心里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文杰就是被小意的小聪明给吸引住了。文杰十分清楚小意那种看似聪明实则糊涂的个性,就像她的内心,表面上咋咋呼呼,像个大女人,实际上内心深处还是个小女孩,傻傻的,可爱。    
    和小意认识这么久了,文杰很清楚小意心里想些什么,也知道小意对自己的评价。所以他喜欢小意,却只能把她放在心里,不敢告诉她,他怕看见她倏地瞪大眼睛,倒抽一口气,再用那么大的声音否认:“不可能的!你一定是搞错了!”“Oh! My God!”    
    文杰想,他的心一定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    
    陪小意看电影,看到小意对着荧幕上酷男的肌肉直流口水,文杰就忍不住讽刺她:“别看了,别看了,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小色女!”可小意丝毫不为所动,只用那种很让他受不了的眼神将他从头打量到脚,盯到他头皮都发毛,再甩给他冷冷的一句:“嫉妒!”    
    天!奇耻大辱!    
    长的白又不是他的过错!文杰十分委屈。小时候自己还被评为“最漂亮宝宝”呢,怎么今天反倒成了障碍!再说自己虽然瘦可也并不弱呀!学校三千米长跑的纪录保持者可至今还是他呀!怎么小意就看不到呢?难道非要让他长出施瓦辛格那种撑得破衣服的肌肉才行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要知道二十一世纪可是知识领导一切的时代呀!这个小意,明明活在二十一世纪,偏偏有一颗十九世纪的头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总喜欢以貌取人!    
    这大概就是他们可以很快成为朋友、哥们,却始终成不了恋人的原因吧?在别人看来他们是经常出双入对,吵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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