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斯宾诺莎在《 伦理学》 中还说过这样一段话:“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理解任何东西。”
上面这个“一切存在的东西”无疑应当包括自然万物,“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就是说自然万物都存在于神之内,是神的一部分。
这句话再联系上面的“自然规律是上帝所规定的,是上帝的意志”,总结成一句就是:自然存在于上帝之内,自然规律就是上帝的意志。
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看成是对自然与上帝关系的最终判断。这是一个简单的结论,如果不想跟我做进一步繁琐的哲学思维的人可以到此止步。
然而如果哪位想脑子发涨,就请跟我来吧,我将尝试一下对斯宾诺莎那似乎相当简明然而又极深奥的理论进行一番相对完整的解析。
如果大家稍做进
一步思考,会感觉上面那段话有一个缺憾,就是没有能对自然与上帝的关系做一个完整的解释,它还留有一扇后门,就是“自然存在于上帝之内”这话实际上标明了上帝与自然之间还存在着两种可能的关系,我们可以对它进行更深入的考问。
349
这个考间里我们借用一下数学里的集合论。我们知道,两个相关集合之间有三种关系:子集、并集与交集。子集就是一个集合的全部是另一个集合的一部分,交集是两个集合互不是子集但有一部分内容是共同的,并集则是指两个集合的内容完全一样。
从前面的说法,我们可以明确排除神与自然之间是交集的关系,因为自然存在于神之中。现在神与自然之间可能是并集,即完全一样,或者是子集,即自然是神的一部分,然而神又有什么不在自然之内。
那么,神与自然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一个大难题,为了回答它,我们必须先联系斯宾诺莎其它两个理论:一个是属性与样式的理论;另一个是有关个体事物,即具体的自然万物的理论。
我们先来谈第一个口何谓属性?斯宾诺莎在《 伦理学》 中说:“我认为所谓属性就是在理智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属性是实体的本质。但这里的间题是:究竟什么是实体的属性呢?
在斯宾诺莎那里,属性主要是两个:思维与广延。对于这两个概念,我们在前面笛卡尔那里就已经见过了,他在《 哲学原理》 中曾说过:“我只承认两类事物,即:一类是思维的东西,另一类是与广延相联系的东西。”我们还说了,在笛卡尔那里,这两者实际上就是指精神与物质,笛卡尔的心物平行论指的就是它们两者的互相平行,甚至互不相干。
在斯宾诺莎这里,思维与广延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呢?它们的关系又如何呢?
对第一个间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在斯宾诺莎这里的思维与350
广延,的确就是指我们常说的意识与物质,然而对于这两者关系的看法斯宾诺莎可与笛卡尔不一样了。斯宾诺莎对于实体,思维与广延三者的关系的看法乃是他最具特色的思想之一。这个新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三者是同一的。
斯宾诺莎认为,在实体及其两个本质― 思维与广延― 之间,本质并不高于实体,实体同样并不高于本质,并且在我们的理智看来,本质乃是实体的本质,同时实体也只是其本质。也就是说,实体就是其本质,二者是同一的。
同时,对于实体,我们还可以用两种方式去看,既可以将它看做是思维,也可以将它看做是广延,这二者当中,每一个都是实体的整个内容,只是从不同的方式去看同一个对象― 实体― 而已。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了: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既同思维是同一的,又同广延是同一的。那么,剩下的一个间题是:在思维与广延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当然,我们从一个简单的逻辑公式A 一B ,且A 一C ,所以B 一C ,就可以推出来,思维与广延也是同一的。
这正是斯宾诺莎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所谓思维与广延的同一性,换言之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可以说是精神与物质的同一隆。
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哲学基本间题,每个出色的哲学家都会对这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也可以说其出色的回答就是构成其出色的原因之一。那么斯宾诺莎是如何出色地回答的呢?我这里在《 哲学史讲演录》 上引用一段,这是最好的说明,而且也并不难理解:
351
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他是这样说的:这是同一个内容,一次采取着思维的形式,又一次采取着存在的形式。每一个都表现着同一个内容… … 也就是说,同一个实体,从思维属性去看,就是灵明世界,从广延属性去看,则是自然。… … 这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自然事物的秩序或体系是与思想的秩序相同的”― 它们并不互相决定,都是有限的:形体并不决定思想,思想也不决定形体。,思维实体和广延实体只是同一个实体,有时在这个宾词下被理解,有时在那个宾词下被理解;这是同一个体系。… … 因此,我们不管在广延的属性下,还是在思维的属性下,还是在某个别的属性下去认识自然,都会发现同样的因果联系,即同样的事物系列。… … “所以,(在把事物看成思想的样式的时候)我们必须仅仅从我们思想属性去说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或因果联系;如果把事物看成广延的样式,就必须仅仅从广延属性去说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了。”… … 这是实体的惟一绝对的发展,一次表现为自然,然后又以思维的形式表现。
从这话中可以明白地看出,在斯宾诺莎那里,思维与广延,即精神与物质或者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乃是‘种同一的关系,只是从不同角度去看同一个东西而已。我们可以打个钱币的比喻,同一枚钱币,从一面看是徽章,从另一面看却是花朵,但它们实际上是同一枚硬币。我们可以将硬币比做实体,徽章比做广延,花朵比做思维。从一面看去,硬币是徽章,即实体是广延,而从另一面看去,硬币又是花朵,即实体又是思维了。
既然如此,思维与广延之间也就根本没有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了。
3 貂
在上面的引文中大家还可以看到第一处省略号,为什么要省略呢?因为那里面涉及的是有关神的间题,也就是有关神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的问题,我不想让这个新间题去干扰大家,所以省略之了。不过只是暂时的,现在我们就来谈谈这个关系。如果把省略号中的内容补起来,我们就会看到这样一段话:
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他是这样说的:这是同一个内容,一次采取着思维的形式,又一次采取着存在的形式。每一个都表现着同一个内容,只不过采取理智所带来的、属于理智的形式;本质是神,这两个属性是同一个整体。也就是说,同一个实体,从思维属性去看,就是灵明世界,从广延属性去看,则是自然。
从这段话中我们无疑可以看出来,斯宾诺莎认为,无论思维,还是存在,不但是同一个实体,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本质― 神,思维的本质是神,广延的本质同样是神。
不但如此,像前面所言,实体的本质是思维与广延,同时实体也只是思维与广延,思维与广延的共同本质是神,同时它们也就是神。
在《 伦理学》 第二部分里,斯宾诺莎说神不但是一个思维的东西,而且是一个广延的东西。
至此,联系上面我们已经说明的实体与神的同一性,我们可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我想,可以得出来的最方便的结论就是一个大统一:神、自然、实体、思维与广延,都是同一的,用那个钱币的比喻来说,都只不过是从不同的面上去看同一个硬币而已!
353
从这个角度说,人们认为斯宾诺莎是一个无神论者,因为他将神与自然、广延这些物质性的东西统一了起来,视神如自然― 换言之是视自然如神,所以人也称他的思想为泛神论,甚至这泛神论被称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然而,我们也知道,斯宾诺莎在说明他有关上帝与自然同一的观念时,曾强调指出:“有的人说,我的目的是要证明上帝与自然是同一体,但他们所理解的自然却是某种有形的物质体,这就大错特错了。我的本意绝非如此。”
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斯宾诺莎眼中,他的自然与我们平常所称的由具体自然万物构成的自然是根本不相同的,他的自然并不是一个物质体,而是一个思维或精神体。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很难说斯宾诺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神论者。也许,还是黑格尔的这段评论最公允:
有人说,斯宾诺莎主义是无神论。从一个方面说,这是正确的,因为斯宾诺莎不把神与世界、自然分开,因为他说,神就是自然、世界、人的精神,― 个体就是神以特殊方式的显现。因此可能说它是无神论;人们这样说,是就他不把神与有限物分开这一点来说的。我们曾经指出过,斯宾诺莎的实体的确没有满足神的概念的要求,因为神是应当理解为精神的。如果有人仅仅因为斯宾诺莎主张不把神与世界分开,就愿意把它称为无神论,那是很愚蠢的,我们倒是也同样可以把他称为无世界论者。斯宾诺莎主张,我们所谓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世界只不过是神约一个形式而已,并不是自在自为的东西。世界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而是一切都被投进了惟一的同一性这个深渊。所以并没有什么东西具354
有有限的实在性,有限的实在性是没有真理性的;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有神才是存在的东西。
朋友,关于神、自然、实体、思维、广延这些东西的讨论乃是整个哲学里最艰深的部分,人称为形而上学本体论的东西。自柏拉图以来,它们已经被争论了几千年了,几乎每一个哲学家,至少重要的哲学家都有自己的独家看法。他们都将自己的超级大脑里最发达的脑细胞用来“沉思”这些东西,用他们最多的唾沫来争这些东西。
然而他们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我可以拿脑袋打赌,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统一的答案,不会有公认的结果。
一句话:关于它们的讨论只是讨论,与真理无关。所以,我劝大家可以想想,但不要去太多地想这些所谓的形而上学本体论问题,这是既没有结果,也没有意义的。
前面我们屡次引用了《 伦理学》 中的句
子,此书是斯宾诺莎的代表作。大家也许会感到古怪,伦理学不是研究道德问题的吗?怎么尽是些实体啊、神啊这些形而上学的东西呢?这是哪门子伦理学?斯宾诺莎老人家是不是昏了头了?非也!非也!不是斯宾诺莎老人家昏了头,是因为我们太着急了。他老人家的《 伦理学》 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讲的是形而上学,就是我们前面引用过的那些东西,然后再转到各种的炽情和意志等心理学问题,最后才是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伦理学。我们前面讲了其中的形而上学部分,现在就讲后面两部分的内容。
355
我们要讲的主要是两项内容:一是人之自由意志,二是善与恶。
讲这些问题以前必须先讲一个恼人的本体论问题。前文刚讲过:斯宾诺莎认为神乃是最伟大的力量,人们所谓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世界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并非自在自为的东西。
这就是说,神才是决定一切的力量,而我们所看到的自然万物,包括人在内,都不是自在自为,都是受神的操纵的,或者可以打个比方说,我们只是些棋子儿,上帝才是玩我们这些棋子儿的棋手。他说:
神是绝对自由的原因,是不为任何他物所决定的;是不为任何他物所决定的,因为神只是由于他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除了神的本性的完满性以外,根本没有任何外部或内部的原因驱使行动。神的那种出于他的本性的规律的威力是必然的、永恒的;凡是出于神的本性、出于神的属性的东西都是永恒的,正如从三角形的本性永远可以推出三角形的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一样。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神是绝对自由的,是不为任何其他东西决定的。第二:有一种力量能驱使神行动,那就是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或者说是“神的本性的完满性”,它们也就是“那种出于他的本性的规律”。
我们先来谈第一个结论:
“神是绝对自由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它的意356
思就是说:神不会受任何目的的制约。不受任何人的制约,不受任何东西的制约,换言之也就是说,神不按任何目的而行动,神的行为没有任何目的。
这个结论大家也许觉得奇怪,因为我们似乎不能从“神是绝对自由的”得出神行事没有目的这个结论来。
对于这个不理解其实好说,只要我们来个脑筋急转弯就行了:大家想想,什么是绝对自由呢?就是不受任何东西的制约,记住,是任何东西!如果神有了一个什么样的目的,他的行事就须依据这个目的而行,那么,这岂不是一种制约?例如:如果我是一个高中生,我将上大学作为我的目的,那么我在三年高中生涯里还能有自由吗?我还能想看电影就看电影,想榴早冰就去溜旱冰吗?甚至于,极端点,我在高考那天忽然不想去考试了,想呆在家里睡个大懒觉,请问,我有这些自由吗?
这个观点以斯宾诺莎一句了不起的篇言说就是:每一个规定都是一个否定。这是他一个十分重要,也十分深刻的思想,值得大家好好想想。
所以我们现在就可以说了:神正因为是绝对自由的,所以不可能有任何目的,因为任何目的都将限制神的自由。
我们现在来看看第二个结论。它就是说:有一种力量能驱使神行动,这种力量就是神的本性的必然性,而说具体点,这种力量乃是“那种出于他的本性的规律”。
这里的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绝对自由的上帝也有一个力量在驱使他行动,这就是一种出于神的“本性”的必然性和规律。
如果单讲必然性和规律我们还好说,但这个什么“神”的必然性与规律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再好理解不过了,我们前面357
不是说过了吗?在斯宾诺莎看来,神、自然、实体三者是统一的,因此,出于神之本性的必然性和规律也就是自然的必然性,即自然规律了。
前面,当我们分析实体、神与自然的统一时曾引用过斯宾诺莎在《 神学政治论》 中的两段话:“万物依自然的一般法则而存在,并且为之所决定。此自然的一般法则不过是另外一个名称,以名上帝的永存的天命而已。’; l ’所以,说万物遵循自然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 … 因为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
这段话明白地告诉我们,所谓上帝的必然性与规律实际上也就是自然规律而已。
这种自然规律正是上帝行动的原则,上帝正是按这原则,也就是自然规律而行事的。
神是如此行事的,那么人呢,人又是如何行事的?这才是我们这一节要讲的重点,因为这一节我们要讲的乃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而不是本体论。
但我们在大讲神如何行事时实际上已经讲了人是如何行事的,因为我们前面在分析斯宾诺莎是否是无神论时已经说过了,斯宾诺莎主张,我们所谓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世界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世界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只有神才是存在的东西。
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就是指我们人所在的世界,在斯宾诺莎眼中,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它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因此这个世界的一切行事自然也必须遵循神行事的规则,这个规则,如上所言,就是自然规律。
世界的万物呢?当然也是如此。就像上面斯宾诺莎自己所358
言:“说万物遵循自然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
人呢,当然是处于这个世界上的,是万物之一,他们的一切行事当然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律,即自然律。
这就导出了斯宾诺莎一个关于人的十分重要的观念:即人的所谓自由意志是并不存在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上帝的意志早就决定了的,是按照自然律而行事的。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做任何事情,或不做,或怎么做,都是上帝早就决定了的,是沿着一条预定的轨道而前进的。
听了这个观念,八成会有人说:“瞎扯!谁说我没有自由意志?我现在有一个自由意志:我本来想买你这本书,现在我不买啦!' ’说罢,您还可以拂袖而去。再反问我:“这是不是我的自由意志呢?〃
这话听起来十分有力。但我,实际上是斯宾诺莎,同样会有一个让您大吃一惊的理由让您这个有力化做无力哩!下面我假定您是某个认为有自由意志的读者,我试着同您来辩论辩论。
您之所以认为您是自由的,有自由意志,是因为您只意识到了您的意愿和希望,却没有认识到是什么原因引导您去产